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精選6篇)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1

  1目的

  規範工人對生產現場的收拾整理,實現均衡、、文明生產、進步營業素質,進步經濟效益、達到優質、高效、低耗具有主要意義。

  2 範圍

  金盾壓力容器生產部各生產車間。

  3 內容

  3.1 質量

  3.1.1 各車間應嚴酷實行《程式檔案》的規定,履行本人的職責、協調工作。

  3.1.2 對樞紐過程按《程式檔案》的規定嚴酷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理由,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固的受控狀況。

  3.1.3 認真實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本人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搜檢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搜檢,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理由不排除不放過,防備措施不制訂不放過。

  3.1.4 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製品絕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嚴酷劃分“三區”(待處理區、報廢品區、流轉區),做到標識顯明、數目準確、處理及時。

  3.2 工藝

  3.2.1 嚴酷貫徹實行工藝規程。

  3.2.2 對新員工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 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引導方可上崗操作 , 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搜檢工藝紀律實行情況。

  3.2.3 嚴酷貫徹實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酷遵守、認真實行,按規定進行搜檢,做好記錄。

  3.2.4 對原材料、半製品、附件進入車間後首先進行自檢,吻合標準或有讓步接罷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3.2.5 嚴酷實行標準、圖紙、產品工藝要求,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技術部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3.2.6 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相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3.2.7 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搜檢和試驗,判斷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3.2.8 生產部應直立模具及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並做好各項記錄。

  3.2.9 合理行使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優異的技術狀況。

  3.3 定置

  3.3.1 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行使工位器具。

  3.3.2 勤搜檢、勤轉移、勤清理。

  3.3.3 做到單物符合,流轉卡與產品數目符合。

  3.3.4 增強對不合格品,有記錄,標識顯明,處理及時。

  3.3.5 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3.3.6 器材定置擺放 , 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 保持現場清潔。

  3.4

  3.4.1 車間裝置指定專人。

  3.4.2 嚴酷實行公司裝置行使、維護、保養、制度,認真實行裝置保養制度,嚴酷遵守操作規程。

  3.4.3 做到“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天天上班後搜檢裝置的操縱控制體系、裝配、潤滑油路通順,油路、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搜檢無題目方可正式工作。

  3.4.4 裝置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備、帳卡符合、填寫及時、準確、整齊。

  3.4.5 實施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 , 做到證機符合。

  3.4.6 嚴酷裝置事故報告制度 , 平常事故 3 天內 , 龐大事故 24 小時內報生產主管或公司領導。

  3.4.7 堅持八字要求 , 即 : 劃一、清潔、、潤滑,做到“三好&rdquo“四會&rdquo“五項紀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行使、會保養、會搜檢、會排除平常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操作規程、常常保持裝置整齊,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關照維修人員搜檢、處理。

  3.4.8 裝置執行中 , 視察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做到勤搜檢、勤調整、勤維修。

  3.4.9 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 , 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3.4.10 保持裝置清潔 , 嚴禁泡、冒、滴、漏。

  3.4.11 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體系 , 裝配齊全可靠。

  3.5 工具

  3.5.1卡物符合,小我長期行使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什物符合,丟失賠償,行使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3.5.2 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行使,嚴禁違章行使或挪作他用。

  3.5.3 細密、珍貴工具、量具應嚴酷按規定保管和行使。

  3.5.4 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3.5.5 車間不得行使不合格的或已破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計量

  3.6.1 行使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無缺、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量具必須保持無缺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技術品質科以便搜檢、補綴、鑑定。

  禁止行使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行使、輕拿輕放、嚴禁碰撞,行使後擦拭乾淨,較長時刻不行使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悉數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部的關照自覺及時送檢。

  3.6.2 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品質科檢測中心搜檢,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6.3 嚴禁用細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行使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3.6.4 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部。

  3.6.5 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3.6.6 對不按規定行使計量器具或造成破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指斥教育或予以罰款。

  3.7 能源

  3.7.1 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3.7.2 開展能源損耗統計核算工作。

  3.7.3 認真實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損耗定額。

  3.7.4 隨時搜檢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弭長流水徵象,嚴酷把握控制裝置預熱時刻,杜絕空車執行。

  3.7.5 未經許可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3.8 勞動紀律

  3.8.1 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系統體例定細則,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實驗。

  3.8.2 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8.3 嚴酷,要做到生產使命過硬、技術質量過硬、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惟工作過硬。

  3.8.4 常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3.8.5 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3.8.6 認真填寫各項記錄、管制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楚、完備、規範。

  3.9 文明生產

  3.9.1 車間清潔劃一,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楚,原始記錄、臺帳齊全、完備、按規定填寫。

  3.9.2 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生產班組、產品規格、生產數目、合格數目、報廢數、班構成員等。

  3.9.3 放工提前5~10分鐘進行地面清潔、裝置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3.9.4 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塵垢。

  3.9.5 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劃一、嚴禁跑 、冒、滴、漏。

  3.9.6 車間內管溝蓋板完備完好,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3.9.7 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3.9.8 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長風扇。

  3.9.9 堅持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鏽蝕等徵象,每世界班要做到裝置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相干記錄沒填寫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3.10 生產

  3.10.1 嚴酷實行各項操作規程。

  3.10.2 常常開展運動,開好周例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肅清隱患。

  3.10.3 貫徹“第一、防備為主”。

  3.10.4 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實行生產。

  3.10.5 非凡工種作業應持非凡作業操作證上崗。

  3.10.6 學徒工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引導,不得自力操作。

  3.10.7 生產、檢驗記錄即使填寫,班後認真搜檢,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主要材料要嚴加以免丟失。

  3.10.8 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裝置。

  3.10.9 重點裝置(如數控中心),要專人,清潔、嚴禁破壞。

  3.10.10 器材要確保敏捷可靠,定期搜檢替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顯明。

  3.10.11 增強事故,堅持對龐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3.10.12 發生事故按相關規定及程式及時上報。

  4 獎懲

  4.1 生產部每週最少2次不守時對生產現場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打分評比

  4.2生產部天天上放工對各生產場所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進行打分、評比,進行全廠公示。對於全月綜合評分超過90分,分別給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獎勵。延續三月獲獎的,獎金翻倍。

  4.3 對全月評分不足60分的,少於60分的部分按2元/分進行處罰,並予以轉達。

  4.4 對於車間的獎懲金,在連同當月月尾統一發放。

  實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即實行。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2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並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採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禁止採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牆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範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汙染。

  6、加工後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於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於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汙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後出廠。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3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佈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範,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並提出防範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裝置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執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並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裝置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並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裝置、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後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5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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