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對於環境保護的總體管理要求和具體執行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

  2、總則

  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和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制度。

  堅持公司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堅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實現環境和生產同步規劃、同時實施、同步發展。

  公司建設和生產應依法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並依法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依靠科技提高,採用新技術、推行禮貌、清潔生產,減少有害物質排放,防止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

  3、機構和職責

  3.1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任務和需要由行政部負責,並理解市環保部門監督指導。

  3.2行政部的主要職責。

  3.2.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依據公司環境保護戰略、方針和規章制度制定本單位相關的管理辦法。

  3.2.2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2.3負責公司環保監督,環境統計的稽核工作。

  3.2.4建立健全公司環境管理和環境保護設施執行管理制度,確保各類環境保護設施裝置安全,有效正常地執行,從而做到達標排放。

  3.2.5負責處理公司環境汙染事故和汙染糾紛,

  並制定防止環保突發事件預案,發生汙染事件或其它突發性汙染事件,應立即採取防止汙染的應急措施。

  3.2.6負責公司環境保護科技創新的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4、辦公環境管理

  4.1辦公環境必須堅持安靜,商談業務或接打電話應儘量降低音量,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奔跑、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4.2辦公時間嚴禁閒談、睡覺、吃東西、玩電腦遊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等。

  4.3員工著裝應得體,不得穿過於隨便、休閒的服裝,以免有損公司整體形象。

  4.4愛護各類設施裝置,並正確使用設施裝置。

  4.5辦公桌面堅持清潔、整潔,椅子擺放整齊,廢紙雜物隨時入簍,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

  4.6重要檔案做到及時儲存,不能隨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洩露機密。

  4.7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動用其它員工的資料或專用裝置。

  4.8不得隨意帶與公司無關人員入司,否則引起的後果自負。

  4.9最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檢查所有電源等是否關掉,保證安全。

  5、生產環境管理

  5.1廠區地面衛生清潔

  廠區地面衛生清潔專門由1名清潔工負責,其衛生清潔範圍包括:

  5.1.1全廠廠區通道、空地衛生清潔工作;

  5.1.2監督廠內員工講衛生,愛綠化;

  5.1.3車間公廁衛生清潔以及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5.1.4清潔工每一天經常清理廠區內小垃圾桶內的垃圾;監督好車間員工的垃圾倒放,以確保他們把垃圾倒入廠垃圾倒放區的大垃圾桶內。

  5.2生產現場地面整潔

  5.2.1生產現場的原輔材料必須放在固定位置或區域內,擺放整齊,標識明顯、清楚,不合格品應加以標識並隔離存放。

  5.2.2廢棄邊料等應及時清理回收。

  5.3生產區無亂塔、亂建、亂堆、亂掛現象。

  5.4廠區職工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汙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汙水,不隨地大、小便。

  6、日常生產生活垃圾、三廢管理

  6.1按規劃設定公共廁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設施。清潔工定期清理、保質清潔衛生。

  6.2公共廁所用無害水沖廁所,並有專人管理。做到基本無臭味、無蚊蠅、無蛆蟲、無隨地便溺現象。

  6.3妥善處理糞便、汙水,對垃圾等廢棄物做到日產日清,對糞便和垃圾要設立處理場和聯絡好相應的處理單位。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特種裝置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種裝置安全、高效、穩定執行,防止和減少特種裝置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能耗,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

  1、術語

  特種裝置:本制度中特種裝置係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幷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2、應採購具有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所製造的特種裝置,並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產品安全效能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等檔案。

  3、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登記證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4、特種裝置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後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特種裝置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登出手續。移裝完成後,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6、特種裝置產權發生變更時,應當辦理登出手續,並將裝置全部檔案資料移交新使用企業,新使用企業應按註冊登記的要求辦理手續。

  7、裝置部門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且持證範圍應覆蓋本單位的各種特種裝置,應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裝置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裝置使用中的違章行為,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情景緊急時,能夠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收集、管理特種裝置技術檔案;

  (3)編制日常安全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提出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具體工作;

  (6)組織實施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貼合有關法規及行業安全標準和要求。

  9、特種裝置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時維護保養。

  10、做好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校驗,檢修工作,並做好記錄。

  11、特種裝置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裝置,在封存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並張貼停用標誌,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儲存;重新啟用前,經檢驗合格後,到登記機關辦理重新啟用手續。

  12、在特種裝置停用期間應對裝置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13、應及時將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種裝置予以報廢,併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手續。

