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考勤制度(通用14篇)

工廠考勤制度(通用14篇)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廠考勤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廠考勤制度 篇1

  目的

  為確保車間進行有秩序的生產管理而制定

  適用範圍

  適用於車間一般員工到車間負責人

  責任

  車間主管、經理

  程式內容

  一、出勤

  1、每天正常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0-6:00

  2、午休為12:00-1:30之間,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但按正常上班時間記錄考勤。晚上如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時間為晚上7:00開始,需按正常上班時間記考勤。

  3、考勤記錄: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由車間主管做記錄(共計每日4次)。上班員工應親自到主管處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助簽到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車間主管同意後,方便可生效出行。出差、事假等需事提前一天得到車間主管批准。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車間主管事前批准,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車間主管否則以曠工計。

  二、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元,以考勤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提前下班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但累計不得超過30分鐘,給員工應急時使用,累計超過30分鐘的,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3、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1)上班後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個人月工資元

  2)上班後遲到或早退6次以上按曠工1天計。

  注:若上班後30分鐘內致電直接車間主管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4、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3天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當月因累計多次遲到計算曠工2天者,予以辭退。

  說明:

  本規定從公佈之日起生效。

  本規定為試行制度,有需要時需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主管職責、主編職責、乘務員職責

  書記員職責、書記職責、事業部職責

  工廠考勤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了規範醫院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醫院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醫院的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每週實行六天工作制,週一至週六。

  夏季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醫院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如下: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科,否則不予承認。

  2請假

  (1)請假程式

  所有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條》,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准,2天及其以上報分管院長審批;科室負責人向分管院長請假;副院長向院長請假,院長向總部人力資源部請假,請假條一律交人事科考勤和存檔。

  (2)注意事項

  第一、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

  限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四、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資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加班、調休

  (1)醫院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週日休息。

  (2)加班指員工在節假日或醫院規定的休息日能服從醫院安排照常工作的狀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務必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者為院長或分管院長,否則為無效加班。

  (3)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醫院安排調休,不能調休者,按照加班時間加薪。實行了績效工資的醫技護業務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週日加班由科室負責人安排,負責人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分管院長稽核批准後方可有效。《加班申請表》務必在當月內上報人力資源科有效,否則視為自願加班。

  (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未經批准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加班。

  (6)員工加班能夠按1:1的比例進行調休。員工調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程式同請假程式。

  (7)員工的自行調休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

  4、銷假

  (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科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科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5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10元,如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計算。

  6臨時外出

  (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院長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科辦理補籤手續。

  四、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科。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廠考勤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彙總全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缺勤動態,並對各部門執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點名簽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員外,均須按部門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崗位界定:

  生產一線工人:指生產車間的車間工人其餘人員均為非生產一線工人。第四條工作計薪時間

  生產一線工人:實行計件計時工作制(即當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辦公室人員:實行6天工作制,週日休息。(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天數扣除週日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工程部人員:每月原則休息兩天,根據實際情況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

  倉庫人員:實行輪休,必須保證生產供給或銷售發貨。後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注:工程部經理、倉庫人員與後勤人員的考勤天數與辦公室人員一致。

  門衛:每月休息日,必須找到確實的代值班人員,在保障工廠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日工作時間:

  公司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分為冬季時間和夏季時間。冬季時間:(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3:30———17:30夏季時間:(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4:00———18:00第五條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考勤,個人的考勤記錄不全,按曠工處理,若虛構他人考勤(到崗、請假、外出、公事、公差),虛構涉及雙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條新入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未滿7天離職者,不計算薪資。第八條員工因公事外出,必須向廠長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同意後,在辦公室處填寫考勤說明單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九條考勤員每天對前一天簽到情況進行統計(考勤表)備案;

  1.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05-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者,每分鐘扣1元

  2.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10-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者,每分鐘扣1.5元;

  3.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30-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每月累計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十條

  曠工處理:

  1.曠工定義:各部門員工在沒有向廠長請假,或者沒有在辦公室處填寫請假單的情況下,擅自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2.固定工資工作人員:曠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3.計件工資生產人員: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平均日計件工資(當月計件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三倍,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第十一條以下幾種情況可免於考勤:

  1.經總經理特殊批准,可免於考勤並在辦公室處備案者;

  2.因公事出差,經廠長批准後,在辦公室完整填寫“(出差/公辦/其他)考勤說明單”並備案者;

