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1

  醫療器械包括醫療裝置、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醫用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裝置配件及軟體。

  1、醫療器械的計劃管理

  (1)凡醫院由國家無償調撥、撥款購置、租賃、獎勵、院資金購置及接受捐贈的醫療裝置均屬於此管理範圍。

  (2)醫院所有醫療裝置一律由醫療裝置科有計劃地統一購入。各使用科室應本著先急後緩、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臨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預算的前提下,向醫療裝置科做出每月計劃和年度計劃,由醫療裝置科統一彙總,經有關部門及醫院領導批准後方能實施。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訂購任何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有責任推薦欲訂購物資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效能、數量等,供購置時參考。

  (4)醫療裝置的購置計劃須經使用科室論證小組成員簽字,報裝置科統一制定計劃,經醫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5)為保證計劃的嚴肅性,經批准後的購置計劃一般不得隨意改動。如系特殊情況需調整時,也應書面呈報裝置科並由醫院領導同意後方可改動。

  2、醫療器械的採購管理

  (1)醫療裝置科所購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查驗索取必要的證件,審查招標醫療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有,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允許參加醫院任何形式的招標)、是否為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裝置、是否為國家已公佈的淘汰機型,並備檔。

  (2)一般醫療裝置的購置,使用科室要填寫“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表”,科室主任簽字後報醫療裝置科長稽核後再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由裝置科組織採購。大型醫療裝置除填寫“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表”外,還需要填寫“大型醫療裝置購置論證報告”。5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購買。50萬元以上裝置經過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後委託招標公司招標購入。

  (3)新進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中標(成交)產品採購手冊進行採購。

  (4)所有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與供貨商簽訂購置合同。

  3、醫療器械的出入庫管理

  (1)所購醫療裝置到貨後必須填寫《醫療裝置驗收登記卡片》,包括裝置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經銷單位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購置時間、生產編號、驗收人等內容;所購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裝置配件到貨後需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滅菌期、送貨人、驗貨人、發票號、報關單、檢測報告、追蹤號;檢查醫療器械無誤後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並由專人下送使用科室。

  (2)嚴禁包裝破損、失效及有明顯問題的物品進入庫房。

  (3)醫療器械需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貨架上,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黴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院內感染科、裝置科及當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對於所購醫療器械,招標文書、檔案、出入庫登記必須統一由專人管理,做到每件醫療器械可追溯。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2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採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採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採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並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後,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裝置採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複使用和迴流市場。

  8、未經批准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採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3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許可登記制度,醫院內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科室必須向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許可證。甲、乙類大型醫用裝置必須辦理大型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由廠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安裝、除錯或計量,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醫療裝置的操作人員應由廠家進行專業培訓後方可上機操作,大型醫療裝置的操作人員須持上崗證,並嚴格按照每臺醫療裝置操作規程執行。

  3、醫療裝置維修人員應定期到臨床科室維護、檢修醫療裝置。

  4、醫療裝置科專職計量人員及維修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大型醫療裝置效能指標、計量、安全防護、接地等進行檢查和監測。

  5、對於壓力容器、高壓氧、X線機、CT、B超等特殊醫療裝置應由醫療裝置科專職人員聯絡治療技術監督管理局專職人員定期鑑定,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6、對於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同位素藥品的科室必須嚴格計劃、審批、購入、出入庫管理,並可追溯。特別是放射性物質在使用時需要報屬地公安部門,完善相關手續,謹防丟失洩露。

  7、凡由於購入的醫療裝置、放射性物質、劇毒性物質、劇毒試劑引起的相關醫療事故,使用科室應及時上報醫療裝置科及主管院長,並上報當地藥監局和相關部門。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4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在主管院長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預防、教學、科研所需醫療器械的計劃、論證、招標、採購、調配、供應、保養、維修、更新及應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嚴格稽核各使用科室上報的醫療器械計劃,做好年度、月計劃報請主管院長、院長審批,並做好相關論證工作。

