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歸納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優質、高產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產任務,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二、加強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門與裝置部門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做好機械的調配和組織工作。

  四、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機械使用計劃,應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方面儘量做到合理裝備。

  五、不要大機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排程,及時進退場。

  六、結合施工進度,利用生產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機械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能隨時投入使用。

  七、對於使用完畢或暫時不用的機械裝置,及時通知裝置部門進行調配,提供給其他部門使用或對外出租,充分發揮其效能。

  八、嚴格按照機械裝置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使用機械。

  1、機械裝置有其不同的使用效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種裝置由於製造廠在結構、工藝、材料上有所差別,因此必須嚴格按說明書來使用。

  2、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的法規,必須嚴格遵守。是保證機械裝置安全、保證機械操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基礎。

  3、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做到“四會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對於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應經過考核,取得崗位合格操作證後方可上機獨立操作。

  九、正確選用燃潤油料,搞好機械裝置潤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條件。

  1、機械裝置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壓油、潤滑油),都必須嚴格按照原機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週期加註或更換。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3、在特殊情況下采用代用品,必須經過有關技術部門許可。

  十、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必要條件。

  1、施工中,抓好機械能力配套,保證機械配件供應以及勞動力的合理組織和調配,為機械充分發揮其效能。

  2、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3、合理組織施工,縮短停工時間,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

  4、培訓司機,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定人定機,有證操作。

  5、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確保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對特種裝置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裝置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檔案。

  3.3特種裝置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裝置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裝置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向規定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特種裝置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裝置驗收合格後,負責該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檔案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裝置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執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裝置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裝置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裝置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準上崗。引進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3

  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執行。

  3、特種裝置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裝置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裝置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裝置銘牌應裸露,且不得塗漆。

  6、特種裝置液位計、壓力錶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裝置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執行。

  8、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複試。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4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裝置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儲存。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5

  一、機構裝置

  公司設立機械裝置科,負責全公司的機構裝置的管理工作,並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所屬單位機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機管員實行業務上接受基層和機械裝置科的雙重領導。

  二、裝置管理

  1、公司對裝置實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則,大型吊裝機械、土石方機械、樁基工機械集中委託機械裝置科管理,由機械裝置科統一排程。

  2、企業所有裝置,統一由機械裝置科進行編號,機械裝置科和基層同時立帳,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調動時隨機調動,報廢時,檔案同時送批。裝置的備件圖冊和裝置歷次修理記錄,事故報告由機械裝置科歸檔,說明書安裝圖冊由基層裝置員保管。

  3、基層機管員必須做到申報各種材料零配件,計劃填報各種有關的統計報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裝置購置,大修計劃送機械裝置科審批,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請,經機械裝置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報廢裝置申請,必須在當年三季度報出,由公司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報經主管領導審定後報廢。經批准報廢后的裝置殘值按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5、各種裝置所提取的二項費用必須用於裝置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開支,不得移給他用。

  6、技改費、裝置折舊費,公司和基層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資金用於購置大型裝置,技術引進。

  7、對裝置進行改裝、革新,必須堅持先進科學、實用經濟的原則,一般的改裝技術革新由機械裝置科審批,重大的專案由主管經理批准,改裝和技術革新專案,必須連續執行六個月經鑑定確認可行後才以驗收。否則,其費用在生產成本中支付。

  8、開展群眾性的機械管理活動,每年進行兩次裝置檢查評比工作,交流經驗,年終進行一次紅旗裝置、操作能手評優活動。

  9、對新購置的小型裝置一個月內必須投入使用,中型裝置二個月內投入使用。

  10、裝置閒置六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報停,但裝置報停以前必須完好,啟用時必須履行啟用報告,停用期間不得提取二項費用(折舊費、大修理費)。

  11、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徵得公司同意後,方可對外租用,並參照機電裝置臺班費收取標準及公司有關規定收取費用,裝置在同意租用後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賃期中造成損壞由租賃者負責修理和賠償。

  三、機械裝置的使用

  1、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大中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實行機組(班)負責制。

  2、所有機操人員必須持證操作,熟練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並進行走合,走合期內按規定減載限速,並掛“走合期”標誌以示區別。

  4、機械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特殊情況需經機管員同意並取得可靠資料後作業,大型裝置必須徵得機械裝置科的認可。

  5、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非正常損壞或效能降低及停產均為裝置事故,事故大小的劃分:

