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1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2
一、一次性醫療用品採購、使用管理制度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採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採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採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並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後,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裝置採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複使用和迴流市場。
8、未經批准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採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儀器裝置驗收、入庫、調試製度
1、儀器裝置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裝置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裝置的驗收,由採購員、裝置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後,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裝置的驗收,由裝置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除錯合格後,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除錯合格後,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裝置,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裝置),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除錯合格後,由裝置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裝置,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裝置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後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除錯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絡,及時解決。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3
(一)倉庫管理
1.入庫
(1)卸貨及運輸:
①外包裝檢查:對於大型及精密醫療裝置在裝卸貨物前,醫院在場人員首先應對貨物外包裝情況進行認真檢視,重點檢視外包裝有無受撞擊痕跡、倒伏痕跡、水浸痕跡和破損,如發現應予以詳細記錄,並由交貨人現場確認。
②貨物裝卸:對於大型及精密醫療裝置卸貨時,醫院在場人員應嚴密觀察裝卸過程,如發現危險行為或情況應及時停止裝卸,以防止貨物損壞。
③貨物運輸:貨物到院後運輸時,醫療裝置科在場人員應跟蹤院內運輸全過程,發現貨物有倒伏等危險跡象應及時制止,以防止貨物損壞,直至貨物安全落位。
(2)開箱及驗收:
①醫療裝置固定資產物資開箱驗收應有供貨商、終端使用者代表、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共同在場。
②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控制開箱現場,嚴格遵守逐件開箱、逐件清點、逐件登記的原則。
③裝置包裝箱在驗收未結束前嚴禁移離驗收現場,直至全部驗收工作結束,且對包裝箱進行認真檢視後,方由裝置科處理。
④裝置驗收檔案需現場由終端使用者代表、裝置科、採購中心等參加驗收人員和供貨商驗收人員共同簽名確認後方可歸入檔案。
⑤對於隨裝置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重要檔案,需進行仔細登記,並由保管人在驗收檔案上簽名確認。
(3)入庫手續辦理
裝置科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完成檔案和發票原件及時辦理貨物入庫手續。
2.出庫
裝置科倉庫保管員需在入庫手續辦理完成後在歸定的工作日內,督促使用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領用手續。
3.庫存保管
(1)暫存物資保管:對於無法進入醫療裝置科倉庫的大型精密醫療裝置,倉庫管理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其開箱安裝前存放場地進行經常檢視,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並要與存放地(終端使用者所在科室)及醫院保安部進行交代。
(2)備用物資保管:對於醫療裝置倉庫庫存備用物資,應按類存放,先進先出,保持整潔,通風防潮,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在用物資管理
1.分戶帳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裝置固定資產分戶帳管理,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應按期對終端使用者分戶帳及帳下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年度盤點: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每年對全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目的是在儘可能對一線臨床科室影響小的前提下保證醫院固定資產帳帳相符,帳物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3.分戶財產保管人員更換:醫療裝置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財產保管人員更換前,必須通知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由該部人員協助做好帳物移交工作。如未辦理固定資產管理移交手續而導致的後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固定資產移動管理(變動管理)
1.跨科借用:由於醫療需要,經借與被借雙方負責人同意將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跨科借用,固定資產借出方需由財產保管人保留借方財產保管人借條。該借條必須註明裝置名稱、固定資產編號、裝置完好狀況、裝置歸還日期等。如未辦理借條事宜或借條丟失所造成帳物不符等結果,將由借出方財產保管人承擔相關責任。
2.資產轉科: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臨床業務需要進行轉科使用,主動提出一方需向醫療裝置科提出書面申請,裝置科稽核,醫療裝置主管院長批准,才能實施財產轉移,由雙方財產保管人攜帶分戶帳到醫療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後,方可移交相關資產。
3.資產出院: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支援或捐贈轉移出院外,裝置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必須根據醫療器械主管院長的批准相關檔案,憑接受方接受檔案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手續。
(四)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報廢申請:對於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資產所有方負責人需認真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並提交維修部門進行工程技術鑑定。
2.報廢物資鑑定:維修部門主管工程師應本著嚴謹的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鑑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裝置科負責人稽核,醫療裝置主管院長及財務主管部門批准, 方可實施辦理報廢手續。
