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精選6篇)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員工素質,增進知識、技能,開發員工潛能,使員工具備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素質、業務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培訓分外出培訓和內部培訓兩種。外出培訓包括脫產培訓、外出培訓、外出考察學習與交流等;內部培訓包括集團內部、事業部內部、公司內部和部門內部培訓等。

  第二章培訓職責

  第三條管理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與集團、事業部培訓工作的業務銜接,並指導、協調、督促公司各部門開展部門內部培訓工作。

  2.負責公司培訓和學習的平臺的建立和管理。

  3.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訓制度體系及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與規劃。

  4.負責組織調研員工培訓需求,協助員工個人制訂職業發展規劃,制訂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考核、評價公司培訓管理,建立、維護公司培訓檔案。

  第四條各部門培訓職責

  1.負責調研本部門員工培訓需求,制訂本部門員工培訓的年度/月度計劃。

  2.組織部門內部培訓。根據特殊崗位需要,組織崗位培訓,做好培訓記錄,並進行考核與評價。

  3.協助公司培訓工作的開展。

  第三章培訓計劃

  第五條年度培訓計劃

  1.部門根據發展目標和員工職業發展需求,於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訓需求和計劃,報管理部。

  2.管理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培訓目標,結合各部門培訓需求和計劃,於每年12月底制訂公司下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由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一),送事業部備案,併發至各部門。

  4.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月度培訓計劃

  1.各部門負責總結本部門上一個月的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二),同時制定下一個月的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三),並於每月26日前與相關的培訓資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對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及統計進行分類、彙總、整理,編制《月度培訓計劃彙總表》(附表四)、《月度培訓統計彙總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長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事業部備案,併發OA給各部門。

  第四章培訓專案實施

  第七條崗前培訓及崗位培訓

  1.所有新進員工,三個月內必須完成崗前培訓所有課程。

  2.崗前培訓目的是讓新員工瞭解集團、事業部的基本情況,熟悉公司企業文化,掌握工作知識和技能,增強責任心和榮譽感,把個人職業生涯與企業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

  3.應屆畢業生的崗前培訓統一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組織,管理部和各部門共同協助。

  4.新招聘員工(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崗前培訓由集團統一舉辦,未按規定參加崗前培訓的員工需延長試用期限。

  5.新工人崗前培訓由使用部門負責,管理部協助,經崗前培訓不合格的員工必須參加補考,補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廠資格。

  6.新員工入廠後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應按“做什麼會什麼”的原則進行培訓,由本部門負責。

  7.對轉崗或停工三個月以上的人員要重新進行崗位培訓。

  8.各部門應經常性、不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崗位培訓。

  第八條繼續教育培訓

  1.繼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人力資源開發。

  2.繼續教育的目的是補充、更新、拓寬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促進專業人員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管理部和各部門協助實施。但特殊的,有針對性的培訓由公司管理部組織實施。

  4.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培訓由本部門提出培訓需求,管理部協助組織實施。

  第九條公司中高層幹部及重要骨幹人員的培訓主要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第十條培訓實施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培訓,培訓實施前三天本部門應將《培訓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備案。

  2.培訓實施時,培訓組織者必須認真填寫《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附表七`),培訓結束後,培訓組織者應在三天內組織評定學員的成績,並記錄在《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交至管理部。

  3.具體培訓專案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戶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

  4.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須由上級領導(至少是科室負責人)批准。對於遲到、早退、曠課和擾亂培訓秩序者按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處罰。

  5.外出、外聘培訓及培訓講師管理有關規定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一條培訓效果評估的方式因培訓專案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具體評估方式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個人培訓考試成績及培訓評價報告,作為考核和升遷的重要參考;部門培訓開展情況亦作為部門工作績效考核的一個考核指標。

  第六章培訓費用及外出培訓審批

  第十三條培訓費用預算列入公司年度費用預算。由管理部負責編制培訓費用預算,經管理部部長稽核、財務部部長會審,總經理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外出培訓必須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八),報部門負責人、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經理人、後備經理人外出培訓必須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會審或備案)。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列入培訓費用。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參考事業部相關檔案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美冷字[20xx]39號檔案執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管理部。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適用範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於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範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第二章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培訓需求的確定2.1.1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後,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稽核確認。

