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1

  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

  三、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五、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六、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八、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裝置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檔案;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十、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十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2

  一、傳染病管理制度

  1、根據“防病”工作的要求,積極主動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做好主要傳染病的疫點處理和消毒隔離工作。

  2、深入村內進行巡診,對傳染病人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3、加強傳染病管理,按季節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並做到全程、適時、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衛生建立、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糞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飲食衛生、學校衛生、幼托衛生及職業危害等的衛生技術指導工作。

  5、認真做好疫情報告,對主要傳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結核病、惡性腫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冊登記,並進行系統管理,定期隨訪,做好記錄。

  6、宣傳衛生防病知識,防止農藥中毒、食物中毒、觸電、溺水、外傷事故的發生。

  二、門診登記制度

  1、堅持文明行醫,堅守工作崗位,病人隨叫隨到,及時診治,耐心解答問題。做好門診、出診、轉診人次和發病情況的登記、彙總、積累、分析、保管和上報工作。

  2、做好門診病史書寫,要求字跡清楚、文句通順、內容完整、簡練、正確。應用鋼筆書寫,病史記錄做到“六全”,即: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用藥、籤全名。

  3、凡是有藥物過敏者,應在病歷顯著位置註明過敏藥物名稱,沒有使用病史卡的應建立疾病登記簿。

  4、遇有疑難病例或診斷困難的疾病,應填寫扼要病史,提出轉診要求。

  5、認真做好基礎資料上的儲存、整理、積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潔、填寫完整、清晰。使用全縣統一印製的“八冊一賬”登記。

  6、嚴格合作醫療、健康保險制度的有關用藥規定。

  三、消毒隔離制度

  1、醫務人員工作時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換藥時應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強無菌觀念,堅持無菌操作,防止醫源性感染,各種注射必須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針、一筒,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須毀形、消毒、統一處理。

  3、診斷室、治療室等每天用0.2%過氧乙酸噴霧或揩擦,如被傳染病人汙染,則應立即用0.5%過氧乙酸消毒。

  4、體溫表用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劑浸泡5分鐘後,再放入另一1%過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劑中浸泡30分鐘,然後用冷開水沖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滅菌紗布揩乾後備用。

  5、壓舌板用後浸入0.5%過氧乙酸浸泡30分鐘後清洗烤乾,紙包後高壓消毒。

  6、消毒鑷子要專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蓋,盛期每週煮沸或高壓消毒後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籤、油膏紗布均用高壓消毒。

  四、計劃生育、婦幼保健制度

  1、有專人負責計劃生育、婦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婦、產婦、0-6歲兒童數和村內計劃生育措施落實情況的記錄、登記和上報工作。

  2、動員本村婚齡青年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做好新婚月訪,掌握本村早孕人數,督促孕婦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產前檢查、產後訪視及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關心計劃生育手術物件。

  4、掌握村內孕產婦高危情況,督促按時接收治療,幫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監護。

  5、負責做好幼托機構衛生保健指導,新生兒、早產兒、體弱兒的訪視和簡易治療。

  6、宣傳婦女“四期”(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勞動保護等措施的落實。

  五、處方管理制度

  1、處方應按規定格式用鋼筆書寫,字跡清楚,內容完整。

  2、處方書寫必須達到“十全”,即:姓名、性別、年齡、日期、家庭住址、藥名、劑量、數量、用法、籤全名。

  3、要做到處方用藥合理,藥價結算正確。

  4、處方上藥品數量用阿拉伯數字碼書寫。藥品用量單位以克、毫克、毫升國際單位計算,中藥片、丸、膠囊以付、片、丸、粒為書寫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

  5、處方劑量一天為宜,三天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況不超過一週。

  5、不得使用毒、限、劇毒藥。

  六、財務管理制度

  1、村衛生室要配備一名兼職會計和出納,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分戶消耗和現金出納等必要的賬冊,賬目應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定期上報、按年公佈。對村民的醫療費用專款專用,嚴禁挪作它用。