  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相關檔案,做好醫療器械論證、招標、採購、公示工作。

  四、凡購入得醫療器械要嚴格辦理出入庫手續,每月定期清庫,列印月報表,儘量做到零庫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醫療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賬表、賬賬、賬物、賬證相符,憑證裝訂整齊,儲存完好。

  七、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報廢回收工作,保證醫療、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

  九、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裝置更新和應用分析,充分發揮醫療裝置的作用。

  十、採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建立有關計量管理制度,積極協助技術監督部門定期做好醫療裝置計量檢測工作。

  十一、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一次性醫療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條例,嚴把質量關。

  十二、做好醫療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報工作,建立醫療器械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十三、負責對甲類、乙類大型裝置的逐級上報審批工作,負責辦理醫療裝置配置許可證,並存檔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

  十四、努力協調醫院與相關各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臨床一線工作順利進行。

  十五、遵守國家、醫院的各項法律、法規,廉潔奉公,不得以權謀私。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6

  一、保養

  1、保養分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一級保養指不須拆卸裝置外殼的保養,如表面除塵,表面外掛、接頭緊固等;二級保養是指需拆卸儀器的保養,如對儀器內部除塵,內部接外掛的緊固,內部機械移位和電引數的調整等。

  2、一級保養由裝置使用科室人員承擔,二級保養由裝置科醫療裝置維修專業技術人員承擔。

  3、要求每次儀器使用完畢,均應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半年一次。

  4、在保養過程中,發現計量不準的儀器立即提請計量室工作人員對該儀器進行計量檢測。

  二、維修

  1、儀器的維修直接關係到儀器的完好和使用,搞好儀器的維修工作有利於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2、維修工作由裝置科維修室承擔,採取主任負責,分工包乾,相互協助的辦法。萬元以下的常規裝置實行分片包乾每人負責幾個科室。萬元以上的專業性比較強的高精度裝置,由專人分專業負責。

  3、維修包括定時維修和及時維修。[定時維修是指每個月底和法定節日前維修人員應對所分管儀器進行維修。及時維修是指儀器一旦出現故障,維修人員應及時修復,小故障應立即現場修復,故障較大,則送往裝置科維修室維復。

  4、在維修過程中,若遇技術性困難,應及時報告科長組織人員共同商討解決。由於結構配件等原因無法修復應及時通知儀器使用科室。無特殊原因儀器修復時限不得超過三日。

  5、每月隨機抽查一次,要求常規裝置完好率達100%,有故障的高精度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組織維修。

  6、由於無資料、無配件等原因不能修復的儀器,應由科長報告分管院長,待院長批示後送外修或請人來院維修。

  7、萬元以上的裝置應有維修記錄和技術改造記錄。

  8、對於不能修復的儀器裝置,建設使用科室報廢,同時提請裝置科稽核並上報分管院長批准。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範》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二、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範、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療器械嚴格按照醫院的要求准入;對器械的採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採購規範、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療器械採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裝置及耗材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四、療器械採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檔案進行建檔和妥善儲存。

  五、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並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六、對醫療器械臨床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療器械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範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七、臨床使用科室對醫療器械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技術操作規範和規程,對產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八、發生醫療器械出現故障,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裝置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床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再用於臨床。

  九、發生醫療器械臨床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臨床科室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質控科及委員會,由質控科上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

  十、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相關證明進行稽核。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複使用,按規定可以重複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並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並進行登記及處理。

  十一、臨床使用的大型醫用裝置,植入與介入類醫療器械名稱,關鍵性技術引數及唯一性標識資訊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十二、制定醫療器械安裝,驗收(包括商務、技術、臨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與技術規範。

  十三、對在用裝置類醫療器械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床應用效果等資訊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裝置類醫療器械處於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床資訊的質量。預防性維護方案的內容與程式,技術與方法,時間間隔與頻率,應按照相關規範和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制訂。

  十四、在大型醫用裝置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裝置的主要資訊,包括醫療器械名稱、註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裝置管理人員等內容。

