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凡新建、擴建、大小修、預試的裝置驗收,經按部頒規程及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

  第二條:執行裝置定期大小修試驗及保護均應由當值人員進行現場檢查驗收,並作模擬操作及跳合閘整組實驗。

  第三條:對修、試、校的檢修人員所作的現場記錄應進行審查分析,必要時應詢問清楚,並簽字後作驗收依據。

  第四條:在對修、試、校設務驗收和施工記錄中,發現有重大明顯的缺陷時,應立即向值班排程員和生技服務部彙報,提出能否投入執行的意見,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和負責工程師最後決定。

  第五條:新建工程或進行裝置修、試、校均應按質量標準嚴格檢查把關,透過驗收後的裝置,投入執行後若發生故障,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責任。

  第六條:裝置基建、廠房及輔助建築土建部分,站應負責檢查驗收。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2

  (一)醫療裝置驗收的依據是合同,要根據合同中關於數量、質量、包裝、履約期限、地點等進行驗收;沒有書面合同的小裝置應按廠家說明書中的技術規格、裝箱清單及採購約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進行驗收。

  (二)查驗醫療器械的有關合法證件。

  (三)醫療裝置的驗收程式分到貨驗收和技術驗收(即質量驗收)兩部分,只有驗收合格後,才能做財務入庫。

  (四)不符合要求或質量有問題的產品應及時退貨或換貨索賠。

  (五)對於緊急或急救購置的裝置不能夠按常規程式驗收時,裝置管理部門應突擊組織力量配合臨床科室進行驗收,以滿足臨床科室的急需。

  (六)對違反驗收管理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醫療傷害事故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驗收程式

  1.大型醫用裝置(暫定為100萬元及以上儀器裝置,醫院可根據具體情況調低限額)的驗收:

  (1)參加驗收的人員:醫院分管院長、裝置科長及裝置工程技術人員、臨床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或經銷商代表;如法檢裝置,必須由商檢部門的商檢人員參加。

  (2)到貨驗收:

  ①應參照省醫療裝置管理與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中的大型裝置到貨驗收報告和附表的格式進行;

  ②驗收內容:外包裝檢查、開箱及數量清點,應按合同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與主機、附屬裝置及有關部件的規格、型號、數量進行核對;並逐項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3)技術驗收(即質量驗收):

  ①驗收內容:包括功能、技術指標的測量和臨床驗證二部分,在此,裝置的軟體也是驗收的重點。

  ②驗收時間:在裝置安裝除錯結束後。

  ③驗收方法(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下述方法中的一種或二種方法):

  a要求廠商根據合同提供的方法逐項測試、演示並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

  b請省衛生廳授權的`檢測機構來院進行檢測;

  c請地方質監、計量檢測部門進行測量。

  d一般裝置由裝置科工程師進行測量和檢驗。

  ④臨床驗證

  透過上述驗收過程,驗收合格的前提下,進行臨床驗證;臨床驗證工作必須在廠商代表或裝置科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2.一般醫用裝置的驗收,參照上述大型裝置的驗收方法,參加驗收的人員應有裝置工程技術人員、臨床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或經銷商代表等,具體視裝置價值高低作靈活調整。

  (八)驗收報告的填寫

  裝置驗收結束後,應填寫裝置驗收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對於100萬及以上的大型醫用裝置應有二份報告:即到貨驗收報告和安裝除錯驗收報告即技術驗收報告。

  2.對於一般裝置(100萬以下的),必須填寫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報告,它包括貨物的清點和效能檢驗結果。

  3.驗收報告上應有使用科室負責人、廠商代表(合同簽約人)、醫療裝置科長三方代表簽訂字,安裝工程師也要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九)檔案資料的收集

  驗收結束後,應收集儀器裝置技術資料(包括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產品合格證等)、驗收報告、測試報告等為裝置建檔工作做好準備。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規範採購裝置的驗收活動統一驗收流程,特定此規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採購裝置的進場驗收。

  3職責

  裝置驗收由工程技術部與採購部門及裝置使用部門負責。

  4驗收要求

  4.1進口裝置必須由海關開箱,按合同、報關單、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檢查,並由商檢局依法檢查裝置質量,並出具檢驗報告。

  4.2具體驗收操作流程。

  4.2.1檢查外包裝是否完好,在運輸過程中有否損壞。

  4.2.2按裝箱單清點裝置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備品、說明書和其它技術檔案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2.3不需要安裝的備品、附件、專用工具等應妥善保管,其中裝置執行過程中需使用的專用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其它物品由工程部保管。

  4.2.4裝置說明書及其它技術資料統一交給工程技術部辦公室歸檔保管。

  4.2.5裝置開箱檢查時要對檢查的情況作詳細記錄,對破損,嚴重鏽蝕等情況,應拍照或圖示說明,作為向有關單位交涉的依據,同時也作為該裝置的原始資料予以歸檔。

  4.2.6驗收工作結束後,驗收部門應填寫裝置開箱驗收單。

  5相關檔案

  《裝置驗收、安裝和移交規程》

  6記錄

  裝置開箱驗收單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4

  一、龍門吊機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後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並儘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裝置、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裝置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裝置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並嚴格執行“十不弔”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除錯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並佩帶袖標,並且指揮明確,訊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定安全作業警戒線,並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具體控制指施。

  1、技術交底。

  2、由專案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專案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瞭解本起重裝置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並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並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5

  機械裝置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為加強對建築施工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裝置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裝置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機械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裝置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機械裝置的安裝、稱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並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裝置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裝置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裝置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定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裝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裝置每次安裝完畢後,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裝置進行除錯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裝置移交前,應當委託具有建築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機械裝置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技術檔案。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檔案: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檔案。

