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 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 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三條 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採摘收穫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並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並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併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 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並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覆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 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採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 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週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並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 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 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範圍和方法,經總經理稽核後,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採購。

  第十一條 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並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於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併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並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後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汙染。

  第十三條 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進步方向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參考國家相關法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

  第三條 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由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後,公佈施行,自公佈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於公司同類制度。

  第七條 當本制度修訂版公佈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第二章 物資管理

  第八條 物資控制是生產管理的先決條件,是生產管理的重點,合理的物資控制是產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產前提,物資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關係到生產是否順暢,物料浪費嚴重與否和生產成本的高低。

  第九條 供應部門是物資控制的核心部門。

  1、供應部下設材料倉庫,工具倉庫,輔助品倉庫。

  2、材料倉庫是公司原料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原材料的收發,儲存。

  3、工具倉庫是公司工具、夾具、模具的儲存收發機構。工具、夾具、模具的維護和保養由維護保養機構負責。

  4、輔助品倉庫是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儲存機構,負責公司勞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發,儲存。

  第十條 外協工廠有物品入庫應先由質檢人員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庫,辦理相關的手續。檢驗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標準的物料,應予退回。

  第十一條 倉庫員在新進物資入庫後要及時做好標示,同時做好物資的維護保養工作。倉庫的物資要賬目相符,要不定期對物資盤點抽查,抽查結果作為倉庫員的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 車間或其他人員領取物資必須出具《領料單》,《領料單》各欄要填寫清楚。領取生產材料、工具、夾具、模具,車間主任開單後不需部門經理稽核,領取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均需部門經理稽核簽署意見後方可領取。

  第十三條 倉庫員在接到車間或其他人員開具的《領料單》核實無誤後,應立即查詢庫存,庫存充足的立即發放給領料單位並做好《物資出庫帳》。庫存不足的將倉庫現有物資全額髮放給領料單位,並立即出具《採購任務單》通知採購部門採購物資。《領料單》領料數量欄按實際發放數量填寫,倉庫員負責督促採購部門採購情況。物資採購到位後立即通知領料單位前來領料。

  第十四條 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寫好《工序交接單》,無《工序交接單》的產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產。

  第十五條 成品經檢驗合格,包裝人員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裝規格包裝產品。包裝人員執成品檢驗員出具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接收產品入庫,同時做好《產品入庫帳》。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產品,在總經理許可放行並同時出具相應的《成品入庫單》和《成品出庫單》。

  第十六條 產品入庫後,成品倉庫要按銷售部門開據的有關銷售單及時安排產品出貨。

  第三章 生產過程管理

  第十七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生產控制的重點,是保證生產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資源損耗的必要措施。生產過程管理是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法進行生產管理,合理利用生產資源,合理調配生產人員,保證及時出貨的先進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都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第十九條 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第二十條 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後要仔細分析訂單要求,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第二十一條 生產管理員明確客戶要求後,應立即通知供應部準備生產資料(包括材料﹑工具﹑夾具﹑模具等),待所有生產資料備齊後方可編排生產計劃,生產計劃共三份:供應部,生產科室,生產部各一份。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出貨的也可以先安排生產的工序先生產,待物料備齊後再組織統一生產。

  第二十二條 物料備齊後供應部要及時通知相應生產部門前來領料。生產部門接到供應部通知後,應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料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相關人員前往供應部領料,並立即投入生產。

  第二十三條 生產計劃編排好後立即組織車間相關人員按照計劃生產。生產進度管理員必須隨時跟蹤,保證生產在計劃狀態下進行。對跟不上生產計劃的工序,生產進度管理員須分析情況,採取措施,予以彌補。若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耽誤工期的,要及時向生產部彙報,調整計劃。

  第二十四條 車間管理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工序日報表》,二十四小時內送交生產部,便於部門經理掌握車間生產狀況。

  第二十五條 產品經檢驗合格後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銷售部及時組織發貨。

  第二十六條 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夾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進度狀況和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

  第二十七條 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貨期的都要及時向生產部經理反映,並採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 生產車間管理員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經常組織員工學習相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第二十九條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車間管理員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