  14、不得將報廢后的特種裝置再作為特種裝置進行轉讓和使用。

  15、裝置部門應結合特種裝置使用的實際情景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6、一旦發生特種裝置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裝置部門負責人報告;裝置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後立即通報HSE部門負責人,並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裝置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5號)的要求於特種裝置事故後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HSE部門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應按照中國化工《HSE事故管理規定》,根據事故分級情景按規定逐級上報,並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二、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1、特種裝置安裝、操作、維護、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理解政府相關機構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工作。

  2、持證人員須經過公司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3、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裝置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

  5、操作者要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6、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於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3

  目的

  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裝置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裝置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裝置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的製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並經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審查後,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裝置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裝置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裝置,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製造許可證廠家製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裝置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裝置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裝置科和安全科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裝置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裝置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4

  1、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裝置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執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執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5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並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執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載入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引數,嚴禁超壓執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

  2、合理維護

  (1)採取塗層、噴塗、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韌體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週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並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執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洩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並有聯絡訊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製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佈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後方能將裝置投入執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6

  為保障特種裝置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職責制度

  1.1安全生產職責人職責

  1.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裝置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景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裝置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2.2制定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稽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裝置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情景.維修情景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景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裝置數量和變動情景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景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景等。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裝置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裝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裝置管理方面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裝置管理方面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研究特種裝置本事,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裝置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研究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本事。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裝置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裝置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資料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裝置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景。組織本部門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景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裝置事故,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裝置,完成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確定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7操作工人職責

  1.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正確操作裝置,認真填寫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1.7.4定期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景,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1.7.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確定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景。

  1.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7.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

  2、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為規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裝置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援和配合。

  2.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5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複審。

  2.6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2.6.1特種裝置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6.2特種裝置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2.6.3特種裝置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7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檔案.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2.8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8.1新裝置投產前,由主管該專案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8.3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裝置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資料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裝置安全狀況等。

  2.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資料.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0特種裝置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儲存。每年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教育情景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2.11不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3、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1為規範與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制定本制度。

  3.2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貼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3.3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3.4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3.6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8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景

  3.9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10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3.1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4、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1為規範特種裝置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會議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能夠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齊進行,

  4.3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裝置.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4.4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資料:

  4.4.1傳達有關特種裝置安全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報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裝置事故情景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4.4.3瞭解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知識。

  4.4.5佈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4.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4.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路,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裝置安全工作和目標,並經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4.8聽取特種裝置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景彙報。

  4.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5、特種裝置檔案和記錄管理制度

  5.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裝置有關的檔案和記錄,確保檔案和記錄規範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檔案管理

  5.2.1職責

  5.2.1.1公司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稽核特種裝置管理自編檔案。

  5.2.1.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的管理檔案編制;稽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上級檔案。

  5.2.1.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裝置檔案登記工作。

  5.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5.2.2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管理

  5.2.2.1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經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5.2.2.2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裝置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5.2.2.3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經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能夠經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供給的設施.服務.貨物等貼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當公司特種裝置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5.2.3公司制定的特種裝置管理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職責人稽核批准。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由裝置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稽核,安全生產職責人批准。

  5.2.4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裝置檔案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5特種裝置檔案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5.2.6檔案更改由檔案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稽核,安全生產職責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檔案,再發放修改後的檔案,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7檔案銷燬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職責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所有作廢檔案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儲存的作廢檔案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儲存作廢檔案,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能夠到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5.2.8檔案一般情景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供給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職責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5.3記錄管理

  5.3.1管理職責

  5.3.1.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儲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儲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5.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儲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資料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專案,用斜槓“”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資料或資料,應採用斜槓“”劃去原始資料或資料,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資料或資料,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儲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儲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研究:裝置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記錄超過儲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燬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燬。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燬;若需要銷燬,應統一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職責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燬。

  6、特種裝置應急救援制度

  6.1總則

  6.1.1為避免特種裝置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景,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6.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6.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經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情景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6.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6.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6.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6.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6.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裝置(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6.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6.2.2.3釋出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群發報事故情景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6.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6.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產直接職責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資訊。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6.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資訊。

  6.2.3.6裝置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7裝置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6.2.3.9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6.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6.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6.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6.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6.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經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裝置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景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6.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排程,再由公司生產排程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6.2.4.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6.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群,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6.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資料.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景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6.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6.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能夠現場.圖紙模擬等。

  6.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資料.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6.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6.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6.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執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執行的裝置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裝置正常執行的行為。

