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通用1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1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週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範化生產和程式,加工製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菸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後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並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後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於本工廠所有員工。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

  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裝置執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執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菸,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裝置,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援。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3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1、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

  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5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並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願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上班時間為每週六天,每天8小時,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進行業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一)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範圍的機器裝置。

  (三)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五)機器裝置使用人員要注意裝置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彙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六)機電裝置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裝置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七)所有員工都要做好消防防範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八)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獎懲:

  (一)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二)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三)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0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稽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枝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印%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規範醫院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醫院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醫院的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每週實行六天工作制,週一至週六。

  夏季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醫院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如下: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籤申請表》交人力資源科,否則不予承認。

  2請假

  (1)請假程式

  所有員工申領並事先填寫《請假條》,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准,2天及其以上報分管院長審批;科室負責人向分管院長請假;副院長向院長請假,院長向總部人力資源部請假,請假條一律交人事科考勤和存檔。

  (2)注意事項

  第一、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許可權領導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二、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四、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資訊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加班、調休

  (1)醫院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週日休息。

  (2)加班指員工在節假日或醫院規定的休息日能服從醫院安排照常工作的狀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務必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者為院長或分管院長,否則為無效加班。

  (3)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醫院安排調休,不能調休者,按照加班時間加薪。實行了績效工資的醫技護業務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週日加班由科室負責人安排,負責人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分管院長稽核批准後方可有效。《加班申請表》務必在當月內上報人力資源科有效,否則視為自願加班。

  (5)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未經批准的加班,醫院不予承認加班。

  (6)員工加班能夠按1:1的比例進行調休。員工調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程式同請假程式。

  (7)員工的自行調休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

  4、銷假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科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科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5、缺勤規定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資10元,如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計算。

  6、臨時外出

  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准,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院長批准後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科辦理補籤手續。

  四、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科。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9

  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持續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對公司全體員工考勤制度實施規定如下:

  一、打卡方式:

  1.辦公室職員採用指紋打卡方式,車間員工採用刷卡方式。務必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2.辦公室職員與車間人員每一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經理級以上員工無特殊狀況,每一天打卡兩次(早晚各一次)。

  3.業務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工作報告》記錄考勤。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八小時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時間待定)。食堂、保安、綠化工每日上下班刷卡兩次。公司的特殊崗位可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但需報行政部備案。

  三、打卡管理:

  1.打卡的相關要求參看《考勤機管理制度》。

  2.上班不允許會客,特殊原因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3.員工在上班時間出廠,務必持有部門主管核准的請假條或放行條,提交到保安室,否則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強行出廠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凡當月累計遲到15分鐘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

  2.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一經發現,給予雙方100元處罰,並口頭嚴厲警告。

  3.因公外出、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務必及時向本部門主管報告,由本部門主管籤卡記錄,並報行政部備查;

  4.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處。

  5.無故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遲到或早退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以上規定,從3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由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所有罰金,在統計後由行政部在財務部領出,納入意高好處活動基金,用於公司員工娛樂或團隊聚餐使用。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10

  為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工廠的標準考勤時間為:

  上午:8:00-11:30下午12:30-18:00

  生產崗位可以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設定考勤時間,按照規定的時間執行考勤。

  二、打卡規定

  1、員工根據上下班嚴格打卡,堅決杜絕不打卡現象,違者每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連續出現3次以上無故不打卡者,予以辭退。

  2、打卡限於員工本人進行,不得代打卡,否則雙方均以當日礦工記,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三、遲到、早退、曠工

  1、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後到達的視為遲到,早於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0元工資。

  2、上班1小時內無故不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曠工,扣罰當日工資,日工資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記。

  3、在一個考勤年度內,曠工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4、由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到或曠工,不應計算在內。

  5、由於加班或其他可以理解特殊情況造成遲到的,必須主動向上級主管做出合理解釋,並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註明;未主動解釋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6、打卡是員工考勤的依據,如果外出工作或出差等原因不能打卡,應當在考勤卡上註明,並由上級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四、病假

  員工應病必須治療或修養一天以內,由主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需出具醫院證明並填寫請假單,報上級主管稽核。

  五、事假

  1、員工應私事必須處理時,一般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由上級領導稽核批准,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妨礙正常工作時,主管部門可不準假或暫緩准假或縮短假期。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超過規定天數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3、員工請假、休假須事前填寫請休假單,並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可生效。

  4、應突發事件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部門報告,返回後立即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關於辭職

  1、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遞交書面報告,辦理離職手續,關鍵技術人員辭職須提前3個月遞交書面報告,以方便技術工作安排,違者扣罰相應的工資。

