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1

  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範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許可權: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稽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 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於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後,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籤。

  4.1.3具審批許可權的人員,不得籤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籤 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後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後,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並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稽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並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後,經財務稽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並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麵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稽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後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儘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專案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週期,每月1日至最後一日為一個月週期,每月25日後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並交總經理籤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專案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註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計程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週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型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塗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並必須註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於辦公用品的採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於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稽核彙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採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採購。

  4.6.3所採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裝置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廈門博贊教育服務有限公司20xx年12月3日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2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 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2.適用範圍: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 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 (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 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略)

  6 .執行說明:

  6.1 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

  6.1.1 快遞的接收

  6.1.1.1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 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6.1.1.2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 以備查驗核對。

  6.1.1.3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 人員應代收。 6.1.2 快遞的寄發

  6.1.2.1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 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 各 ( 需求部門於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6.1.2.2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6.1.2.3 快遞公司的選擇: 選擇的原則是合理、 負責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 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 遞。

  6.1.2.4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 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 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6.1.2.5 填寫快遞單: 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 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

  7. 寄件相關規定:

  7.1.1 物件分類: A 類:緊急件;B 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 物品等) 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 類: ;C ;D 普通訊函、賀卡等。

  7.1.2 快遞公司選擇參照表 序 號 1 2 寄 件 類 選擇快遞公司 型 A B 發順豐快遞 發 EMS 或順豐快 遞 3 4 C D 發一般的快遞公司 郵政(發平信)

  (物流部將提供各快遞公司的優勢特點及價格,供參考選 擇)

  7.1.3 普通物品、公司樣本、普通資料類原則上均選一般的快遞 公司(非順豐快遞) ,若是特急件貴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選順豐 快遞等郵寄方式。

  7.1.4 嚴禁公費寄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該單快遞費的 10 倍處 罰。

  7.1.5 為便於寄回公司物品損壞時的索賠,外派人員必須選擇有 資質能出具發票的快遞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發 出之日起將不再支付快遞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選擇到 付付款方式,否則造成的耽誤損失由經辦人承擔。

  7.1.7 如發生物流部提貨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換、返修儀器及試 劑)產生的費用,動用到物流部備用金的,將歸各業務部門費用 核算。

  8.執行時間: 凡以往發文與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郵件快遞收發管理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節約公司快遞成本,公司制定了收發快遞管理規定。下面是公司收發快遞管理制度的內容,歡迎參閱。

  1、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確保公司快遞、信件的收發工作及時、準確,防止快遞丟失,降低執行風險,公司特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體員工。

  3、定義

  3.1快遞物品: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和個人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包括信件、檔案、資料,貨物以及其他貨品等。

  3.2公司性快遞件:指公司及員工因工作需要,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遞件:指員工因個人需求,接收或寄出的快遞物品。

  4、職責與權責

  4.1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快遞物品的接收分發和寄送稽核管理。

  4.2各體系/中心/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用進行管控。

  4.3全體員工: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進行快遞物品的接收和寄送。

  5、快遞件接收執行說明

  5.1快遞到達時由人事行政部前臺進行簽收並登記在《快遞簽收登記表》,人事行政部前臺不承擔驗收責任。

  5.2快遞到達後必須在接到通知當天完成領取,週六、週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遞,次週一必須領取。

  5.3無法確定具體接收人的快遞件,外包裝無破損,由人事行政部前臺直接接收並根據具體內容拍照在群裡進行全員通知認領。

  5.4快遞接收人須在《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5.5除特殊情況外,如快遞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簽。

  6、快遞件寄送執行說明

  6.1員工根據工作需要,每日將寄送的快遞按照要求正確至行政前臺登記在《快遞傳送登記表》中。

  6.2各部門發貨人自行清點及打包好物品(發貨人應打包紮實確保在運輸過程中安全可靠)。

  6.3根據寄送檔案的重要性來選擇寄送的快遞公司:一般檔案寄申通快遞,重要和緊急檔案寄順豐快遞。

  6.4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等)。

  6.5每天2次發件,上午10點寄送同城緊急當天件、最晚必須在17點之前將當天所要寄送的快遞和審批好的《快遞傳送登記表》對應好一同交於行政前臺。

  6.6行政前臺負責留存快遞底單,並核對各部門的數量與《登記表》是否一致,並進行記錄總數。

  6.7月底結算快遞費用,行政前臺負責核對總費用清單,將費用分攤至各部門,核對無誤後進行付款流程確認後由財務部進行支付。

  7、其他要求

  7.1公司原則上不負責非公司性快遞件的收發、質量等問題。

  7.2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遞單統一由行政保管(保管期為二年),便於對賬和查詢。

  8、補充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4

  1、依照快遞公司要求,負責日常收件、送件等工作、快遞員需要做到安全、準時收送快件,及時返回貨款;

  2、負責對客戶快件不受損失,確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指導客戶填寫相關資料並及時取回;

  3、整理並呈遞相關業務單據和資料;

  4、快遞員工作職責還需要對客戶的關係進行維護,以及客戶諮詢的處理和意見的反饋;

  5、快遞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快遞員工作職責還需要包括開拓新市場、發展新的客戶;

  7、快遞員還需要有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的能力;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5

  1、負責區域內取件、派件工作,確保客戶及時無誤地收件、發件,並保證貨款的及時返回;

  2、嚴格執行業務操作流程,準時送達物品,指導客戶填寫相關資料,並及時取回;

  3、整理並呈遞相關業務單據和資料;

  4、維護客戶關係,及時有效地處理並反饋客戶的諮詢和意見;

  5、擴大本區域取件、派件業務量,開拓新市場,發展新客戶;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快遞公司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

  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

  1、所有司機出車前,需檢查好車輛及攜帶相關證件。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司機出車前需填寫好當日出車記錄(注:當日出車司機若被電子眼抓拍或由於個人違章導致的罰款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車內不準吸菸 。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給予制止。

  第十二條:

  司機上班前嚴禁飲酒(包括所有酒精飲料)。下班後及時休息,保證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駕駛車輛。

  第十三條:

  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司機室待命,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客服排程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

  司機對客服排程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部門主管反映。

  第十六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客服排程人員,並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客服排程人員的電話,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車位上,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

  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

  車管人員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上報公司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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