  第三十條 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確實對節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按照公司《獎勵處罰細則》給予獎勵。

  第四章 產品質量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產品質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動的重點,是企業發展的根本,產品質量就是企業的生命力。產品質量管理需要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全過程控制,全面實施。

  第三十二條 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制度,產品質量管理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員工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其他員工。

  第三十三條 產品質量管理的關鍵在於做好產品質量變異預防,防止偶發性產品質量變異,逐步改善常發性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經常不斷地開展質量意識教育,每月質量意識教育不少於五次。

  第三十四條 生產管理員對生產過程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1、產品生產之前必須對物料進行抽查杜絕材料不合格;生產過程中發現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時通知質檢部,根據質檢部意見決定該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時退回物資倉庫。

  2、產品生產過程中生產管理員要加強產品質量巡查,排除員工操作方法不當,機器裝置運轉不良(如機器功能除錯不當),物流紊亂等因素影響產品質量變異。

  3、生產過程中如果產生產品質量變異,生產管理員要及時通知質檢部相關人員,如果可能影響到產品交貨期的,要及時通知生產部經理。

  第三十五條 生產員工要做好“產品質量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兢兢業業工作,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產品質量缺陷。

  第三十六條 生產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要求進行作業,嚴格遵守相關機器,模具,夾具的操作規程。

  第三十七條 生產車間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質量要求生產,質檢部有其它質量要求的,生產車間生產也必須符合合同要求和質檢部要求。生產過程中質檢部發現有任何產品異常必須停產的,生產車間必須馬上停產,待質檢部通知可以恢復生產後方可生產。

  第三十八條 生產車間成品入庫必須憑質檢部成品檢驗員出具的《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方可辦理,無《產品入庫單》和《成品檢驗報告》的產品堅決不能入庫。

  第五章 生產資源管理

  第三十九條 生產資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產資源的必要保證,是公司每個員工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生產資源管理遵循誰使用誰保養,誰損壞誰賠償的基本原則,生產管理員要合理調配生產資源,使公司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一條 生產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資源的分配,包括工具,機器,夾具,人員,時間等。

  第四十二條 生產資源利用情況由生產部定期考察,對於不合理的資源分配予以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壽命週期的,使用人員可以向車間管理員申請自然報廢或自然報損,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四條 在使用的資源屬非自然消耗的或人為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責任人員應予以賠償,然後由車間管理員領取新資源交原使用人員使用。

  第四十五條 在使用資源由使用人員負責保養。機器,夾具,模具的保養由專人負責並及時填寫裝置保養記錄。

  第四十六條 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等裝置生產部要建立臺賬。裝置臺賬應包括機器,夾具,模具,檢驗檢測儀器的製造商,裝置功率,精度等級,製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裝置狀態,裝置保養資料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七條 暫不使用的生產資源由車間管理員組織負責退回倉庫,由倉庫統一管理維護,退回倉庫的資源要開具《退料單》,不能使用的資源也要及時退回倉庫。

  第四十八條 使用過程中報廢的資源由質檢部出具報廢單經生產部部長同意簽字後,作報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所有人員均要愛護公司資源,非公事不得使用公司資源,對於濫用公司資源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保護公司資源做出重大貢獻的公司按照《公司獎懲細則》予以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本制度不再適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提請,會同原制度制定人員和相關生產管理人員共同擬訂修改,修正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公佈施行,修正版公佈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保守公司機密。

  第二條, 員工應準時上下班,因故遲到和請假的,必須事項電話告知。

  第三條, 員工應著裝整齊,禮儀,儀表端莊,穩重大方。不許穿拖鞋上班。

  第四條, 每日上班時整理整頓好自己的辦公用具及物品,按規定位置儲存,擺放,下班時清理好自己的東西,關閉自己的電腦及附近辦公裝置的電源。

  第五條, 工作時間內不脫崗,迅速,準確,及時的做好上情下達。

  第六條, 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得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辦公室內區域不得吸菸。

