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汙水、廢氣、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特制定本程式。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汙水、大氣汙染物及噪聲防治管理工作。
3、職責
3.1產生或存在汙水、廢氣、噪聲的部門負責本部門汙染源的控制,並提出治理方案和負責環保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
3.2物業服務中心負責環保設施維護和保養。
3.3品質部負責全公司汙染物的監督管理和委託地方環保部門對汙染物的排放進行審查。
4、程式
4.1汙水控制
4.1.1本公司汙染主要來自垃圾清運車的清洗、垃圾中轉站的清洗和業主的生活汙水。
4.1.2垃圾清運車每週按相應的保潔員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清洗;
4.1.3垃圾中轉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轉站每週按規定進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汙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汙水管道。
4.1.4嚴禁使用含磷洗滌劑沖洗廁所,確保生活汙水達標排放。
4.1.5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定期對社群下水管網的疏通和維護,確保汙水達標排放。
4.2廢氣控制
4.2.1本公司大氣汙染物主要來自社群空調、冰箱、機動車尾氣等。
4.2.2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控制
為符合《消耗臭氧層物質蒙特利爾協議書》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購入冰箱、空調器等裝置時,將優先選購環保型產品,並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劑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氣汙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機動車輛要做到專人負責,定期養護,使用清潔燃料,尾氣必須達標排放;
(b)透過與業主協商、溝通、宣傳欄等方式,引導業主定期對汽車的尾氣排放進行檢測。
4.3噪聲控制
4.3.1本公司環境噪聲主要來自消防泵、水泵、業主裝修、機動車、割草機、空調外機及社群文化活動產生的噪聲。
4.3.2噪聲的控制措施
(a)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採購低噪聲裝置和備件;
(b)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做到油路、氣路、水路暢通,使機器正常運轉、降低噪聲;
(c)業主裝修產生的噪聲按《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式》規定執行;
(d)各社群舉辦社群文化活動時由物業服務中心與業主委員會或社群居委會協商確定有關事項,降低噪聲汙染的影響。
4.4汙水、廢氣、噪聲監測與監督管理
品質部執行《環境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式》委託地方環保部門對汙染物的排放進行審查。
4.5品質部對監測結果及時進行分析與評價,各責任部門對超標項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汙水排放標準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二級、廢氣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二級、噪聲執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類、機動車輛執行《汽油車怠速汙染物排放標準》。
4.7各部門按照《各部門環境因素管理辦法》要求落實。
4.8本程式產生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式》規定執行。
5、相關檔案
5.1《固體汙染物控制程式》
5.2《消耗臭氧層物質蒙特利爾協議書》
5.3《鄭州市建立無氟城市實施辦法的通知》
5.4《業主入住及裝修控制程式》
5.5《環境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式》
5.6《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
5.7《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5.8《汙水綜合排放標準》
5.9《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5.10《汽油車怠速汙染物排放標準》
5.11《記錄控制程式》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2
一、為加強廢氣收集管理及處理設施管理,鞏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廢氣處理設施管理
1、汙水處理設施包括:1#鉛塵收集處理系統(1-4條生產線)、2#鉛塵收集處理系統(5-7條生產線)、鉛煙收集淨化裝置。
2、在生產線開啟前5分鐘,應當開啟廢氣處理設定。
3、經設施處理後的廢氣,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4、設施必須配備專門巡查、操作人員,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必須按規程操作做好設施執行記錄、線上監測結果記錄。
5、廢氣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公司環保組審查和批准:
(1)、需暫停運轉的;
(2)、需拆除或閒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廢氣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要立即採取措施,停止廢氣排放,並報公司環保組長。
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批評,並寫出書面檢查:
(1)、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閒置處理設施的;