  十五、遵照醫療器械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定期對醫療器械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十六、對於生命支援裝置和重要的相關裝置,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十七、醫療器械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真實記錄並存入醫療器械資訊檔案。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8

  一、醫院的醫療裝置、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化學試劑及其它醫療應用物資,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制。

  (一)、醫院的醫療裝置,實行專管共用的`原則。裝置科負責全院醫療裝置、器械的採購、驗收、資料歸檔及儀器的定期檢查、維護,負責儀器消耗品、維修材料的統一採購、供應。

  (二)、裝置的配置和調配,經院長辦公會議決議同意後,由裝置科具體辦理。

  (三)、制定嚴格的使用制度,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操作培訓達標後,方可獨立上機操作。各科負責儀器裝置的保管、日常維護及常規技術檢查。

  (四)、醫療裝置的申購資料、投標檔案、採購合同、驗收檔案(含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裝置科應按照規範標準歸檔儲存;但採購價格達到30萬元裝置的申購資料、投標檔案、採購合同、驗收檔案(含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裝置科應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移送醫院綜合檔案室集中保管,確保意外事件發生時的商務資料、技術資料的應急救助性。

  (五)、對於贈送、科研合作、臨床試用或驗證的醫療儀器裝置,必須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並經醫務部和裝置管理委員會稽核,經院長批准後執行。如違反規定自行利用,造成醫療事故或醫患糾紛,由使用科室承擔全部責任,並且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

  二、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

  醫院業務科室根據臨床、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編報年度裝置申購計劃,由醫院裝置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裝置科)彙總後,交醫院裝置管理委員會和院長辦公會討論,根據醫院年度預算計劃形成年度採購預算計劃,並由院長審批後執行。

  (一)、申購

  1、申購十萬元以下醫療儀器裝置,申購科室填寫《醫院醫療裝置申請購置表》;申購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醫療裝置,申購科室填寫《醫院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論證表》;若申購的醫療儀器裝置屬於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大型醫用裝置,還應填寫《甲類大型醫用裝置配置申請表》,和填寫四川省衛生廳制《醫療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裝置申請表》,並編寫可行性論證報告。上述材料交裝置科彙總後,提交裝置管理委員會;經裝置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後,非甲、乙類醫用裝置由裝置科組織並按醫院採購預算計劃進行購置,甲、乙類大型醫用裝置報衛生部、四川省衛生廳取得配置批覆後執行。

  2、《院醫療裝置申請購置表》和《醫院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論證表》由科主任、護士長及科室管理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3、申購十萬元以下的儀器裝置,由申購科室科主任、護士長及科室管理小組完成申購論證,十萬元及以上醫療裝置由醫院裝置管理委員會按國家政策及醫院制度完成申購論證。《醫院醫療裝置購置申請論證表》主要內容:

  (1)擬購醫療儀器裝置品名、國產或進口、參考價格等。

  (2)擬購醫療儀器裝置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術引數要求。

  (3)申購理由、主要用途及對臨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擬購醫療儀器裝置的經濟效益預測。

  (5)擬購醫療儀器裝置配套條件是否具備。

  (6)擬購醫療儀器裝置的人才培養與儲備情況。

  (7)擬購醫療儀器裝置維修技術力量保證及維修途徑。

  (8)如擬購進口醫療儀器裝置,結合工作需要,與國產同類裝置比較,說明購買理由。

  (9)擬購醫療儀器裝置的醫療技術發展前景(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質量安全性)。

  (二)、審批

  十萬元以下醫療儀器裝置由主管院長、院長審批決定;十萬元及以上醫療儀器裝置由醫院裝置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審批決定。

  對緊急情況或臨床急需的醫療儀器裝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緊急採購申請,應該優先辦理,但必須辦理規定程式的審批。

  (三)、採購

  裝置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裝置科)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及醫院制度,按裝置管理委員會審批透過的採購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廉潔自律,完成醫療儀器裝置的採購。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廠商承諾採購醫療裝置,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有關人員承擔。若採取試用方式,試用後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採購,對未中標的試用裝置,醫院不承擔對其使用損失的補償。採購方式分為:

  1、公開招標採購:是指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採購方式。醫療衛生專案分別是: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醫用直線加速器、數字X射線攝影裝置(DR)、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SPECT)、超聲波診斷儀、伽瑪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裝置(MRI)。

  2、邀請招標採購(詢價採購):是指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或三個以上的供應商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採購方式。特點是:邀請的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售後服務能力;遴選推薦的儀器裝置的市場應用公信度好;產品檔次具有可比性;效能穩定、功能齊全,完全滿足臨床學科規劃的要求。

  3、單一來源採購:是指醫院向供應商直接購買的採購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規定,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由醫院領導批准,可採取單一來源採購方式:

  (1)新技術、新開展專案,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採購,或供應商擁有專利權,且無其他適合替代裝置的。

  (2)原採購的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以及專機專用消耗材料,必須向原供應商採購的。

  (3)在原招標的範圍內,由於學科發展需要追加配置,為了保證裝置的系統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預先宣告可能對原採購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願的。

  (5)醫院有充足理由認為只有從特定供應商進行採購,才能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

  (四)、驗收

  廠商代表、裝置科工程組技術人員、檔案員與使用科室工作人員共同完成驗收工作。對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大型醫用裝置等,應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機構進行。填寫《醫院裝置驗收記錄表》,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並填寫《培訓合格證明》,收集齊全相關檔案資料後整理存檔。對於緊急購置不能按常規程式驗收的裝置,報請院領導審批同意,可簡化手續,但必須補辦驗收手續。對違反驗收管理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醫療傷害事故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進口儀器的驗收

  (1)按合同規定期限,貨到時應及時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通知供應商或生產廠商委派業務人員到現場,與醫院裝置科、使用科室三方開箱驗貨,按裝箱單所列專案逐項核對,並做好驗貨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如發現短缺、破損、或與招標內容不符的,應及時通告供應商或生產廠商及時處理或索賠。

  (2)產品必須具備進口產品報關單影印件、商檢報告及說明書(或使用者手冊)等相關資料。

  (3)安裝、除錯合格後,必須作好書面記錄,雙方簽字、留存,然後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因質量問題產生的故障,應按合同規定及時通知供應商或生產廠商進行修理或更換,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經濟及其它損失)應按合同規定交涉辦理。停機修理耗用的時間應要求相對延長保修期。

  2、國產儀器的驗收

  (1)凡在醫療器械公司購買的裝置儀器,如型號、規格、應配備的附件、配件等驗收不合格,拒絕接收,立即辦理換貨或退貨。

  (2)直接向生產廠商訂貨時,有關產品質量要求、附屬裝置的配備以及途中損耗驗收不合格,應拒絕接收,拒絕付款,退回原廠或由原廠來人處理等,透過雙方協商議定的事項必須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規定,照章辦理。

  (3)驗收時須注意發票上的品名、規格、型號、單位、數量是否與實物相符,價格是否與合同或協議相符,如不符合應及時與售貨方聯絡、交涉,或拒付貨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與人員要愛護儀器裝置,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裝置科,並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處理。

  1、裝置科要協助儀器裝置的使用科室結合本科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日常維護制度、保管規則和應急預案。

  2、建立《萬元以上在用醫療裝置單機執行管理記錄本》,對應用、工作量、維護、故障、維修和分析評價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3、儀器裝置應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建立科室儀器裝置臺賬、儀器裝置的附件管理、裝置的日常維護檢查記錄本等,對使用人員要進行培訓;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類等大型醫用裝置,操作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如因工作調換,應辦理移交手續,換新人員必須培訓合格方可上機。

  4、操作人員應熟悉裝置效能和使用程式,按使用規程操作,非指定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5、大型醫療裝置或對臨床影響很大的裝置,發生故障停機或恢復正常時,均應及時報告醫院總值班員,通知醫務部和臨床科室,避免給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裝置科應積極組織搶修。