  一般事故:損失價值20-200元內,停產三天以上;

  大事故:損失價值200-2000元以內停產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損失價值2000元以上,停產一個月以上。凡是發生事故必須填寫裝置事故報告單報機械裝置科備案。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經過處理或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對於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及損失大小應分別進行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員應予表揚和獎勵。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6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7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裝置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裝置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裝置必須嚴格規範,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裝置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裝置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裝置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裝置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裝置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裝置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裝置部門驗收後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8

  要保證機械裝置不發生工傷事故,不僅機械裝置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然,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因其種類不同而內容各異,但其基本安全守則為:

  1、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戴護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將頭髮絞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手套絞進去,將手絞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裝置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執行。

  3、機械裝置在執行中也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緊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於振動而鬆動,以便重新緊固。

  4、裝置嚴禁帶故障執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絕不能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裝置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鬆動。

  7、機械裝置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裝置。

  8、機械裝置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生問題時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後,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並清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裝置的衛生。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9

  一、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要明瞭它的構造,效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駕駛和技術保養。

  二、不允許酒後駕駛和操作,不允許無證駕駛和操作,不允許串崗駕駛和操作。

  三、工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允許在操作室內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煙火的地方,不允許吸菸。

  四、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將機械交給非指定人員駕駛。

  五、機械裝置應由機組或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明確責任制,做到愛護機械裝置,合理使用,正確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六、機械人員在工作前應按規定對各部件加註潤滑劑,機械在工作時禁止維修,保養,潤滑,緊固,工作時如發現不正常應先停車後檢查。

  七、機械裝置不得帶病或超負荷作業,如發現有異常及溫度過高應及時停車檢查。

  八、用內燃及蒸汽作動力的機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畢或長期停用時,應放盡機體內和其它規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內燃機,如須明火烤油底殼預熱時,必須有專人看管,汽油內燃機,則嚴禁明火加溫,以防火災。

  九、機械的轉動部位應加裝防護罩,女工應戴工作帽,長髮不得外落,操作人員和配合人員必須使用合乎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機械裝置和經過大修,改造和拆卸後重新安裝的機械裝置,須按照機械裝置技術試驗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鑑定和試運轉,以防機械裝置早期損壞。

  十一、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和駕駛室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燈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畢後,必須按每班保養規定進行保養,將機械停靠後方可離開。

  十三、重型機械和特種車輛行走或拖運時,應事先了解道路及橋涵的承載能力,方可透過以免發生事故。

  十四、機械裝置的駕駛人員和操作人員除遵守本規定外,還必須遵守各自操作的機械裝置和配套機械的一般和具體規定及製造廠的使用說明。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1、新員工上崗必須簽定至少半年的師徒協議,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後並能熟練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要領,方能獨立操作。

  2、員工在作業時必須按章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3、員工共同作業時有相互監護安全的責任。

  4、每套生產裝置,均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5、在用裝置的操作規程,一季度組織操作者學習一次,人力資源科應保留學習記錄。

  6、引進的新型裝置在使用前必須對員工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7、同臺裝置需要多人共同操作應明確專人負責。

  8、操作人員不得甩掉任何保護裝置,否則要追究責任。

  9、機電裝置存在不完好、技術指標不達標,操作人員有權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隱患時有權拒絕使用。

  10、裝置吊裝、拆卸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在作業場所設定警示標誌。

  11、裝置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操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應及時彙報。

  12、機械裝置在維護、檢修時,應掛標識牌板。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1、特種裝置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裝置不得使用。

  2、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3、任何人嚴禁拆除特種裝置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聯鎖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器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其引數調整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4、處在運轉中的裝置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特種裝置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由專人操作特種裝置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裝置交給非本裝置指定人員操作。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和靠近作業區。

  7、裝置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必須繫帶安全帶,不得穿硬鞋底和拖鞋。嚴禁從高空處往下投擲物件。

  8、特種裝置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裝置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特種裝置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特種裝置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建立機械裝置安全管理程式

  2、範圍:適用於公司機械裝置操作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工程部、機械裝置使用單位

  4、程式:

  4.1.生產操作的裝置,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並要經常教育工人貫徹執行。

  4.2.各種機械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3.凡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工程專案,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的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在可能範圍內力求達到機械化和自動化。

  4.4.在有毒氣體或粉塵的生產過程,其所有的裝置建造應儘量使之密閉化。

  4.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4.6.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裝置,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杆。

