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通用6篇)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1

  為切實加強我園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確保教育資訊化和教育現代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制度。

  一、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應定位放置,並由相應專業人員負責保管;要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和固定資產總帳及分類帳;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加強對各種裝置的檢查、保養、維修,做好通風、防潮、放火、防盜、防塵、防磁、防腐蝕、防靜電、防雷擊、防病毒、安全用電等工作。

  三、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須經分管校長書面批准,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借出,用畢及時歸還。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級和個人保管的教育技術裝置管理,開學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寫《裝置領用登記表》,辦理領用手續,並設專人管理。教學過程中臨時所須教學裝置,使用人須提前填寫《裝置使用通知單》,辦理使用手續。所有裝置均應在學期末歸還學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歸還的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均應檢查驗收,並作出驗收記錄。對人為損害或因違反操作規程、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害,應追究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

  六、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還應建立專門的使用操作記錄,隨時記載裝置的`使用、保養、維修等情況,裝置應始終處於完好狀態,禁止帶故障執行,以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壞,應及時報修;失去使用價值的裝置,經技術鑑定確認後,報請有關領導審批,及時報廢,並辦理財產報廢登出手續。

  八、現代教育技術裝置管理的保管人員調離本崗,應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由有關領導監交,三方簽字生效,以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2

  為保障學校資訊中心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加強對計算機裝置的管理,更好地發揮計算機裝置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作用,促進我校教育資訊化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裝置主要包括臺式微機、筆記本式微機、顯示器、掃描器、印表機、UPS電流、穩壓電源、插座、滑鼠、鍵盤、光碟機、多媒體套件、網路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等。

  第二條制度管理範圍包括:辦公計算機、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網路學習室、網管中心等範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學校計算機裝置的使用、調配維護及其管理。

  第二章裝置日常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資訊中心建立裝置登記制,建立全校計算機裝置檔案,內容包括機型、品牌、裝置編號、購買日期、配置、使用部門和人員、IP地址、防病毒系統、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等。

  第五條計算機裝置的使用必須按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其主要裝置臺式微機的開關機順序:一般先開顯示器、後開主機、先關主機、後關顯示器,不要頻繁開關主機電源,開關之間至少要間隔2分鐘以上,絕對不能在帶電狀態下開啟機箱、拔插各種介面卡和連線,下班前要關閉電源。

  第六條裝置必須由專人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並將保養維護記錄登記入“裝置維護記錄表”。

  第七條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做好故障或系統提示記錄並立即關機,按裝置性質通知或送有關部門進行維修。

  第八條計算機裝置不得外借,確實工作需要,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辦好相關手續後,方可外借,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九條保證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機房清潔、防塵、通風,機房溫度和溼度適宜(溫度保持在20℃±5℃,相對溼度在40-70%)。進入機房必須換鞋(或鞋套),嚴禁吸菸、吃食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條加強機房安全保衛工作,增強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各種用電裝置和門窗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雷、防水工作,機房和網路中心安裝專業安防系統。

  第十一條除網路裝置(含伺服器)外,下班時應及時關閉裝置總電源;在雷雨季節,下班時除拔掉電源進線外還應拔掉網路進線,嚴防雷電損壞整機或部件。

  第十二條不得利用學校網路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嚴禁利用學校計算機系統上網釋出、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資訊。

  第三章監督與檢查

  第十三條學校資訊中心、總務部門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對於裝置發生損壞的,由資訊中心和總務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填寫《南師附中新城初級中學裝置報損表》,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惡意損壞的,除賠償外,還須進行罰款處理。裝置丟失時,先由保衛部門立案偵察,明確責任後,由責任人按照責任比例予以賠償。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學校總務部門、資訊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3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4

  本學期在縣教體局的關心和支援下,我校安裝了“班班通”,根據學校要求,為了保障系統裝置的安全完好和正常使用“班班通”,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教導處特提出以下應用管理規定:

  1、各班班主任負責裝置的全面管理工作,經常檢查裝置的使用情況,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出現裝置損壞、丟失等情況及時向學校彙報,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及時維修,保障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2、各班班主任指定一名品德優秀、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的學生協助班主任進行“班班通”裝置日常管理工作,監督在校期間“班班通”裝置不被學生隨意動用、不被人為破壞,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3、任課老師使用時,應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取得機櫃鑰匙,使用前首先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使用中不可頻繁啟閉裝置;使用結束後,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將裝置歸納整齊放回原位,關閉裝置電源並鎖好機櫃,將鑰匙交回到班主任手中,以保證裝置完好。

  4、“班班通”教室是學校進行現代化輔助教育和教學研究活動的重要設施和場所,師生不得利用“班班通”裝置從事遊戲、聊天、音樂、影片等與課堂教學無關的各項活動。

  5、遇雷雨天氣嚴禁使用“班班通”裝置,並及時切斷裝置總電源,裝置放置處的門窗需關閉,防止雨淋或雷電造成安全事故。

  6、確保“班班通”教室整潔衛生,安全有序。打掃環境衛生時應關閉裝置電源,掃地時儘量不要帶起灰塵;擦拭裝置宜用擰乾的軟布,嚴禁使用酒精類有機溶劑清洗裝置;裝置機櫃附近不能灑放大量的水,防止裝置鏽蝕或漏電;機櫃上不得放置粉筆盒、黑板擦、水瓶、作業本、食物、磁鐵等雜物;不得在機櫃上進行液體類實驗,防止觸電、火災事故的發生。

  7、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教育,培養自覺維護“班班通”裝置的良好習慣。未經教師允許,學生不準隨意動用班班通裝置,嚴禁碰觸裝置電源;不得對裝置進行開箱拆裝、移動,不許破壞裝置線槽;不能用硬物在裝置上亂劃。

  8、若“班班通”裝置出現故障,應書面通知管理人員維修,不得擅自開機維修。

  9、所有裝置未經學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出教室。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5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裝置效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裝置,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裝置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櫃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籤,並塗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鏽、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效能。

  七、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後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並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櫃,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准,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於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幼兒園教學設施裝置制度6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櫃、定架存放,並在櫃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詢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櫃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定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裝置,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乾淨、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鏽、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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