4.固定資產帳目變更:裝置科物資庫房保管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進行歸檔,並憑此單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帳目變更。
(五)固定資產(萬元以上)檔案管理
1.卷宗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卷宗是從醫療裝置科接到醫院批准採購的申請書開始,由採購執行者建立。該卷宗包括:論證、申請、批覆、聯絡、招標、簽約及相關全部資料。
2.檔案建立:裝置到貨驗收後,由裝置科固定資產管理員將其卷宗全部檔案與裝置驗收檔案一併裝訂、編號,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3.檔案呼叫: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是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的原始紀錄,因接受檢查、維修等事宜需呼叫檔案,必須徵得檔案保管人員同意,並在借出當日歸還。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4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翫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5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裝置科統一建立,並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就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影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徵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裝置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影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裝置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儲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裝置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裝置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對於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6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規定製定本規範。
第二條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範、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範,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與風險分級原則建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監測評價體系,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監測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根據衛生部有關管理規範和監測評價體系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依據本規範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機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由院領導負責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醫療行政管理、臨床醫學及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器械保障管理等相關人員組成,指導醫療器械臨床安全管理和監測工作。
第二章臨床准入與評價管理
第六條醫療器械臨床准入與評價管理是指醫療機構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採取的管理和技術措施。
第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器械採購論證、技術評估和採購管理制度,確保採購的醫療器械符合臨床需求。
醫療器械管理制度3
為了做好醫務室的醫療器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龍城初級中學醫務室醫療器械使用消毒保管制度》:
1、各類醫療器械有專門保管,並做好登記造冊工作;
2、各類醫療器械存放於固定、乾淨、乾燥、通風的地方;避免強酸、強鹼等腐蝕物品的侵蝕;
3、嚴格按各類醫療器械的操作規章進行操作;
4、操作完畢,立即清洗,按《龍城初級中學醫務室常規消毒制度》的要求進行消毒,準備下一次使用;
5、長期不使用的醫療器械及時做好清洗及上潤滑油等防護工作,並妥善儲存;
6、各類醫療器械如有故障或損壞,立即通知維修工或與廠家聯絡;
7、建立醫務室醫療器械的常規檢查保管制度,每兩週檢查一次,並登記成冊。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8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醫療器械、儀器、裝置均由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和院領導審批後,交裝置科負責採購、供應、調配、管理和維修,並由該科監督其維護和保養。
2、各科室所有的醫療器械、儀器裝置必須一律造冊登記,千元以上或進口的貴重裝置,要建立技術檔案,制定出詳細的使用操作規則,嚴格執行一械一卡一檔,專人使用、維護和保養制度,一般常用的醫療裝置要建冊登記,專人或兼職保管,如違反操作常規造成器械、儀器的損壞、變質,應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予以處分。
3、各科需新添的貴重器械、儀器裝置,必須由科室負責人填寫申請單,報裝置科審查後做出意見,提交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論證和院領導審批,由裝置科會同購置科室、財務科一起集體參與談判,方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裝置,由科室申報計劃,裝置科按計劃進行採購供應。不準科室或個人私自購置器械、儀器裝置,違者財務科拒絕付款。如強行購置造成經濟損失,視其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追究經濟責任。
4、需要維修的器械、儀器裝置,應填寫維修申請單報裝置科,由裝置,科組織維修,如器械未發生故障而擅自停機、停產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科室負責經濟責任。
5、報廢的器械、儀器裝置,由科室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報裝置科,由裝置科派員鑑定屬實,報院醫療裝置管理委員會和領導批准後才能報廢。經批准報廢的裝置,由科室送交裝置科入庫保管。
6、各科室領取新添的器械、儀器裝置,若無客觀原因,一個月內應投入使用,否則,科室負責人要向院領導寫出書面檢查,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所有投入使用的貴重器械儀器裝置,必須建冊登記工作量,以備考查。
7、申報維修的器械及儀器裝置,必須由科室負責清潔工作,否則,維修人員有權拒絕維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裝置科有權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8、大型進口的貴重儀器,到了保養期科室應安排保養,否則,機構損壞造成的損失,應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9
醫療器械使用前質量檢查制度為了加強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產品的安全、有效,在醫療器械使用前,嚴格遵循醫療器械使用前質量檢查制度。