  第七條, 辦公室內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安靜有序。嚴禁說髒話,忌語。

  第八條, 工作期間不飲酒。如遇接待任務,須提前報經領導同意,飲酒適量,確保酒後不失態。

  第九條, 發現辦公裝置(包括通訊,照明,電腦等)損壞或異常時,應及時報修。

  第十條, 工作區域內沒有人工作時,應自覺做到人離燈熄,並關閉電腦電源,印表機,影印機,空調等電源開關。

  第十一條, 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主動承當任務,創作新工作方法。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4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裝置,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裝置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專案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1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5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6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控制各類傷亡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安全組織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以單位主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擔任組長的安全領導機構,年初有計劃措施,有責任制度、有總結評比。

  2、制定安全生產三年規劃,單位年度各項指標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3、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為安全生產責任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宣傳安全知識,強化安全預防。

  4、單位在重點安全部位,常年有專兼安全員,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連安全小組每季度要進行公司安全範圍的安全生產檢查自查專案,包括違章駕駛、柴草堆放、藥品管理、危舊房線路、重點部位、庫房等。

  二、安全責任制

  1、制定單位領導分工、主管領導、技術員、班組車間生產責任制、領導安全職責。

  2、制定單位安全員崗位職責與安全員簽訂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教育

  1、對新工人進行三次教育,堅持持證上崗。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鍋爐工、電焊工、駕駛員等,必須持證上崗。

  3、每月向團廣播站定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稿件一篇。

  4、在重大節假日,公司舉辦安全生產活動,特別是安全生產知識宣傳。

  5、設有固定安全標誌牌、橫幅。

  6、堅持“三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裝置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效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8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以“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為方針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掌握本責業務知識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5.作業中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認真做好“七不充裝”的檢查

  8.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氣瓶上充裝臺

  9.做好充裝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

  10.提高安全生產指標和產品質量的合格率

  氣瓶充裝操作規章

  1.充裝前必須確定待充氣瓶合格率

  2.充裝臺控制閥門、安全閥、壓力錶、卡具管道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3.防錯裝卡具螺紋是否與鋼瓶螺紋相符

  4.操作任何閥門時必須站在側面,嚴禁猛開、關閥門

  5.充裝時速不得大於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檢查瓶體溫度和鋼瓶閥是否漏氣

  7.充裝時嚴禁用扳手鐵器敲擊瓶閥管道

  8.充裝人員不準穿戴化纖衣帽及釘子鞋,嚴禁油脂

  9.做好氣瓶氣體置換工作

  10.充裝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超壓,做到氣瓶放穩,嚴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裝壓力是否在12.5Mpa範圍內

  12.瓶閥密封性瓶體鼓包、變形、缺陷、附件是否齊全良好等,有問題一律不得上充裝臺

  氣瓶裝卸操作規程

  1.必須瞭解氣體性質,掌握熟練知識

  2.氣瓶搬動時,一手握氣瓶沿地面旋轉

  3.不準平地滾動,需滾動時嚴禁撞擊

  4.裝車時一定做好精準到位

  5.裝車中不得把氣瓶從車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險

  6.做到氣瓶資料登記和標號登記工作

  低溫液體泵操作規程

  1.工作前做好防護工作

  2.開機前確認集流排放空充裝準備

  3.檢查頁面高度及壓力

  4.開啟排液閥關閉放空閥,開啟回氣閥對泵進行預冷盤車啟動

  5.汽化器掛霜和預冷15分鐘

  6.確認泵正常執行

  7.聽排出液體活門聲音和機器振動是否正常

  8.充裝完畢後,關閉下液閥和回氣閥,開啟放空閥停車

  9.液體泵排出壓力小於15Mpa,入口壓力大於1.2Mpa

  10.做到泵體無異常工作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9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執行機制,增強遊艇市場的變化能力和競爭能力,確保遊艇企業生產正常運轉,促進企業經濟向前發展,根據職代會會議精神及章程規定,制定如下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一、生產管理制度

  1、總經理全面負責全公司的工作,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公司各項生產任務,具體由業務主管統一執行。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公司船舶(遊艇)生產能力,由副總經理於每年1月份分別編制營運生產及經濟專案的年度、月度計劃,同時將計劃任務下達到船舶(遊艇),作為各船的生產責任目標。

