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裝置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膠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2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並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註冊後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後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並每天公佈,每週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摺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裡。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牆,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 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範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週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併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菸,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並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3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4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後。下晚自習後,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後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並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裡洗漱,亂潑髒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裡打鬧,熄燈後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髒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裡,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裡,飲料瓶、快餐麵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裡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衝乾淨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裡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裡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5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衛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准許不得自行調換、私佔、轉讓、出借床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傢俱和房屋裝置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菸、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鬨、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製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譁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週一至週四、週日按時熄燈;週五、週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譁、起鬨、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後方可入樓。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衛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乾淨、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牆面無汙損、無塗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櫃、桌凳、床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乾淨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汙水、不在門窗和牆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衛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違紀處理制度

  第十二條學生在宿舍樓內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學生公寓實行查房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學生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阻撓執行公務。

  第十三條凡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關條款予以處理外,還按學校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1、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後果的,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國家、學院、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男女同學不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互串宿舍、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宿舍留宿,違者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公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2、管理中心設立治安辦公室,各學生宿舍樓設立治安保衛組,由管理組長兼任保衛組長,值班員、管理員及清潔工兼任組員,負責學生公寓安全保衛工作。值班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值勤時必須在學生宿舍樓門口值班,密切注意進出人員狀況,對可疑人員進行證件檢查等。

  3、學生公寓樓治安保衛組備有治安登記簿,記錄來訪人員和學生宿舍發生的治安問題。

  4、學生宿舍區內備有消防龍頭,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和調換。

  5、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蝕性物品。

  6、保持門廳、走廊及樓梯暢通,不能停放腳踏車和亂堆物品。

  7、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8、值班室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9、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插座。

  第十五條學生公寓傢俱管理制度

  1、總務處對學生宿舍傢俱實行嚴格管理,負責學生宿舍傢俱的調配及維修工作。

  2、愛護傢俱、珍惜使用傢俱、維護傢俱完好百每位學生應盡的責任。

  3、學生宿舍配置的傢俱,不得隨意搬遷、移作他用,不得多佔傢俱。

  4、宿舍傢俱屬於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傢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六條日常檢查評分制度

  為了使宿舍管理規章制度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建立每日檢查評比制度以糾正少數學生不文明和違章行為。

  1、由學生會組織成立考核管理員隊伍,由考核管理員每星期根據各項制度規定,認真檢查,嚴格執法,給各宿舍評分。檢查結果及扣分原因要以書面形式公佈。

  第十七條無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住。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6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 。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7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並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絡。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腳踏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核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週日-週四22:30,週五、週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並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製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裝置、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傢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傢俱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傢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後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並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裝置和煤爐等生火裝置,熄燈後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腳踏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採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淨。禁止在寢室內抽菸。

  9、禁止從視窗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床,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9

  1、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2、就寢前,要關好門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學生宿舍“三防”制度。堅決杜絕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等電器裝置,嚴禁在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和私自安裝、拆卸日光燈、插座、燈頭等;嚴禁在宿舍內自炊、吸菸、點蠟燭、燃燒紙張等

  4、注意宿舍內外環境的清理與維護,在宿舍內堆放的雜物和停放的腳踏車要及時清除,保持道路暢通。

  5、學生有事外出要與房主請假或房主陪同,否則不準外出。

  6、學生宿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摔玻璃瓶等物。

  7、堅持宿舍安全管理,謝絕外來人員來訪,做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學生上晚課,房主有責任到學校接送。

  9、晚上學生就寢之前,房主要特別注意熄滅爐火及關燈,嚴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的發生。

  10、學生住宿期間,房主應承擔起監護人的義務,應該對學生住宿期間的安全負責任。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0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執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裝置及繪製滅火裝置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1

  1、嚴格把好入門關。非本校人員進入宿舍,門衛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

  2、堅持24小時值班制,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禁擅離職守。

  3、不準客人(含學生家長)在學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燙傷、防自傷等工作,做到12個不準:

  (1)不準學生在上課和夜自修時間進入宿舍(特殊情況須有班主任批條、醫生證明)。

  (2)不準攜帶刀、剪刀、鉗、錘、鋸等工具到宿舍。

  (3)不準帶貴重物品、不健康的書籍到宿舍。

  (4)不準帶打火機、火柴到宿舍。

  (5)不準玩弄消防器材。

  (6)不準私接電源,使用各種電器、吹筒、充電器。

  (7)不準站在水槽上晾掛衣服。

  (8)不準爬樓梯扶手。

  (9)不準跳躍樓梯臺階。

  (10)不準用力碰撞玻璃。

  (11)不準打鬧或開不正當的玩笑。

  (12)不準損壞公物。

  5、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應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彙報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我校用水、用電定額管理辦法和學生公寓改革執行辦法,本著節約、實效的精神,特對公寓用水、用電作如下規定:

  (一)住宿學生要愛護水電設施,樹立節約意識,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做到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發生;

  (二)住宿學生在規定住校時間內,按學校規定每人每月定額配送水電,定額範圍內費用由學校承擔,超額部分由學生支付,每年按10個月計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電設施一舍一表,用水用電計量以各宿舍的表顯示為準。

  (四)走廊、公共廁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裝置用電,公共洗刷間用水量,經核算後,由該樓住宿學生平均分攤。

  (五)抄表時間在每月初進行,總表由動力中心負責抄報,分表由公寓中心負責,每月水、電錶數額要按月及時公佈。

  (六)用水、用電超出定額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納超額使用費用2.95元,每度電交納超額費用0.62元(水電費交納標準隨省政府規定的數額變化而隨之改變)。各宿舍學生在接到超額用水、用電收費通知單後三天內將費用交至公寓樓長辦公室。

  (七)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用水設施損壞而造成資源流失的,由該室學生負責。

  (八)工地施工、臨時接線,需用公寓水、電的,經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門和公寓中心共同負責用水、用電計量,其費用由使用部門承擔。因使用不當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

  (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電資源。一經發現,加倍交納賠償金。

  (十)每學期用水、用電節約定額使用數在20%以上的宿舍,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並以此作為參加宿舍評優的一項依據。

  (十一)有偷水、偷電或故意損壞用水、用電計量裝置者的,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公寓內嚴禁使用各種違禁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禁電器外還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十三)公寓樓長對分管樓區用水、用電負總責,凡超出本樓用水、用電定額的,由其追查超額負責人,並負責補償超額經費。

  (十四)各樓對水電計量應準確可靠,自覺接受住宿學生監督並及時答覆學生疑問。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景予以調整,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學院實行集中住宿與管理,作息時間為早6:00開樓門,週日—週四晚22:30鎖樓門,晚23點熄燈休息,週五--週六(節假日)晚23點鎖樓門,23:30熄燈休息。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自覺熄燈。

  3、嚴禁未經批准的晚歸、夜不歸宿等行為。22:30後進公寓區的學生即視為晚歸,23:00後未進入公寓的視為夜不歸宿。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身份證並在本樓宿舍管理人員的《晚歸記錄簿》上登記,學院鋼鐵連、大學生自律委成員、各系行檢委於每晚22:30後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並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為保證公寓安全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外來人員。

  5、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乾淨、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佈置。

  6、學生宿舍是學生團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禮貌住宿,堅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譁。

  7、學生在宿舍使用計算機網路應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禮貌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公寓樓內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傢俱、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宿舍內的公共傢俱、設施出現被故意損壞的情景,由該宿舍長查明原因,分清職責。主要職責人按傢俱、設施的現價或維修價格賠償;如原因不清、職責不明時,則按該宿舍成員均攤賠償處理;如故意損壞情節嚴重者,賠償後還要給予主要職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學生入住後,應由宿舍長代表本宿舍成員與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簽署《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長及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別保管,宿舍長組織本宿舍成員對《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進行貫徹學習。

  2、不準在牆壁、門窗、傢俱、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亂畫,床上不準掛床簾。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每週全體宿舍人員進行一次大掃除。

  2、學生宿舍實行定時整理內務衛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將宿舍內務衛生清理完畢,將垃圾務必集中倒入樓下的垃圾桶內,不準在樓道內或從視窗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汙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牆壁、門窗、頂棚上亂塗亂畫,甩墨水、抹汙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腳踏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嚴禁在任何地方張貼廣告。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外來閒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嚴禁留宿校外人員、留宿異性,一經發現,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不準私自撬門鎖、暴力破門。門鎖損壞、鑰匙丟失,要及時向學生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嚴禁在宿舍內、宿舍間私拉電線、網線,嚴禁宿舍內使用或存放以下違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機、酒、蠟燭、吹風機、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電磁爐、飲水機、大功率檯燈、酒精爐、酒精燈、變壓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彈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對於查處到違反安全用電的情景,要落實到學生本人,並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和《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5、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6、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從事經商、代銷代售等盈利性或經營性的收費服務活動。嚴禁私自在公寓區從事商業經營、宣傳活動。

  7、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區內為無煙校區,嚴禁學生在學校內吸菸、喝酒,對由於吸菸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4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一)管理體制

  1、設立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負責有關學生和宿舍公共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生會下設生活部,協助管理教師工作,積極進行師生意見溝通;

  3、每個寢室推選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寢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二)行為準則

  1、全體住宿生應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本條例,服從管理教師和管理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學生宿舍管理部、學生會和寢室長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辦公室排定寢室後,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櫃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3、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衛生,節約水電,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