  機械裝置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機械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裝置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後,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裝置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裝置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並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7、改造。機械裝置改造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認可,改造後的機械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國家、省、市不允許改造的機械不準私自改造。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規範焦化廠區域內所有建設專案的驗收程式。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焦化廠區域內所有的工程建設、工藝改造、裝置改造等驗收工作。

  3.車間職責

  3.1負責本車間生產區域(或管理區域)的施工專案安全方案的落實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等。

  3.2負責本車間生產區域(或管理區域)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證施工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進度計劃要求竣工。

  4.專案驗收程式

  4.1單體驗收

  4.1.1施工專案具備驗收條件時,在施工單位提出該工程驗收申請前,由工程所在車間將工程質量、完工時間等情況以書面形式經車間負責人簽字後報廠辦公室。

  4.1.2厂部收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後,經核查確實達到施工要求,由廠長負責安排該專案的簽字驗收工作。嚴厲禁止任何部門、任何個人私自在驗收單上簽字。

  4.1.3專案驗收單上甲、乙雙方及監理方(有監理單位的)簽字後,驗收單以及需存檔的相關資料由厂部統一歸檔管理。

  4.2總體工程驗收

  4.2.1由焦化廠廠長組織各條線相關負責人組成專案驗收小組,對整個工程進行驗收。

  4.2.2整個工程經甲、乙雙方、監理方確認無問題後,統一由焦化廠廠長簽字驗收。

  4.2.3工程驗收單上甲、乙雙方及監理方(有監理單位的)簽字後,驗收單以及需存檔的相關資料統一由厂部歸檔管理。

  4.2.4工程專案相關資金結算統一由焦化廠廠長負責。

  5.附則

  5.1本規定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作廢。

  裝置驗收安全管理制度7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新裝置驗收管理職責、管理內容和方法、報告與記錄。

  本標準適用於仙居縣供電局各單位、部門。

  2職責

  2.1職能

  2.1.1新裝置驗收管理的工作,在分管局長及局新裝置驗收管理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由生技科負責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新裝置驗收管理由各專職具體負責。

  2.1.2分管局長職能:有權召開新裝置驗收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分析指導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有關新裝置驗收的各項規定,檢查各單位的新裝置驗收工作。

  2.1.3生技科長職能:在分管局長領導下,負責分管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推動新裝置驗收管理的工作朝高標準、嚴要求、高起點、規範化、最終達到“工程達標驗收”的要求和目標。

  2.1.4基建部門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新裝置驗收管理的規定,經常檢查各單位、各部門的有關記錄和相關資料,及時發現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及時解決。按基建達標投產要求,做好二級驗收工作,並組織好管理部門驗收工作。

  2.1.5驗收組組長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新裝置驗收管理的規定,提出我局的相關實施細則和驗收規程,對工程質量負責。

  新裝置驗收管理各專職職能:在驗收小組組長的領導下,做好我局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和上級佈置的其他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和上級頒發的有關生產技術、標準、制度。負責全域性新裝置驗收管理。

  2.1.6負責及時、準確的將新裝置驗收管理資訊報告給生技科長、生產局長,並同時反饋給有關科室和生產單位、建設單位。在分管的新裝置驗收範圍內,有權處理技術管理問題。在生產局長、生技科長不在情況下,驗收組組長有權決定驗收結論等項、並事後向生產局長、生技科長彙報。

  2.1.7各基層單位職能:有權對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提出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參加新裝置驗收的培訓和學習班。

  2.2許可權

  2.2.1有權對驗收中發現有提出改進要求。

  2.2.2對不符合驗收投產條件的有拒絕投產的權力。

  2.3責任

  2.3.1分管局長責任:對領導全域性的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域性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目標,採取有效措施,完成下達的新裝置驗收“達標”的指標負責。

  2.3.2生技科長責任:在分管局長領導下,稽核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的報表,分析存在的問題,對督促新裝置驗收工作的實施、制定方案,以確保新裝置驗收“達標”指標的完成負責。

  2.3.3驗收組組長責任:對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及時掌握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進行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分析意見和處理辦法負責。

  2.3.4新裝置驗收管理各專職責任:對由於本人工作不當或違反上級規定、標準、制度而造成生產事故。由於分管工作不到位,造成新裝置投產後執行不良或資訊瞭解、彙報、反饋不及時而造成新裝置驗收後發生事故或經濟損失。由於日常管理工作鬆懈,致使分管的驗收任務沒有完成或任務完成不及時、工作質量沒有達到上級要求負責。

  2.3.5各基層單位責任:對完成下達給本單位的新裝置驗收工作要求。精心安排建設計劃的實施。及時上報各類新裝置驗收工作報表,並做好有關的圖紙和基礎資料、檔案管理、備品備件的移交工作負責。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制定新裝置驗收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督促、檢查、指導基層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建立新裝置出廠、基建安裝和執行過程中的各種資料檔案。

  3.2仔細分析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現狀,提出整改措施和計劃,檢查、督促、落實、實施,新裝置驗收全部要求實現達標驗收,並執行三級驗收。對驗收自查報告、申請進行審查,對新裝置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考核和複驗。審定驗收裝置能否投運。

  3.3對驗收裝置和工程作出正確的評定,提出改進要求和意見。

  4報告與記錄

  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主要有:

  a、年度新裝置驗收管理工作計劃和總結

  b、工程建設依據性檔案及資料

  c、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除錯以及裝置、材料供貨等招標檔案及其合同、協議

  d、工程施工檔案、資料

  e、工程竣工檔案、資料

  f、工程執行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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