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晉升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晉升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為使公司員工晉升及調任有所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晉升條件

  1、人員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2、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年至少應檢討修訂一次,並於每年3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廠(處)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練習培養需要,得以較低職稱人員佔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四條、晉升基本原則

  1、能力與績效並重的原則。升遷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以逐級升遷為主、越級升遷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升遷,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升遷。

  3、縱向升遷與橫向升遷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升遷,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升遷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內部人才優先替補的原則。當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是否有適合人員可以替補;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6、晉升各級主管以先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到少應滿一年以上,並經考核適任,始得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

  第五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六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9、對成績非凡突出或貢獻非凡重大者,可給予晉升工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七條、晉升方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稽核。

  3、人力資源部提升會推薦。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稽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稽核,勞動人事部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晉升程式如下:

  1、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定期辦理提升會。

  2、各部門主管對各自下屬進行初步評定後,按規定提出晉升申請。

  3、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報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晉升資格者將同意評估,否則退回申請部門。

  4、人力資源部對被評人進行評議,根據需要進行公開討論或個別面談,並填寫考核評估表。

  5、人力資源部依考核進行結果彙總,並依核定許可權將考核決議結果呈相應主管核准後正式生效。

  6、人力資源部部將晉升結果公佈,並將晉升情況知會相關部門備案以做相應調整,晉升者以提升信形式個別通知。

  7、晉升人員接到提升信後,應在指定期限內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第九條、晉升名單由董事局或總經理釋出,公開表彰。

  第十條、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規定

  1、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3、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餘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於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十二條、本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貼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到達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透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許可權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委員會稽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稽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籤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潛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資料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稽核,稽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推薦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貼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推薦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狀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五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第四條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委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務必透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後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權責

  1.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員工的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晉升員工的申報、考核工作。

  3.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員工晉升的最終考核。

  第四條升降的依據

  1.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

  2.相關資歷和經驗。

  3.工作表現和品行。

  4.適應性和潛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備條件。

  第二章員工晉升的型別與時間

  第五條員工晉升型別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第六條員工晉升時間

  1.定期:凡在年終(年中)被評為“A”且具備晉級資格的員工,可給予晉級。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可提前晉升。

  第三章員工晉升申報管理

  第七條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不提交《員工晉升審批表》。

  第八條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有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當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的水平不變。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與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應部門。

  第十條反部門呈報晉級者,部門需準備下列資料送交人力資源部。

  10.《員工晉級申報表》。

  1.員工自我評述報告。

  2.員工人事考核表。

  3.主管鑑定或推薦書。

  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凡在一年內,受過記過處分的員工不得參與評選。

  第十二條員工晉升後若因不勝任該職位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處理。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於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透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釋出,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並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製度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權責

  1、公司人力行政部負責制定員工的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晉升員工的申報、考核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員工晉升的最終稽核。

  第四條升降依據

  1、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

  2、相關資歷和經驗。

  3、工作表現和品行。

  4、適用性和潛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備條件。

  第二章員工晉升的型別與時間

  第五條員工晉升型別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第六條晉升資格

  員工晉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認同本公司,熱愛本職工作;

  2)道德品質優秀,職業素養和組織素養良好;

  3)身心健康,積極進取,善於學習,具備良好的發展潛質;

  4)現任崗位工作表現優秀,業績優異,上年度績效考核良好級及以上;

  5)符合晉升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素質要求,包括學歷、知識技能、工作年限、專業素質、管理能力等;

  6)年度內無內外部合理投訴和處罰記錄。

  2、其他條件:

  1)由專員級崗位晉升為主管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專員級崗位任職經歷;

  2)由主管級崗位晉升為二級部門經理(含助理)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主管級崗位任職經歷;

  3)由二級部門經理級崗位晉升為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2年以上,具有2年以上二級部門經理級崗位任職經歷;

  4)由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晉升為總監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2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任職經歷;

  5)工作表現特別優秀、工作業績特別突出,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綜合評議、總經理批准後可破格晉升。

  第三章員工晉升申報管理

  第七條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範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行政部提交《員工晉升審批表》。

  第八條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聘任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由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聘任通知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的水平不變。

  第九條人力行政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應部門。

  第十條凡部門呈報晉級者,部門須準備下列資料送交人力行政部。

  1、《員工晉升申報表》。

  2、員工自我評述報告。

  3、員工人事考核表。

  4、主管鑑定或推薦書。

  5、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6、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凡在一年內,受到處分處理的員工不得參與評選。