  3.員工因公事不能按時返回,廠長需在辦公室處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各崗位工作與薪金是平衡對稱的,員工必須按月完成相關工作,如因生產任務緊,工時急或領導明確要求加班,需先填寫加班單申請,由廠長簽字同意,並報辦公室處登記後,視情況可安排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否則不計算加班。

  第三章請假

  第十三條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非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嚴禁先假後請,未能在辦公室處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或未能徵得廠長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視同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的假期類別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帶薪假期:

  事假:

  1、員工需請事假,必須經廠長同意、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假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員工一月之內的事假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2天),生產一線工人

  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4、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到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從其實際休假時間開始計算。

  5.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病假

  1、員工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報廠長同意,在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因突發疾病無法事先請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當天,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4、請病假無醫院有效病假證明和診斷證明書,按事假處理;病假到期未辦續假手續而不到崗,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按其實際休假時間累計計算;

  5、員工一月之內的病假時間累計最長不得超過4天(含4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6、工傷另行處理。備註:

  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視同員工自動離職。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間有公休假,視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計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銷,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帶薪假期:

  婚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結婚的,可憑結婚證明享受帶薪婚假5天。

  喪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產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按地方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可申請帶薪假期30天。

  備註:

  所有帶薪假必須經過行政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曠工。帶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齡工資/當月天數)X帶薪假期天數

  工傷假期:

  在鑑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受工傷的員工根據醫院出據的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享受工傷津貼,工傷津貼為30元/天加班補助:

  員工在完成當日公司要求的日計件工作額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並且該員工不願意調休或換休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規定享受加班補助,加班補助為生產一線工人在原計件工資的基礎上,按照5元/小時補助,非生產一線工人按照50元/天補助。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考勤的說明:

  1、公司考勤採取辦公室點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廠監管執行。每日對前

  一天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凡考勤與實際不符的人員,本月工資將推遲發放。

  2、考勤資料的保護

  考勤資料屬公司重要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在考勤表上塗改毀壞,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扣款。

  3、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辦公室要求每日公佈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況,如果出現問題,則及時核對修正。

  4、公佈的考勤情況接受查閱,任何人員如果對當日公佈的前一天考勤情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於當日之內要求進行考勤核對,過時視同認可,不再予以補查。

  5、員工工資中有100元為全勤獎。

  (1)全勤獎獲得資格

  A、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B、整個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優秀:無曠工,無請假,無遲到早退,無更改考勤記錄等其它不良記錄。

  (B)良好:在無曠工,無擅離職守,無更改考勤等情況下,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a、事假2天之內(含2天)b、病假4天之內(含4天)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有3次以內(含3次)

  (C)較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超過3次

  d、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內(含1次)

  (D)極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為

  b、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上

  c、有曠工行為

  (2)以下情況不享受全勤獎

  A、非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B、整個自然月考勤較差以下(含較差)

  6、公司每天晨會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宇之龍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晨會,並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無故缺席,則按擅離職守處理。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有扣罰款項全部納入宇之龍愛心基金。

  工廠考勤制度 篇4

  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持續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對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制度實施規定如下:

  一、打卡方式:

  1.辦公室職員採用指紋打卡方式,車間員工採用刷卡方式。務必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2.辦公室職員與車間人員每一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經理級以上員工無特殊狀況,每一天打卡兩次(早晚各一次)。

  3.業務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工作報告》記錄考勤。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八小時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時間待定)。食堂、保安、綠化工每日上下班刷卡兩次。公司的特殊崗位可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但需報行政部備案。

  三、打卡管理:

  1.打卡的相關要求參看《考勤機管理制度》。

  2.上班不允許會客,特殊原因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3.員工在上班時間出廠,務必持有部門主管核准的請假條或放行條,提交到保安室,否則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強行出廠一律按曠工處理。四、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凡當月累計遲到15分鐘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

  2.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一經發現,給予雙方100元處罰,並口頭嚴厲警告。

  3.因公外出、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務必及時向本部門主管報告,由本部門主管籤卡記錄,並報行政部備查;

  4.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處。

  5.無故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遲到或早退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以上規定,從3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由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所有罰金,在統計後由行政部在財務部領出,納入意高好處活動基金,用於公司員工娛樂或團隊聚餐使用。

  工廠考勤制度 篇5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工廠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1:30下午12:30-18:00

  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定考勤時間,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二、打卡規定