  2.1.2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2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於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並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專案、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專案、參訓物件、專案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專案進行闡述,並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透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後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專案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5000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

  2.4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人力資源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專案審批表》(附件1),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稽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稽核確認後方可實施。

  2.4.2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備案;

  對於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專案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按2.4.1規定的程式辦理。

  2.5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儘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併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於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儘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於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三章培訓方式及內容管理

  3.1關於培訓方式

  3.1.1企業內訓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排的公司內部培訓,由公司的內部兼職講師主持或授課,培訓物件也均為公司內部各層級員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的企業內訓

  對於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諮詢機構到公司開展實施培訓專案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絡和組織。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絡情況,填寫《培訓專案審批表》,按2.4.1規定的程式辦理。

  3.1.3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於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專案審批表》,按要求填寫,註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稽核後,至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按3.5.3相關要求,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後參加相關培訓。

  3.2關於培訓的分類

  3.2.1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入職的員工須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等相關內容,以幫助新入職員工增進對公司及工作環境的瞭解,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新員工培訓一般採用內訓方式,人力資源部根據當期新員工的數量,不定期開展。

  3.2.2員工在職培訓

  公司員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和學習。其中原則上要求普通職員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40學時,部門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50學時,部門經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60學時。

  員工在職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能(含市場營銷、生產技術等)、通用管理技能、職業發展與心態等方面的內容。採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關於員工外訓

  對於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員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商業培訓,屬於員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xx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其他情況須經總監層級以上管理人員確認後執行。

  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返回公司後,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率費等)。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所涉及的費用及培訓內容,在員工派出參訓前確定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附件2),明確相關責任。

  3.2.4關於委託培養

  因公司發展需要,對於部分關鍵崗位所需的經營管理或技術性人才,可以採用委託相關培訓機構或院校培樣的方式進行培訓(培訓時間超過30天)。委託培養的人選須公司董事會認可同意,並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委培人員須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委培費用的承擔等相關事宜,具體情況參見公司《培訓協議》(附件2)相關條款。

  第四章內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4.1內訓講師的選聘與培養

  4.1.1內訓講師選聘流程(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門稽核,總經理確認)

  內訓講師的工作性質為兼職,即在公司內部開展培訓活動,以不影響其自身的正常工作為原則,或儘量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培訓工作開展計劃,確定當年內部講師的數量、專業方向,並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體現,報請公司核准後,向公司相關部門釋出內訓講師推薦資訊。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適合人選至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提交公司總經理確認,發放內訓講師聘書。

  4.1.2內訓講師的選聘標準

  內訓講師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在相關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位於中等以上,無重大違規違紀曆史,具有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善於溝通。

  4.2內訓講師的級別評定

  公司對內訓講師施行等級管理的辦法,每年將根據內訓講師的工作能力以及當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級別評定,分為初級、中級、高階。

  內訓講師須具備一定的課程開發能力,並全年保持一定的課時總量。如全年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授課時間不得低於30課時,或全年開發的課程數量不得小於3門,否則不具備次年晉級資格。

  4.3內訓講師課酬管理

  公司將根據內訓講師當月經人力資源部認可並備案的授課時間,計發課酬。其中初級講師60元/課時,中級講師80元/課時,高階講師100元/課時。

  另對於內部講師在部門內部開展的屬於本職工作範疇的正常培訓活動(如自營督導到辦事處開展進行工作輔導或培訓)不計發課酬。

  第五章培訓檔案及記錄管理

  5.1關於培訓檔案

  5.1.1培訓檔案的建立

  公司開展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各類員工在職培訓、員工外訓、委託培訓等活動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5.1.2培訓檔案的內容

  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專案審批表》、《培訓專案實施情況記錄表》(附件3)、參訓人員名單及出勤記錄、培訓教案(或教材)等相關內容,另對於部分培訓專案,應附有《培訓效果評估調查表》。

  5.1.3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範公司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複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公司對於人力資源部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5.2關於個人培訓記錄

  5.2.1個人培訓記錄的建立

  對於公司主管及以上層級的人員、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其參加培訓的情況,建立個人培訓記錄。

