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通用7篇)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通用7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1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 職責

  3.1 生產部經理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裝置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 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 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裝置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 管理內容

  4.1 培訓

  4.1.1 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 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裝置管理程式”及“裝置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 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裝置,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除錯。

  4.3.2 對各種裝置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執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 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 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3.5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執行;

  4.3.7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裝置,經裝置管理員限速後,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裝置,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彙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並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 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a 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裝置、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 對裝置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e 對裝置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 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 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 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裝置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 每月一次,由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

  隱患的設施/裝置,必須當場指出並要求其改進,並填寫“設施/裝置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報告單

  2、裝置安全管理檢查表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2

  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裝置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

  (1)裝置出廠資料:設計檔案、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裝置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檔案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執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執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或存在問題的裝置,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裝置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裝置,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裝置、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裝置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裝置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並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裝置包機制,確保在用裝置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裝置,透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裝置;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裝置,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裝置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裝置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裝置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裝置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裝置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裝置,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裝置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3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範文網)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

  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

  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4

  為充分發揮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裝置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裝置,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裝置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專案是否符合要求。

  4、裝置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裝置的起動效能、動力效能、經濟效能、操作效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裝置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5

  一、目的

  為作好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安全管理工作,對裝置設施進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確保裝置設施安全執行,防止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生產裝置、壓力容器、消防設施及其它機械裝置。

  三、定義

  1.生產裝置:指生產工藝使用到的所有裝置。

  2.壓力容器:指空壓機、儲氣灌。

  3.消防設施:指滅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裝置:指以上三種裝置施之外的所有裝置。

  四、原則

  1.所有裝置設施必須嚴格安以下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2.所有裝置設施必須維修保養方可使用。

  3.所有裝置設施在維修保養過程中,必須停機掛牌。

  4.所有裝置維修保養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格安以下要求進行,凡違反要求將進行相應懲罰。

  五、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及職責

  1.生產裝置

  1)裝置維修保養點由部門主管與機修共同確定,並列入裝置維修護養表內。

  2)由各部門機修工對生產裝置進行故障維修,記錄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不能維修的裝置及時報行政部,進行外發處理。

  3)在使用過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員在使用前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並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4)機修員不能修理好的裝置,外發或聘請外面師傅進行維修處理。

  2.壓力容器

  1)空壓機與儲氣灌在推薦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超過年限必須報市場監督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2)壓力錶與安全閥的定期檢測由安全主任負責,壓力錶每半年一次,安全閥每年一次,確保裝置在安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

  3)由電工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保養專案見裝置維護保養表格。

  4)每天開關前相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與維護,使用完後對裝置的相關部位進行保養,並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5)如裝置發生故障,應報相關資質單位維修處理。

  3.消防設施(主要包括滅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員,對本部門所有消防設施進行班前檢查,不作記錄,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報告安全主任。

  2)消防設施每月的定期檢查由各部門負責,並作好相關記錄,發現在不合格,及時更新維護;

  六、裝置設施維修及職責

  1.生產裝置

  部門使用人員在使用、維護保養過程中,當發生異常時,立即停立關電源,並及時通知本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由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當電工檢查後無法維修後,由行政部外發進行維修。如果外發維修無法維修或成本過高,將考慮是否報廢處理。

  2.壓力容器

  1)壓力容器當發出故障時,必須由外面具備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處理。

  2)壓力錶安閥當發生故障損壞時,必須重新購買新表閥,同時,必須經過市場監督管量局檢測過後方可安裝使用。

  3.消防設施

  1)新購置的4kg乾粉滅火器必須在5年以內進行一次檢測,充裝過後的滅火器,必須兩年進行一次檢測。滅火器使用超過10年或瓶身鏽透及其它損壞必須強制報廢,

  2)消防設施日常與每月的定期檢查過程中,發現損壞情況,由安全主任統一更換部件或外發維修,如仍無法正常使用的必須進報廢處理。

  七、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編制與解釋,安全小組組長負責審批。

  八.附件

  《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6

  為加強企業內部機械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及相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機械裝置設施臺賬和檔案

  (1)、建立裝置、設施臺賬

  (2)、裝置部建立機械裝置設施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3)、機械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4)、機械裝置的定期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5)、機械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機械裝置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機械裝置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機械裝置作業人員管理

  (1)、企業對機械裝置作業人員進行裝置結構、效能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掌握維護、保養等知識。

  (2)、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使用的裝置班前進行點檢、潤滑。

  (3)、重要裝置由車間裝置管理人員進行班前點檢和潤滑並做好記錄。

  (4)、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格遵守相關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5)、作業人員在作業中發現機械裝置存在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並上報裝置部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修。

  3、機械裝置設施管理

  (1)、售後部定期對裝置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2)、售後部和車間安全員每天對操作人員點檢情況進行檢查。

  (3)、進行機械裝置檢修時,對相關機械裝置進行斷電,確認其運轉徹底停止,方可進行檢修作業,並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誌,設專人進行監護。

  (4)、機械裝置設施檢修結束後,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相關機械裝置,方可取牌合閘,進行試運轉。

  (5)、機械裝置傳動部位設定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危險部位應設定擋(蓋)板、護欄及安全警示標誌,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較大的機械裝置作業場所,如需進入,經售後部或安全管理人員批准,確保安全後方可進入。

  (7)、對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裝置或專用的機械裝置,專人操作,不具備作業條件的人員嚴禁動用。

  4、裝置設施購置

  (1)企業購置新裝置設施由裝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先進性、安全性等方面進行論證評審後報總經理批准。

  (2)新裝置設施試執行後,由售後部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投產使用。

  裝置月常安全檢查制度7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式。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式

  1、檢修組織

  (1)較大專案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稽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

  (3)檢修計劃編制,專案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專案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專案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裝置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裝置,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裝置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採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裝置,清洗後,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裝置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由裝置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裝置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裝置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裝置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裝置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3、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裝置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並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裝置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採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溼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裝置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裝置帶壓不拆;

  b.傳動裝置電源未斷不折;

  c.裝置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並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裝置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溼、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採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裝置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後,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淨,場地清後,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專案、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後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裝置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儲存,其儲存期限不應少於三個月。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