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通用9篇)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通用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1

  1.學校所有電教裝置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購入後,經驗收後登記入帳,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2.學校各部門借用相關電教裝置時,履行相關借用手續方能借出,借出後的裝置由借用人負責保管和使用,電教員有跟蹤監督管理的責任。

  3.班級的投影機、影片展臺、計算機等電教裝置,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管理,班主任負有主要管理職責,在班級變動時做好交接工作,電教員應定期對班級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在每學期教育教學活動中,電教員應定期檢查裝置的使用保管情況,發現裝置故障應及時組織維修,發現管理漏洞應及時督促改正。

  5.對電教裝置每學期應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一次,保證裝置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電教員應幫助任課教師學習掌握各種電教裝置的使用常識和方法,保證裝置正常使用減少故障的出現。

  7.各班級應確定一名電教協管員,經電教部門培訓後,協助班主任管理電教裝置的日常使用,電教協管員還要在班級的電教裝置出現故障時,及時向試驗電教處報告。

  8、學校的電教裝置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由學校統一修理,對非正常使用出現的裝置損壞,根據情況有責任人負責賠償。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2

  一、裝置的正確、合理使用,是保持裝置效能,延長使用壽命,達到安全、高效、低耗和裝置週期費用最經濟的有效途經,為使用和管理好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裝置使用要嚴格按照出廠使用維護說明書和國家的有關裝置執行規程進行操作,堅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定職責,憑操作證上崗操作。各分公司(專案部)應有一名領導主管裝置工作,並指定一名裝置管理人員,並報生產部備案。

  三、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各單位應按崗位人員設定及具體崗位的裝置效能、管理範圍,制定嚴格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度。

  四、裝置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1.正確的使用裝置,完成各項定額指標,努力降低燃料、電力、配件等消耗。

  2.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按規定的檢查點、項對裝置進行檢查,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認真填寫裝置運轉、保養和交接班記錄,做到齊全、準確、整潔。

  4.不斷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會”(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5.有權制止非本崗位人員操作本崗位的裝置,對需檢修或有故障的裝置,有權拒絕操作。

  6.對違反崗位責任制、操作保養規程等不合理使用裝置的指令意見,可拒絕執行。

  五、裝置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或工藝規程,對裝置進行檢查。

  檢查的一般方法內容:

  1.採用聽、看、摸、聞的方法,檢查裝置運轉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異響,異味應及時採取措施報告班組長或值班幹部,並詳細記入運轉記錄以備交接考查。

  2.檢查裝置是否過熱、鬆垮、連線部位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根據情況及時排除。

  3.按規定檢查介質、溫度、容量、壓力、裝置溫升是否正常。

  4.檢查監視儀表是否靈敏,機―電―儀、機―電―液等自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檢查油、氣、水管線、閘門有無跑、冒、漏現象並及時清除。

  5.檢查裝置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及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反映,進行處理。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保證泵站裝置長週期執行,貫徹以維修為主,檢修為輔的原則,不斷提高裝置管理水平,狠抓責任制、包機制,充分調動操作工,維修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裝置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維修工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並同是做到:

  (1)每天定時上崗檢查自己所負責裝置的執行情況,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並檢視執行記錄。

  (2)發現裝置缺陷,若不停車可消除的應立即組織消除,需停車消除的,及時向裝置管理員反映,由裝置管理員列入裝置檢修計劃消除之。裝置缺陷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進行緊急處理,並及時向站領導彙報。

  (3)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完整齊全。

  (4)檢查裝置執行,跑、冒、滴、漏及整潔情況,防腐、防凍、保溫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5)檢查裝置操作壓力、溫度等,是否超負荷執行。

  (6)檢查裝置潤滑情況,潤滑部位溫度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7)做好當天的裝置執行及檢查、維修記錄。

  二、操作工作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同時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按裝置巡檢路線定時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2)定期檢查裝置的潤滑情況。若發現潤滑油液位低於最低限度時要及時補充,發現潤滑油變質或乳化時,應立即換油。

  (3)對於動裝置要定期切換,備勸每天要盤車。

  (4)保持裝置整潔及周圍環境衛生。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業法”。

  (6)積極支援維修工的工作,及時向維修工反映裝置執行情況。

  三、裝置管理部門對崗位執行裝置巡迴檢查制度有監督指導權。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維(檢)修工的巡迴檢查記錄及現場情況,對執行巡檢制度好的單位(個人)有權向上級部門推薦,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執行不好的給予批語和適當的經濟制裁。