  第十二條員工晉升後若因不能勝任該職位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行政部所有,根據實際情況,人力行政部將定期對本制度進行修訂。今後若有未盡事宜,由人力行政部另行發文通知。

  本制度自20xx年8月01日起試行。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專案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透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許可權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作出稽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稽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稽核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7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緻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後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准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後,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放;

  ⑤員工晉升後,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後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公司為了吸引所需的優秀人才,並且激發員工的進取心,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素質,特制定此晉升管理制度。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較高職位所需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良好;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課程訓練;

  5.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下,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3月根據考核評分制度(另行規定)組織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提升。

  3.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企業政策在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以人事通報形式公佈,晉升者,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董事長、總經理特別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分別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提議,呈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定,報董事長複核。

  4.普通員工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呈總經理以上人員複核,並通知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第八條員工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晉升職位。

  第十條本制度於制訂之日正式生效。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達成優良的工作績效,促使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員工個人的核心競爭力,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1)德能、技術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能夠越級晉升。

  (3)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四、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職業道德;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五、晉升核定許可權:

  (1)高層由董事長提議,經董事會核定;

  (2)副經理以上由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或助理,由公司總經理核定;

  (4)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公司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人事部負責員工晉升工作的組織、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是員工晉升的具體執行部門。各用人部門負責向公司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由員工主動提出晉升時,任職部門負責對其任職條件進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一、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主管或助理-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公司經理或副經理—高層—董事會—股東

  二、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的工作不必須是自我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如工程到預算,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管理職位;或者是集團內各子公司之間各崗位的調整。(集團—開發公司—環境公司—酒業公司—貿易公司—物業公司)

  第三章員工職業發展管理

  根據公司的實際狀況,對於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主管級以上人員的職業發展實行規劃管理。

  職業發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並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二、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後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經理負責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忙新員工根據自我的狀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思考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狀況。

  三、進行個人特長及技能評估。人力資源部和職業發展輔導人指導員工填寫,包括員工知識、技能、資格證書及職業興趣狀況等資料,以備日後對照檢查,不斷完善,一般每兩年填寫一次,新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填寫。

  四、人力資源部每年組織一次員工培訓需求調查,員工需根據目前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和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實際狀況填寫。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及科目時,思考從需求出發,參考員工培訓需求確定培訓資料。

  五、人力資源部每年對照《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檢查一次,瞭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沒有為員工帶給學習培訓、晉升機會,員工個人一年中考核狀況及晉升狀況,並提出員工下階段發展推薦。

  六、各部門經理在每年底考核結果確定後,與本部門員工就個人工作表現與未來發展談話,確定下一步目標與方向。

  七、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一樣階段及崗位變更狀況選定不一樣的發展策略,調整潛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八、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

  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總則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使員工定薪調薪有章可循,體現薪酬與崗位、業績相匹配,與市場相接軌,與公司發展戰略相銜接,建立對內具有合理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工資體系,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在冊員工。

  第二條薪酬設計依據和原則

  薪酬設計依據:地方經濟、同行業薪酬水平、崗位價值、原工資水平和員工個人工作能力等。

  薪酬設計原則:價值導向原則、激勵原則、職位結構原則、鼓勵學習創新原則

  第三條工資結構

  本工資體系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終考核、福利和其他津貼五個部分。

  第四條職位等級

  本工資體系職位分總經理;副總經理級別;總經理助理;總工助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和技術人員六個等級。

  第五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基礎是基本知識水平和工作經驗。基本知識水平以學歷為衡量標準劃分為五級:中專及以下、大專、學士、碩士、博士及以上。工作經驗(包括行業經驗)依年限可劃分為五級。

  以五年期滿後的最高基本工資額為基數,每年上調基本工資的7%。

  第六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的基礎是“職位等級”,即各職位對公司目標(業務目標和職能目標)實現的“相對價值”。職位越高,相對價值越大;相同職位,等級越高,相對價值也越大。與“績效工資”比較,它是個靜態的概念。

  崗位工資根據職位知識結構、工作技能、專業工作經驗要求高低、職位責任輕重、價值觀要求五項條件確定。

  崗位定崗級別的調整:技術人員的崗位級別每半年評定一次,管理人員的崗位級別每年評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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