  5.2.2個人培訓記錄的內容個人培訓記錄應包括《個人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附件4)、《培訓協議》、結業考試試卷及成績單、結業證書(影印件)等相關個人培訓資料。個人培訓記錄與員工檔案一併保管備查。

  5.2.3個人培訓記錄的用途

  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2

  1.目的

  透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範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專案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範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專案部負責對專案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一欄中予以註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瞭解、熟悉、掌握。

  5.1.2.1瞭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藉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 "瞭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採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後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並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並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後,監考人收回試卷並清點無誤後,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註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並註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註冊。

  5.4.3登記註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專案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於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註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於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援性檔案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3

  (一)公司堅持對員工進行多種形式不同內容的教育。員工應當接受企業對其進行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員工教育和培訓堅持公司與部門共同負責的原則,公司主要負責文化教育、國家政策法規和有較大共性的業務培訓學習;各部門主要負責崗位技能培訓及本部門本系統的專業技術業務培訓。

  (三)人事部門負責員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的組織工作以及培訓質量和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各部門經理負責員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門根據公司發展目標或本部門工作需要,於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門下年度教育計劃報人事部門,人事部門於當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編制公司員工本年度教育計劃報公司審批後下達執行。

  各類教學班、培訓班開班前都要制定開班計劃、授課計劃及培訓標準報人事部門審定,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學習培訓結束後,辦班部門要寫出總結,連同學員成績單等基礎資料一併報人事部門備案。

  (五)各教育班應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無故不參加培訓或不遵守規定和紀律,不服從管理又屢教不改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人事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培訓場地,負責教學裝置的管理、維護和更新,並負責教學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七)特殊崗位、職業須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書後方能上崗,凡由公司出資培訓取得上崗證書人員按上崗證有效期確定服務年限,服務年限內調離人員需按比例賠償,賠償比例=1-服務時間/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學習

  1、公派外出學習是指根據上級公司或相關機構佈置的培訓通知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學習,或公司根據培訓計劃,由人事統一安排的學習。

  2、公派外出學習由人事部統一安排,填寫員工培訓審批表經部門簽署意見後辦理報批手續。

  3、外出學習連續2個月以上或出國學習1個月以上視為脫產學習。

  4、非脫產學習佔用工作時間視為正常出勤,學習期間佔用非工作時間不計加班。

  5、脫產學習前需與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後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凡公司公派進修員工,其檔案、工資、行政關係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後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學習期間,享受離職前所在崗位的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c.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培訓單位要求,表現優秀,取得優秀成績者視情況補發部分激勵工資。

  d.學習期滿後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於三年。由於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6、外出學習人員,回公司後應主動向人事部門及本部門彙報學習成果,提交成績單或畢(結)業證。實習的應提交對方單位實習鑑定意見。

  (九)個人申請外出學習

  1、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a.人事檔案已調入公司且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參加脫產學習視為非連續工作)

  b.所選擇學習內容須與現崗位工作有直接關係且學習期不超過半年。

  c.出國自費留學不在個人申請外出學習之列。

  2、個人提出外出學習,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審批。

  3、個人外出學習經批准後須同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後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外出學習期間檔案、工資關係、行政關係均由公司保留。

  b.外出學習時間不足2個月者原任職務保留;外出學習時間在2個月以上(含)者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後由公司另行安排;

  c.外出學習佔用工作時間,按事假處理,學習期間月工資低於xx市最低工資標準時按xx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d.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學費一律先由個人支付,學習期滿合格後公司予以報銷,凡不合格者不予報銷學費。

  e.學習期滿後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於三年。由於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十)公司內部交叉培訓

  1、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門培訓的,由本部門簽署意見後到人事部門辦理報批手續。

  2、員工在培訓期間接受培訓部門的管理,派出部門不得以任何藉口中斷培訓,因特殊情況必須中斷培訓的,由派出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中斷培訓。

  3、員工在培訓期間保留原崗位工資待遇不變,激勵工資由派出部門評定,培訓部門負責提供其出勤、表現、態度等基本情況。

  (十一)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

  1、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實習,應提前一個月以組織的名義與人事部門聯絡。

  2、人事部門與有關部門商議後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人事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工作,及時辦理相應手續(入園證件、就餐卡、交納培訓費用、簽訂有關合同等)。