  3、公司業務主管要認真負責組織招攬客源,深入到旅遊部門,做好調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積極爭取客源,並與旅遊局、海事局保持聯絡,落實計劃旅遊線路等。

  4、為保證客源計劃的實現,公司採取和旅遊公司相結合的辦法,爭取長期持續穩定客源。

  5、船舶在帶客過程中,必須向公司業務部隨時報告執行情況。到景點時,首先向業務部報到掛號,作為到達次序的依據。各船舶(遊艇)要絕對服從公司的排程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遊艇)在運輸過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負責。保證旅客的安全,做到遊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

  2、生產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資訊及本公司船舶(遊艇)執行情況,做好日常線路計劃的編排,並向總經理提供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今後工作措施,作為管委會決策的依據。

  3、為確保任務完成,有計劃地掌握船舶的經營生產動態,凡是發生海損事故待修理的船舶(遊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報停航的,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備案。

  4、為加強船舶(遊艇)管理,促進企業事業發展,鞏固企業經濟,凡屬公司管轄的經營船舶(遊艇),應按規定繳交企業管理費。

  5、各經營船舶(遊艇),在經營期間所需的各項成本和規費、稅費、社會負擔費均由船方自行負責。

  6、發生海損費事故的船舶(遊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處理的,公司除負責出差人員的旅差費外,其它一切費用均由船方負責。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機構、日常運作

  (一)、管理層領導及成員: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x

  緊急聯絡電話:xxxxxxxxxxxx

  (二)、日常運作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在公司辦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員上班,星期六、日或節假日輪流值班;

  2、無論上下班均可直接撥打緊急聯絡電話進行聯絡。

  3、一旦接到相關安全資訊電話(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關部門釋出的雷雨大風資訊、船舶事故報告等),接話人應詳情記錄並加核對後,迅速報告組長或副組長作出決策;情況緊急時,接話人可先行採取應對措施,然後再報告領導。

  4、領導小組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險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服從領導統一指令,並在執行過程中經常與領導保持通訊聯絡,彙報情況或建議,聽取領導的指示;事後,寫出工作總結。

  四、總經理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規和上級有關發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制訂並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審定年度、月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三)、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審批屬公司解決的安全投入經費。

  (五)、檢查督促安全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實施。

  (六)、負責公司責任事故的訴訟。

  (七)、經常聽取副總經理、海務部、機務部及船長(經營人)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

  (八)、每月上旬親自主持召開安全生產總結匯報會,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特別要著重抓好船舶的投保落實工作。如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應親臨現場主持處理。

  (九)、負責對各職能部門和各安全責任人的考核。

  (十)、公司總經理每月、季末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本季度安全生產情況。

  1、彙報所屬下級對安全管理工作執行情況,海務部、機務部、船長(經營人)對安全工作實施中遇到的各種對安全管理工作不利因素,制訂具體整改方案,提供給上級研究解決。

  2、年終要向上級主管部門總結匯報一年來公司對執行國家安全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產的批示精神、實施的具體情況,利用書面材料彙報。

  3、彙報公司年度發生的海損事故次數、經濟損失的具體資料。

  五、副總經理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工作,承擔分管領導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遊艇安全管理規定、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指示;實施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三)、擬製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提出月度或階段性生產計劃實施方案。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及安全評優活動。

  (五)、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管理相關的主要業務,組織開展船舶(遊艇)安全生產現場檢查和監督,及時糾正違章,消除隱患,落實船舶員工安全責任制。

  (六)、督促安全管理部門、指導船長、指導輪機長對船舶技術指導和監督。

  (七)、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經理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審查報送有報表和資料。

  (八)、親臨現場協助經理組織指揮重、特大事故的施救及善後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六、業務部

  (一)、貫徹執行國家遊艇安全管理規定、法規和上級有關檔案指示,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增強安全責任感,服從安全大局,發展客源,確保安全。

  (二)、利用排程配載、辦理客源業務等時機,向船員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安全法令、法規和方針政策,傳達本公司安全指令,協助做好安全檔案資料的分發。

