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3篇)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採購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工程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一併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xx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四十一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2

  選礦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裝置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為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裝置進行日常點檢和群眾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裝置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尤其要注意裝置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訊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裝置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裝置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裝置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裝置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裝置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裝置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為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對裝置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裝置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線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為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裝置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為‘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條維修部門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作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條維修工作完畢,維修作業人員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四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五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六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七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第八條裝置修理排程工作職責。

  1.排程員根據月份生產計劃,編制維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計劃,按照進度要求,組織好生產。

  2.排程員必須根據機臺、裝置狀態和維修人員技術情況,編制計劃和進度表並及時檢查和處理配件備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問題。

  3.排程員要將每月投產的備品配件生產準備情況及時向主管彙報。

  4.排程工作。應本著面向生產和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進行工作安排。

  5.沒有列入計劃而生產急需的配件,經領導批准後,安排加工。

  6.開好定期裝置會議,檢查各車間裝置維修任務完成情況和裝置維修的質量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調整。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4

  選礦裝置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

  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並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新增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鬥、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裝置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裝置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裝置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裝置使用規定

  第三條裝置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裝置部門安排專業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裝置,清楚裝置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裝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所有動力裝置,未經車間、裝置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裝置上搭溼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裝置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八條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翫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裝置、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裝置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裝置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裝置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裝置檢修單》申請裝置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檢修後的裝置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裝置管理科將裝置檢修的情況,記錄於《裝置檢修單》及相應的《裝置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裝置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併執行。

  第四章裝置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科在《裝置維護保養專案表》中規定保養專案、內容及頻率,併發放至裝置使用部門執行,裝置管理科負責配合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十五條裝置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效能檢測,保證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十七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裝置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新增裝置管理

  第十八條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裝置時應填寫《生產裝置購置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註明裝置的名稱、規格、用途及要求裝置達到的效能、數量等,並提交裝置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裝置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製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新生產裝置的驗收。

  1.採購或自制的生產裝置,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除錯,確認符合要求後,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裝置,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裝置採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商解決,最後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裝置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裝置進行編號,建立《裝置管理卡》,並在《生產裝置臺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裝置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協助裝置管理科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二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安裝的裝置,由裝置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對新置裝置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第六章裝置執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五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為了使各級裝置管理人員能準確掌握其執行狀況,制定相應管理措施進行管理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制定健全的裝置巡檢措施。

  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巡檢點、內容、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條巡檢任務的承擔。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的裝置進行巡檢,裝置的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

  第二十八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人員除完成承擔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二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人員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對於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如情況緊急,為了不影響生產,能由修理班組處理的立即處理,如不能及時處理,應由多作業部門立即確定解決方案,並著手解決。

  3.對於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由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和處理方案。

  第三十條薄弱環節的立項。

  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安全隱患,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三十一條薄弱環節的處理。

  1.有關部門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對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方案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給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第七章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

  第三十二條裝置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再無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在報廢之前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評估。

  第三十三條有關部門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及殘值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三十四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相關程式審批。

  第三十五條申請批准後,將舊裝置報損、報廢。

  第三十六條報廢、報損舊裝置由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置。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6

  1、職責

  技術部負責裝置的採購與配備。生產部負責裝置的管理、檢修、維護和保養。各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本崗位生產裝置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生產裝置控制工作。

  2、裝置的正常使用

  (1)裝置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並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

  (2)重要裝置實行“三定”(定人、定崗、定機),並由機修人員實施監督,嚴禁違章操作。

  (3)裝置操作人員每天交接班時,應填寫裝置執行記錄,辦理交接手續。

  3、裝置的維護、保養及檢修

  (1)裝置維護、保養及檢修,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使裝置經常保持整潔、潤滑、安全的良好狀態。若執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機,通知機修車間進行處理。

  (3)容易接觸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機械的潤滑,使用植物油作潤滑劑,不得使用機油等礦物油脂作潤滑劑。

  (4)根據生產裝置的使用價值及重要程度,對生產裝置實行分類管理和定期檢修。

  (5)在用裝置小修由檢修工負責,操作人員配合,並及時填定維修記錄。

  (6)在用裝置大修由生產部根據使用情況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下達年度大修計劃,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實施。

  (7)裝置大修完畢後,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組織質量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應保證大修後的裝置基本達到正常裝置的生產能力和精度。

  (8)生產裝置修理過程中,必須做好隔離和衛生工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如因裝置修理造成產品汙染,須及時清除並銷燬汙染產品,嚴禁受汙產品進入生產環節。