  4.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4.8.裝置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定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4.9.發現操作的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4.10.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4.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工作:

  4.11.1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4.11.2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4.11.3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4.11.4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4.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定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4.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誌。

  4.14.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並掛上明顯的標誌。

  4.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4.15.1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洩漏的基本要求。

  4.15.2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4.15.3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產生負壓。

  4.15.4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裝置,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4.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絡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後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4.17.檢修後的裝置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4.18.基建部門裝置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裝置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3

  1、操作司機必須人員固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

  2、帶式輸送機機頭處必須至少規範懸掛有以下相關規章制度:《帶式輸送機司機崗位責任制》、《帶式輸送機司機操作規程》。

  3、每部裝置設定有交接班記錄、檢查檢修記錄和安全保護試驗記錄並由相關人員認真填寫。

  4、膠帶機司機必須堅持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雙方必須將裝置運轉情況、現場遺留問題及注意事項等交接清楚並及時、完整、準確的填寫交接班記錄。

  5、輸送機運轉期間出現重大機械、電氣故障或其它異常問題時,應立即停機,及時將情況向隊跟(值)班人員和礦排程室彙報,並針對所發現問題採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理。

  6、驅動裝置的電機、減速機運轉正常、無異常響聲,減速機中油脂清潔,油量適當。

  7、膠帶機執行時膠帶不跑偏:上層膠帶不出託輥,下層膠帶不摩擦H架支腿,上下層膠帶不接觸、無摩擦。

  8、發生皮帶跑偏時,應根據膠帶跑偏位置和跑偏情況,採取措施調偏,嚴禁用木棍、錨杆等其它物品強行調偏。

  9、膠帶機要託輥齊全、轉動靈活,無破損、無異常響聲。

  10、液力偶合器嚴格按照傳動功率的大小,加註合格、適量的傳動介質,雙電機驅動時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勻,避免電機出力不均而損壞。嚴禁用其它液體代替傳動介質。易熔塞和防爆片嚴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11、帶式輸送機必須將輸送帶上的煤拉空才能停機,避免過載起動裝置。

  12、及時清理落入煤流中的鋼釺、錨杆、刮板、鏈條、木材等物料,嚴禁進入主運輸皮帶。

  13、輸送機司機負責機頭段及落煤點前後5m範圍的文明衛生,保證責任範圍內無浮煤、雜物,裝置乾淨整潔。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4

  現場施工存在大量的插板機、攪拌樁機,均屬於高空作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執行下述強制性安全措施:

  (1)嚴禁未穿戴防護用品的員工進入施工現場。

  (2)高空作業應系安全帶,下雨時禁止爬高作業。

  (3)機械裝置行走前必須探摸場地,防止地基軟弱造成沉陷。

  (4)所有機械的運動部份、裝置或電動工具必須安裝防護罩,防止人體接觸。

  (5)所有臨時配電箱必須安裝接地保險,所有電氣裝置均必須接地良好。

  (6)所有裝置必須由合格人員操作,操作者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所有吊機必須安裝力矩限制顯示裝置。

  (8)工地所有門吊和起重機須配備過荷自動報警裝置。

  (9)所有裝置由專案經理部在現場開工前進行檢驗,檢驗標誌應附在裝置上,檢驗應由合格的人員進行。

  (10)在所有配電箱及發電機旁均設立警告性標示牌。

  (11)所有臨時配電箱均考慮雨天防水措施。送電至各用電點的電纜必須架離地面。

  (12)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大雨天氣停止作業。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5

  一、醫療裝置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效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二、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三、價值5萬元以上的裝置,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裝置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裝置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裝置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四、醫療裝置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管理,包括科室裝置臺賬、各臺裝置的配件附件管理、裝置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五、操作人員在醫療裝置使用過程中不應該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後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並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裝置須在故障排除以後方能繼續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裝置的清潔。使用完畢後,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七、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並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裝置,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裝置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裝置,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九、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裝置,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裝置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裝置管理部門,並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辦法》《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一)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操作證後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二)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三)政工人事部門應建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五)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裝置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裝置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及防範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裝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六)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七)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為公司安全考核內容之一。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保證裝置的正常運轉和延長使用壽命。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裝置的操作管理。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裝置專管人的培訓、考核和認定,負責裝置專管人的標識。