  (2)對站內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裝置故障苗頭及不正常狀態,立即組織人員查詢原因,儘早消除。重大隱患而暫時又未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及時研究消除缺陷的對策。若缺陷嚴重,而又危及安全生產時,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4

  1、生產班要嚴格煤機、運輸機等裝置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現的問題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時要保證裝置正常運轉,不得出現壓死車、煤機卡死等現象,因隱瞞問題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隱瞞者負責。向檢修班交班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煤機停放位置合理 ,應儘可能停放頂板完好,高度較為合理地段;

  (2)、煤機清掃乾淨,煤機裡幫浮煤清掃與至千斤頂以下,否則罰煤機手30元/次;

  (3)、煤機上頂板掛梁過頂,端面距不得超過300毫米,並於長梁頭點柱,必要時需加長鋼,確保檢修環境安全,或出現空頂、漏頂現象時罰交班隊長50元;

  (4)、各部裝置(運輸機、轉載機等)電機、齒箱上無浮煤雜物,否則罰司機30元;

  (5)、刮板,鏈條內有異物沒有處理罰相應司機50元。

  2、要嚴格完成值班人員佈置的做煤機大棚窩、準備延車、掐車條件、運溜槽等任務,否則當班隊長罰款50元。

  3、不得在運輸機停止執行時抵車,因此造成的壓死車由當班自行處理,檢修班不與打倒車,並罰責任人50元。

  4、不進行放炮,煤機強行割堅硬砂岩的罰命令人50元,造成後果的由當班負責。

  5、煤機割壞電纜、抵壞電纜、放炮崩毀電纜的,視情節、後果罰責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電,影響時間按50/小時累加,由當班跟班人員酌情確定最終數字。

  6、運輸機內有大塊矸石或壓死車時強行開車造成裝置損壞的按以下對應處罰:斷鏈條100元/次 、 斷刮板100元/塊、液力耦合器壞100元/次。

  7、嚴禁抵車點放在電機、齒箱或其他不可抵車的位置上,否則100元/次。

  8、因抵車距離不符合規定造成運輸機部件損壞,煤機割剷煤板的,50元/次。

  9、嚴禁單體直接倒向電纜槽,單體使用中造成電纜槽等損壞的50元/次。

  10、矸石過大不處理造成安全網、破碎機憋、卡,部件損壞的視情況罰50~200元。

  11、煤機離合器應正確操作,因高速時硬掛造成煤機損壞的罰煤機手500元,並適當追究隊長責任。

  12、拖節鏈掉運輸機裡罰當茬50元/次,班中拖節鏈斷煤機手應及時連線,否則不得執行,強行執行罰責任人每次50元/處。

  13、不得在沒有保護的情況下執行煤機、運輸機等,強行走溝的罰當班電工及生產班相關責任人200/次。

  14、煤機出現漏油,運輸機錯花等明顯故障時應停車檢查,不得強行執行,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煤機手、司機及當班隊長負責,罰款範圍100~500元。

  15、煤機截齒實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齒缺少的每塊100元。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5

  1.設計和製造

  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特種裝置,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對未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特種裝置,實施安全認可證制度。未取得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的單位不得製造相應產品。

  (對鍋爐製造廠的鍋爐產品實行出廠監督檢驗制度。監督檢驗工作由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或其授權的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進行。鍋爐製造廠應繳納檢驗費。)

  2.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安裝、維修保養、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其授權的特種裝置監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承擔認可專案的業務。該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裝置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和分包。

  3.使用與管理

  (1)註冊登記制度

  新增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註冊登記。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固定在特種裝置顯著位置上後,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安全技術性能,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單位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在內的特種裝置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必須保證特種裝置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特種裝置檔案是從特種裝置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

  (4)報廢制度

  標準或技術規程中有壽命要求的特種裝置或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的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向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5)應急救援預案

  使用單位應根據特種裝置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適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演練,對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確保當事故發生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能真正起作用,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6

  1.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人員培訓,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

  3.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3.2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5.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如下專案的檢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護裝置;(3)、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

  7.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規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裝置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10.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1.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7