  4、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焚燒廢紙。

  5、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賭博類活動;

  6、上課期間(包括晚自習和課間休息)不準私自回寢室,特殊情況需經政教處或值班領導書面同意;

  7、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和非住宿生;

  8、寢室鑰匙不得私配或轉借他人,否則後果自負,如遺失請及時向管理教師彙報;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後不喧譁,不做其他有礙他人就寢的事情。

  (三)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負責寢室內外環境衛生;

  2、寢室衛生應做到:

  (1)床鋪平整,床上不亂放東西,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面,統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乾淨、整潔,無雜物、無水漬;

  (3)箱櫃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4)門框、窗框無積灰、無髒印,門上氣窗玻璃明亮;

  (5)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

  如有違反以上規則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5

  一、宿舍是學生休息的場所,應保持文明、整潔、樸素大方、舒適安靜。

  二、宿舍應在門後張貼“值日安排表”,每天有人值日,宿舍室長負責安排衛生值日,並督促檢查。

  三、每個宿舍都應根據管理規定,制定具體的值日生獎懲措施。

  四、宿舍衛生應堅持每週一大掃、每天一小掃,保持舍內整潔。

  五、宿舍內床、櫃等按規定擺放,不得任意變動,不亂塗亂寫,亂貼字畫。

  六、宿舍門前、窗後、走廊不亂倒髒水、亂扔雜物。

  七、宿舍內垃圾,每天按規定倒放到指定地點,及時處理。

  八、宿舍內成員應按指定床位就寢,特殊情況需事先徵得宿舍管理員批准。

  九、宿舍內不準點蠟燭,不準抽菸,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

  十、認真執行宿舍作息時間,熄燈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不得大聲講話,不可串宿舍。

  十一、宿舍內有異常情況,需及時向宿舍管理員、班主任,值班老師反映。

  十二、舍內設施損壞及時報修,物件修理後應在維修單上簽字。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規範化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文明、溫馨的生活環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養自律的行為習慣,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勤方面

  1、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回宿舍午休、晚寢,不得遲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1分,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每次扣個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寢者必須先辦請假手續:①書面申請,②班主任及家長簽字,③宿舍管理員批准。未履行請假手續,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歸宿者作停宿兩週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檢查時間(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須開啟門讓宿管檢查,沒按時開門扣宿舍每人1分)。

  3、節日、假日留宿的同學要寫書面申請,家長及班主任簽字,宿管員批准方可留宿,未經批准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紀律方面

  1、上課或晚自習期間,住宿生要帶齊所需學習用品,中途未經值班宿管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宿舍,違者扣5分。

  2、在宿舍區內不能大聲喧譁,違者扣2分。在宿舍區內不能起鬨,違者作停宿兩週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3、熄燈鈴響,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迅速在本床就寢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寢期間,宿舍保持安靜,不干擾他人休息,如:玩手機、亮燈、吃東西、講話聊天等影響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檢查時間(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調室、換床、合鋪睡者,當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進入異性宿舍,違者扣5分,並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資格,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住宿生不服從宿舍管理員、老師管理,行為惡劣者,扣10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停宿處理,直至取消內宿資格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個人10分。使用明火、抽菸、打架鬥毆、盜竊者,予以停宿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內宿資格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內務衛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輪值並張貼輪值表在門後,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掃,凡當天輪值的值日生不打掃清潔衛生、或打掃不乾淨、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個人2分,另外每週進行一次集體清潔衛生1次(週二下午放學)沒清潔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後不疊被子,床上東西凌亂者扣2分。被子不整齊者扣1分。

  3、嚴禁把膳食或飲料食品帶回宿舍,違反者,扣1分,不聽勸告者扣5分。

  4、寢室無人時,出現不關燈、空調等,扣當天值日生個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雜物,鞋、臉盤、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規定擺放,或擺放不整齊者,除責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齊成一線地放在床下)。

  6,從樓上亂扔垃圾者每次扣個人或宿舍每人5分,並要集體清潔宿舍公共區一週。重範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經管理員同意,私自帶外人進入寢室者,扣5分,行為不端者,予以停宿處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內宿資格。

  3、亂拉亂接電源、電插座,違規使用電器者,除沒收其違規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處理。

  4、不準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宿舍。在宿舍內遺失貴重物品,責任自負。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違規用品外,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內宿資格處理。

  6、不得在鐵架床上打鬧,違者扣5分。

  7、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學生家長和親友不準隨便進入學生宿舍。如確需上樓,須經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員兩人簽字同意後,方可進入學生寢室。男士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

  五、財物管理

  1.每學年初,發放《塘新中學學生宿舍公物登記表》,要及時核對和檢查公物,發現與記錄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員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2、遵循誰受益誰保護,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正常使用損壞由維修員、總務處實地察看,情況屬實的免費維修。