一、醫院採購醫療器械,要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和《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暫行)》的`要求進行索證。凡證件不齊者,一律不予投入臨床使用。
二、醫療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須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標籤標識,建立真實完整的記錄,記錄應包括供貨單位、產品名稱、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註冊證號、規格型號、產品批號(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購進數量、購進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簽名等。
三、根據採購計劃、進貨發票或送貨單,對產品名稱、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註冊證號、規格(型號)、批號(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供貨單位、數量、日期等逐項核對、清點。如有不相符或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嚴禁投入臨床使用。
四、醫療器材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其中:
1、外包裝檢查:包裝、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裝上的中文標識是否符合要求;包裝註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商、批准文號、規格型號、批號(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齊全;有關特定儲運圖示及使用的包裝標誌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臨床使用。
2、內包裝檢查:醫療器械內包裝應完整、無破損、無汙染、無變形、封口應嚴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臨床使用。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確保醫療器械的質量問題,提高本公司的信譽。
2、依據
本制度依據《湖南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和本公司有關制度制訂。
3、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各部門。
4、內容
4.1應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商品,認真檢查“證,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並妥善儲存蓋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資質證件影印件。
4.2在購進醫療器械時要選擇合法的供貨單位,並收集供貨單位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4.3購進的產品必須是合法的產品,收集產品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及相關的產品標準的質量合格證明。
4.4購進首營商品,需經質量部門稽核合格後,經經理簽字方可進貨。
4.5不得購進未註冊的醫療器械,不得購進無法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淘汰的醫療器械。
4.6購進醫療器械應向供應廠商索取合法的票據,購進管理要有完整的購進檔案,並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記錄購進日期、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產品名稱、生產單位、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及經辦人、質量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購進記錄應真實、完整。做到票據、賬卡、貨物相符,記錄按規定妥善儲存。
4.7效期商品進貨,嚴格按照“勤進快銷,供需平穩,經營有序”的原則,防止庫存積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8每年對購進情況進行質量評審。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規定製定本規範。
第二條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範、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範,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與風險分級原則建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監測評價體系,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監測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根據衛生部有關管理規範和監測評價體系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依據本規範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機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由院領導負責的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醫療行政管理、臨床醫學及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器械保障管理等相關人員組成,指導醫療器械臨床安全管理和監測工作。
第二章臨床准入與評價管理
第六條醫療器械臨床准入與評價管理是指醫療機構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採取的管理和技術措施。
第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器械採購論證、技術評估和採購管理制度,確保採購的醫療器械符合臨床需求。
醫療器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一)正確使用
1、醫療器械終端使用者部門應根據操作手冊,對初次使用的醫療器械(裝置)的醫護人員進行細緻認真的使用前培訓及考核。
2、醫療器械終端使用者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醫療器械操作手冊等資料。
3、醫療器械終端使用者部門應針對不同的醫療器械(裝置)培養技術骨幹,建立部門內技術支援。
4、醫療器械終端使用者部門應對相關醫療器械(裝置)的操作進行定期考核,以保證下屬醫護人員對醫療診斷或治療裝置的正確有效操作。提高診斷準確率或有效治療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證患者安全:在對醫療器械操作時首先應保證被診斷或被治療的患者安全。
①醫護人員在操作前,應對所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停止對該器械(裝置)的使用,及時通知部門內相關人員或負責人,並與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取得聯絡。
②醫療器械終端使用者部門應嚴防對相關器械(裝置)操作不熟練的醫護人員獨立操作,尤其是由於操作不當對患者會造成傷害的治療裝置和搶救裝置。
③對於由於操作不當會造成傷害患者的治療裝置和搶救裝置,終端使用者部門應根據操作說明書及醫療規範提前制定需要重點注意的操作規程和應急方法,標識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處。
2、保證操作者安全:操作醫療器械(裝置)的醫護人員應加強對所使用器械(裝置)安全使用知識學習,尤其是操作與熱、光、射頻、有害射線等相關的裝置,應做好自身防護。
3、保證醫療器械(裝置)安全:操作醫療器械(裝置)的醫護人員應對所操作的醫療器械(裝置)的安全給與重視。在使用時應嚴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為損壞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