  為加強和規範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的發生,根據《特種裝置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第13號令)指定本制度。

  1、特種裝置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改造和檢驗等,必須執行本規則。

  2、使用單位新增並投入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特種裝置安裝、大修、改造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並出具自檢報告後,方能交付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

  4、特種裝置驗收檢驗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5、職責許可權:公司所屬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裝置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6、監督檢查:特種裝置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特種裝置安裝、操作、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證書後,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制度,明確維修保養者的責任,對特種裝置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7、特種裝置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持《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進行,人員數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本單位沒有能力維修保養的,必須委託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維修保養。

  8、特種裝置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行標準或者技術規程規定的壽命期限後應予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該裝置的註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登出手續。

  9、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0、考核辦法:

  1)、對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本規定的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者,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通報、停產、停用、罰款等處罰。

  2)、對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操作的,每人次罰款500元。

  3)、歸特種裝置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或謊報的,一次性處罰1000元。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8

  一、潤滑油儲存

  1、不可直立放於露天環境,以防止水份及雜物的入侵汙染。

  2、室內儲存可立放,桶面朝上,方便抽取。

  3、擰緊封口蓋,保持油桶密封。

  4、保持桶身面清潔,標識清晰。

  5、保持地面清潔,便於漏油時及時發現。

  6、做好入庫登記,先到先用。

  7、新油與廢油分開放置,裝過廢油的容器不可裝新油,以防汙染

  二、油品安全:

  1、油品獨立存放,周圍不得放置可燃品。

  2、擦試機械後之油布或清除之油汙不得堆積,以免助燃。

  3、易燃的特種油品或化學溶劑分離儲存並放置易燃品標誌。

  三、使用注意:

  1、向專人諮詢,用適當規格的潤滑劑,儘量減少用油種類。

  2、每次加油前須清潔擦拭油抽、油壺等容器和工具。

  3、每種用油專用的容器,且在容器上註明盛載油品的名稱,以防汙染。

  4、換油前須將機械用溶劑沖洗乾淨,切不可用水溶性清洗劑。

  5、每次新增或更換潤滑油後,做好機械保養記錄。

  四、環保和健康:

  1、嚴禁將廢油直接排入水溝倒入土壤,以防汙染環境。

  2、廢油廢液專桶收集,切不可亂倒。

  3、皮膚過敏者或劃擦傷者,應避免直接接觸潤滑油。

  4、切勿穿著油跡滲透的衣物,不可將被油汙染的碎布置入袋中。

  5、不可用汙濁布碎抹去皮膚上的油跡,以防布碎中藏有金屬碎屑可擦傷皮膚引發感染。

  裝置使用人員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裝置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裝置,裝置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裝置的.辯證關係,擺正現代裝置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裝置穩定執行。

  第二條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裝置管理、環境清掃等裝置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專案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並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第六條規程、標準

  啟用裝置前必須具備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修技術檔案。

  裝置維修技術檔案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裝置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式審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檔案執行。

  第八條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裝置的環境

  第九條裝置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裝置使用單位要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裝置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塗不同顏色油漆,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第十條“四整”活動

  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對責任區要經常進行“四整”活動: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潔:工作場地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4、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誌、安全保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清掃分工

  對裝置的清掃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裝置的外表清掃工作由崗位操作工負責,崗位操作工不能承擔的,如電氣室的裝置外部的清掃工作由崗位維修工負責,裝置內部的清掃工作由檢修工根據專職點檢人員提出的委託按計劃進行。

  第十二條緊固

  裝置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持緊固狀態,為防止鬆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裝置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鬆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專案,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第十三條裝置的潤滑工作

  1、潤滑是裝置正常執行的必備條件,因此必須加強潤滑工作,凡需潤滑的裝置部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2、需人工注油或手動加油裝置由崗位操作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崗位維修工或專職點檢員按規定進行加油,潤滑作業表見附表。

  3、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裝置,由專職點檢人員委託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加油或更換油脂。

  4、點檢中發現漏油、油質不佳或其它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5、要嚴格進行油質管理,防止雜物混入,油脂必須有合格證,按牌號使用,儲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

  對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誰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託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裝置的防腐工作

  1、周圍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環境溫度的裝置,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裝置,使裝置處於正常的工作環境。

  2、安裝在地下的裝置,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3、做好裝置本體及鋼結構構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裝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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