  6.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6.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資料.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型別.演練效果等。

  6.2.5.8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6.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並做好記錄。

  6.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景,檢查主要資料:演練情景,培訓教育情景和搶險救治裝置.設施.藥物情景,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景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7、特種裝置事故處理制度(新條例有規定)

  7.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7.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7.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7.3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資料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7.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景,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職責,提出事故處理提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職責人和部門,按職責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7.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職責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7.10特種裝置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儲存。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7

  1、總則

  為明確各部門職責,規範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xxxxxx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屬各分廠.部室(使用單位)的特種裝置採購.接收。安裝改造維修.註冊登記及變更.定期檢驗.日常執行及維護。安全檢查.應急處置.停用啟用.登出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規定所指特種裝置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電梯及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內所涵蓋裝置(包括安全附件)。

  3、特種裝置購置.接收要求

  3.1必須採購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生產製造的特種裝置,具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不得選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無正式資質廠家生產的裝置。

  3.2特種裝置到貨時,工程部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質量認真檢查,並仔細核對其設計檔案。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製造監督檢驗證書.型式試驗合格證明.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等隨機資料是否齊全,並對資料妥善保管存檔。

  4、安裝.改造.重大維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單位提出招投標申請後,招標部門負責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招標,招標部門應對投標單位是否具有國家規定的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進行資質核實,不具備資質的不得參與招投標。

  4.2工程部使用單位應監督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在開工前向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辦理報檢手續,並將“告知單”及“報檢回執”影印件存檔,並留安全部備案。

  4.3特種裝置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取得監督檢驗合格證書,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4.4對於需進行安裝的特種裝置,裝置隨機資料由安裝單位保管,由安裝單位安裝完成後連同安裝告知書.監督檢驗報告等竣工驗收資料一併交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交公司檔案室存檔,裝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對相應資料留有備份。

  5、特種設備註冊登記

  5.1特種裝置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的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經委託的區縣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5.2辦理特種裝置登記時,應供給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產品質量證明合格證明書.監督檢驗合格證書。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電梯維修保養合同等有關資料。資料準備好後報公司安全部稽核。稽核經過後由安全部統一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5.3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6、特種裝置定期檢驗

  6.1使用單位安全員負責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的公司內部提報工作。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於每年12月20日前將下一年度特種裝置檢驗計劃(含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報安全部稽核。安全部稽核經過後,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檢驗申請,並將檢驗計劃下發各使用單位,各使用單位應按照計劃做好檢驗的準備及配合工作。

  6.2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使用單位應將檢驗報告交檔案室,自我留存影印件,並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置於對應特種裝置醒目處。特種裝置單位在拿到“檢驗報告”5天內,將更新後的最新臺帳報安全部備案。

  6.3特種裝置檢驗週期按附件二執行。

  7、日常執行及維護

  7.1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按公司《特種(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要求持證上崗。

  7.2使用單位特種裝置崗位應按照裝置特點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特種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杜絕特種裝置帶病執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及時處理。

  7.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單位特種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並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安全部不定期組織職能部室及各使用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範圍內在用特種裝置進行抽查,並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職責人,涉及費用的要估計費用,並及時對整改情景進行復查。對於無法短時間進行整改的,使用單位要制定可行的臨時措施及監護措施並嚴格落實,確保裝置受控安全可靠執行。

  7.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安全員應根據本單位裝置及生產特點,組織裝置管理人員.生產和技術人員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明確特種裝置及相關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報告程式及報告資料,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配備救援人員及所需應急物資。預案編制完成後應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進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景及時進行修訂。

  7.5使用單位需停用特種裝置(一年以上),應當封存裝置,同時應當取得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准許停用的批覆,然後持有批覆並填寫《特種裝置停用申請表》書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並張貼停用標誌,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儲存。如若重新啟用,使用單位應向安全部提交檢驗申請,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報檢,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確需報廢的,使用單位裝置管理人員按照公司裝置報廢程式辦理報廢手續;在裝置報廢后5日內,使用單位持報廢手續並填寫《特種設備註銷申請表》和電子版,提交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7使用單位安全員應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檔案(不含設計資料和隨機資料.日常檢查記錄.維修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檔案應包含以下資料:

  (1)裝置管理方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2)特種裝置臺帳;(見附件一樣式)

  (3)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

  (4)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報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檢驗報告);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8

  一、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執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執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檔案。

  八、特種裝置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十一、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經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對特種裝置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專業裝置的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透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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