  (三)、堅持“全心全意為旅遊服務”的方針,在始發港業務度工作上嚴格把好安全關,對無證照、無航期的船舶未經海事部門特許不準放行,以確保旅客安全。

  (四)、認真做好月度生產情況總結匯報,提出安全狀況分折意見,為領導加強安生產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五)、主動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生大檢查活動;積極協助領導做好重特大事故搶險施救、善後處理及事故調查工作。

  七、船長

  (一)、承擔本船安全生管理的第一責任。組織本船員工學習並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檔案指示,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管理規章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環境中,不斷強化自身及員工的安全責任感堅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增產增收,創新效益。

  (二)、參加本公司及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主持本船航前、航後安全生產例會,制定航次安全運作具體方案及防範事故措施。

  (三)、熟悉本船結構、效能、駕駛人員操作技術、熟悉航區氣象,航道特性並掌握航道情況和水位、氣象變化規律。堅持做好載前、航前安全自查自糾工作,糾正違章,消除隱患,親自把好源頭管理安全關,嚴格遵守“八個堅持”、“九不開”的船舶安全運作規則。經常檢查本船各種證照、證件,確保安全有效。

  (四)、經常檢查督促本船員工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各崗位職責,常抓不懈,警鐘長鳴,編制崗勤值守,強化值班制度,組織督促並證持本船廠員工參加安全技術學習培訓及安全學習日常活動。組織本船進行消防、救生堵漏及防抗雷雨大風應變部署演練,並好記錄。

  (五)、組織員工加強船體、舵系、機械、訊號、消防、救生、繫泊等裝置保養、維修、更換等工作。確保本船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管好用好收視機、傳呼機、電話手機等資訊傳輸裝置,確保資訊隨時暢通。

  (六)、堅持第月一次向公司領導或安監部門彙報本船安全生產情況,報送有關報表資料,提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議或要求;做好航次平安資訊電話報告。

  (七)、船舶(遊艇)一旦發生事故或遇其他船舶發生事故,除及時報告公司及當地有關部門外,必須保持清醒理智,沉著應對,組織指揮全船員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全力自救或助救,做好善後,並配合公司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同時組織船員進行事故原因分折,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八)、遵守行業防範事故風險自律公約,切實做好船舶財產、員工人身,承運責任等投保工作,增強自身安全防範的保障能力,確保企業和船舶(遊艇)正常經營運作。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10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概括劃分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兩大類,前者是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規定的總稱,後者是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規範的總稱。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可根據管理面向的物件不同來劃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應建立各種綜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術,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面向職業危害,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劃分為以下四類: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三同時”審批、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作業審批、危險裝置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質監測、職業病、職業中毒管理。

  (4)其他有關管理制度

  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員工身體檢查等。

  例如,某化工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作業證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安全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檢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危險物品管理制度、防止急性中毒和搶救措施辦法、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具(品)和保健發放管理制度、廠區交通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建築與安裝安全管理制度、科研與設計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生產經營單位還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規程:

  (1)每種產品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2)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開停車、出料、包裝、倒換、轉換、裝卸、運載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產裝置、裝置的安全檢修規程;

  (4)各通用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如管工、鉗工、鉚工、鍛工、焊工、木工、鑄造工、電工、運輸工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5)專門作業的安全規程,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氣瓶、液化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等充裝、使用和儲運的安全技術規程,易燃液體裝卸安全操作規程,鐵路槽車、汽車槽車、槽船運輸安全技術規程等。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作物種子管理,規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稽核、審批和管理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XX市轄區內申請、稽核、審批和管理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稽核、審批機關應當對辦理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條件、程式予以公示。

  第二章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

  第四條主要農作物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XX市農林局核發。主要農作物常規種的大田用種生產許可證由生產所在地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第五條申請種子生產許可證的,由直接組織種子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

  委託農民或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的,由委託方提出申請;委託其他經濟組織生產的,由委託方或受託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申請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種子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條件,並達到如下要求:

  (一)生產常規種子(含原種)和雜交親本種子的,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生產雜交種子的,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

  (二)有種子曬場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種子烘乾裝置;

  (三)有必要的倉儲設施;

  (四)經XX市農林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2名以上,專業種子生產技術人員3名以上。