  1、員工根據上下班嚴格打卡,堅決杜絕不打卡現象,違者每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連續出現3次以上無故不打卡者,予以辭退。

  2、打卡限於員工本人進行,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當日礦工記,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三、遲到、早退、曠工

  1、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後到達的視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0元工資。

  2、上班1小時內無故不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3、在一個考勤年度內,曠工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4、由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到或曠工,不應計算在內。

  5、由於加班或其他可以理解特殊情況造成遲到的,必須主動向上級主管做出合理解釋,並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註明;未主動解釋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6、打卡是員工考勤的依據,如果外出工作或出差等原因不能打卡,應當在考勤卡上註明,並由上級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四、病假

  1、員工應病必須治療或修養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需出具醫院證明並填寫請假單,報上級主管稽核。

  五、事假

  1、員工應私事必須處理時,一般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由上級領導稽核批准,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妨礙正常工作時,主管部門可不準假或暫緩准假或縮短假期。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超過規定天數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3、員工請假、休假須事前填寫請休假單,並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可生效。

  4、應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部門報告,返回後立即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關於辭職

  1、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遞交書面報告,辦理離職手續,關鍵技術人員辭職須提前3個月遞交書面報告,以方便技術工作安排,違者扣罰相應的工資。

  2、沒有按照要求提交辭職報告或沒辦理離職手續而自動離職的員工扣罰一個月的工資。

  3、所有人員辦理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公司相關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凡向公司借款者,必須歸還借款。

  七、關於辭退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辭退:

  1、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

  2、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

  3、工作疏忽而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5、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刑事犯罪的。

  6、在外兼營影響公司利益的。

  7、經常聚眾不負責的議論公司人與事、發牢騷,引起其他員工對公司不滿,造成後果明顯的。

  8、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的。

  工廠考勤制度 篇6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狀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一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回到或忘打卡者,次日務必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務必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立刻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狀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務必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務必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女員工貼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能夠補休,補休務必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工廠考勤制度 篇7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工廠考勤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促進工作效率的提高,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規範工作行為,以實現獎優罰劣、獎勤罰懶,收入與考勤掛鉤,特結合xx工作實際,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xx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由中層以上幹部按每週一班輪流值班,監督打卡情況。

  二、由辦公室負責於每月25日對各部門考勤記錄進行整理、彙總。對缺勤、病、事假、加班及漏打卡情況作統計,並依此兌現當月工資。

  三、員工不按規定打卡的,每缺1條考勤記錄,扣除本人月度獎金的3%,如遇出差或公務在外不能按時打卡的,須有部門經理出具的情況說明;

  四、各崗位工作人員須遵循請、銷假制度,按照層級管理許可權報批,批准後的假條交辦公室做核對考勤記錄之用;

  五、病、事假規定。

  1、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報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並徵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休假,病假須同時提供醫院證明,休假結束後要及時銷假;

  2、xx員工請休病、事假,病假在3天以內(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合同人員為通訊費)的5%,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10%,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

  3、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8%,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的,每天扣除本人月度獎金(通訊費)的13%,7天以上的扣除本人全額月度獎金(通訊費);

  4、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1個工作日的,不再計發當月月度獎金和地區生活補貼(通訊費);

  5、全年累計病假超過44個工作日或事假超過22個工作日的,除執行上一條規定外,年終獎降低一檔並不得參加本年度優秀等次評選;

  6、全年連續病假超過4個月,事假超過2個月的,休假期間工資按應發數額的70%計發;

  7、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員工既沒有病、事假條,又不按規定打卡,考勤記錄連續缺失4次以上(含4天),部門經理未能出具情況說明的,按曠工1天論處,扣除當月月度獎金(通訊費)50%,曠工2天的,扣除當月月度獎金(通訊費),曠工3天的扣除當月月度獎金和地區生活補貼(通訊費),並在部門內給予警告處分;

  8、全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扣除當年12月份工資,年終獎降低一檔,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xx內通報批評;

  9、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的,予以開除;

  六、婚、孕、育人員考勤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七、xx員工大會由辦公室活動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無故缺勤者,扣除當月考績工資10元/次;

  八、加班規定:

  1、按照每週40小時工作制,超出部分視為加班,加班時間以小時計算;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按照層級管理許可權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加班期間按照xx考勤規定打卡,並由主管領導簽發換休單;

