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通用5篇)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1

  為加強鄉村一體化管理,規範村衛生室賬務處理,依據省衛生廳《鄉村一體化管理實施意見》及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蕭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則

  鄉鎮衛生院對衛生室的財務實行專戶管理,分室核算。

  二、財務人員及帳目設定

  1、衛生院設主管會計1名,統一負責本鄉鎮各衛生室的帳目管理和財務監督。各衛生室配備兼職出納員(收費員)、藥品會計各1人,藥房不得兼任出納員和藥品會計。

  2、衛生院為各衛生室設定總帳、收支明細帳、財產物資明細帳。衛生室設現金日記帳、財產物資明細帳。出納員負責現金日記帳,藥品會計負責財產物資明細帳。

  三、收入管理

  1、統一執行縣物價局制訂的收費標準,各衛生室不得擅自變更。

  2、衛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費員收取。其他人員代收的,應於次日將所收款項移交給收費員。

  3、所有收費憑處方,所有處方歸藥房。出診處方必須附有患者或其親屬簽字的出診單,證明其收費額。

  4、實行收費登記制度。收費員收款,需在專用的收費登記簿上按序登記。註明收費的日期、處方編號、金額等內容,並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

  5、衛生室實行收費開據制度,收費員每收一筆款項均應開據正式的醫療收費專用票據。收費票據由收費員按規定從鄉鎮衛生院領購,不得私自購買。主管會計負責各站票據的編號、領發、繳銷。

  6、衛生室的收入分為: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納入醫療收入核算。健康檔案、健康教育、計免接種、婦幼保健等九項公共衛生服務收入列入財政專項補助收入。

  7、旬末收費員將本旬收入合計數報藥品會計,藥房將本旬所有收費處方裝訂成冊並填制一式三份處方封面交藥品會計,經藥品會計核對無誤後,收費員、藥品會計、藥房分別在處方封面上簽字,並各留一份。

  8、月末出納員將處方封面彙總後報衛生院結帳。(處方封面代替收入報表)

  9、醫療費原則上不得賒欠,確需用賒欠的應由室內人員擔保,並在一月內收回,逾期未收回的從擔保人工資或執業責任金中扣除。

  10、嚴禁私收費,違者視情節給予1―10倍罰款。

  四、支出管理

  1、衛生室的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支出事由,購買實物的必須同時有驗收人簽字,經室長稽核後方可報帳。

  2、月末,出納員將本月所有支出單據整理彙總後報主管會計稽核,不得遲報、漏報,更不準瞞報。報帳時出納員應編制一式二份報銷封面,載明報銷的內容、單據張數,金額等內容。

  3、主管會計應及時稽核收支單據,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手續不齊備的原始憑證退回衛生室更正補充。

  4、稽核無誤後,主管會計按規定報院長集中審批後做帳,並與出納員辦理結帳、對帳手續。

  5、衛生室的支出分為:人員支出、藥材支出、公用費、固定資產佔用金、管理費、培訓費、事業發展基金。

  6、人員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衛生院根據各室上月業務收支實際完成情況,確定可分配總額。由負責人根據各人工作實績確定個人分配份額。報衛生院長審批後發放。(衛生室某月可分配總額=當月收入總計-當月藥材支出-當月公用費-事業發展基金、固定資產佔用金、培訓費)

  7、實行績效工資制。每月由負責人根據每人的工作實績,拿出具體分配方案,報衛生院核准後發放。提留基金由院統管,歸室使用,主要用於衛生室的房屋建設和裝置購置等。

  8、藥品材料一律進藥房。醫療活動需領用藥材的,應先開處方,經衛生室負責人稽核後從藥房領取。月末,藥房將藥材領用處方單獨裝訂成冊,交出納員彙總後報帳。

  9、藥材支出平時由藥品會計根據每日處方按進藥均價計算,季末根據實際盤存數調整。

  10、公用費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衛生室公用費支出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6%。

  五、藥品材料管理

  1、衛生室使用的所有藥品(含生物製品)、材料一律由衛生院統一按進藥均價調撥,不得從其他渠道購進,違者按採購額1―5倍罰款,其中衛生室負責人個人佔罰款總額的40%。衛生院設立中心藥庫,專人負責各室藥材的調撥工作,衛生院要確保衛生室及時獲得所需用藥材。

  2、藥材調撥使用一式幾份的調撥單,調撥單要載明藥材的進價和零售價,同時註明藥材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批號等內容。院室根據調撥單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3、建立藥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藥品會計每旬根據藥房報來的處方冊在消耗表上分品種消耗,同時按均價計算出每張處方的藥材成本。

  4、藥品會計設立數量金額式藥材明細帳,根據調撥單和消耗表記帳。月底根據明細帳編制並上報庫存藥材統計表,具體反映藥材的調入、消耗、結存情況。藥房另備登記簿,對進銷存進行記錄,以便核對。

  5、衛生院不定期地組織藥劑、財務人員對各衛生室處方劃價、藥材消耗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進行抽查,並作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季末由衛生院對各衛生室的藥材進行盤存,發現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1、衛生室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單位價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醫療器械。

