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裝置維保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消防裝置維保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裝置維保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裝置維保 篇1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 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 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 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絡,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 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效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 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 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 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 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洩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 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 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 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裝置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消防裝置維保 篇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系統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動式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裝置和罐區的各類固定式消防設施和各種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等。
消防車輛的管理另行規定。
第三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制和維護保養責任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第四條
工藝操作、裝置檢修人員等有關人員對本崗位、本裝置或罐區的消防設施要做到會維護保養、會使用,冬季要作好消防設施的防冬保溫工作。
第五條
消防設施的管理要納入安全管理和裝置管理工作中,設專人負責,建立消防設施臺帳,定期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試驗、稱重、藥劑更換補充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證中心,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將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內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裝置創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執行時不振動、不洩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進行盤車和機泵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並且每週試驗1次。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設專人值班,有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以於出現的故障要立即處理不過夜,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第七條
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設施之一,必須加強管理,泵房嚴禁改作它用或亂放雜物,保持定整潔,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每週至少執行一次,機泵執行時不振動、不洩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盤車和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
3.泡沫泵執行後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鏽蝕。要做好泡沫管線和泡沫貯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滅火系統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試驗,確保完好。
第八條
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要加強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泡沫產生系統每年試驗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要經常試驗,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第九條
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便挪用。
2.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設計規範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立消防器材棚(箱),並設專人維護保養。
3.按照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並做好鉛封。在器材上要標明更換日期,以便進行檢查。
第十條
各企業要根據本規定的要求,制定出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消防裝置維保 篇3
一、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據防火滅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於預防和撲火救災事故的專用工具和設施,它包括:各類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標誌。
三、公司各部門、車間消防器材的配置、購置、維修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提出計劃,落實經費,統一安排購置維修。
四、公司各部門、站處要負責所轄區範圍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並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維護檔案,對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配備型號、數量、維修時間等必須登記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養,避免日曬雨淋,保持清潔無鏽,靈敏有效,並把日常維護工作落實到人,實行掛牌管理,到維修時間及時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能以任何藉口隨意改變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違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並對私自挪用中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按價賠償。
七、各部門、站處由於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丟失和損壞的,負責限期補配,並寫出書面檢查,報公司辦公室。
消防裝置維保 篇4
第一節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辦理"動火證",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工程部經理簽字,然後到消防中心辦證。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裝置。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菸。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二節防火設計與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裝修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規範設計施工。施工前必須將施工圖紙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報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2、擴建、改建、裝修工程不得隨意改動消防設施,確需改動的消防設施,要經安全部經理及消防監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到安全部辦理手續,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4、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規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設 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裝置,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態。
2、店內的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自動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自動滅火裝置、加壓泵、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
5、店內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6、店內消火栓、送風機、排煙機、防排煙閥每季試啟動一次。
7、消防中心監控系統,事故廣播系統及事故備用電源每季檢測一次。
8、店內各部門辦公室,安全部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轄區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10、各種消防管道的維修、停水、消防設施的維修與除錯等,都應事先報安全部批准後方可進行。制度寫的蠻好,值得收藏。明天會更好。
消防裝置維保 篇5
一、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裝置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除錯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並做好系統的執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連續正常執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築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並應明確各類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週至少一次;建築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執行位置,並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築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裝置的,可以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築消防設施每年應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並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後,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定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執行2年後,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後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並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裝置、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裝置、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鏽、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後,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裝置維保 篇6