  2、嚴格執行報銷、收費制度,服務收費有標準,明碼標價、收取費用有憑證(發票)。

  3、應建立財務賬冊、藥物賬冊、物資賬冊等,並明確分工,賬錢分管,管賬與管物分開。

  4、村衛生室的各種醫療器械和其它裝置,要登記造冊,有賬可查,妥善保管,嚴防遺失。

  5、建立藥物進、銷、存明細賬和經濟賬,並做到按季盤點,賬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職、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醫療事故或集體財產損失者,應根據情節輕重及本人一貫表現,給予批評教育、處分或酌情賠償。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3

  一、驗收人員應對購進藥品進行逐批驗收;待驗收的藥品應放在待驗區,並在當日內驗收完畢。

  二、驗收藥品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外觀形狀、內外包裝、標籤、說明書及標識逐一進行檢查。

  1、藥品的包裝和所附說明書應有生產企業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2、標籤或說明書上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及貯藏條件等。

  3、中藥飲片及中藥材應有包裝,並附有質量合格的標誌,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應標明品名、產地、日期、調出單位;中藥飲片外包裝應印有或貼有標籤,標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生產批號、生產日期等。

  4、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籤應有中文註明的藥品名稱、主要成分及註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應憑《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製品、血液製品應有《生物製品進口批件》影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影印件。

  三、驗收合格的藥品方可入櫃檯(貨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或蓋章,並註明驗收合格字樣,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或破損、標誌模糊或有其他問題的藥品,應不得入櫃檯(貨架)。

  四、驗收藥品應填寫藥品驗收記錄。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4

  一、村衛生室的工作人員必須達到中專以上專業學歷,具備國家助理醫師資格或持鄉村醫生證,經徵求村委會同意,透過衛生院業務考核合格,由衛生院聘任,聘期為一年。

  二、村衛生室設定,必須達到甲級本衛生室的標準,房屋使用面積為80平方米,三室分設(治療室、藥房、觀察室)。

  三、村衛生室必須承擔計劃免疫、婦幼、計劃生育工作及衛生院下達的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五統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衛生室工作人員必須與衛生院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

  五、村衛生室必須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認真做好病員登記、傳染病登記及其他的各項登記,及時上報各類傳染病報告。

  六、村衛生室必須接受村委會及衛生院的監督,衛生院每季度對衛生室進行一次督查,一年兩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眾的預防保健工作,及時完成上級佈置的各項婦幼保健、衛生防疫工作任務,搞好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八、村衛生室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衛生方針、政策和醫療法規,遵紀守法,工作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務,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和宣傳教育工作。

  九、鄉村醫生補助費按年終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擔的工作量一次性發放。

  十、對工作不認真、服務態度差、群眾反映大的不予聘用,並取消執業資格。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村衛生室管理,明確村衛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務範圍,保障農村居民獲得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中醫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在行政村設定的衛生室(所、站)。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村衛生室人員,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和護士等人員。

  第四條村衛生室是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各地要採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支援村衛生室房屋建設、裝置購置和正常運轉。

  第五條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指導各地制訂村衛生室的設定規劃,並負責全國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制訂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設定規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合理規劃村衛生室設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村衛生室的設定審批、執業登記、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穩妥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機構設定規劃與建設、人員准入與執業管理、業務、藥械和績效考核等方面加強對村衛生室的規範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務

  第七條村衛生室承擔與其功能相適應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村衛生室承擔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

  (一)承擔、參與或協助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參與或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

  (三)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佈置的其他公共衛生任務。

  第九條村衛生室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診查和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以及康復指導、護理服務;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服務;

  (三)傳染病和疑似傳染病人的轉診;

  (四)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基本醫療服務。

  除為挽救患者生命而實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傷口處置外,村衛生室原則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務:

  (一)手術、住院和分娩服務;

  (二)與其功能不相適應的醫療服務;

  (三)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明確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醫療服務。

  第十條村衛生室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衛生計生政策和知識宣傳,資訊收集上報,協助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和籌資等工作。

  第十一條村衛生室應當提供與其功能相適應的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及計生藥具藥品服務。

