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酬體系制度(通用6篇)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薪酬體系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1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範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範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範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於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於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週一至週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週六、週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專案: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週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准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於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透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於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於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託,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託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2

  一、總則

  1、本制度經酒店董事會審議透過,自XX年4月1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援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4、店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店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店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溫泉大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的;

  4、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5、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6、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15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出勤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特別說明:上述考核指標,將視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二)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核人員的範圍:

  1、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2、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3、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4、全體員工特別說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的計算、薪金的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本公司的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的加給、職務的加給、技術的加給、特別的加給。

  3.津貼:伙食的津貼、加班(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7.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8.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9.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0.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酬管理

  第七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較低階的員工代理較高階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僱員考勤管理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員工薪金髮放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附則

  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十九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4

  一、指導思想

  參考多家醫院的護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護理人員績效考核文獻,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採用公平、合理、簡便易行,並能客觀反映護理工作中的不同崗位職責、任務、技術難度、責任風險等要素,綜合確定具體崗位分配係數,向關鍵崗位、臨床一線崗位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發揮獎金的經濟槓桿作用,在實施過程中客觀反映護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真正發揮“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將護理質量要素、護理工作效益要素納入分配體系,建立“按崗取酬,按工作及服務質量取酬,按工作績效取酬”的分配機制。獎金分配向一線的護理人員傾斜,突出護理工作效率,增加護理質量考核內容,兼顧各層次公平,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

  本實施辦法主要體現“三個衡量”的原則。

  1、以“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基礎。

  2、以“技術含量高低、風險程度大小、工作負荷強弱、管理責任輕重”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導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務質量、勞動紀律”四個方面的各項重要指標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依據。

  四、考核指標

  按照不同護理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由於護理工作有群體協作性的特點,護理服務專案按執行時間和崗位的不同,分別由日班、夜班和責任組長、責任護士、辦公班、總務班等組成,科室管理者根據每個班的職責和任務進行考核。考核表及細則附後,崗位職責如下:

  (1)熱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根據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寫病歷、診斷卡、床頭卡,並及時通知主管醫師和主管護士。

  (2)負責檢視夜間醫囑,參加晨會及書面交班,填寫空床報告及病房日報表。

  (3)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正確轉抄、處理醫囑,臨時醫囑及時通知病人的主管護士。每日查對醫囑,每週大查對醫囑一次,並有記錄;根據護理級別、藥物的陽性標誌及時在診斷卡和床頭卡上註明。

  (4)嚴格按收費標準記帳,負責掌握病人費用的動態情況,並及時與病人或家屬、主管醫師聯絡,負責對病人有關收費問題的解釋工作。

  (5)按醫囑飲食種類和病人需要,與營養科聯絡安排病人的飲食。

  (6)按計劃安排工人預約並推送病人檢查,整理各項檢查報告單。

  (7)負責辦理出入院、轉科、飲食、手術、死亡的通知工作。

  (8)負責轉抄長期醫囑執行單(分別為輸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記帳。

  (9)負責執行病歷的管理,防丟失;負責出院病人病歷的質量檢查及整理。

  (10)瞭解病房病人動態情況,書寫病房動態交班報告。

  (11)協助護士長做好病房管理;負責辦公室的電腦、電話的管理,做好清潔、保潔工作;負責各種紙張、表格的清理、補充。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調動營銷系統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營銷業績的不斷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慮營銷體系的特殊性,營銷系統的薪酬體系有別於公司其他人員的薪酬體系,以增加對優秀營銷人員的吸引力。

  第三條:營銷系統薪酬體系適用的員工物件包括:

  1、從事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代表;

  2、管理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專員;

  3、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代表;

  4、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主管;

  5、銷售分公司經理、銷售部經理;

  6、銷售總監助理;

  7、市場支援、銷售支援等人員。

  第二章:推廣代表和推廣專員

  第一條:推廣代表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從事店鋪、超市等零售機構貨品管理和推廣的人員。

  第二條:推廣專員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管理推廣代表的員工。

  第三條:推廣人員的基本工作內容為常規性的,透過程式化的方式進行管理,以減少這部分人的高流動性給組織帶來的危害。

  第四條:推廣人員的薪酬結構: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福利保險

  第五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廣代表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代表:xx元

  中級推廣代表:xx元

  高階推廣代表:xxx元

  2、推廣專員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專員:xxx元

  中級推廣代表:xx元

  高階推廣代表:xxx元

  員工薪酬體系制度6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發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定、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相容“專案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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