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專案。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裝置及用電裝置機具等,其效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定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誌。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誌。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定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後,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杆、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2

  1. 適用範圍

  1.1. 公司、分公司、專案部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透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範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採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並監督檢查專案的實施情況,對專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專案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專案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專案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並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專案部。

  3.5 專案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裝置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並反饋到專案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專案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專案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 專案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規程的要求。

  2. 專案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專案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採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迴圈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並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透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 專案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專案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專案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專案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後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複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築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並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中標通知書》;

  3.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的型號、數量;

  7. 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

  8. 建築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 工程專案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 工程專案開工前,專案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並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 施工期間,專案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並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 專案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上牆。

  4. 專案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範,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專案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 專案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 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 安全目標應分解到專案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並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並量化,並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 組織機構

  1. 專案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 配備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於1人;

  ⑵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於2人;

  ⑶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於3人,按土建、機電裝置等專業設定,並設安全主管。

  ⑷ 專案部同時承擔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於1人。

  3. 專案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定:具體要求執行《工程專案管理辦法》。

  4.3.2.2 職責

  1. 專案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專案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並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 專案部應建立健全本專案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 專案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專案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於專案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並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⑴ 專案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

  ⑵ 專案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彙總。

  ⑶ 專案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專案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專案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 規章制度

  ⑴ 專案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 操作規程:專案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4. 評估

  專案部根據工程專案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週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專案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 修訂

  專案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檔案和檔案管理

  1. 專案部應執行公司的檔案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 專案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檢查採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採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 專案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3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裝置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並有完善的安全網路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並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並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並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製成標語牌立於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誌並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裝置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稽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範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汙染,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並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並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週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週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並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瞭解本單位各施工專案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藉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併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專案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裝置(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築物(或構築物)拆除以及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的施工專案,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並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裝置(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後,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裝置、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裝置的開關箱處,應設定足夠的照明裝置。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定。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並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定吸菸室,吸菸人員必須到吸菸室吸菸。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佈置乾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並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採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後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並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裝置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於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定或設定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准,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准私自佔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佈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並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裝置、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製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鬆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築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階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牆面,承包商應採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後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牆面,應儘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准後,應採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採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裝置時,要採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裝置。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採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裝置,電火焊渣燒壞和汙染裝置;進行粉刷和噴塗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裝置系統要採取遮攔,防止成品汙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除錯、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並罰款500—1000元。

  9.2.35 裝置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並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佈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定吸菸區,並應設定防護及標誌。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菸區以外發現吸菸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汙水一律排至生活汙水處理站,安裝及除錯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後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後應主動簽字並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4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並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專案開工前,所有施工專案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繫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5

  1、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的規定。

  3、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土牆。

  4、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定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定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5、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6、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定洩壓設施。洩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洩壓的門、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定,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6

  一、施工現場根據所處地域情況,設定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

  二、建立健全的保衛消防組織和人員,做到晝夜巡查,不缺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佈局合理,消防裝置三米以內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暢通。

  五、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六、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七、明火作業,採取專人檢查批准,實行“用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菸,必要時設定安全的吸菸場所。

  八、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九、對事故現場做好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衛負責人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7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專案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線,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裝置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裝置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裝置,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定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定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定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定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定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裝置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遮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定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定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洩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執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裝置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裝置,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裝置)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麵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定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裝置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專案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專案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登出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8

  (1)建築工地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裝置、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定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專案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裝置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9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裝置正常安全執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並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裝置管理體制及機構設定的規定,固定資產裝置管理制度,裝置前期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裝置管理制度,進口裝置、重點裝置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裝置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裝置統計、考核制度,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裝置管理制度規範,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裝置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裝置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裝置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重要裝置、主要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裝置,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裝置,廠(礦)要負責在裝置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並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裝置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裝置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透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並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裝置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裝置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裝置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裝置,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裝置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裝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裝置執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裝置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裝置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引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執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裝置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裝置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佈置貫徹執行裝置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並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裝置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裝置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裝置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週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裝置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裝置管理制度內容

  裝置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裝置按裝置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裝置和非完好裝置,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裝置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裝置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裝置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裝置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裝置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裝置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裝置潤滑工作。

  2、每臺裝置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裝置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裝置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裝置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一、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1.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2.在工區或專案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3.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裝置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二、特種作業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2.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3.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專案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4.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三、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透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1.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2.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3.新崗位的裝置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四、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璺、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3.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4.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五、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1.“五新”的基礎知識。

  2.“五新”的效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3.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4.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5.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撐敢基本效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定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定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裝置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2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定,入口處應設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裝置。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並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杆、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定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誌,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3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叫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包括電工、電(氣)焊工、電梯工、登高作業、鍋爐工、製冷工等。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不能有從事本工種所禁忌的疾病。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且按規定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特種作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轉換工種。

  7、按時參加資格證件的年審,過期未審,按無效證件處理。

  8、特種作業人員有休假和療養的優先權。

  9、單位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4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專案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專案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專案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專案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專案部必須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專案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裝置和新工藝方法時,專案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專案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專案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安全隱患作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裝置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各種型別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專案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專案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執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效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執行的操作程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 律不得上崗作業。

  6、專案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專案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專案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5

  施工安全守則

  1、未帶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工地設定指定吸菸處,其它區域嚴禁吸菸。

  3、工地嚴禁燒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遠離火源。

  4、工地施工動工前,配電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機具用電必須配插頭、插座,否則不得動工。

  5、嚴禁穿拖鞋上班,嚴禁長髮者、帶手套者操作機械裝置,裝置用畢要切斷電源。

  6、射釘槍應上好專用防護罩,操作時帶好防護用具,嚴禁對人射擊。

  7、施工現場的刀、斧、鋸等工具,應放在工具箱內。

  8、嚴禁把東西放置在窗臺、陽臺上,嚴禁從視窗往外丟東西,以防墜物傷人。

  9、施工中採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頂作業時,不得墊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寬度≥600mm的吊頂和重量≥2公斤的吊燈,吊櫃要用合格的膨脹鏍絲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動煤氣、液化氣、建築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準改動房屋結構。

  13、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範操作規程。

  14、施工隊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隨時做防火、防盜等工作。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現場文明施工事關企業形象,每一個員工都要從我做起,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2、工地現場顯著位置懸掛《施工安全守則》《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3、上崗者需持證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流程、工藝質量和材料規範要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優良,進度符合要求。

  4、上崗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條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5、現場原材料必須分門別類碼放整齊,專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現場文明衛生工作,嚴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須清掃施工現場。

  7、施工過程中注意對成品的保護。

  8、施工現場嚴禁賭博;嚴禁打架鬥毆;嚴禁私拿他人財物。

  9、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要保持衛生間乾淨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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