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通用5篇)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解決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群眾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為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長任副組長,鄉黨政辦、安辦、衛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小學、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鄉衛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釋出資訊,組織、領導、指揮全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定。

  (二)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衛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採取果斷措施,並送上一級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對沖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控制,並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六)民政所職責:負責組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屍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並按規定對屍體進行火化,若發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為貧困的,要及時調查,並按規定予以救濟。

  (七)財政所職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八)黨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釋出資訊。

  (九)事發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群眾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群眾,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療救助組、維穩保衛組、善後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一)現場處置組:由鄉長任組長,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二)醫療救助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鄉長任組長,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保衛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群眾、維護穩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做好事後的一切善後工作。

  第四章資訊釋出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的資訊釋出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一發布。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2

  為規範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天津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主體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承擔主體責任。

  二、應急處置程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裝置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科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患者送醫院救治。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調查部門反映。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3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裝置等進行封存,並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4

  1目的:

  當突然發生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及時做出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3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4監測、預警及報告

  4.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資訊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裝置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4.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4在後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4.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資訊釋出工作,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5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5.1當有資訊顯示本廠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廠長。廠長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5.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本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認真填寫《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記錄》,並歸檔儲存。

  食品安全處置規章制度5

  1、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危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則

  2.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公司各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要把好生產加工源頭。

  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公司各部門按各自職能負責應急處理各項工作。

  2.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作出反應,迅速制定及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2.4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協調好公司各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協作,必要的時候要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等部門的協助。

  3、組織管理

  3.1確保包裝袋上的聯絡方式暢通無阻,專人負責相關投訴資訊的收集和處理,歡迎廣大消費者和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

  3.2企業自覺接受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檢),做到積極配合,實事求是,決不弄虛作假欺騙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

  3.3公司成立公司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3.3.1負責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依照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組織生產,合法經營,做到企業誠信、自律,不違法、不違規、不製假、不售假。

  3.3.2負責教育企業全體員工,樹立"以人為本,顧客第一,安全第一,質量第一,誠信第一"的企業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標準生產合格、優質調味品。

  3.3.3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產業化水平,為生產安全、優質調味品打下堅實基礎。

  3.3.4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持續執行。從調味品生產的源頭(原輔材料採購)到生產加工(加工裝置、工藝流程、成品檢驗)直至市場營銷終端(產品運輸、銷售網點),嚴格按規範操作,實行全程質量監控,做到環環扣緊,層層把關,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不準流入市場。

  3.3.5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食品標籤標準和廣告法規,把產品的真實屬性、營養成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貯存方法與使用方法等,全面如實的告知消費者,不做任何誇大、虛假的企業產品宣傳,自覺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正、健康的市場經營秩序。

  3.3.6負責產品安全質量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3.3.7負責制定和實施企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各種突發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絕各種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3.8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指揮和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4、突發食品安全事件

  4.1定義: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汙染食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4.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接到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按照以下分類採取相應措施:

  4.2.1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1-2人,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

  4.2.2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3人以上或兩起及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並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的協助。

  4.2.3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如經分析、排查,如確為公司產品引發的,應立即通知同批產品的相關客戶並組織同批產品的`緊急召回等,同時要聯絡好醫療單位作好對已食用本批產品的、可能發病的顧客的相關醫療措施。並且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請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4.2.4出現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事故應急措施,同時公司調動一切可用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一次出現由於食品質量問題引發的發病人數在50人以上;

  (2)發生群體性食用食品發病事故,並有人員死亡的;

  (3)引發發病的食品擴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5、事故報告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理程序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須有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以便於公司在相關方面改進及借鑑、總結。

  5.1初次報告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受害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症狀及體症;醫療單位、地址,搶救醫療的基本情況;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需相關部門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送單位、簽發人和聯絡電話及報送時間。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後立即報告。

  5.2進展報告的內容:

  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理程序、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5.3總結報告:

  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中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理建議。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上報。

  6、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6.1.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可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應急的各方面工作。

  6.1.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日常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處理的演練。

  6.2物資保障

  綜合部應及時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一切設施、裝置和物資。

  6.3資訊保障

  在事故處理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應確保24小時資訊通訊暢通。

  7、其它事項

  7.1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未能履行職責的,要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由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宣佈解除應急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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