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1.學校所有電教裝置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購入後,經驗收後登記入帳,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

  2.學校各部門借用相關電教裝置時,履行相關借用手續方能借出,借出後的裝置由借用人負責保管和使用,電教員有跟蹤監督管理的責任。

  3.班級的投影機、影片展臺、計算機等電教裝置,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管理,班主任負有主要管理職責,在班級變動時做好交接工作,電教員應定期對班級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在每學期教育教學活動中,電教員應定期檢查裝置的使用保管情況,發現裝置故障應及時組織維修,發現管理漏洞應及時督促改正。

  5.對電教裝置每學期應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一次,保證裝置完好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6.電教員應幫助任課教師學習掌握各種電教裝置的使用常識和方法,保證裝置正常使用減少故障的出現。

  7.各班級應確定一名電教協管員,經電教部門培訓後,協助班主任管理電教裝置的日常使用,電教協管員還要在班級的電教裝置出現故障時,及時向試驗電教處報告。

  8.學校的電教裝置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由學校統一修理,對非正常使用出現的裝置損壞,根據情況有責任人負責賠償。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裝置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現代化生產條件下,產品的數量、質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於裝置,裝置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必須處理好生產與裝置的辯證關係,擺正現代裝置在當今企業生產活動中的應有地位,充分認識其重要性。確保裝置穩定執行。

  第二條意義、目的(管理目標)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簡稱維護制度)要求生產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嚴格履行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對裝置切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講究文明、嚴格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維修業務分工

  公司實行全員維護制,即凡參加生產過程的一切人員都要關心和參加裝置維護工作。其中,生產操作人員負有用好、維護好裝置的直接責任,要承擔裝置的清掃、緊固、調整、給油脂、小修理和日常點檢等業務。停機檢修(特別是定、年修)期間,生產操作人員應按責任分工或任務分配承擔裝置管理、環境清掃等裝置檢查準備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運、刷漆等檢修輔助工作。承擔的具體專案內容,應與維修人員協商確定,並以雙方簽訂的生產與維修分工協議為準。

  二、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三好、四會”

  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必須按各自崗位的要求,切實做到“三好、四會”,“三好”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第五條使用裝置必須遵守“六不準”規定。

  1、不準拼裝置.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執行。

  2、不準亂開、亂停、亂拆、亂裝、亂割、亂焊、亂改造。

  3、不準隨意改動整定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4、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執行。

  5、不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6、特殊崗位不準未持有“崗位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及檢修裝置。

  第六條規程、標準

  啟用裝置前必須具備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修技術檔案。

  裝置維修技術檔案應包括維修技術標準(即油脂使用標準、繼電保護標準和法定檢查標準等),詳見裝置維修技術管理制度。

  第七條執行

  有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程、標準和制度。如需修訂應按規定程式審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檔案執行。

  第八條發現異常時的處置

  生產操作人員和崗位維修人員在使用、點檢或交接班檢查中對所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若有困難時應由專職點檢人員提交檢修人員處理或列入檢修計劃。

  三、裝置的環境

  第九條裝置環境管理的責任與標準

  裝置使用單位要把裝置環境劃分為責任區,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工段、班組及個人,裝置環境管理的標準:

  1、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2、根據裝置效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3、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定安全標記及安全設施。

  4、特種設施及管道按規定噴塗不同顏色油漆,易於識別。

  5、場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齊有序。

  第十條“四整”活動

  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對責任區要經常進行“四整”活動: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頓: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潔:工作場地要每天清掃,責任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清潔整齊。

  4、整修:物品、道路、場地、標誌、安全保護設施等若有損壞時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清掃分工

  對裝置的清掃工作實行分工責任制,裝置的外表清掃工作由崗位操作工負責,崗位操作工不能承擔的,如電氣室的裝置外部的清掃工作由崗位維修工負責,裝置內部的清掃工作由檢修工根據專職點檢人員提出的委託按計劃進行。

  第十二條緊固

  裝置的各部螺絲要經常保持緊固狀態,為防止鬆動,必須定期檢查和緊固。裝置內部螺絲的緊固工作一般都納入檢修計劃,平時容易鬆動的螺絲則列為日常點檢專案,隨時發現隨時緊固。

  第十三條裝置的潤滑工作

  1、潤滑是裝置正常執行的必備條件,因此必須加強潤滑工作,凡需潤滑的裝置部必須嚴格執行給油脂標準。

  2、需人工注油或手動加油裝置由崗位操作工按規定進行加油,難以承擔時,可由崗位維修工或專職點檢員按規定進行加油,潤滑作業表見附表。

  3、凡自動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裝置,由專職點檢人員委託檢修人員按計劃定期加油或更換油脂。