  2、沒有按照要求提交辭職報告或沒辦理離職手續而自動離職的員工扣罰一個月的工資。

  3、所有人員辦理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公司相關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凡向公司借款者,必須歸還借款。

  七、關於辭退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辭退:

  1、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

  2、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

  3、工作疏忽而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5、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刑事犯罪的。

  6、在外兼營影響公司利益的。

  7、經常聚眾不負責的議論公司人與事、發牢騷,引起其他員工對公司不滿,造成後果明顯的。

  8、有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的。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11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下午為17:0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簽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指紋簽到,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扣除當天工資的處罰。

  3、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指紋簽到,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勤表。

  4、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指紋簽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各部門在上班前、下班後指紋簽到的,均視為正常出勤,其他情況則為非正常出勤。上班後指紋簽到的按遲到記錄;下班前(4:50前)指紋簽到的按早退記錄;未指紋簽到的按缺勤記錄。

  6、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一天加班費,如本月累計請假八天以上則扣工資一天。

  7、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考勤記錄證明單”,“考勤記錄證明單”由領導批覆後在當天或第二天交辦公室按正常出勤對待;否則,以指紋採集記錄為準。凡過期或末填寫“考勤記錄證明單”者按缺勤處理,特殊情況須報經理審批。

  8、職工上班指紋簽到後,即應到本職崗位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準擅自離崗。

  二、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一天前申請,經主管領導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

  2、事後申請視為缺勤,但遇突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3、因病請假者,請病假一天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請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4、員工填寫請假單,由主管領導核准,轉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請假時間的核準。員工在上班以後到辦公室予以銷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三、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直屬部門科長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為規範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出勤

  1.公司的工作時間:每週六個工作日,上午上班時間為9:00-12.00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30點,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含就餐時間)。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需報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行政專員執行。

  2.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元;超過5分鐘小於15分鐘每次扣款10塊;超過15分鐘小於30分鐘每次扣款20塊;超過30分鐘小於一小時每次扣款30塊。

  3.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經批准,不上班的;

  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不打卡而沒有書面說明情況的;

  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4.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5.員工請假的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累計8小時按一個工作日計算,當月累計不足8小時的,每小時按照日工資的1/8計算考勤。

  第三章請假

  1.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完成審批程式後,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2.請婚假、年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交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3.請病假、喪假、事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髮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4.病假

  病假在一個工作日以內的,無需開病假證明;

  一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病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5.事假

  一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主管部門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主管同意後由人事行政專員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門、人事行政專員同意後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同上後在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6.婚假

  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在崗二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7個工作日。

  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一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獲得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7.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產假及陪產假

  公司視員工個人情況予以另行約定。

  第四章監督和管理

  1.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人事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

  2.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請假,事後向考勤人員補交請假說明。

  3.嚴禁託人、代人登記考勤。

  4.考勤統計的日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最後1日。

  第五章扣款

  1.病假處理方式:

  病假為無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衝抵,最低衝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2.事假處理方式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可以用年假衝抵,最低衝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3.曠工處理方式

  曠工期間扣除按本人曠工期的工資三倍及其他補貼。

  連續曠工三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五個工作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

  4.未打卡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遲到、早退扣出當月勤工獎。

  5.凡發現託人代人打卡的情況,對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給予通報批評,並分別罰款100元;如委託人屬遲到、早退、曠工的,還應按相應條款另行扣款。

  6.員工休婚假、喪假、年假、產假及陪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視同於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補貼。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江西有我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2.本規定適用於江西有我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有效。

  4.本規定自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工廠上下班員工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彙總全公司員工考勤、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缺勤動態,並對各部門執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的點名簽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員外,均須按部門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崗位界定:

  生產一線工人:指生產車間的車間工人其餘人員均為非生產一線工人。第四條工作計薪時間

  生產一線工人:實行計件計時工作制(即當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上班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辦公室人員:實行6天工作制,週日休息。(月考勤天數以當月實際天數扣除週日天數為基準,滿勤天數為當月整月天數扣除公休天數)

  工程部人員:每月原則休息兩天,根據實際情況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

  倉庫人員:實行輪休,必須保證生產供給或銷售發貨。後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調休或計算加班注:工程部經理、倉庫人員與後勤人員的考勤天數與辦公室人員一致。

  門衛:每月休息日,必須找到確實的代值班人員,在保障工廠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則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每日工作時間:

  公司每天工作8小時,上下班時間分為冬季時間和夏季時間。冬季時間:(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3:30———17:30夏季時間:(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時間:08:00———12:00下午時間:14:00———18:00第五條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考勤,個人的考勤記錄不全,按曠工處理,若虛構他人考勤(到崗、請假、外出、公事、公差),虛構涉及雙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條新入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未滿7天離職者,不計算薪資。第八條員工因公事外出,必須向廠長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同意後,在辦公室處填寫考勤說明單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九條考勤員每天對前一天簽到情況進行統計(考勤表)備案;