(3)、設施停運、造成汙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組的;
(4)、拒報或謊報廢氣處理設施情況的。
三、監測
1檢測室根據《測量計劃》負責每日對鉛塵、鉛煙廢氣進行一次監測,並將監測報告抄送環保組,由工程環保組收集和儲存監測報告。廢氣排放出現異常情況時直接責任部門應採取措施,停產進行檢查維修。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3
1.適用範圍
對公司廢氣處理、監測、排放等活動作出了明文規定。
2.控制管理範圍
2.1氫化廢氣
氫化工序產生的廢氣及tdi生產裝置無組織廢氣經引風機送入水洗塔利用氫化工序產生的廢水對廢氣進行吸收淨化後排放。
2.2光化廢氣
光化工序產生的廢氣採用鹼液吸收塔處理,吸收淨化後排放。
2.3鍋爐煙氣
水汽鍋爐煙氣經鍋爐煙氣脫硫裝置利用公司廢鹼吸收煙氣中so2、煙塵後排放。
2.4造氣爐煙氣
造氣爐煙氣經旋流板除塵器淨化後排放。
3.廢氣排放控制管理
3.1廢氣排放單位應確保生產裝置及廢氣環保設施的正常執行,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控制廢氣指標達標排放。
3.2質檢中心依據《環境監測管理》對公司廢氣各排放口及廠區環境大氣進行監測,並將監測結果上報安全環保部。
3.3各生產車間負責廢氣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護,並制定相應的預案。
3.4廢氣裝置所在車間負責日常檢查,保證廢氣正常排放。如出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以及排程室,並協調相關單位按照有關預案進行處置。
3.5安全環保部負責委託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鍋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線上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並進行監督管理。
3.6安全環保部負責線上監測儀正常執行。如狀態發生改變,安全環保部應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4.支援性檔案
《環境監測管理》
5.記錄
《廢氣汙染源監測報表》
《廠區環境大氣監測月報》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廢氣排放管理,減輕生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根據我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於我公司各單位,以及在公司管轄範圍內的生產、檢修、施工等外協單位。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保處
1、統籌管理公司廢氣汙染防治工作。
2、負責制訂公司廢氣汙染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廢氣排放情況的監督與考核。
4、監督廢氣治理設施執行管理情況和實際處理效果。
第四條機動處
1、負責將廢氣處理設施納入主體生產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2、負責對各裝置歸口單位對廢氣處理設施的執行、點檢、維護等工作的管理。
3、負責稽核煙塵、粉塵處理和排放設施的三大規程。
4、為保證廢氣自動監測儀表、除塵監控系統的完好和正常執行提供必要條件。
5、負責除塵環保外協的管理;督促外協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完善廢氣處理設施的執行、點檢、維護並做好記錄;確保外排廢氣達標排放。
6、參與廢氣汙染事故調查。
第五條生產處
1、負責在生產系統推行清潔的生產工藝。
2、生產管控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負責協調生產與環保的關係。
3、在制定生產計劃時,按生產裝置和環保設施的能力,合理組織、安排生產計劃。對生產計劃安排不合理,導致生產裝置和環保設施超過實際能力而出現的“冒灰、冒煙”現象負責。
4、參與廢氣汙染事故調查。
第六條工程管理處
1、負責監督工程場地廢氣管理。
2、負責公司新、改、擴專案中廢氣治理設施“三同時”管理,保證廢氣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並對施工質量、進度等進行監督管理。
3、參與施工場地廢氣汙染事故調查。
第七條公司綠化管理辦公室
負責公司道路清掃與保潔管理工作,清掃道路時應儘量控制路面揚塵,並保持路面清潔。
第八條行政管理處
組織、協調處理廢氣汙染方面的社會糾紛。
第九條各生產廠
1、負責各項廢氣防治措施的具體落實。
2、負責在其生產過程中落實廢氣治理設施的及時開啟和關閉,保證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執行。
3、負責監督、檢查各自管轄範圍內廢氣治理設施的執行、點檢和維護,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執行和達標排放。
4、生產工藝操作過程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杜絕因工藝原因導致無組織排放和“冒煙、冒灰”現象發生。
5、負責臨時排放煙(粉)塵及其治理淨化設施臨時停機、拆除或閒置的申報,並取得安全環保處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操作管理,減少生產工藝流程各個環節的揚塵和二次揚塵現象,杜絕因人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氣汙染物異常排放或超標排放現象的發生。
第十一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廠區和生活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膠等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各種垃圾,減少對環境空氣的`汙染。
第十二條各單位嚴禁私自停止廢氣治理設施執行。廢氣治理設施因故障或異常停機,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環保處,同時組織搶修,並於24小時內辦理廢氣治理設施異常停機報告手續(註明停機原因、停機時間、採取的措施等)。廢氣治理設施閒置、拆除要辦理審批手續,填報《環保設施拆除(閒置)申請單》,並取得安全環保處的同意。
第十三條有組織廢氣排放
1、各單位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有關操作規程,確保廢氣治理設施與主體裝置同步執行。
2、廢氣治理和排放裝置的執行、維護、檢修應設立管理臺帳。