  3、2裝置使用部門負責裝置專管工作的監督實施。

  3、3裝置專管人負責專管標識的維護和裝置的正常操作。

  4、管理內容

  4、1凡正式辦理驗收並投入執行的主要生產裝置,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專管)使用。

  4、2公司主要生產裝置的專管人,由使用部門提出定人定機名單,報送技術部核定。對多人操作的裝置必須指定一名機長專管。

  4、3專管裝置必須在裝置的顯要位置掛牌(或貼上)專管人標識,大型固定裝置也可以在附近顯要位置標識專管人。標識的維護工作由專管人負責。

  4、4實施專管的裝置由所確定的專管人負責對該裝置進行獨立操作和維護保養。多人操作的裝置由機長(專管人)負責對該裝置進行維護和保養。

  4、5裝置專管人員必須經公司技術部考核合格。考核內容包括:

  4、5、1明確“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要求。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裝置;

  四會:會使用、會維修、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五項紀律:遵守裝置操作規程、作到日常保養、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及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機並報告。

  4、5、2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4、6新進公司的操作工必須經過有實踐經驗的操作人員現場指導和理論技術學習一段時間後,由本人提出申請,使用部門領導同意,技術部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裝置。

  4、7凡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單獨操作裝置。

  4、8多人操作的裝置,所有操作者均應經考核合格。

  4、9發生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者,或因維護保養不善造成裝置故障者,裝置管理部門有權取消其操作資格,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記錄

  YHJ/QR-602-12裝置標識卡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8

  1、醫用診斷X射線機屬於射線裝置,使用不當具有一定危險性,操作人員首先要從思想上強化安全意識,嚴格按照本操作規程使用機器。

  2、醫用診斷X射線機應由專人操作,操作前須參加本市專業機構舉辦的放射防護基礎知識和相關法規的專門培訓並經過考核取得上崗證後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崗證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器。

  3、為使醫用診斷X射線機拍攝準確清晰,操作人員應學習並掌握人體相關部位解剖結構,瞭解不同部位與相鄰組織的關係及其他可能的影響因素,從而採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能採用臨床診斷方法確診的受檢者儘量避免採用放射診斷,以減少射線攝入量。

  5、保證門燈連鎖執行正常。機房曝光前必須關閉機房門並開亮工作指示燈,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候診人員必須在候診處依次候診。

  6、操作人員進機房前須隨身佩戴個人劑量計,每兩個月送交浦東新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業部門進行檢測,並建立個人劑量檔案。

  7、醫用診斷X射線機拍攝前應向受檢者作簡要的交待,使其瞭解基本的輻射防護常識並取得其配合,對不適宜作放射診斷的受檢者應作相應調整。

  8、掌握並熟悉本醫用診斷X射線機操作程式和意外情況的處理。使用前應在機器完成相關程式的正常自檢後才能讓受檢者進入機房。

  9、醫用診斷X射線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撤離受檢者並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維修人員進行檢查。

  10、操作完畢後讓機器及各附件復位,關閉電源開關,複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19

  1、照明、訊號、電話等小型電氣裝置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2、照明、訊號、通訊和控制用的電纜,應採用鎧裝或非鎧裝通訊電纜,橡套電纜或mvv型塑力纜。

  3、井底車場及附近、機電裝置硐室、運輸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帶式輸送機巷道、採區車場、主要絞車硐室都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照明燈的間隔不得大於30米。

  4、地面通風機房、絞車房、變電房、發電機房、排程室等必須設有應急照明設施。

  5、通訊線路進入井下,應在井口安設避雷裝置,主井、絞車房、井底車場、中央變電所、採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乳化液泵站、採掘工作面都應裝有電話,並能與礦井排程室直接聯絡。

  6、井下通訊線路嚴禁用大地作迴路。

  7、礦井電氣訊號應能同時發光和發聲,重要訊號裝置附近應標明訊號的種類。

  8、主要井口絞車的訊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它負荷。

  9、井下照明和訊號裝置,應採用具有短路、過載,漏電保護的照明訊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10、井下防爆型的通訊、訊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採用本質安全型。

  11、井下電纜接線盒應保持清潔、無雜物和水珠,接線盒應掛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線嘴要分別用密封圈和擋板依次壓入壓緊。

  12、連線動力鎧裝電纜的每個接線盒都必須設有接地極。

  13、每班值班人員必須保證各點的通訊暢通。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20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裝置操作人員管理制度 篇21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鑑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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