  4、人事部門與來人單位商議制定實習計劃,保衛部門負責參觀實習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三、權責劃分

  1、培訓部門權責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資訊並及時釋出;

  4)聯絡、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培養和管理公司內部講師隊伍;

  8)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9)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10)研擬其他人才開發方案。

  2、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資訊;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援內部培訓工作;

  四、培訓管理相關制度

  第一條:一般要求

  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儘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3.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4.全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並對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二條:培訓體系

  2.1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物件: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和技能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產品介紹等)、公司制度介紹,薪酬和激勵機制,成本和安全意識的培訓,素質培訓等。

  2.2在職員工培訓

  1)培訓物件:公司內部員工

  2)培訓目的: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並豐富員工的業餘學習生活,提高員工的技能和覺悟等。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各個專案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學習力,管理體系,技能,執行力,積極性和價值觀等,以及員工感興趣的業餘知識、資訊等。

  2.3外部培訓

  1)培訓物件:最有價值員工和突出貢獻獎員工及機械維修和重要崗位的薄弱環節的培訓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知識、管理方法、領導技能、經營理念、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等。

  第三條:培訓計劃的擬訂

  1、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於每年年初擬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稽核。

  2、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並反應給培訓部門統籌規劃。

  3、培訓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季度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第四條:培訓實施

  4.1新員工入職培訓

  1)員工一般在入職兩天集中培訓,以後可分散性培訓,每次1-1.5課時,對一些特殊崗位,可根據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具體實施方式實行幫帶制度,以提升員工的能力和加強責任感。

  2)培訓由培訓部按培訓計劃組織實施,並全程跟蹤實施情況。對新員工的培訓定為週二和週五一天時間。

  3)畢業生的新員工培訓在上崗前進行,課程則較為全面和深入,培訓時間安排在工作日內,一般為一週左右。並將該類人員定為公司的儲備幹部,並建立相應的職業規劃圖,以加強企業的.人才儲備和管理層的整體素質和能力。

  4)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前或上崗後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6)各培訓科目由相應部門的內部講師資格人或負責人擔綱主講,根據需要還應負責考察試卷的編寫和審閱。

  7)學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嚴格遵守培訓規範,並填寫《內部培訓評估表》客觀公正的考評授課情況及講師。

  8)如有必要,可以筆試的形式考核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方可順利上崗;不合格者依具體情況進行補修或重試(一般應用於對應屆畢業生的培訓)。

  4.2在職員工培訓

  1)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可用資源,組建內部講師團隊。

  2)制訂《內部講師管理辦法》。

  3)不斷充實和完善內部培訓課程,形成重點課程的逐漸固定和迴圈開設。將在職員工的培訓機動化。並將內容同晨會例會相結合,以加強時間上的調配和互補。

  4)培訓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培訓規範。

  5)學員課後需填寫《內部培訓評估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6)根據課程需要對學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員工績效考核範圍之內。

  7)每階段培訓結束後,應做培訓總結,包括培訓感想,講師和培訓內容的建議和計劃方案在具體實踐中的運用。

  4.3外部培訓

  1)培訓課程的選擇應結合公司的內部需求和公司情況,並需嚴格審批。

  2)參加培訓人員的選擇應突出目的性、自願性,結合各人的職業發展規劃。

  3)培訓相關資料(包括教材、講義(PPT)、證書等)必須在人力資源部備份存檔。

  4)參加培訓的學員需填寫《培訓評估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外出受訓學員則必須以適當的方式提出培訓效果的反饋意見,包括對培訓課程、講師、及培訓機構的整體水平的評價等,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5)各部門相關人員應以適當的方式考察學員接受培訓的效果,必要時可做長期追蹤,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跟進和記錄的工作。第五條:培訓管理制度

  5.1費用管理

  l)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做統一預算,並根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

  2)培訓費用的審批許可權限制總經理以上。

  3)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員培訓審批表》,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4)管理部負責對培訓費用發生前進行稽核,統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訓開支;《人員培訓審批表》上需有稽核確認的簽字,否則視此表為不完整。

  5)人力資源部應每半年做一次培訓投資分析並呈報。

  第六條: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課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內部培訓考勤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第七條:培訓評估

  l、對授課的評估,包括對外部培訓機構的課程內容、講師、效果等的評估,及對內部講師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等的評估。