一、按照消防規範要求,企業配備各種消防裝置、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照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並提示人們所在區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菸標識,在企業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菸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菸,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裝置系統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範要求全為紅色,並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範圍。
(2)消火栓的標識,在企業內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檯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訊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的標識
(1)消防裝置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2)消防裝置試執行記錄標識。
(3)消防裝置故障維修標識。
(4)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6)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消防裝置維保 篇7
一、維護管理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築消防設施巡查
1、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築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執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執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櫃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誌外觀,疏散指示標誌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定位置狀況。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築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裝置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於總數的25%。
消防裝置維保 篇8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效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後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後應作密封試驗並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錶指標是否在綠色的區域,如指標在紅色的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後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鬆動、鏽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應及時充填
(二)、對乾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乾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後,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並標註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裝置維保 篇9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增強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日常應急救援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確保突發事件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控制和消滅,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主要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帶、水槍、扳手、滅火器、消防沙、消防鍁、消防安全標誌、消防疏散通道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三、管理職責
1、後勤科負責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養。負責全廠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2、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及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
4、總經辦安檢員負責消防設施安全管理的監督。
四、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驗收與配備要求。
1、新、改、擴建專案在設計、安裝生產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時設計、安裝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計、安裝方案必須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由安檢員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設施的驗收,並監督檢查消防設施的安裝施工。
2、消防設施需要變更(如位置、數量、規格等)的車間、部門須提出申請,總經辦安檢員審批,未經批准的不得變更,後勤科保留設施變更記錄。
3、消防設施安裝標準:
(1)消防設施應按照標準定置安裝和擺放。
(2)生產區廠內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離地面垂直高度標準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紅漆。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牆邊不宜小於5m,並不宜大於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應使用卵石滲水層,卵石粒徑20~30mm,鋪設半徑500mm,鋪設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鋪設卵石時,注意保護好放水彎頭,以免碰壞,絕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應砌築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應砌築消火栓閥門井,消火栓與開閉閥門之間兩者距離不超過2。5米。
(5)消火栓的各處開關是否靈活、嚴密、吻合,所配帶的附屬裝置配件應齊。
4、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採購消防器材時應禁止使用未經安全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產品。
5、各部門應該根據本區域範圍需要補充和配備適用齊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式填寫《消防設施器材申報單》總經辦安檢員進行稽核。
五、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及衛生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將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納入每日現場設施安全管理。
2、維護保養標準:
(1)保持消防箱箱內、外無雜物,無灰塵,箱體除鏽刷漆整潔,紅色顏色。
(2)各部門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該進行晾乾處理後放回消防箱,確保乾燥。
(3)消火栓、水帶、噴槍、扳手等齊全完好,消火栓閥杆頂部保持潤滑。
(4)滅火器定位擺放,保持外部整潔,不得隨便挪用,失效滅火器及時更換並撤出作業現場。
(5)重點部位消防水帶、噴槍直接連線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圍2米以內禁止堆放物品,並保持通道暢通。
3、各種消防設施應符合5s管理,表面無油汙、無汙物、無灰塵,清潔光亮。
六、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
1、後勤科兼職消防隊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時,每月定期對全廠消防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問題部門整改,並將每月消防設施檢查情況進行紀錄;總經辦安檢員在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中發現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和問題隨時通知後勤科進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產科消防泵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確保全廠消防供水系統滿足應急使用,不得隨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線、閥門等區域性檢修或其他改造情況確實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門必須到總經辦安檢員辦理停用申請。程式如下:
(1)需求單位向總經辦安檢員提出《消防設施停用申請》。
(2)生產科確定停消防泵或區域關閉閥門及停用時間方案。
(3)消防設施管理部門(後勤科)簽字認可。
(4)由全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總經辦安檢員登記備案。
(5)生產科根據《消防設施停用通知單》實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復或其他不符合條件不能開消防泵的,必須由需求單位重新辦理延期申請。
(7)修復完畢符合開泵條件的,生產科啟用消防設施。
3、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應急情況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如培訓演練使用必須經後勤科同意並辦理稽核《消防器材使用許可證》手續,事故應急使用除外。
4、消防設施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應包括以下內容:
滅火器
(1)滅火器是否放於固定且便於取用的明顯場所。
(2)安全插銷有無脫落或損壞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3)噴嘴和導粉管有無變形、損傷、老化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4)壓力指標指示值是否在有效範圍內。
(5)有無其他影響滅火器使用的堆放雜物等。
(6)滅火器的規格類別是否符合現場滅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帶、扳手、噴槍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水帶老化損傷情況。
(2)消火栓及管線有無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內有無堆放雜物。
