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精選5篇)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1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裝置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裝置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2.2制定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稽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裝置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裝置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裝置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裝置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裝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裝置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裝置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裝置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裝置能力,防止特種裝置超負荷執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裝置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範,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裝置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裝置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裝置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的執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裝置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裝置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裝置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裝置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裝置事故,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裝置的執行引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裝置,完成各項原始資料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裝置以及安全附件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裝置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2

  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執行。

  3、特種裝置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裝置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裝置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裝置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6、特種裝置液位計、壓力錶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裝置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執行。

  8、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複試。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3

  1.目的

  確保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裝置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檔案。

  3.3特種裝置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裝置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規定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特種裝置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裝置驗收合格後,負責該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檔案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裝置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執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裝置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準上崗。引進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4.引用檔案

  4.1《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裝置檢測報告》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4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裝置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裝置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裝置必須嚴格規範,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裝置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裝置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裝置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裝置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裝置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裝置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裝置部門驗收後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制度5

  1、目的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定》、《壓力管道管理與監察規定》,做好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及其附屬的安全閥、壓力錶、安全保護裝置等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申報工作。

  3、責任部門與準備工作

  3.1特種裝置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xx部門負責。

  3.2每年年初由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報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批准,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落實。

  3.3應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裝置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

  3.4特種裝置檢驗前,由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裝置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種裝置檢驗時,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3.6特種裝置檢驗後,由xx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

  3.7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應停止使用並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3.9特種裝置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裝置,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裝置,還應當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3.10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xx部門負責電梯、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籤的更換。

  4、檢驗週期

  4.1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4.2起重機械:定期檢驗週期最長不超過二年。

  4.3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4.4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4.5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錶、測溫儀表按計量部門的規定進行校驗,一般每6個月校驗一次。

  4.6壓力管道:在執行條件下進行線上檢驗,每年一次。在停產條件下進行全面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級的,其檢驗週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其檢驗週期一般不超過3年。經全面檢驗的管道一般應進行壓力試驗。經重大改造、使用條件變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應進行壓力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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