  2、固定資產實行三級帳卡管理制度。衛生院設固定資產總帳、明細帳,衛生室設定帳卡。每年末由衛生院對各室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報院長審批後按規定處理。

  3、衛生室的固定資產由衛生院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購建,歸衛生院所有。衛生院根據各衛生室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資產佔用金。

  4、對於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報廢的固定資產應由衛生室負責人報告院長後按規定處理。

  七、其他

  1、執業責任金、藥品週轉金、培訓費、固定資產佔用金、事業發展基金作為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由衛生院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

  2、主管會計應按月記帳、算帳,編報會計報表並及時反饋給各衛生室。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2

  一、遵守國家財政方針及醫院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醫保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省、市、區、縣各類醫保病人的住院費用及長期門診核算。

  三、每月按時將參保人員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及結算報表經科長稽核後,報送各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同時上報醫院財務部門。做好撥款登記並認真核對撥款金額,對醫保局不及時撥回的款項進行催撥和詢問。

  四、做好每月醫保病人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科長彙報。

  五、及時準確傳送出、入院週報,妥善保管醫保證,不隨意外借,做好傳送登記。

  六、積極參與參保人員住院管理,及時向科長報告本崗位發生的問題。按照財務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對賬,做到賬賬相符。

  七、做好本崗位檔案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八、負責解答醫保患者、臨床科室對醫保事宜的諮詢。

  九、完成處室交辦的各項工作。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制定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財政部、衛生部制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湖南省所有鄉鎮衛生院。

  第三條鄉鎮衛生院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承擔所在鄉鎮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屬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第四條鄉鎮衛生院人財物全部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鄉鎮衛生院分院、醫療點的財務收支必須由鄉鎮衛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制度;健全內部財務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院。

  第六條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任務:合理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認真組織決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核算,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對本院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七條財務負責人由院長或者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擔任。年收入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鄉鎮衛生院,必須設立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會計、出納人員;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下的應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可以兼任)。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鄉鎮衛生院的會計與出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實行錢賬分開。

  第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推行轄區內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委派制,選拔任用優秀的會計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認真稽核每筆收支,對不符合規定的各項收支必須堅決制止,制止無效時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會計人員抵制各種違規收支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鄉鎮衛生院的預算是指鄉鎮衛生院根據本院發展計劃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於本年度11月份末;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收支預測,編制下一年度收支預算。

  第十二條年度預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執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及開支標準,追加預算按程式辦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編制收支預算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證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收入與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衛生院的收入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按照政策規定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收費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必須開據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款票據,當日收入當日結算、當日送存銀行。為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制度,庫存限額一般不超過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條鄉鎮衛生院財務部門對各種收款票據和有價證券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按統一編號進行登記,收回時及時簽收和辦理核銷手續。

  第十九條鄉鎮衛生院的支出是指鄉鎮衛生院在醫療衛生業務活動中,實際發生的人力和物力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必須分別核算。

  第二十條按照規定編制支出預算,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嚴格執行支出預算。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對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鄉鎮衛生院制定標準後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動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等。

  第二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鄉鎮衛生院庫存現金按照規定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離退休人員費用;支付向個人收購用於實驗的動物、農副產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零星開支等。

  第二十五條應收款項是其他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債權人(鄉鎮衛生院)資金的佔用,必須嚴格控制應收款項的額度和收回時間,及時組織結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條存貨是衛生院在開展醫療衛生和業務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衛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藥品等,必須建立採購、入庫、出庫以及保管制度。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不得以領代銷,以存定銷。

  鄉鎮衛生院的藥品按零售價計價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月末按當月藥品銷售額和藥品綜合差價率計算藥品銷售成本。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專業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固定資產分為5類:房屋建築物、專業裝置、一般裝置、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購入固定資產,按購入價格、包裝費用、運輸裝卸費用、安裝除錯費用和進口裝置的進口稅金等計價。新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拆除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自制的固定資產,按製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

  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按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價格計價;上級部門無償調撥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調撥轉入價格計價。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按賬面價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購基金(見附件),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具體比率由各鄉鎮衛生院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比率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十條鄉鎮衛生院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盤盈的固定資產,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同類固定資產價值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盤虧和損毀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並按規定審批程式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清理報廢和轉讓,一般性資產價值200元以內(含200元),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200元以上的專用裝置、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並報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其變價淨收入(包括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償)轉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專人管理。財務部門設定總賬,明細分類賬,對於大型貴重裝置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三條鄉鎮衛生院自行購置價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醫療裝置,要科學論證,經院委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透過,按國家有關規定報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按規定執行招標採購。

  第三十四條鄉鎮衛生院的淨資產是指鄉鎮衛生院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條事業基金是指發展衛生事業未限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單位歷年滾存結餘資金、單位以國有資產形式投入的未限定專門用途的資金、資產評估增值等轉入形成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固定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固定資產佔用的'資金。

  第三十七條專用基金是指按照規定提取或設定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購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比率提取的用於固定資產更新、大型修繕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資總額的3%提取,用於職工福利的資金。

