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1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並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採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禁止採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牆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範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汙染。

  6、加工後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於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於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汙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後出廠。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2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佈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範,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並提出防範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裝置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執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並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裝置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4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專案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專案部進行二級教育(專案級)。內容有:本工程專案特點、裝置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專案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檔案。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5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專案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專案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檔案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專案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檔案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檔案、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6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8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誌,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鬥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儘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裝置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9

  1目的

  規範工人對生產現場的收拾整理,實現均衡、、文明生產、進步營業素質,進步經濟效益、達到優質、高效、低耗具有主要意義。

  2 範圍

  金盾壓力容器生產部各生產車間。

  3 內容

  3.1 質量

  3.1.1 各車間應嚴酷實行《程式檔案》的規定,履行本人的職責、協調工作。

  3.1.2 對樞紐過程按《程式檔案》的規定嚴酷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理由,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固的受控狀況。

  3.1.3 認真實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本人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搜檢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搜檢,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理由不排除不放過,防備措施不制訂不放過。

  3.1.4 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製品絕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嚴酷劃分“三區”(待處理區、報廢品區、流轉區),做到標識顯明、數目準確、處理及時。

  3.2 工藝

  3.2.1 嚴酷貫徹實行工藝規程。

  3.2.2 對新員工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 , 經考試合格並有師傅引導方可上崗操作 , 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搜檢工藝紀律實行情況。

  3.2.3 嚴酷貫徹實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檔案規定的工藝引數、技術要求應嚴酷遵守、認真實行,按規定進行搜檢,做好記錄。

  3.2.4 對原材料、半製品、附件進入車間後首先進行自檢,吻合標準或有讓步接罷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3.2.5 嚴酷實行標準、圖紙、產品工藝要求,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並經試驗鑑定,報請技術部審批後主可用於生產。

  3.2.6 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鑑定、審批後納入相關技術、工藝檔案方可用於生產。

  3.2.7 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搜檢和試驗,判斷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3.2.8 生產部應直立模具及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並做好各項記錄。

  3.2.9 合理行使裝置、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優異的技術狀況。

  3.3 定置

  3.3.1 定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行使工位器具。

  3.3.2 勤搜檢、勤轉移、勤清理。

  3.3.3 做到單物符合,流轉卡與產品數目符合。

  3.3.4 增強對不合格品,有記錄,標識顯明,處理及時。

  3.3.5 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3.3.6 器材定置擺放 , 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 保持現場清潔。

  3.4

  3.4.1 車間裝置指定專人。

  3.4.2 嚴酷實行公司裝置行使、維護、保養、制度,認真實行裝置保養制度,嚴酷遵守操作規程。

  3.4.3 做到“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天天上班後搜檢裝置的'操縱控制體系、裝配、潤滑油路通順,油路、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搜檢無題目方可正式工作。

  3.4.4 裝置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備、帳卡符合、填寫及時、準確、整齊。

  3.4.5 實施重點裝置憑證上崗操作 , 做到證機符合。

  3.4.6 嚴酷裝置事故報告制度 , 平常事故 3 天內 , 龐大事故 24 小時內報生產主管或公司領導。

  3.4.7 堅持八字要求 , 即 : 劃一、清潔、、潤滑,做到“三好&rdquo“四會&rdquo“五項紀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行使、會保養、會搜檢、會排除平常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操作規程、常常保持裝置整齊,並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關照維修人員搜檢、處理。

  3.4.8 裝置執行中 , 視察裝置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做到勤搜檢、勤調整、勤維修。

  3.4.9 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 , 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3.4.10 保持裝置清潔 , 嚴禁泡、冒、滴、漏。

  3.4.11 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體系 , 裝配齊全可靠。

  3.5 工具

  3.5.1卡物符合,小我長期行使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什物符合,丟失賠償,行使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3.5.2 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行使,嚴禁違章行使或挪作他用。

  3.5.3 細密、珍貴工具、量具應嚴酷按規定保管和行使。

  3.5.4 嚴禁磕、碰、劃傷、鏽蝕、受壓變形。

  3.5.5 車間不得行使不合格的或已破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計量

  3.6.1 行使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無缺、準確、清潔並及時送檢。

  量具必須保持無缺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技術品質科以便搜檢、補綴、鑑定。

  禁止行使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行使、輕拿輕放、嚴禁碰撞,行使後擦拭乾淨,較長時刻不行使時要塗油,正確放置。