  第七條申請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應向稽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請單位或個人註明;

  (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和種子生產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三)註冊資本證明材料;

  (四)檢驗設施和儀器裝置清單、照片及產權證明;

  (五)種子曬場情況介紹或種子烘乾裝置照片及產權證明;

  (六)種子倉儲設施照片及產權證明;

  (七)種子生產地點的檢疫證明和情況介紹;

  (八)品種審定證書,品種為授權品種的,還應提供品種權人同意的書面證明或品種轉讓合同;生產種子是轉基因品種的,還應當提供農業轉移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九)種子生產質量保證制度。

  第八條申請種子生產許可證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申請者按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向稽核機關提出申請;

  (二)稽核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稽核工作。稽核時應當對生產地點、晾曬烘乾設施、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裝置進行實地考察。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簽署稽核意見,上報審批機關;稽核不予透過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三)審批機關應在收到稽核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稽核機關並說明原因。稽核機關應將不予批准的原因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批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進行實地審查。

  第九條種子生產許可證應當註明許可證編號、生產者名稱、生產者住所、法定代表人、發證機關、發證時間,生產種子的作物種類、品種、地點、有效期限等專案。

  許可證編號為“(X)農種生許字(XXXX)第X號”,第一個括號內為發證機關簡稱,第二個括號內為年號,號碼為順序號;品種是指批准生產的所有作物種類和品種;地點可以明確到區縣及鄉(鎮);有效期限為3年;生產種子是轉基因品種的,應當註明。

  第十條在種子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許可證註明專案變更的,應當根據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程式,辦理變更手續,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種子生產許可證期滿後需申領新證的,種子生產者應在期滿前3個月,持原證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程式和原申請的程式相同。

  第三章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

  第十一條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發放制度。

  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予和常規優質油菜商品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XX市農林局核發。市、區轄(指徐匯、長寧、普陀、楊浦、閘北等區)種子經營單位和個人,由XX市農林局核發。其他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區、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由XX市農林局稽核,農業部核發;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註冊資本金額達到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種子公司的經營許可證,可以向XX市農林局申請稽核,報農業部核發。

  第十二條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種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並達到以下要求:

  (一)申請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

  (二)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檢測儀器配備應達到一般腫又柿考煅榛溝謀曜?計量儀器必須透過計量部門檢測合格;

  (三)有2名以上經XX市農林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

  (四)有成套的種子加工裝置和1名以上種子加工技術人員。

  第十三條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以外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種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並達到以下要求:

  (一)申請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二)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應配備開展種子發芽試驗、水分測定、淨度分析等檢驗專案的必要儀器,計量儀器必須透過計量部門檢測合格;

  (三)有1名以上經XX市農林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種子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種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申請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以上。

  第十五條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向農業部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公司,應當具備《種子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並達到如下要求:

  (一)申請註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

  (二)有育種機構及相應的育種條件;

  (三)自有品種的種子銷售量佔總經營量的50%以上;

  (四)有穩定的種子繁育基地;

  (五)有加工成套裝置;

  (六)檢驗儀器裝置符合部級種子檢驗機構的標準,有5名以上經XX市農林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

  (七)有相對穩定的銷售網路。

  第十六條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應向稽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註冊資本驗資證明;

  (三)種子檢驗人員、貯藏保管人員、加工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四)種子檢驗儀器、加工裝置、倉儲裝置清單、照片、計量合格證書及產權證明;

  (五)種子經營場所照片;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向農業部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的,還應向稽核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育種機構、銷售網路、繁育基地照片或說明;

  (二)自有品種的證明;

  (三)育種條件、檢驗室條件、生產經營情況的說明。

  第十七條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程式:

  (一)申請者首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名稱登記,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名稱核准通知書”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稽核機關提出申請;

  (二)稽核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稽核工作。稽核時應重點核查申請者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並對經營場所、加工倉儲設施、檢驗設施和儀器進行實地考知。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簽署稽核意見,上報審批機關;稽核不予透過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三)審批機關應在收到稽核意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種子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稽核機關並說明原因。稽核機關應當將不予批准的原因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批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進行實地審查。

