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精選5篇)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1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證食品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店實際制定本制度,並承諾認真執行:

  第一條 經營者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經營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

  第二條 建立制定並執行健康檢查制度。

  本店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 票制度和進貨臺賬記錄制度。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進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記錄制度。

  從事食品批發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進銷貨臺帳制度,並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貨票據。

  (一)食品查驗:購進食品查驗其食品與標識是否真實一致,並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質量檢驗或檢疫、檢測合格證明;

  2、定型包裝食品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製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或分裝日期、保質期等內容。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事項,應當以適當的方式予以標明;

  3、經營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必須是取得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許可並按相關法律規定體現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的食品;

  4、銷售散裝食品或分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外包裝容器、外包裝上標示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國家和省對食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按其執行。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或無合法來源 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索證索票。對初次交易的食品生產者或供應者、驗明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並儲存其影印件,每年核對一次。購進食品時,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2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範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儲存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儲存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採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並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籤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並透過影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採購食品後,在臺賬上對採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資訊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範裝訂成冊或者貼上在臺賬上,臺賬記錄票據的儲存期不得少於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並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並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於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並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並將檢測結果裝訂儲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燬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並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燬,做好記錄並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並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衛生;

  ⑵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菸,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⑹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衛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40CM,離牆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採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黴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衛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3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進貨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

  2、進貨時必須查驗所進貨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3、購進的食品全部如實記錄在臺帳上,做到不缺項。

  4、供貨者提供的易票通應貼上在臺帳上。

  5、臺帳記錄科學,易於查詢所對應的食品。

  6、臺帳有專櫃保管或者專盒保管,儲存期不少於兩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堅持從業人員一年一次體驗。

  2、發現從業人員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甲型肝火以及其它傳染性疾病,不再接觸食品。

  3、新招聘的從業人員堅持取得健康證才能上崗。

  4、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個人整潔.

  5、保持經營場所幹淨、整潔、廢棄物及時入垃圾桶,並保持食品與垃圾桶有足夠的距離。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凡新錄用的從業人員先幫助其培訓食品安全法及法律法規。

  2、培訓食品的購進、佈局及操作流程。

  3、培訓從業人員的健康知識.

  4、培訓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1月一次對庫存食品和櫃檯上未銷售完的食品主動進行清理。

  2、發現食品包裝無原料、成份、含量,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無廠名、廠址等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標籤,及時將該食品拆下櫃檯。

  3、超過保質期或雖未超過保質期,但已經變質的食品,應立即拆下櫃檯。

  4、國家公佈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5、工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櫃。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4

  為規範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安全,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某某公司(企業)向消費者和社會公開承諾,在食品經營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定責任和義務,積極落實好以下制度:

  一、誠信經營亮證亮照制度。本單位做到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和其它需要懸掛的證照,公開管理制度,堅持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本單位設定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制定落實食品經營各項管理制度,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管。

  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本單位所有從事食品經營的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並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建立員工健康情況檔案記錄,嚴格落實個人衛生“四勤五不準”制度。

  四、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本單位積極落實崗前業務培訓制度,新進員工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做到掌握必備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質量常識、衛生知識。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5

  為落實超市(商場)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資訊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應當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經營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製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範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係,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准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採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採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並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的食品商品,應當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第六條食品資訊公示制度。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資訊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資訊、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儲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第八條食品安全經營承諾制度。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消費安全,本超市(商場)鄭重承諾:

  一、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二、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三、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儲存進貨商品的各種資訊和資料,保證本超市(商場)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資訊的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四、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安全隱患,不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過期食品、變質食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發現問題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五、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範經營行為,完善售後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共同營造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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