  (9)裝置備(配)件的購置,由機修車間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向生產部申請,上報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技術部採購。

  4、裝置的清洗

  生產前及生產後完成,須認真清洗各類生產裝置、工用具。裝置內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須使用無毒清潔劑和經消毒滅菌處理過的清水。

  5、裝置事故處理

  (1)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的不放過,未確定糾正措施的不放過。

  (2)裝置事故的處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產部簽署處理意見後安排人員處理;重大事故由技術部提出處理意見,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裝置事故的處理記錄由生產部妥善儲存、歸檔。

  (3)裝置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經技術部稽核同意,上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體現生產管理過程中的規範化,程式化和標準化,近期生產部對每位員工的崗位職責及標準重新進行梳理,針對裝置條線最主要的兩方面工作,潤滑和巡檢特作出規定細則,各員工需以此為標準,在以後的工作中進行常態化運作。

  一、裝置巡檢:

  1、根據崗位職責將裝置巡檢細化分配,單獨編制裝置巡檢責任制一覽表,明確巡檢責任主體;

  2、條線巡檢人員(丁書平)不僅有自身的巡檢,更有對其他巡檢人員的監督和考核職責;

  3、三班制人員巡檢範圍內發現的隱患,在現場巡檢記錄本上記錄,次日條線巡檢人員檢查記錄本後到現場進行確認;

  4、白班人員巡檢範圍內裝置發現的隱患,呼叫對應的中控操作員進行登記,(中控設立裝置巡檢隱患記錄本),條線人員每天到中控檢查該記錄本,有記錄的到現場進行隱患確認;

  5、所有裝置巡檢記錄由條線巡檢人員負責記錄,並按月整理收集歸檔;

  6、裝置條線主管根據巡檢內容和對生產的影響程度,及時制定方案,編制相關的派工單進行維護;

  二、裝置潤滑

  1、根據崗位職責將裝置潤滑細化分解,單獨編制裝置潤滑責任制一覽表,以明確潤滑責任主體;

  2、裝置潤滑總負責人:張兵;負責潤滑油的月度計劃申報,倉庫領料單開具,潤滑油使用記錄等工作(潤滑油開票唯一人員,不在由崔衛代替)

  3、稀油潤滑

  1)稀油潤滑新增和更換工作安排在白班進行,生產部預先開具一桶油放在倉庫,用於不正常新增,在倉庫設立表格,記錄新增數量和新增部位和領用人等資訊;

  2)夜間如領用稀油新增,張兵需到現場進行確認;

  3)張兵負責每日稀油使用統計和月末彙總,每月30日彙總報生產部

  4)所有稀油新增部位,張兵事後需到現場進行確認,並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潤滑

  1)三班制潤滑用油脂,分別領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礦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輥壓機工具箱,根據潤滑要求和標準,新增數量記錄在現場巡檢記錄本上,張兵每日負責資訊收集彙總;

  2)白班潤滑油脂,由白班人員領用進行新增,新增的數量和部位等資訊呼叫中控進行登記(中控設立潤滑油登記記錄表),張兵每日到中控進行資訊彙總登記;

  3)輥壓機油脂:張兵過程監督,月末統計用量;

  5、廢油新增:由三班制人員負責在巡檢記錄本上註明用量,張兵過程監督並統計,月末彙總上報部門;

  6、常林潤滑油使用:裝置主管近期進行專門規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8

  1、生產裝置、工具由各車間專人管理。(按裝置指定使用人員)。

  2、嚴格執行《生產裝置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每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當發生與生產裝置有關的工作,應及時、準確、整潔填寫各種記錄。

  5、生產裝置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

  (1)、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2)、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6、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裝置空車運轉。發現故障立即停機、維修檢查、處理。

  7、保管好各自工具、附件、不得丟失。

  8、嚴格掌握控制裝置預熱時間。

  9、各裝置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建立生產裝置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裝置符合工藝衛生要求。

  2、範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淨區裝置。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裝置的清潔

  4.1.1裝置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裝置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幹抹布將裝置內表面擦試乾淨。

  4.1.2裝置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溼毛巾擦拭裝置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汙處應用去汙粉或洗衣粉擦洗乾淨。

  4.1.4清洗完後,用毛巾擦乾裝置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裝置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乾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溼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淨區裝置清潔