  1.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05-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者,每分鐘扣1元

  2.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10-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者,每分鐘扣1.5元;

  3.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30-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在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每月累計超過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十條

  曠工處理:

  1.曠工定義:各部門員工在沒有向廠長請假,或者沒有在辦公室處填寫請假單的情況下,擅自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2.固定工資工作人員:曠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

  3.計件工資生產人員: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平均日計件工資(當月計件工資總額除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三倍,曠工三天以上扣發全月所有薪資專案,同時公司給予辭退處理;第十一條以下幾種情況可免於考勤:

  1.經總經理特殊批准,可免於考勤並在辦公室處備案者;

  2.因公事出差,經廠長批准後,在辦公室完整填寫“(出差/公辦/其他)考勤說明單”並備案者;

  3.員工因公事不能按時返回,廠長需在辦公室處備案;

  第十二條公司各崗位工作與薪金是平衡對稱的,員工必須按月完成相關工作,如因生產任務緊,工時急或領導明確要求加班,需先填寫加班單申請,由廠長簽字同意,並報辦公室處登記後,視情況可安排調休或核算加班工資,否則不計算加班。

  第三章請假

  第十三條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非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嚴禁先假後請,未能在辦公室處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或未能徵得廠長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視同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的假期類別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帶薪假期:

  事假:

  1、員工需請事假,必須經廠長同意、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假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員工一月之內的事假時間累計超過2天(含2天),生產一線工人

  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4、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到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從其實際休假時間開始計算。

  5.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夠到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病假

  1、員工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報廠長同意,在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2、廠長以上級別人員需請病假時,應憑醫院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填寫請假單,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處登記後,方可休假;

  3、因突發疾病無法事先請假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通知廠長,由廠長通知辦公室處登記,休假結束後的上班當天,必須按規定程式補辦請假手續

  4、請病假無醫院有效病假證明和診斷證明書,按事假處理;病假到期未辦續假手續而不到崗,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按其實際休假時間累計計算;

  5、員工一月之內的病假時間累計最長不得超過4天(含4天),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所有薪金髮放80%,每增加一天,當月薪金遞減5%,非生產一線工人當月沒有考核工資。

  6、工傷另行處理。備註:

  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視同員工自動離職。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間有公休假,視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計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銷,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帶薪假期:

  婚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結婚的,可憑結婚證明享受帶薪婚假5天。

  喪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產假

  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按地方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可申請帶薪假期30天。

  備註:

  所有帶薪假必須經過行政部備案後方可生效,否則視同曠工。帶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齡工資/當月天數)X帶薪假期天數

  工傷假期:

  在鑑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受工傷的員工根據醫院出據的病假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享受工傷津貼,工傷津貼為30元/天加班補助:

  員工在完成當日公司要求的日計件工作額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並且該員工不願意調休或換休的情況下,按照公司規定享受加班補助,加班補助為生產一線工人在原計件工資的基礎上,按照5元/小時補助,非生產一線工人按照50元/天補助。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考勤的說明:

  1、公司考勤採取辦公室點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廠監管執行。每日對前

  一天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凡考勤與實際不符的人員,本月工資將推遲發放。

  2、考勤資料的保護

  考勤資料屬公司重要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在考勤表上塗改毀壞,一經發現,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的扣款。

  3、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辦公室要求每日公佈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況,如果出現問題,則及時核對修正。

  4、公佈的考勤情況接受查閱,任何人員如果對當日公佈的前一天考勤情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於當日之內要求進行考勤核對,過時視同認可,不再予以補查。

  5、員工工資中有100元為全勤獎。

  (1)全勤獎獲得資格

  A、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B、整個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優秀:無曠工,無請假,無遲到早退,無更改考勤記錄等其它不良記錄。

  (B)良好:在無曠工,無擅離職守,無更改考勤等情況下,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a、事假2天之內(含2天)b、病假4天之內(含4天)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有3次以內(含3次)

  (C)較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遲到或早退一個月之內超過3次

  d、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內(含1次)

  (D)極差:全月不良考勤記錄只有以下任一一項: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為

  b、擅離職守一個月之內有1次以上

  c、有曠工行為

  (2)以下情況不享受全勤獎

  A、非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B、整個自然月考勤較差以下(含較差)

  6、公司每天晨會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宇之龍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晨會,並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若無故缺席,則按擅離職守處理。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所有扣罰款項全部納入宇之龍愛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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