  3、晚上和週末加班的,以主管領導簽發的換休單註明時間為準,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門經理負責合理安排調休,原則上不發加班費。如果確因工作任務密集無法調休的,換休單時間可累計,按3元/小時計發加班費,按月結清,在安排調休時由主管領導負責收回調休單並及時交辦公室核對考勤記錄;

  4、國家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上崗的,根據工作情況由中心統一計發加班費,不使用換休單;

  九、本規定自總經理會議透過之日起執行,同時解釋權歸xx總經理會議。

  工廠考勤制度 篇9

  1、提前10分鐘上班,按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不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

  3、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級請假,按時銷假。請事假一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長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員由科室長批准;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請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辦公室主任批准。

  4、請假人員請假時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准後方可離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准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5、對違犯考勤制度的人員,某地委辦公室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月內發現遲到或早退現象一次的給予警告,兩次的寫檢查,三次以上歇崗一個月;對曠工人員,曠工一天責令其在全體人員大會上做檢查,兩天以上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記簿,考勤情況每月由秘書室彙總張榜通報。

  工廠考勤制度 篇10

  考勤規定

  1、實行指紋卡制,每日員工本人到指紋機處打卡上下班;

  2、打卡時間:上班:7:30下班:17:30

  3、不假而別者或請假手續不全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包括安排加班時間)作自動離職處理;

  4、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公司場所外工作,導致不易計算工時者,考勤以小時計出勤;

  5、辭退或辭工人員,辭工當天上班不計算工資;

  6、遲到或早退以打卡時間為準;

  7、遲到、早退

  ①從上班起始時間至20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②提前20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

  ③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另扣除積分2分。

  8、曠工

  ①未請假而且未上班

  ②請假未允許而擅自不上班

  ③委託他人口頭請假而不上班(特殊原因除外)

  ④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

  ⑤曠工半天罰款50元,另扣除積分10分。

  請假規定

  1、請假人先向部門索取請假條,並如實填寫;

  2、交直屬主管按許可權審批;

  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請假者,須於當日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事後出示醫院證明,否則作曠工論處;

  4、請假核准許可權

  ①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經理批准;

  ②領班級以上人員請假由經理批准;

  5、任何人請假,須辦好工作交接手續,並寫明交接人;

  6、上班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一律按半天計算;

  7、請假一律不得讓人代請,如屬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事後須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8、超假、續假

  ①員工請假後,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以電話等形式通知主管,說明原因,得到批准後回廠時補辦請假手續;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與主管說明原因或續假未批准者作自動離廠處理。

  離職規定

  離職種類

  1、自動離職:因不夠辭職條件和辭退條件,自願離職者;或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達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稱為自動離職;

  2、辭退:結算當月工資

  a)嚴重違反部門規定和勞動紀律者

  b)嚴重干擾車間正常生產者

  c)拒絕服從管理員安排、消極怠工者

  d)偷盜公司財物、打架鬥毆(屬情節嚴重)

  3、辭職:結算所有工資

  a)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技術表現不能令工廠滿意者

  b)因裁員,而予以辭退者

  c)經市級醫院證明的嚴重病患者

  d)經部門經理認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離職手續

  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員工提前一週,領班及以上提前一月。並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後方可正式離職。

  工廠考勤制度 篇11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託)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於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後,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透過部門經理籤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工廠考勤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工廠考勤制度 篇13

  1.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班組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每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之內到班者為遲到,處以15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提前下班者為早退,處以十五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個人專用請假卡,按人事許可權逐級稽核,專用請假卡由考勤員保管,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加班加點考勤管理

  4.1加班加點的條件

  4.1.1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裝置維修或公用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要求加班加點的。

  4.1.5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工作範圍的事因沒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點的審批

  4.2.1加班報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式。

  4.2.2加班審批程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領班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准──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由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總經理核准。

  4.2.3加班單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員將部門上月加班單彙總報送總經辦。

  4.3 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准審批

  4.3.1 病假:

  4.3.1.1員工病假需出具醫務室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2事假

  4.3.2.1請假審批許可權範圍

  a)請事假在3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准。

  4.3.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3.3.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3.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3.4.3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產假

  4.3.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工會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對避孕失敗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3.5.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產假或護產假。

  4.3.6喪假

  4.3.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卡,交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喪假。

  4.3.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字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3.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核准,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4 考勤查詢: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到部門考勤員處查詢。

  工廠考勤制度 篇1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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