  4.2.1生產完畢後,切斷電源,對裝置進行整理,清除裝置內外的殘留物。

  4.2.2裝置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裝置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裝置主體按各裝置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乾淨,外部要見裝置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汙,裝置清洗要揩淨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裝置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乾淨,再用75%酒精對裝置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裝置清潔完後,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後,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後,裝置掛已清潔牌。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0

  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裝置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延長儀器裝置的使用壽命,保持其良好的`效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儀器裝置正常運轉的預防性、保護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實驗室教學和科學研究正常、順利進行的基矗各實驗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所使用儀器裝置的特點和要求,制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措施,並認真落實,使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第二條、要加強對教師、實驗技術人員以及學生的基本操作訓練,使他們熟悉儀器裝置效能特點,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或失誤造成損壞事故,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嚴禁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私自操作大型精密儀器。

  第三條、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儀器裝置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四條、常用儀器裝置維護保養規定

  ①電子儀器裝置

  a.非常用電子儀器裝置要定期清潔、除塵,定期通電,防止元器件受潮損壞。

  b.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效能檢測,瞭解清楚其技術狀態,保證儀器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c.內部使用充電電池保持其資料或程式的裝置,要定期通電使用。

  ①機械裝置要經常進行清潔、潤滑、防鏽、防塵、防潮、防腐等保養工作。

  ②實驗室環境條件調節裝置

  a.空調器室內機及去溼機的防沉濾網至少半個月清洗一次,室外機要定期維護清潔,提高散熱效果。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過載誘發火災的和損壞裝置的需要。

  b.實驗室內吊扇、風扇要定期清潔、除塵、潤滑。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1

  (一)管理制度

  1、全廠的裝置固定資產由裝置組負責管理。

  2、裝置固定資產:單臺裝置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購置價(出廠價、運雜費、安裝費、管理費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裝置固定資產。

  3、裝置選型、安裝、移交使用,建檔封存,廠內部調劑、向礦申請更新改造、報廢、確定修舊方案由裝置組負責。

  4、生產裝置操作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操作證上崗使用。

  5、未經裝置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調整、變動裝置的安裝地點和使用條件。

  6、未經裝置組辦理及生產廠長同意,不得改變裝置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

  (二)考核辦法

  1、無證或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裝置者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2、擅自變動裝置安裝地點位置者,除令其將裝置放回原處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3、擅自改變裝置原有的結構,附屬裝置電機等到,處30—50元扣款,恢復裝置完好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4、不按要求使用裝置,擅自改變裝置的使用條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復原來的使用條件外,處30—50元扣款,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由責任者承擔。

  5、已被定人定機,有操作證的裝置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間,如不愛護裝置、違章操作、拼裝置,造成裝置損壞的,其修復費用責任者承擔。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2

  一、配置在生產裝置上,起保障人員和裝置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裝置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程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效驗,並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後,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裝置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錶、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麵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裝置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生產裝置日常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確保裝置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生產部所屬各班組、部門和個人。

  3、職責:

  3.1、經理助理負責生產裝置臺帳、資料管理。

  3.2、車間主任督促員工定期、不定期進行維護。

  4、制度:

  生產裝置是從事生產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證生產裝置設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產的安全性、連續性、穩定性,由此可見加強對生產裝置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裝置實施臺帳。(包括:裝置名稱、裝置型號、裝置引數、裝置數量、裝置採購日期及裝置生產單位、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裝配圖紙、裝置使用範圍及所配屬崗位等與裝置相關資料)。

  4.2、裝置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將工廠的裝置保養與維護工作按所屬崗位分別落實到個人,實行專人專管(包括:裝置加油、裝置防鏽蝕、裝置除塵、裝置清潔等與裝置相關的日常保養和維護)。

  4.3、裝置易損配件的備庫。對裝置的易損配件根據其使用週期及使用壽命長短制定相應的庫存方案,實行充足的備庫。防止出現裝置因易損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對生產的影響。

  4.4、生產經理助理配合公司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對裝置進行巡檢,對裝置可能出現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預見性,防患於未然。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及裝置使用要求對裝置實行半年檢或年檢工作。

  4.5、任何裝置的使用環境必須乾淨、乾燥、防止裝置電器元件的因工作環境受潮短路或燒廢。

  4.6、在裝置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聽、三檢查”的原則,使用完畢後必須對裝置進行清潔清理工作。

  4.7、對於長期不使用或工廠停產放假等情況,必須對裝置進行徹底的清潔和維護,並切斷其電源進行封存處理,以保證裝置能夠因生產工作的需要而隨時能夠正常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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