  第三章機構設定與審批

  第十二條村衛生室設定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符合當地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

  (二)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居民衛生服務需求、服務人口、地理交通條件等因素,方便群眾就醫;

  (三)綜合利用農村衛生資源,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

  (四)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達到《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要求。

  第十三條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定一所村衛生室,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定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可不設村衛生室。

  第十四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村衛生室的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等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村衛生室登記的診療科目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和中醫科(民族醫學科)。村衛生室原則上不得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第十六條村衛生室的命名原則是:鄉鎮名+行政村名+衛生室(所、站)。如一個行政村設立多個村衛生室,可在村衛生室前增加識別名。村衛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掛其他類別醫療機構的名稱。

  第十七條村衛生室房屋建設規模不低於60平方米,服務人口多的應當適當調增建築面積。村衛生室至少設有診室、治療室、公共衛生室和藥房。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開展靜脈給藥服務專案的增設觀察室,根據需要設立值班室,鼓勵有條件的設立康復室。

  村衛生室不得設定手術室、製劑室、產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條村衛生室裝置配置要按照滿足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原則,根據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予以配備。

  第十九條村衛生室應當按照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的相關規定定期向登記機關申請校驗。

  第四章人員配備與管理

  第二十條根據轄區服務人口、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低於1名的比例配備村衛生室人員。具體標準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訂。

  第二十一條在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

  第二十二條政府舉辦的村衛生室要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聘用職業道德好和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到村衛生室執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由鄉鎮衛生院派駐醫師到村衛生室執業。

  第二十三條建立村衛生室人員培訓制度。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制訂村衛生室人員培訓規劃。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採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遠端教育、對口幫扶等多種方式,保證村衛生室人員每年至少接受兩次免費崗位技能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低於兩週,培訓內容應當與村衛生室日常工作相適應。

  第二十四條鼓勵在崗村衛生室人員接受醫學學歷繼續教育,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有條件的地方要制訂優惠政策,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並對其進行業務培訓。

  第二十五條探索鄉村醫生後備人才培養模式。地方衛生計生、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從本地選拔綜合素質好、具有培養潛質的青年後備人員到醫學院校定向培養,也可選拔、招聘符合條件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直接接受畢業後培訓,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後到村衛生室執業。

  第二十六條村衛生室人員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嚴格遵守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和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

  第二十七條村衛生室要有明顯禁菸標識,室內禁止吸菸。服務標識規範、醒目,就醫環境美化、綠化、整潔、溫馨。村衛生室人員著裝規範,主動、熱情、周到、文明服務。

  第二十八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定期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相應的財政補助資金髮放、人員獎懲和村衛生室人員執業再註冊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衛生室人員考核工作的開展,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逐步建立村衛生室人員的到齡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機制。

  第五章業務管理

  第三十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診療規範、操作規程等技術規範,加強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健全村衛生室的醫療質量管理、醫療安全、人員崗位責任、定期在崗培訓、門診登記、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資訊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醫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規劃工作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婦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財務、藥品、檔案、資訊管理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村衛生室在許可的執業範圍內,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裝置和按規定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得超範圍執業。鼓勵村衛生室人員學習中醫藥知識,運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條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內的村衛生室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實施基本藥物集中採購和零差率銷售。村衛生室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驗收記錄。

  第三十四條村衛生室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並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後方可提供靜脈給藥服務:

  (一)具備獨立的靜脈給藥觀察室及觀察床;

  (二)配備常用的搶救藥品、裝置及供氧設施;

  (三)具備靜脈藥品配置的條件;

  (四)開展靜脈給藥服務的村衛生室人員應當具備預防和處理輸液反應的救護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開展抗菌藥物靜脈給藥業務的,應當符合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和國家有關規定,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為預防接種單位的村衛生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村衛生室人員經過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範的冷藏設施、裝置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覺接受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指導,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的督導、人員培訓和對冷鏈裝置使用管理的指導。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例會制度,鄉鎮衛生院每月至少組織轄區內村衛生室人員召開一次例會,包括以下內容:

  (一)村衛生室人員彙報本村衛生室上月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工作情況,報送相關資訊報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合理化建議;

  (二)鄉鎮衛生院彙總各村衛生室工作情況,對村衛生室人員反映的問題予以協調解決,必要時向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人員開展業務和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訓;

  (四)鄉鎮衛生院傳達有關衛生政策,並部署當月工作。

  第三十七條村衛生室醫療廢物、汙水處理設施應當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加強村衛生室資訊化建設,支援村衛生室以資訊化技術管理農村居民健康檔案、接受遠端醫學教育、開展遠端醫療諮詢、進行醫院感染暴發資訊報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藥費用即時結報、實行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村衛生室與村計生專幹、鄉鎮衛生院、鄉鎮計生辦之間要及時通報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個案資訊。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四十條在鄉鎮衛生院指導下,村衛生室應當做好醫療業務收支記錄以及資產登記等工作。

  第四十一條在不增加農村居民個人負擔的基礎上,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合理制訂村衛生室的一般診療費標準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村衛生室要主動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專案及價格,並將藥品品種和購銷價格在村衛生室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條不得擠佔、截留或挪用村衛生室補償經費和建設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嚴禁任何部門以任何名義向村衛生室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建立健全村衛生室補償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保證村衛生室人員的合理待遇:

  (一)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明確應當由村衛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內容,併合理核定其任務量,考核後按其實際工作量,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村衛生室;

  (二)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並將村衛生室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

  (三)村衛生室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後,各地要採取專項補助的方式對村衛生室人員給予定額補償,補助水平與對當地村幹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具體補償政策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制訂;

  (四)鼓勵各地提高對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的村衛生室人員的補助水平。

  上述經費應當在每年年初預撥一定比例,績效考核合格後結算。

  第四十五條各地應當在房屋建設、裝置購置、配套設施等方面對村衛生室建設給予支援。由政府或集體建設的村衛生室,建設用地應當由當地政府無償劃撥,村衛生室建成後由村委會或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條支援村衛生室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多種方式適當提高村衛生室人員養老待遇。

  第四十七條各地要將完善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村衛生室人員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並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在執業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縣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九條村衛生室及其醫務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五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6

  一、購進藥品時應選擇已透過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作為供應商;參加藥品集中招標的醫療機構應在中標企業購進藥品。並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

  二、應對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合法資質進行驗證。應索取銷售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和供貨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的銷售人員“授權委託書”。並對供貨企業銷售人員進行網上核查。

  三、應有明確的書面質量條款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

  四、購進藥品應索取合法票據(發票、供貨清單),並做到票、帳、貨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儲存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兩年。

  五、購進藥品應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藥品購進記錄應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價格、購進日期等,記錄應儲存三年以上。

  六、購進進口藥品應同時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註明“已抽樣”並加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的生物製品,應同時索取《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影印件。

  七、購進膠囊製劑應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貨企業索取電子版質量檢驗報告書。

  村級衛生室的規章制度7

  一、應配備符合要求的底墊、貨架及避光、通風調溫等藥品儲存設施,在庫藥品應堆放整齊,離地距離不小於10cm,離牆頂、散熱器及牆壁距離不少於30cm。

  二、在櫃(架)藥品應分品種按批號分開堆放。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存放,易串味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分開存放。

  三、二類精神的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專櫃存放,專人上鎖保管,專帳記錄,帳物相符。

  四、應設定與其開展的診療業務相適應的藥房、藥庫,並根據藥品儲存要求逐步做到設定常溫庫(0-30攝氏度)、陰涼庫(不高於20攝氏度)、冷庫(櫃檯)(2-10攝氏度);藥房、藥庫相對溼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藥房、藥庫應配備溫溼度檢測裝置。藥品養護人員,每天上下午應對藥房、藥庫各進行一次巡行,並認真做好溫、溼度記錄。發現溫、溼度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調節。

  五、藥房應做好防塵、防潮、防汙染及防蟲、防鼠等相應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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