  4、點檢中發現漏油、油質不佳或其它異常現象時要及時處理。

  5、要嚴格進行油質管理,防止雜物混入,油脂必須有合格證,按牌號使用,儲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安全裝置的檢查,校正試驗

  對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行程控制等裝置,必須嚴加監護檢查,及時校驗。責任分工的原則是:誰點檢、誰負責。如責任者不能承擔時,可委託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裝置的防腐工作

  1、周圍有腐蝕性氣體的和要求控制環境溫度的裝置,必須經常開動排氣或空調裝置,使裝置處於正常的工作環境。

  2、安裝在地下的裝置,必須保持排水設施的良好和暢通。

  3、做好裝置本體及鋼結構構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裝置部。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裝置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裝置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裝置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

  第七條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二)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裝置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裝置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裝置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裝置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裝置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裝置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裝置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裝置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裝置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裝置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裝置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裝置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裝置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透過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群求援。

  第五章特種裝置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4

  一、裝置的正確、合理使用,是保持裝置效能,延長使用壽命,達到安全、高效、低耗和裝置週期費用最經濟的有效途經,為使用和管理好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二、裝置使用要嚴格按照出廠使用維護說明書和國家的有關裝置執行規程進行操作,堅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定職責,憑操作證上崗操作。各分公司(專案部)應有一名領導主管裝置工作,並指定一名裝置管理人員,並報生產部備案。

  三、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各單位應按崗位人員設定及具體崗位的裝置效能、管理範圍,制定嚴格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度。

  四、裝置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1.正確的使用裝置,完成各項定額指標,努力降低燃料、電力、配件等消耗。

  2.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按規定的檢查點、項對裝置進行檢查,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認真填寫裝置運轉、保養和交接班記錄,做到齊全、準確、整潔。

  4.不斷提高技術和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會”(懂效能、懂原理、懂結構、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5.有權制止非本崗位人員操作本崗位的裝置,對需檢修或有故障的裝置,有權拒絕操作。

  6.對違反崗位責任制、操作保養規程等不合理使用裝置的指令意見,可拒絕執行。

  五、裝置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或工藝規程,對裝置進行檢查。

  檢查的一般方法內容:

  1.採用聽、看、摸、聞的方法,檢查裝置運轉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異響,異味應及時採取措施報告班組長或值班幹部,並詳細記入運轉記錄以備交接考查。

  2.檢查裝置是否過熱、鬆垮、連線部位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根據情況及時排除。

  3.按規定檢查介質、溫度、容量、壓力、裝置溫升是否正常。

  4.檢查監視儀表是否靈敏,機―電―儀、機―電―液等自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檢查油、氣、水管線、閘門有無跑、冒、漏現象並及時清除。

  5.檢查裝置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及事故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反映,進行處理。

  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

  為了更好地保證壓力容器長週期執行,貫徹以現場監督為主,定期檢修的原則,不斷提高裝置管理水平,狠抓責任制、承包制,充分調動操作工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裝置完好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人員要明確分工與職責,對分工負責的裝置負有監督好的責任,並同是做到:

  (1)每天定時上崗檢查自己所負責裝置的執行情況,瞭解裝置執行情況並檢視執行記錄。

  (2)發現裝置缺陷,若不停車可消除的應立即組織消除,需停車消除的,及時向裝置管理員反映,由裝置管理員列入裝置檢修計劃消除之。裝置缺陷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進行緊急處理,並及時向站領導彙報。

  (3)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完整齊全。

  (4)檢查裝置執行,跑、冒、滴、漏及整潔情況,防腐、防凍、保溫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5)檢查裝置操作壓力、溫度等,是否超負荷執行。

  (6)做好當天的裝置執行及檢查記錄。

  二、操作工作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同時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按裝置巡檢路線定時檢查裝置執行情況,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2)保持裝置整潔及周圍環境衛生。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業法”。

  (4)密切觀察壓力容器裝置的安全附件的執行,壓力、液位有無異常,及時向班組長反映裝置執行情況。

  三、裝置管理部門對崗位執行裝置巡迴檢查制度有監督指導權。

  (1)定期抽查操作工的巡迴檢查記錄及現場情況,對執行巡檢制度好的單位(個人)有權向上級部門推薦,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執行不好的給予批語和適當的經濟制裁。

  (2)對站內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裝置故障苗頭及不正常狀態,立即組織人員查詢原因,儘早消除。重大隱患而暫時又未危及安全生產時,必須及時研究消除缺陷的對策。若缺陷嚴重,而又危及安全生產時,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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