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透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透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透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薪酬總額

  第六條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十條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2

  第1章總則

  為規範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後勤四類工資系列。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行政管理系列

  1、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

  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

  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15條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企業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

  第16條法定節假日

  企業按照《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體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節(正月初一)3天

  勞動節(5月1日)1天

  清明節(4月5日)1天

  端午節(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10月1日~10月3日)3天

  第17條帶薪年假

  員工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以後在企業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但最多不超過×個工作日。

  第18條其他帶薪休假

  企業視員工個人情況,員工享有婚假、喪假、產假和哺乳假等帶薪假。

  第19條津貼或補貼

  (1)住房

  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因個人原因未能享受企業宿舍的員工不予補貼。

  (2)午餐

  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午餐。

  (3)加班津貼

  凡制度工作時間以外的出勤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時工作日的延長作業時間。加班時間必須經主管認可,加點、加班時間不足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其加班津貼計算標準如下。加班津貼支付標準加班時間加班津貼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300%支付(4)職務津貼

  為鼓勵員工不斷學習,提高工作技能,特設立此津貼專案,其標準如下。津貼型別支付標準第7章附則第20條本制度由企業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3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範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範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範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於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於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週一至週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週六、週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專案: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週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准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於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透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於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於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託,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託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4

  1.總則

  1.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導思想的原則

  1.2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1.2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1.2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24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2.正式員工工資制

  2.1適用範圍。

  2.11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12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能工資+津貼

  2.2基礎工資。

  2.21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22基礎工資以隱秘形式發放。

  2.3技能工資

  公司技能工資按管理層分為3檔,按技能水平劃分為5級,以年終述職考評為調級主要依據;

  2.4.工齡工資。

  2.4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42工齡工資由轉正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

  2.6.津貼。

  2.6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勞保津貼、加班補貼等;

  2.6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關於基礎工資。

  3.1.基礎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3.11公司基礎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確定;

  3.1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基礎工資標準。

  3.2.員工基礎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技能和級別,核定基礎工資;

  4.關於技能工資

  4.1.員工技能工資變更。

  4.11.技能工資於每一年末全體員工述職大會後,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相互打分評選(佔70%)及公司高層領導的考核意見(佔30%),為表現優異的若干員工統一調級。

  4.12.與公司做出卓越貢獻者,由董事會研究特批可隨時調整。

  4.2員工技能工資等級表

  5.關於工齡工資。

  4.1.員工從轉正之日起工作滿一年的,由員工向綜合辦人事人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交由財務部落實;

  4.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6.其他注意事項。

  5.1.各類非法定假日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5.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7.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6.1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6.2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6.3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6.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8.附則

  8.1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8.2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8.3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年終績效制,即年底發年終獎金。

  8.4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5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5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並於每月28日支付。

  2、採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並於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三、基於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後定出時,可於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範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並於升級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並在釋出後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並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於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後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並於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

  晉級後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其標準見表1: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後,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於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併考慮。

  4、公司對於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範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職位津貼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於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於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

  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於需負擔家庭生計,並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於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物件,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物件包括警備員和裝置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於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並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併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於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於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髮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於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併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後,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一線員工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00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1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1、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1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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