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1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採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採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採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並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後,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裝置採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後,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複使用和迴流市場。
8、未經批准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採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2
1、儀器裝置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裝置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裝置的驗收,由採購員、裝置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後,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裝置的驗收,由裝置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除錯合格後,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除錯合格後,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裝置,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裝置),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除錯合格後,由裝置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裝置,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裝置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後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除錯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絡,及時解決。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3
1、職責
1.1全院醫療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由資訊裝置管理部負責和承擔。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裝置(包括急救裝置及大型貴重裝置)應有專人保管、操作人員人,該保管、操作人員要對儀器實行一級保養,即每天的清潔除塵,機械運轉應按時潤滑,開機前檢查各種工作條件是否具備?經驗證無誤後可開機使用。其他儀器的操作人員對使用的儀器也要做一級保養工作,科室裝置負責人要經常巡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裝置資訊管理部。
1.3裝置資訊管理部主任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全院醫療裝置各級維護和保養工作。設定切實可行的儀器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4裝置資訊管理部定期(2次/年)對全院的醫療裝置(主要是急救裝置及重要裝置)進行預防性維護,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記錄巡查結果,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裝置負責人確認簽字後交裝置資訊管理部保管。
1.5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醫療裝置不能正常執行或臨床使用科室有醫療裝置需要維修,及時上報裝置資訊管理部,維修人員要儘快組織力量檢修或請廠商維修,修理完畢,裝置是否能正常執行?告知使用科室。
1.6凡大型貴重裝置和急救裝置儘量與供應商簽訂保修或保養合同,廠商技術人員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臨床工作順利進行。
1.7每年年底針對使用科室操作人員及科室裝置負責人的保養狀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有關職能科室。對廠商技術人員保養狀況也進行考核。
2、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裝置(包括急救裝置及大型貴重裝置)及常規裝置應由保管、操作人員對儀器實行一級保養,即每天的清潔除塵,機械運轉應按時潤滑,開機前檢查各種工作條件是否具備?經驗證無誤後可開機使用。
2.2裝置資訊管理部定期(2次/年)對全院的醫療裝置(主要是大型貴重裝置和急救裝置)進行預防性維護,在巡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同時記錄巡查結果,將結果記錄。
2.3凡大型貴重裝置、急救裝置及重要裝置儘量與供應商簽訂保修或保養合同,廠商技術人員定期(1~2次/年)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
2.4每年年底針對使用科室操作人員及科室裝置負責人的.保養狀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有關職能科室。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4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醫療科室裝置管理制度5
一、凡使用期滿並喪失效能、效能嚴重落後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修理價值的醫療裝置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二、醫療裝置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裝置科鑑定稽核批准。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後,方能辦理報廢。
三、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由醫療裝置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四、凡經批准報廢的醫療裝置必須送交醫療裝置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裝置須由裝置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