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強產品防護,防止食品出現汙染或損壞。

  二、職責

  2.1倉庫負責輔料、包裝材料防護工作。

  2.2生產車間負責生產加工過程中產品及源水防護工作。

  2.3倉庫負責成品防護工作。

  三、原輔料包裝材料防護

  3.1運輸輔料、包裝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不能將食品與有害、有毒、有異味的物品同車運輸。

  3.2輔料、包裝材料貯存時應分類放置,一般應存放在墊板、貨架上或容器中。

  3.3輔料、包裝材料庫房採取防塵、防潮、防鼠、防蟲等措施。

  3.4輔料、包裝材料應先進先出。

  四、源水及生產加工過程中產品防護

  4.1源水儲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潔,確保源水質量。

  4.2原輔材料與半成品、成品分開,防止物料與食品的交叉汙染。

  4.3生產工人應搞好個人衛生,進入車間應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時對手進行消毒,防止對食品造成汙染。

  4.4及時對裝置、容器、工具進行清洗、消毒,防止機油、殘留的清潔劑、消毒劑等對食品的汙染。

  4.5搞好車間環境衛生,採取防塵、防鼠、防蟲等措施,對生產設施及時進行維護保養,防止灰塵、髒水、屋頂上的脫落物、水珠及蚊蠅、蟲鼠等對食品的汙染。

  4.6產品轉運過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不能將食品與其他物品同車運輸。

  五、成品防護

  5.1成品轉運過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車輛必須清潔,輔墊物、遮蓋物應乾淨衛生。

  5.2成品應採用規定的運輸工具進行運輸,不得將食品與有害、有毒、有異味的物品同車運輸;應輕拿輕放,不得重壓;避免日曬、雨淋。

  5.3成品貯存時應分類放置,一般應存放在墊板上;不得與有害、有毒、有異味或對產品產生不良影響的物品同處貯存。

  5.4成品庫房採取防塵、防潮、防鼠、防蟲等措施,控制環境溫、溼度,使其符合規定要求。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2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並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採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禁止採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牆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範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汙染。

  6、加工後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於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於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汙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後出廠。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3

  1.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1、原材料進廠後,倉庫保管人員應及時把取樣通知單及質量證明書,一起送交化驗室,通知取樣檢測。

  2、理化室接到取樣通知後,應立即進行取樣檢測,在付款期內得出檢測結論。

  3、原材料的檢查標準,一律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產品執行標準,以本廠的工藝要求和簽訂的合同為依據。

  4、原材料檢測後,符合有關標準或合同條文,化驗室要根據本廠制定的原材料使用要求,填寫驗收記錄,並將檢測結論通知倉庫。

  5、原材料經檢查不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合同條文,化驗室要及時上報,由品管部和技術部商定處理意見,同時書面通知財務部,拒絕付款。如果經廠有關部門協商可以降級接收,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經使用車間同意並簽寫降級接收單,送交技術部,品管部研究,總經理批准,否則一律不準降級接收或入庫。

  6、原材料進廠,有些檢驗專案由於條件限制不能檢查,可以委外檢驗。

  2.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重點,是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重要途徑,生產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產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生產安全管理以及生產資源管理等。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使公司生產持續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產管理的依據,是生產管理的最高準則。

  1、生產過程管理是公司各級管理員、一線作業人員都必須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級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過程管理工作,時刻樹立效率意識、質量意識、安全意識。

  2、生產過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級管理員時刻樹立持續改進意識,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業人員樹立節能高效意識。

  3、生產管理人員在接到客戶訂單後要仔細分析訂單,看清客戶的每一點要求,防止盲目生產。

  4、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客戶要求後,應立即通知準備生產資源(包括原輔材料、工具、包材等)

  5、生產部門根據客戶交期的'急緩程度安排領料,暫時不急的產品先不領料,保證生產車間物流流暢,避免生產資源積壓在車間影響車間生產,交期急迫的要馬上組織人員立即投入生產。

  6、車間主管每天必須如實編寫《生產日報表》,記錄當天實際完成的生產任務,以書面形式向廠長彙報。

  7、產品經檢驗合格後要及時送入倉庫,以便及時組織發貨。

  8、車間管理員要及時關注車間物流狀況(物料標示狀況、物料供應狀況、通道是否順暢)、機器運轉狀況(機器或模具運轉效率)、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於個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班組長,再由班組長逐級反映。

  9、生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可能影響交期的都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10、生產部門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技能訓練,保證員工隨時高效作業;經常和員工交流思想,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組織員工學習相關制度,促進公司團隊建設。

  1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生產部門生產安排,有爭議的必須按照“先執行後申議”的原則。

  12、鼓勵公司所有員工做生產工藝改進,如果發明的新生產工藝確實對能降耗有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產效率的,公司將給與獎勵。

  13、當公司發展後,本制度不再使用時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門提請,修正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公佈施行,修正版公佈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4

  一、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相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管理制度5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並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儲存並隨時更新,儲存期不得少於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後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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