  其他基金是指鄉鎮衛生院按照有關規定提取或設定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八條鄉鎮衛生院因故撤銷合併時,應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負責制訂清算方案,對衛生院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對現有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債權清單、債務清單。通知所有的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清算機構申報債權,提出財產作價的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受、劃轉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理鄉鎮衛生院財產。

  第三十九條在宣佈鄉鎮衛生院終止前六個月,下列行為無效: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應屬於鄉鎮衛生院的債權。

  第四十條鄉鎮衛生院清償的順序:

  1、清算期間發生的費用。

  2、應付未付鄉鎮衛生院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障費等。

  3、債權人的各項費用。

  4、剩餘資產經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後併入接收單位或上交主管部門。

  5、鄉鎮衛生院被清算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按照比例進行清償。

  第四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編制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驗證後,報送衛生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或主辦單位審查備案。

  第七章財務報告與分析

  第四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應當按月、季、年度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鄉鎮衛生院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醫療收支明細表、藥品收支明細表、基金變動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鄉鎮衛生院的業務開展情況分析、財務收支與財務狀況分析、結餘分配與資金增減變動分析、勞動生產率和效益分析、財產物資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條在辦理年度決算前,應對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並編制盤存表,對盤盈、盤虧、報廢等應按本辦法及時處理。

  第八章財務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鄉鎮衛生院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並形成規範的監督考核制度和培訓制度,不斷提高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條鄉鎮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和財政法規制度、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產物資管理以及收費制度執行情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七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鎮衛生院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省衛生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中如有與國家和省裡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和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4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為醫療第一線提供優質的服務,保證醫療任務的完成。

  2、貫徹國家財政財務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遵守國家財政紀律。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相應的部門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

  3、根據事業計劃和按照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合理的組織收入。根據醫院特點、業務需要和節約原則,精打細算,節約各項開支,監督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據醫院收入增減因素和事業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正確、及時的編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預算,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並按照國家規定編制和上報預決算。

  5、按照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設定財務人員工作崗位,按照醫院會計制度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

  6、對醫院的財務工作進行研究、佈置、檢查、總結,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各項財務制度健全有效。

  7、保證房屋及建築物、裝置、傢俱、材料、現金等國家財產的安全,進行經常的監督和必要的檢查並經常清查庫存,克服浪費和物資積壓,以防止不良現象的發生

  8、按照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組織好單位的獎金分配工作。

  9、按照國家物價制度,做好本單位的物價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對單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及時向醫院管理層提供全面、真實、可靠的財務資訊。對修建工程、大型裝置購置、對外投資,從財務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11、負責醫院的經濟管理及其他有關財務制度之掌握和財務管理工作。

  鄉鎮衛生院後勤保障規章制度5

  為了進一步規範本衛生院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管理制度》、《醫院會計制度》以及相關財經法規,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預算管理

  1、衛生院年初要根據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結合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詳實編制年度收支計劃,提交全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

  2、編制收支計劃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衛生院必須嚴格執行年度收支計劃,不得隨意調整,如有較大調整,要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

  二、收入管理

  1、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範圍、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堅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亂收的原則。

  2、各項收入必須堅持由衛生院財務收取,必須堅持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分配,統一使用,任何個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費和截留,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及帳外帳。

  3、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票據或白紙條收費,嚴禁收費不開票。票據必須專人保管,要嚴格進行票據登記、繳銷制度。各種票據不得轉借,不準虛開、多開或套開金額,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按黨紀政紀及法律法規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4、收費處要當日繳存各項收入,單位及個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健全收入管理監督機制,收費處所報的各項收入,財務部門必須與各科室進行認真核對,杜絕收入不報、瞞報或少報的現象發生。

  三、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

  1、衛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費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財政規章制度、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等財經法規、紀律以及衛生院年度收支計劃。

  2、各項支出必須憑合法的原始憑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經濟業務的內容、單價、數量、金額、出示憑證單位公章、填制憑證人員姓名、經濟業務的用途、經辦人員簽名、實物類驗收人簽名等必備要素,並且必須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制度,原始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合法、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3、在支出核算中,要嚴格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確保成本核算準確,真實反映衛生院的經營成果。

  4、本衛生院要按月足額提取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並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金,使職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解除職工的後顧之憂。

  四、應收款項的管理。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應收款項的管理制度,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管理。首先嚴格控制“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產生;再次就是對已產生的“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要及時催收,並經常核對餘額;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應實行擔保人負責制,做到誰擔保誰負責,有效控制壞帳的產生。

  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管理

  1、本衛生院設定會計機構和專職會計人員,為會計人員安排合適的辦公場所,添置必備的辦公裝置和用具。報賬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並要按時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2、會計工作要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等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實物保管、收費等工作。

  3、建立會計機構內部監督機制。會計、出納、實物保管崗位要嚴格分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實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主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及實物保管。

  3、本衛生院保正會計人員工作的穩定性,會計主管調動要嚴格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4、會計人員必須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得造假帳,提供虛假的會計資訊,保證會計資訊的真實性。本單位按月核算,每月及時報送會計資料至縣衛生局。

  5、會計人員要及時將會計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不得任意毀損會計檔案;借閱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借閱手續;銷燬巳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會計機構提出銷燬意見,並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的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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