  (四)申請者持審批透過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的第3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再憑《營業執照》向審批機關領取《種子經營許可證》。

  第十八條種子經營者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委託代銷其種子的、以及種子經營者按照種子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可以不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但必須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種子經營者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二)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委託其他經營者代銷種子的,應當在其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有效區域內委託,併到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由XX市農林局製作的《代銷種子委託書》,按《代銷種子委託書》的格式如實填寫;

  (三)種子經營者在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在辦理或變更營業執照後15日內,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原發證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種子經營許可證應當註明許可證編號、經營者名稱、經營者住所、法定代表人、申請註冊資本、有效期限、有效區域、發證機關、發證時間,種子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等專案。

  許可證編號為“(X)農種經許字(XXXX)第X號”,第一個括號內為發證機關簡稱,第二個括號內為年號,號碼為順序號;經營範圍按作物種類和雜交種或原種或常規種子填寫,經營範圍涵蓋所有主要農作物或非主要農作物或農作物的,可以按主要農作物種子、非主要農作物種子、農作物種子填寫;經營方式按批發、零售、進出口填寫;有效期限為5年;有效區域按行政區域填寫,最小至縣級,最大不超過審批機關管轄範圍,由審批機關決定。

  第二十條在種子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許可證註明專案變更的,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程式,辦理變更手續,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種子經營許可證期滿後需申領新證的,種子經營者應在期滿前3個月,持原證重新申請。重新申請的程式和原申請的程式相同。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的,應當將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第二十二條弄虛作假騙取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收回,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條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人對稽核、審批機關的決定不服或者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得到答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越權核發許可證的,越權部分視為無效。

  第二十五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依照本辦法核發許可證的工作中,除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12

  一、行政管理的漏洞及建議

  1、公司內部偷盜行為上升,建議公司制定相關的處罰制度。

  2、加強安全責任制度。公司從20XX年生產銷售逐步提高,但工傷事故頻頻發生,如車工操作作業時違規操作,戴手套。裝置運轉時操作員不時離開,不關裝置;電焊工下班後不關電焊機、違規接線;生產區電源線路老化等,這些都能引起安全事故的發生。建議公司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防範,更換老化線路,制定安全制度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3、對於行政管理人員的合理利用,建議公司提高管理人員的勞動報酬,部分人員可以兼職補充有些部門的工作空缺,也能降低管理費用;對於管理人員串崗、溜崗、遲到、早退的情況應予以通報批評。

  二、生產經營

  近年來公司生產產品型號多,但原材料的浪費也很嚴重,這也加大了生產成本。鑑於這種情況,公司應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來降低生產成本;從今年來看產品質量也有所下降,產品的表面處理粗糙,組焊件也有漏焊部分;希望生產質檢部門加強監督,制定有效可行的辦法。

  三、物資管理

  近年來隨著物資價格的上漲,生產成本也逐步加大,但本公司物資供應系統還從在一定的漏洞,如稱重物資等,部分物資應取消中間商的參與,直接採購,以節約生產成本。

  綜合上述情況,我部門建議公司逐步完善工作中的漏洞,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重新制定財務、銷售、採購、生產、質檢等有效管理程式和制度。

  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為了規範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製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範。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鑽研技術,勇於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於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於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並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裝置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裝置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裝置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購置並簽訂《裝置購置合同》,新裝置入廠後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除錯,機床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生產部應建立《裝置管理臺賬》並作好相應的《裝置管理記錄》和《裝置驗收記錄》,機床上應註明裝置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裝置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並填寫《重點裝置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裝置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裝置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裝置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執行三分鐘後再進行產品加工。並填寫《裝置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並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裝置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裝置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後進行維修。裝置維修後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並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後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並填寫《裝置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裝置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次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製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並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後剩餘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次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並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並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後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後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採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並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於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遊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後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並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後應交檢驗部門儲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後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後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並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後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並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範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後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後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後,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後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併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後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後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並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採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後,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除錯完成後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後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並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鑑定,對鑑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鬚按三定(定人員、定裝置、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並將產品交檢驗人員複檢,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鑑定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次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後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