  (六)、保養和維修

  1、各科室的儀器裝置,保管人員應熟悉其一般效能和結構,隨時進行清潔衛生和一般的保養工作,經常保持儀器的整潔美觀,完整無損,保證隨時備用。對不經常使用的儀器應每週通電開機一次。

  2、裝置專職維修人員對正常執行的儀器裝置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查詢,每年對全院儀器裝置組織輪流全面保養一次,及時發現問題並適當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3、儀器裝置發生臨時故障時,操作人員按《操作手冊》或主動與專業工程師電話指導維修仍無法自行恢復正常的,應及時報告裝置工程組組織維修。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裝置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組織處理。維修完畢,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並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維修人員要經常主動到各科室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4、對急救裝置應積極組織搶修,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對無法解決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

  5、產品如因處於保修期間或其它技術原因,需要邀請專業技術人員來院或移送院外維修的,應該徵求使用科室同意,並報請院領導審批後執行。裝置工程組責任人應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對維修過程做好相應記錄,並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6、凡透過維修的儀器裝置均應作好詳細的維修記錄,歸檔備查。

  7、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性維護(PM),針對每類裝置的特點,制定預防性維護計劃和程式,並做好資料記錄,必要時對預防性維護後的裝置進行重新校準。

  8、做好休息和節日期間的維修值班,確保休息和節日期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9、定期開展業務學習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疑難問題,積極參加各類醫療儀器其裝置的維修培訓。

  (七)、裝置操作培訓制度

  熟練操作儀器裝置是對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裝置購置的前後以及在使用裝置的過程中均應對操作者進行培訓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購置裝置前要確定裝置操作人員以及日常維護保養人員(論證報告中註明)。

  2、操作人員應在裝置購置前熟知裝置效能,具有實際使用過或進修操作過同類裝置。

  3、裝置招標談判時,應該有明確的生產廠商提供相應的操作與應用培訓、售後持續的技術支援等內容。

  4、裝置到貨安裝除錯完畢進行試執行培訓,使用科室應組織操作人員現場培訓演練,包括操作與技巧、日常維護、常見故障排除等基本內容。

  5、培訓合格後,培訓師應填寫培訓要點和演練合格紀要,並由受訓人員簽字確認,交裝置科作為裝置驗收內容之一同時存檔。

  6、裝置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如遇操作或應用方面的新問題,應及時向裝置科報告,裝置科應積極協調指導或組織再培訓。

  7、裝置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嚴禁粗暴操作,醫院組織落實長期性的操作培訓和繼續教育。

  8、操作人員應愛護儀器裝置與器械,如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裝置與器械損壞,按相應賠償制度執行。

  (八)、醫療裝置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裝置科對全院醫療裝置的成本效益情況進行監控,考核、收集營運資料,為醫院合理配置醫療裝置提供決策依據。

  2、凡價值在10萬元及以上的並具有收費專案的醫療裝置,必須每年進行經濟效益分析。

  3、按照醫院規定期限,各臨床科室組織認真填寫《醫療裝置單機成本效益分析表》,並於次年2月1日前交裝置科。

  4、裝置科會同財務科根據各臨床科室提供的資料,核實醫療裝置的年利潤、年利潤率、成本回收率等,組織對照申購論證指標做好評價工作,裝置會計根據評價意見,統一製作全院醫療裝置經濟效益分析報表,並呈送院領導審閱。

  三、醫療儀器裝置消耗材料、維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資的管理

  (一)、堅持計劃性為主,做到既保證醫療、教學、科研工作需要,又減少庫房積壓,增強醫院資金週轉,各科室根據醫療業務開展情況(特別是新技術專案),向裝置科提出全年度醫療儀器裝置消耗材料、物資需求計劃(可以分期採購)。

  (二)、庫房應有一定的貯備量,但貯備最多不超過一個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強計劃採購,避免盲目性,注重質量,注重效期,監控入出庫異動產品,厲行節約。

  (三)、採購員依據計劃和簽約合同採購醫療儀器裝置消耗材料、物資,應該與庫房管理員共同驗收並簽字確認,再遞交裝置會計辦理入庫,做到“發票、入庫憑單、實物”三者一致。