(4)消防水帶箱體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開啟,泵的進出口壓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檢查泵電機及泵體溫度、聲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潤滑油是否變質。
(4)泵的閥門閥杆是否靈活。
(5)消防管線(地上或地下)、法蘭是否鏽蝕、漏水,各消防管道連線閥門是否開啟靈活。
消防應急器材
(1)各車間、倉庫、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標誌是否齊全。
(2)各車間、倉庫、宿舍應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
七、消防設施檔案管理
1、後勤科—兼職消防隊安排專人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檔案並及時進行更新。
(1)建立全廠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檔案,消火栓佈置圖。
2、消防設施檔案應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
八、管理規定
各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出現以下情況的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嚴重並造成重大損失的加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非應急情況動用消防滅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設施、器材失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5、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7、對消防隱患經下整改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消防裝置維保 篇10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裝置維保 篇11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滷代烷、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執行後,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執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鍁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標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溼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裝置維保 篇12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裝置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採取防潮、防曬、防黴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裝置、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裝置、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消防裝置維保 篇13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週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後,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於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定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並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並處於良好狀態;樓層設定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執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執行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是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定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定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洩露;
15.營業結束後,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裝置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並且便於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並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1.要結合場所火災特點,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的撲救程式和基本要求,熟練掌握各類滅火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要根據單位實際,組建火災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有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織,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瞭解各部位、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3.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訊號時,要透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及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檢視,確認或發現火情後,要立即透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4.現場人員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報告的同時,要組織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後,要立即透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並撥打“119”電話報警。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在1分鐘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蒐集火場資訊,保持與各部門、各戰鬥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透過實地演練,使員工熟悉和掌握本單位、本區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確各崗位人員火災時的任務;
2.確認發生火災後,音訊控制室要將卡拉OK廳、包房內畫面、聲音切換成火災警報,告知顧客儘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3.人員在透過煙氣瀰漫的火場時,要用溼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透過喊話或發出燈光訊號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導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導人員確認房間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在房門上做上標記;
6.發生火災時,要按照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多個防火分割槽的,要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割槽;
7.疏散引導組要始終保持與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等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疏散路線;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迅速撤離;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開啟,並在顯著位置設定“緊急出口”標誌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併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裝置維保 篇14
為了規範聯合站的裝置管理,健全裝置管理制度,針對裝置停用,特制定聯合站裝置操作票制度。
一、適用範圍:聯合站重要裝置(各類壓力容器、原油儲罐)的啟、停用,必須填報聯合站裝置啟、停用操作票;
二、操作票報批:裝置啟、停用操作票由裝置管理員填報,詳細填寫裝置/裝置區域、裝置計劃停用時間、裝置名稱、裝置停用原因,在操作工作列中,明確停用裝置具體的操作順序及操作步驟,由執行辦公室簽字認可,站領導簽章;
三、班組負責記錄裝置停用前的執行狀態、執行引數,啟用後執行狀態、執行引數等,並在執行記錄、生產日誌中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裝置啟、停用操作嚴格按照操作票規定執行,由崗位人員操作,技術員逐項落實簽字;如果生產中遇到特殊情況,值班班長立即向裝置管理辦公室彙報,由技術員下達生產指令或現場解決;
五、裝置啟、停用操作票為兩聯單,存根聯由裝置物資辦公室統一存檔,操作票聯下達到班組,由班組自行儲存。
消防裝置維保 篇15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維護是減少火災的危害,保護員工人身、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關鍵中的關鍵。為了在關鍵時刻用好消防設施和器材,特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一、在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的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安全出口指示牌、消防疏散示意圖等,專人管理,登記在冊。
二、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員(安全主任)負責,要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以保證火災發生時能正常使用。
三、各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檢查應建立相關檔案資料,檢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園領導,對處理結果要登記。
四、定期和小區管理處聯絡,對幼兒園周邊的相關消防設施共同檢查、維護,保證幼兒園的消防通道、消防用水等正常執行。
五、對消防器材發現丟失、損壞的應立即補充並登記在冊。
六、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改造、關閉滅火系統。
消防裝置維保 篇16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並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物件(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式、防範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裝置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式、報告程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式,演練範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後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範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願)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願)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裝置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