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人員培訓制度(精選9篇)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精選9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人員培訓制度(精選9篇),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1

  一、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二、公司安檢部負責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的指導和檢查工作。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後,不準上崗操作;上崗證每年要複審一次。

  四、工程隊要注重安全宣傳,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在工人進廠前後要對工人進行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安全培訓不漏人,培訓情況和工人安全考核資料要整理歸檔。

  五、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施工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六、企業要定期對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乾部進行培訓(其中專案經理、工長、班組長是安全教育的重點)。

  七、專案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週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八、節假日前後,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前進行法紀教育,節後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2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3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檔案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專案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7)新工人的公司、專案、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裝置效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業)、專案(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隊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專案(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級。專案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專案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後,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本人從事施工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裝置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

  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4

  第一條為提高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範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經當地人民政府註冊的行政執法證,並具有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築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監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採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酒店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董事長負責制,各部門經理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酒店成立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酒店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酒店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及酒店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部門經理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

  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酒店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

  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電信線路

  第十八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二十三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

  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五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七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九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九、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三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十、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六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七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責任人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三十九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酒店領導。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

  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四十三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6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企業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能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職責

  ㈠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㈠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責任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㈢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裝置維護保養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採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物件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勞動保護培訓教育,物件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檔案、勞動衛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定,講究勞動衛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病的發生。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7

  一、安全培訓目的及範圍

  1、安全培訓目的

  安全培訓是培養和保持高素質員工最有效的管理辦法之一,它不僅保證了員工掌握開展工作的必要技術,還起到提升公司燃氣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訓物件及範圍

  培訓物件:新入職員工、在崗員工、工作崗位調動員工、脫崗三個月以上的復崗員工等。

  培訓範圍:公司從事安全工作的相關人員。

  二、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是整個培訓活動的實質性過程和關鍵階段,它關係到培訓任務能否落實,培訓目標能否實現。如果組織不好,各項工作之間的銜接就可能出現矛盾,培訓目標就無法實現。因此,為做好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應注意遵循相關原則並掌握其方法。

  1、確定安全培訓的課程目標

  1)透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練掌握燃氣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氣設施維修、養護、搶險技能,並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

  2)透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知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流程以及有關安全部門的交叉流程,能夠在本部門順暢的開展安全工作。

  3)透過各種技能培訓,使受訓人員進一步理解燃氣行業的安全內涵,並與企業形成共識,從而提高企業的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訓計劃的基本原則

  1)計劃的嚴肅性

  必須堅持計劃的嚴肅性,並應透過精心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落實計劃所提出的各項任務和目標,以保證培訓效果。

  2)計劃的靈活性

  計劃制定後也會出現臨時性變動,這就需要公司在實施培訓計劃時靈活掌握。

  3)計劃的科學性

  計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必須有可靠的科學依據,包括準確的資訊,完整的資料資料等,這樣才能使整體計劃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既富有創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計劃的有效性

  計劃不僅要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而且要從眾多的方案中選擇最優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資源和提高效率。

  3、組織實施安全培訓計劃的方法與步驟

  1)公佈安全培訓計劃

  將安全培訓計劃列印併發至相關人員,以便明確其具體工作職責,並掌握培訓專案的整體情況。

  2)做好安全培訓資源的準備

  ①培訓管理人員、培訓講師的落實。在公司內選派安全培訓管理人員和培訓講師。

  ②培訓場所的選擇與佈置。為確保培訓效果,最好選擇較安靜的培訓場所,且室內光線、溫度、通風要好,使受訓人員感到舒適。

  ③應用工具的準備。培訓過程中應用的工具主要有兩大類:資料類工具和設施類工具。常用的資料類工具包括安全培訓教材、講義、討論資料、測試資料等;設施類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儀、幻燈機、音響器材、多媒體網路終端等。要確保工具的品種、數量和質量滿足並符合培訓的需要,因為培訓效果的好壞來自於受訓人員的聽覺、視覺和心裡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訓形式、週期(頻次)