3、有組織排放的排氣筒,按要求設定監測孔、平臺與電源等,保證環境監測的進行。
4、廢氣處理設施的檢修應與主體裝置同步進行,嚴禁廢氣處理設施帶“病”運轉。
5、對廢氣治理設施的儀表、計量裝置按要求進行定期檢定和校驗。
第十四條無組織廢氣排放
1、各單位應加強對無組織排放源的管控力度,採取封閉、撒水抑塵等措施,防止二次揚塵汙染。
2、在生產組織時必須考慮環境因素,杜絕因生產、工藝操作、裝置等原因導致無組織排放和“冒煙”現象。
3、各單位對無組織排放要想辦法、想對策,達到最終消除無組織排放現象,實現清潔生產和持續改進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篩分、轉運及存放過程中無除塵裝置的要採取防揚塵措施,以減少粉塵的排放。
5、廠內各種汽車、內燃機等要採用低硫、無鉛的燃料油,並採取節油降耗等措施,減少尾氣的排放;杜絕因缺乏保養、維護、操作等原因導致“冒黑煙”現象。
6、使用、貯存、運輸化學品、油品的單位,應加強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洩漏、燃燒、爆炸而造成對大氣的汙染,並制定相應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工程建設場地廢氣管理
1、從事平整場地、清運建築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業時,應當採取邊施工邊灑水等防止揚塵汙染的作業方式。
2、車輛運輸砂石、土方、灰漿、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汙染的物料,必須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沿路洩漏、遺撒。
3、為消除施工區域粉塵汙染,施工單位應每天派專人對所管轄區域道路進行清掃、灑水。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安全環保處負責對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廢氣監測位置和監測點設定標準;按照《固定汙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汙染物取樣方法》(gb/t16157-1996)執行。必要時可由環境監測人員現場確認。
第十八條本辦法的附件:環保設施拆除(閒置)申請單
廢氣處理裝置管理制度5
1目的
透過對生產和生活排放廢水(氣)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所排放的廢水(氣)達到法律、法規及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減輕或消除水體或大氣環境汙染,並確保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2適用範圍
本程式對公司廢水(氣)、廢液之儲存、處理、監測、排放等活動做出了明文規定。
3職責
3.1工藝科負責廢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作。
3.2工藝科負責各廢水排放口的日常監測。
3.3各有關部門負責日常廢油(含油廢水)、廢化學溶液的收集、儲存,總務科負責聯絡合格供應商處置。
4定義
4.1廢水(氣):指在生產與生活中排放的沒有用的液(氣)體。
4.2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鍋爐排水。
5運作流程
5.1廢水管理和控制範圍包括:
a、生活廢水(包括廁所、餐廳、澡堂等);
b、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迴圈冷卻水等);
c、裝置、管道、生產地板清洗廢水;
d、檢驗廢液、溶劑;
e、雨水;
5.2生活廢水管理和控制。
5.2.1廁所應設定化糞池,嚴禁直接進入廢水管道,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2餐廳應設定過濾網,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保監測機構,對生活廢水排放口進行監測,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執行。
5.3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迴圈冷卻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3.2跑、冒、滴、漏之廢水、化學液體,有關人員應用水沖洗乾淨,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4裝置、管道、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裝置、管道外表面、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4.2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裝置、管道內表面或進行工藝清洗時,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應專設雨水管道。
5.5.2生產、生活垃圾不允許露天堆放,以確保雨水不被汙染。
5.5.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保監測機構,對雨水排放口進行監測,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與預防控制程式》執行。
5.6廢水管理和控制原則。
5.6.1廢水排放口應設立醒目標識,並標明汙染物名稱。
5.6.2廢水排放標準參見《廢水水質檢驗規程》。
5.6.3工藝科負責依據《廢水水質檢驗規程》,監測廢水排放水質,若監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執行。
5.7廢氣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產車間應加裝換氣裝置。
5.7.2生產用燃油氣達標後方可排入大氣。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車、卡車、運輸服務商在用汽車、卡車應確保年審合格。
5.7.4確保汽車、卡車所有在用尾氣裝置保持完好。
5.8記錄的管理。
記錄的管理依據《記錄控制程式》。
6相關支援檔案
6.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
6.2《廢水水質檢驗規程》
6.3《記錄控制程式》
7記錄
7.1汙水處理系統執行記錄表
7.2汙水處理系統bod5分析記錄
7.3汙水處理系統分析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