  (四)、驗收入庫的醫療儀器裝置消耗材料、物資要及時登賬,按規定標準存放,做到定期盤點,賬物相符,發放物資按先進先出原則,防止黴爛、損壞、變質、積壓浪費。

  (五)、庫房禁止閒雜人員入內,嚴禁吸菸,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盜。

  (六)、各科室領用醫療儀器裝置消耗材料、物資、維修零配件,均應填寫《臨床科室衛生材料領用申報表》,必須經領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或其授權人員簽字認可。裝置會計辦理出庫下賬後,與出庫單據一起轉交庫房管理員妥善存檔與核發物資。

  四、裝置報損報廢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醫療儀器裝置,應准予或強制報廢:

  1、經檢測、維修後,技術性能仍無法達到臨床應用基本要求的。

  2、儀器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以達到或超過規定年限的。

  3、嚴重汙染環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員安全及健康,改造費用昂貴的。

  4、裝置損壞修復費用達原值的30%以上,並且預計修復再用壽命達不到同類儀器一半的。

  5、計量器具按計量器具管理制度規定,已無法滿足計量基本標準要求的。

  6、國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醫療器械及相關裝置。

  (二)、報損報廢事故分類

  1、凡造成五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或雖不能修復但儀器使用已超過規定時限2/3的,按I級責任事故處理。

  2、凡造成五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既不能修復,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三十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I級責任事故處理。

  3、凡造成十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五十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II級責任事故處理。

  4、凡造成三十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一百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IV責任事故處理。

  5、凡造成五十萬元以下醫療裝置損壞且不能修復者,儀器使用又未達到規定時限2/3的,或造成一百萬元以上醫療裝置損壞,但尚能修復且不影響使用的,按V級責任事故處理。

  6、凡造成淨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醫療裝置損壞且不能修復者,按VI級責任事故。

  (三)、固定資產、醫療儀器裝置報損時,科室必須填寫《醫療裝置報廢處理程式表》,由儀器管理責任人或操作人員署名填寫準確的報廢事由,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醫院工程組組織維修技術人員鑑定,並署名簽署意見。遞交裝置科登記造冊,按照申報程式辦理審批。

  (四)、裝置科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和遂寧市政府有關規定標準,根據醫院審批報廢意見,整理、統計、填寫“醫院國有資產報廢明細表”和審批請示檔案,按照規定要求上報上級各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批。

  (五)、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批覆意見,裝置科、財務科、審計室在醫院紀檢監察的全程監督下按政策法規處置廢品實物。

  (六)、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一律交回裝置科按照規定統一處理。任何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如有違規者,應及時追究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裝置賠償制度

  (一)、為保證儀器裝置的正常運轉,延長使用壽命,增強使用人員的責任心,對於各種原因造成的對儀器裝置的人為損壞、丟失,構成事故的責任人,按醫院相關規定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

  (二)、賠償分類

  1、構成一般事故的責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進行相應處罰,但必須報裝置科備案。

  2、構成一般責任事故的責任人,由財務科、審計室和裝置科評估儀器裝置的在用淨價值,並經主管院長提出處理意見,確定賠付比例,或者按照維修費用照價賠付。報院長審批。

  3、構成初級責任事故及以上的責任人,由財務科、審計室和裝置科評估儀器裝置的在用淨價值,並經醫院裝置管理委員會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確定賠付比例。報院長審批。

  4、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或移送司法處理。

  (五)、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能落實到責任人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不能落實到責任人的,由儀器裝置所在科室賠償。

  (六)、賠償手續的辦理:由裝置科根據核實的事實,依據賠償標準提出賠償意見,提交醫院主管領導審批,或院長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七)、屬於責任事故的,除經濟賠償外,還應根據醫院有關規定給予其它相應處理。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9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10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裝置科統一建立,並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就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影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徵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裝置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影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裝置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儲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裝置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裝置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對於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醫療儀器裝置的管理制度 篇11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翫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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