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衛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門衛制度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衛制度2
一、學生獎勵方案
1、每週行為規範優勝班級評比加1—3分
2、作為班級之星、校園之星評比的一個專案
3、每學期末評比“校園安全小衛士”,發給獎狀,並記入檔案
4、
在各級各類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過“校園安全小衛士”的同學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
(一)班主任獎勵方案
1、作為學年末班主任考評的一個專案,加分的具體分值視班內學生舉報的次數與價值決定。
2、在優秀班集體評比中,同等條件下,獲得“校園安全小衛士”同學人次多的班級優先考慮。
(二)教職工獎勵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精神獎勵或物質獎勵。
2、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精神鼓勵。
3、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4、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能在第一時間妥善解決或消除安全隱患的,在年終考核中加1—5分,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5、同一內容如有多人舉報的,則獎勵第一舉報人。
說明:已列入學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舉報專案,不再予以獎勵。
學校門衛制度3
我校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絡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訊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 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 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檢視值班記錄。
學校門衛制度4
為了嚴格限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維護校園治安安全,淨化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門衛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門衛是學校對外的視窗和形象,門衛工作服務面廣,工作量大。門衛管理人員務必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提高工作質量,使門衛管理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從9月17日起,門衛除校門開啟時間外,其餘時間關掉校門,嚴格執行校門開閉時間,校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學生進入校園要出示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方能進入。學生請假後,務必出示由學生科出具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三、外來辦事人員,應在門衛值班室填寫《來客登記表》,經門衛與所找當事人聯絡經當事人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四、教職工或家屬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到指定車位內,不得亂停亂放。
五、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教育,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服從門衛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拒不執行上述各項規定。
門衛人員要理解廣大師生員工的監督,帶頭遵守門衛管理制度。門衛人員違反規定或利用門衛管理的職權,故意刁難正常出入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期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給予支援配合。共創安全、禮貌、和諧的校園環境。
學校門衛制度5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後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於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後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採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後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於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學校門衛制度6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後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餘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後果的要後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4、嚴禁在校內騎腳踏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閒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衛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衛查詢並作好登記,經門衛允許後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衛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衛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學校門衛制度7
一、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二、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三、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能夠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五、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六、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學校賣東西。
七、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裝置是否關掉、火爐是否熄火等。
學校門衛制度8
一、學校門衛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二、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三、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四、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儲存學生請假資料。
五、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六、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七、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學校門衛制度9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範、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檢視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菸、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衛制度10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前後大門實行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身著制服,莊嚴整潔,掛牌上崗,文明值勤。
二、大門早上六點啟開,晚上十一點關閉。住校園內的教職員工憑證件(身份卡、臨時出入證)出入;來校講課的教師、公務接洽和走親訪友人員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上課時間不得會見學生。
三、校外人員攜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出示《物資出門證》並接受查驗;校內教職工攜帶大宗物品外出的,亦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並登記。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20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計程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六、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保衛處,同時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有事提前請假,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11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准,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並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校門衛制度12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絡,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誌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影影象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衛制度13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佔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閒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後,先登記後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後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後按時回家。其餘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註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學校門衛制度14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持24小時在崗,嚴格按時交接,做好校門的安全保衛及門前三包工作。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絡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做好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門衛。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四、腳踏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腳踏車、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需要入內,必須經門衛同意且限速慢行。
五、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尤其是住讀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教學時間內,學生外出沒有履門衛手續,造成事故發生的,嚴格追究門衛責任。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八、學生頻繁出入的時間段,門衛室人員不得呆在室內,應密切關注校門及周邊的情況,及時處理與彙報。
九、在工作時間段缺崗,罰款按每次30元執行,如因門衛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門衛人員相應的責任。
十、一般情況下,晚上10:00關校門。
學校門衛制度15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傳達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學校門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衛生清潔等制度
1、做好傳達室及學校大門周邊的衛生保潔工作。
2、做好規定區域內的衛生、綠化和維護工作。
3、辦好學校臨時分配的一些雜務。
新林中心小學
20xx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