  2、對學員的評估,主要透過課後考核的方式檢查學員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八條:培訓記錄及總結報告

  1、建立相關外部培訓資源的詳細資訊記錄,以便尋找更優惠的高質量課程。

  2、建立《全員培訓檔案》,並定期呈報。第九條: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員工每年至少參加30學時的培訓,此培訓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及自己參加的各種有助於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訓。

  3、若員工年度培訓滿30學時,則年終發雙薪;反之則視為不合格,年終不發第13個月工資。

  4、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各部門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由各部門自己組織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檢查並備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總經辦組織的針對全公司的培訓應定量考核,各部門組織的培訓如是知識性的培訓要求定量考核,如是能力方面的培訓要求作出定性評語。

  6、人力資源部要對組織的各項培訓作出分析,不斷總結提高,以使培訓能真正起到應有的效果。

  7、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第十條:培訓的組織保障

  1、為保障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公司按比例提取一定的教育經費用於添置必要的教學裝置和各項培訓支出及獎金支出。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2、人力資源部負有對培訓組織,協調、監督的責任,各部門應積極主動的協助好總經辦,將培訓工作做好。

  3、各部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年度培訓計劃及培訓要求,培訓部據此和公司的發展需要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

  4、各部門負責人在學習培訓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質,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還要成為員工事業的良師益友。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解釋及修訂。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稽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範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彙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範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範》,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範。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範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稽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彙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後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週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驗題目分三至四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訓練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瞭解上課、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教育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並將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

  8.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列入考核及升遷之參考。

  第七條 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項 (期)培訓辦理結束後一週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於《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於每項 (期)培訓結束一週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送教育培訓部門,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籤後憑此予以支付。

  4.各部對所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5.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教育培訓部,以瞭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條 培訓評估

  1.每項 (期)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後與測驗卷一併收回,並彙總學員意見,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會籤,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教育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後彙總意見,並配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評估培訓之成效,做成書面報告,並呈報核准後,分送各部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第九條 派外培訓

  1.因工作或晉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應在推薦有關人員送教育培訓部審議,呈總經理核准後派外受訓,並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2.派外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受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送教育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記錄於受訓資歷表。

  3.派外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獲知識整理成冊,列為講習教材,並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知識給本公司員工。

  4.差旅費報銷單據呈核時,應送教育培訓部稽核其派外受訓的資料是否交回,並於報銷單據上籤注,如未經過稽核,會計部門不予付款。

  5.本條款適用於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在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外協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三次為限。

  第十條 附則

  1.各項培訓的舉辦,應儘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距離下班時間一個半小時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訓時,應由主辦部門負責申報提供學員膳食,學員不得另報支加班費。

  2.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門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3.本制度呈總經理核准後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新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內容應與員工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

  第三條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聽講座、學習分析資料、討論、錄音、錄影播放、示範演練、圖片展覽、實地參觀、案例研究、會議、上崗實習、拓展訓練等。

  企業文化培訓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公司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及職責範圍;

  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程式。

  管理理念培訓包括:

  一、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業及成功人物的先進經驗;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先進的學術科技成果。

  品德修養培訓包括:

  一、禮儀知識(服飾、形體、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品德素質(責任感、工作態度)。

  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包括:

  一、公司業務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二、公司業務所涉及專業的發展前景及預測;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相關的先進學術成果;

  四、專業技能。

  第五條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在崗培訓分為脫產培訓和不脫產培訓兩種。

  第六條崗前培訓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第七條在崗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不脫產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公司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優秀員工進行脫產培訓。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員工作有關的業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培訓和考核

  第九條每年年初,各部門應將半年或全年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報公司辦公室,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一條員工的考核成績將儲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並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評估方法:採取彙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第五章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四條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後,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制定培訓計劃及實施的步驟

  步驟

  工作內容

  第一步

  建立以人力資源部為核心的培訓組織,合理分配培訓資源

  第二步

  進行培訓需求調研

  第三步

  制定培訓計劃

  第四步

  實施培訓計劃

  第五步

  評估培訓效果

  第六步

  根據評估結果和工作變化要求,調整培訓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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