  悉數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技術部的關照自覺及時送檢。

  3.6.2 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技術品質科檢測中心搜檢,合格後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6.3 嚴禁用細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行使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檔案、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3.6.4 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技術部。

  3.6.5 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3.6.6 對不按規定行使計量器具或造成破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指斥教育或予以罰款。

  3.7 能源

  3.7.1 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3.7.2 開展能源損耗統計核算工作。

  3.7.3 認真實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損耗定額。

  3.7.4 隨時搜檢耗能裝置執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弭長流水徵象,嚴酷把握控制裝置預熱時刻,杜絕空車執行。

  3.7.5 未經許可不得私接耗能裝置、設施、器具。

  3.8 勞動紀律

  3.8.1 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系統體例定細則,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實驗。

  3.8.2 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8.3 嚴酷,要做到生產使命過硬、技術質量過硬、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惟工作過硬。

  3.8.4 常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3.8.5 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3.8.6 認真填寫各項記錄、管制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楚、完備、規範。

  3.9 文明生產

  3.9.1 車間清潔劃一,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楚,原始記錄、臺帳齊全、完備、按規定填寫。

  3.9.2 應準確填寫生產記錄、內容包括生產班組、產品規格、生產數目、合格數目、報廢數、班構成員等。

  3.9.3 放工提前5~10分鐘進行地面清潔、裝置保養、規範物品擺放。

  3.9.4 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塵垢。

  3.9.5 車間內管路/線路設定合理、安裝劃一、嚴禁跑 、冒、滴、漏。

  3.9.6 車間內管溝蓋板完備完好,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3.9.7 車間內工位器具、裝置附件、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3.9.8 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長風扇。

  3.9.9 堅持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鏽蝕等徵象,每世界班要做到裝置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相干記錄沒填寫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乾淨不走。

  3.10 生產

  3.10.1 嚴酷實行各項操作規程。

  3.10.2 常常開展運動,開好周例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肅清隱患。

  3.10.3 貫徹“第一、防備為主”。

  3.10.4 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實行生產。

  3.10.5 非凡工種作業應持非凡作業操作證上崗。

  3.10.6 學徒工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引導,不得自力操作。

  3.10.7 生產、檢驗記錄即使填寫,班後認真搜檢,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主要材料要嚴加以免丟失。

  3.10.8 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裝置。

  3.10.9 重點裝置(如數控中心),要專人,清潔、嚴禁破壞。

  3.10.10 器材要確保敏捷可靠,定期搜檢替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顯明。

  3.10.11 增強事故,堅持對龐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3.10.12 發生事故按相關規定及程式及時上報。

  4 獎懲

  4.1 生產部每週最少2次不守時對生產現場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打分評比

  4.2生產部天天上放工對各生產場所進行搜檢,按上述要求進行打分、評比,進行全廠公示。對於全月綜合評分超過90分,分別給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獎勵。延續三月獲獎的,獎金翻倍。

  4.3 對全月評分不足60分的,少於60分的部分按2元/分進行處罰,並予以轉達。

  4.4 對於車間的獎懲金,在連同當月月尾統一發放。

  實行: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即實行。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2、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二、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

  2、安全環保負責組織對公司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4、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5、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6、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7、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1、對新職工、臨時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2、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1、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凡新建、擴建、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4、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5、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

  五、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檢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各生產部門每月檢查不少於二次;各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或者立即報告安委會統一安排整改。

  七、獎勵與處罰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3、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部門(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4、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5、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6、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

  7、發生的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20000元的事故。

  8、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

  2)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並向公司安委會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在5天內,向總經理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給予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9、各級領導或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進行違章作業或者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10)對於事故按照事故性質、損失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損失的10%—100%的處理。

  企業生產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4、對於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線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係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專案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專案(工程)、技術改造專案(工程)、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專案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並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裝置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並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檔案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執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資料,存在問題及今後採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裝置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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