  3、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損,經同學自查、班主任、宿管處調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體同學負責賠償。

  4、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無意損壞時,賠償的款額按被損公物修理(補)材料費及工本費計。需全新撤換的按該專案、類別整體實際價格賠償。

  5、經調查屬有意損壞公物者,除按物品價格賠償損失外,並由班主任告知家長協同教育,若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直至開除內宿資格。

  6、被損壞公物的專案、類別由舍長報告管理員,由管理員登記(開具“通知單”一式二份)並報總務處(一份交班主任作為繳款憑證,一份存檔備查)。

  7、宿舍內下水管道、廁所堵塞,由宿管員報告總務科請人疏通,收取疏通費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費由相關樓層宿舍分擔。

  8、公物損壞應先賠償後維修,特殊情況由班主任向總務處提出申請,可以先維修後賠償。

  9、損壞情況較為嚴重的或賠償不到位的,該班級及班主任不得被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

  注:以上專案中正常損耗,由總務處負責維修,不收維修金。部分維修專案,諸如門、窗、床、櫃等損壞視損壞情況收取成本費

  六、獎懲辦法

  1、學校落實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學生個人量化登記表,並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員、13名宿舍指導老師、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師,負責督導、檢查學生寢室衛生、就寢紀律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2、每月進行評比,當月沒有舍員被扣分的宿舍為當月“文明宿舍”,加分納入文明班評比。

  3、月評中獲“文明宿舍”稱號的寢室,舍員每人加2分,舍長加5分。

  4、為集體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學期內個人扣分達到10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並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各種個人優秀評比資格。個人扣分達到15分者,予以停宿兩週處理。一個學期有過二次停宿記錄者,取消內宿資格。

  6、宿舍集體扣分達到15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並予以通報。扣分達20分者,予以停宿兩週處理,一個學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兩週處理,一個學期有兩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內宿資格。

  7、凡申請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認可本規則,並簽字遵守規則,方可批准入宿。

  8、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析權歸學校學生成長中心。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7

  一、學生宿舍管理體制

  1、學生宿舍的安排和調整由後勤處負責統一進行。

  2、學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師具體管理紀律、衛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學生必須聽從、尊重宿舍管理教師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學校要求對住校生進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師管理學生宿舍。

  二、內務、衛生基本要求

  1、被子、臉盆、牙杯、毛巾、掃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統一擺放整齊,保持整潔、美觀。

  2、宿舍衛生由值日生負責每日打掃三次(早操、中午、課外活動),時刻保持門窗、地面、玻璃和床鋪的清潔。

  3、不得在寢室及走廊、樓梯上亂扔紙屑、瓜果皮(殼)。

  4、不得向窗外、門外傾倒汙水、汙物及吐痰,保持環境衛生乾淨。

  三、紀律要求

  1、必須按學校規定入住宿舍,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鋪。

  2、必須按時歸寢和就寢,嚴禁在外過夜,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3、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打牌、玩球、張貼、講粗俗的話。

  4、早晨按時起床、洗漱、搞清潔衛生,並整理好床鋪,參加早操。

  5、晚上按時就寢時間,住校學生在熄燈後,必須立刻就寢並保持安靜,不得遲到。

  6、上課期間住校學生不得回寢室,如有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進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帶錢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貴重物品不準帶入寢室,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2、嚴禁在宿舍內破壞電路,私安電源,使用電爐、電熱水器。

  3、嚴禁偷盜或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宿舍。

  5、嚴禁亂倒亂扔廢棄物,嚴禁亂塗亂畫。

  6、嚴禁男女生互串寢室。

  7、嚴禁在宿舍或校園內打架鬥毆。

  8、愛惜公共財物和設施,不得破壞宿舍財產。

  9、住校生放假離校時必須和管理老師交接好宿舍財產移交工作。

  五、進出請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完成請假手續:即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請假原因及往返時間,班主任簽字,一式兩份,交宿舍管理教師和班主任備案。

  2、因病確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須向管理老師遞交班主任簽字的證明,其他人在上課期間不得滯留在宿舍。除特殊情況外,中途一律不開宿舍大門。

  3、所有的住校生在週末和節假日時間一律離校回家,不準在學校逗留。

  六、獎罰辦法

  1、每週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比,評出優秀宿舍,進行表彰鼓勵。

  2、對獲得“優秀寢室”,作為評選優秀班級的條件之一。

  3、住校生個人違反紀律、安全、衛生、文明、財產等各項規定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取消評優資格,並進行10元至100元的罰款。

  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則,由宿舍管理老師上報政教處直接處理,處理結果公佈並通報給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自負。

  6、學生破壞宿舍財產和公共設施,應及時更換和維修,否則加倍賠償。

  學生宿舍作息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絡,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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