  1、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

  新入職員工培訓是使新入職員工瞭解所在崗位安全工作的執行原則和步驟以及總體計劃,應包括兩部分: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和上崗安全實踐培訓,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合格後方可進行上崗實踐培訓。

  安全培訓週期(頻次):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應採取即時培訓的方式,第一時間向新入職員工灌輸安全常識。

  2、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一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安全監察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本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危險源、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績效考核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

  安全培訓週期(頻次):公司安全培訓為員工調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後可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

  2)部門安全教育培訓(二級):由部門經理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各部門主要概況、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項、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識。

  安全培訓週期(頻次):部門安全培訓應按月度進行培訓,應以部門月例會為基礎,對月度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班組安全教育培訓(三級):由主管、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本班組和本崗位的安全崗位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工作性質、服務標準等,並講解事故教訓及案例,使員工始終保持警鐘長鳴。

  安全培訓週期(頻次):班組安全培訓應按周進行培訓,班長應以周例會為基礎,對每週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重點崗位的安全培訓

  公司直接從事燃氣生產、加工、運輸、儲存、檢查和燃氣設施維修養護及入戶安檢等工作的重點崗位,應該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和頻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1)對各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中的有關問題。

  2)充分利用展覽、宣傳畫、安全專欄、報刊雜誌等多種形式,以及先進的網際網路培訓手段等,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應定期開展部門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即安全活動月或安全活動日)。

  4)在進行規模化的燃氣設施改造、更換、維修的情況下,公司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要對參加施工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5)員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公司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內容記錄存檔。

  安全培訓週期(頻次):日常安全培訓應按總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結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節日定期開展。

  四、安全培訓內容

  公司的安全培訓主要應由以下方面內容構成。

  1、燃氣安全知識(天燃氣基礎知識,使用、維修、養護燃氣設施等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2、燃氣洩漏現場應急處置(燃氣洩漏的檢查、現場處置、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

  3、具體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體內容、安檢、燃氣器具基本維修維護技術等)。

  4、其它相關知識培訓(各類表具效能及各種燃氣裝置設施的使用方法)。

  5、職業道德及工作規範(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6、國家級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3號《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據以上安全培訓內容結合自身的特點,向員工進行安全培訓,並將上述知識有效地與日常安全工作融會貫通,使受訓人員能夠實現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上實現雙重提升。

  五、組織實施安全培訓的注意事項

  1、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培訓計劃實施前,應召開一個相關人員的會議,一方面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另一方面為今後的培訓過程中的溝通配合奠定基礎。

  2、密切配合,相互溝通

  安全培訓專案的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具有針對性、專業性、長期性等特點,受訓人員較多,培訓過程中難免存在問題。因此,要特別強調相關工作人員之間的溝通、配合及全域性觀念。

  3、嚴格監控,保證進度

  要特別注意按培訓計劃的進度安排課程,既不要前緊後松,造成後期學員的鬆懈;也不要前松後緊,後期趕進度,影響培訓的質量。

  六、安全培訓考評

  在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後,要開展有效的考評工作,將考試與評分工作落到實處。

  1、安全培訓結業考試

  每項培訓結束,必須對參與人員進行理論閉卷考試、專業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標準由公司根據崗位的特性來制定統一的評分標準並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考核完畢,公司需對成績合格與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培訓檔案表》的記載,並進行完整存檔。

  2、受訓人員學習評估

  公司應以受訓人員在安全培訓過程中的表現,以及結業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對受訓人員進行全面評估,並將安全培訓評估結果載入培訓檔案資料,主要內容有:崗位安全知識掌握程度、考核成績、員工培訓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於公司掌握員工歷次的安全培訓情況,為今後的安全培訓工作提供借鑑。同時也為員工轉正、晉升、加薪提供參考;對考核不合格員工的補考、處罰、降級、調職、轉崗提供了有力依據。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8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專案所有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專案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於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專案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專案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於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於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並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生產人員培訓制度9

  為加強和規範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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