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通用8篇)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通用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1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使工廠的員工培訓工作長期穩定和規範地進行,使員工培訓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工廠所有培訓活動的計劃、組織、實施、監督和考評。

  第2章培訓原則與方針

  第3條培訓原則。

  1.以一、二級培訓體系運作方式,開展全員培訓學習。

  (1)一級培訓指由工廠統一組織實施的集中培訓,包括工廠根據發展需要確定的重點培訓、新員工入廠培訓、綜合培訓和外出培訓(培訓期限在七日之內)等。

  (2)二級培訓指由各部門根據工廠安排或本部門員工的知識技能狀況自主組織實施的培訓。

  2.強調員工參與和互動,發揮員工主動性。

  3.持續進行培訓學習,不斷提升員工素質與工作業績。

  4.透過員工培訓促進企業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5.員工培訓因時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4條培訓方針。

  以傳授培訓與自我培訓相結合及崗位技能培訓與專業知識培訓相結合為培訓的方針。

  第3章培訓組織及職責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培訓工作的監督考評、一級培訓的組織實施與二級培訓的歸口管理。

  第6條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二級培訓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二級培訓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

  第7條各部門兼職培訓管理員是本部門二級培訓的間接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二級培訓的具體組織與實施、過程控制、資訊反饋和資料管理,並協助人力資源部對本部門人員素質狀況進行定期分析與評價。

  第4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8條培訓內容。

  1.專業知識培訓。專業知識培訓指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

  2.技能培訓。技能培訓指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應用與提高。

  3.素質培訓。素質培訓指不斷實施工廠理念與文化、價值觀、人際關係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培訓,以建立工廠與員工的相互信任關係。

  第9條培訓形式。

  1.內部培訓。內部培訓指培訓地點在工廠內的培訓,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各部門組織的二級培訓等。

  2.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培訓地點在工廠以外的培訓。

  3.員工自我培訓。員工自我培訓指員工利用業餘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

  第5章培訓計劃

  第10條人力資源部於每年11月初向各部門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瞭解培訓需求。

  1.各部門負責人結合工廠年度的經營目標和各部門管理現狀(如生產、成本、安全、質量、營銷和裝置等問題和要求),評估並提交本部門的年度培訓需求。

  2.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員工的績效狀況(如離職、違紀、出勤、紀律、抱怨、投訴等情況),評估並提交本部門改進員工行為模式的培訓需求。

  3.各部門負責人透過分析各個崗位的員工的工作行為與期望行為標準的差距,從而評估並提交本部門對員工的培訓需求。

  第11條各部門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表》彙總,於11月底前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12條人力資源部收集工廠下年度經營目標、本年度培訓評估資訊、各部門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等相關資料,經綜合分析制訂工廠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以工廠檔案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

  第13條人力資源部每月30日前編制下發工廠月度培訓計劃,計劃內容包括工廠級培訓專案和部門二級培訓專案。

  第14條納入工廠月度培訓計劃的二級培訓專案包括上崗培訓、轉崗培訓、關鍵工序培訓、特殊崗位培訓和重點專案培訓,由各部門於每月25日前提報。

  第15條需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廠級培訓專案,由培訓需求部門填寫《專項培訓申報表》,按程式審批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6條需更改或取消工廠級培訓計劃專案時,責任單位應填寫《培訓計劃調整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報人力資源部。

  第17條二級培訓計劃由各部門每月自主編制並執行。

  第18條外出培訓按員工外培審批表規定流程審批並執行。

  第6章培訓實施

  第19條工廠級培訓專案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工廠年度、月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如果需要調整,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20條二級培訓專案由各部門按照工廠及本部門月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第21條培訓方式可採用講座、多媒體播放、錄音、錄影、案例研究、示範教學、研討會、現場教學、師帶徒、技術競賽、外培等多種形式開展。

  第22條組織培訓時,應提前三天通知培訓師,並提出授課要求。

  第23條培訓師接到授課通知後,應根據授課要求和學員情況,認真準備培訓講義。如有輔助材料,培訓師應在開課前兩天把原稿交培訓組織單位統一印刷,並確保上課時發放給學員。

  第24條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兼職培訓管理員監督參訓人員的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

  第25條培訓完成後,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考核,包括書面考核和崗位技能考核,併為考核合格者頒發證書。

  第7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26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工廠級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1.利用《培訓效果調查表》、現場觀察、中途離開率等方面衡量參訓人員對培訓內容、教師水平與培訓組織工作的滿意程度。

  2.透過筆試、撰寫心得報告、網上測試或事先制定評估指標等方式來衡量參訓人員訓後知識和技能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3.外出培訓透過有關證書、培訓資料蒐集情況以及內部授課情況進行培訓效果考評。

  第27條各部門對本部門二級培訓評估參照第26條實施。

  第28條人力資源部對二級培訓的評估。

  1.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的二級培訓開展情況、組織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與考核,並對培訓專案進行有效性評估。

  2.有效性評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現場提問及現場演練、從已培訓專案中隨機抽取培訓內容及參訓者進行提問及實際操作,並及根據指標設定評估培訓專案得分等幾種。

  3.培訓專案總分值在60分以上為合格,計入有效培訓課時,否則該課時無效。

  4.人力資源部每季度對各部門的累計有效培訓課時進行彙總確認,年底總計各部門的有效培訓課時。

  5.人力資源部每年兩次對各部門的二級培訓情況進行分析考評,提出獎懲意見,並以此作為考評各部門主管領導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

  第8章培訓紀律

  第29條上課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缺課;培訓期間除培訓計劃安排的休息時間外,不得無故離開培訓地點(包括晚上)。遲到、早退(因公並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達三次的,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

  第30條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填寫培訓學員請假條,並呈請相關主管領導核准後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必須向人力資源部申明,並補辦請假手續。

  第31條培訓學員上課時一律關掉手機或將手機調到振動狀態,嚴禁在課堂上接打電話,不得處理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第32條培訓學員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認真聽講,積極參與互動式教學和討論,積極參加培訓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第33條保持培訓場地衛生,室內禁止吸菸。

  第34條禁止培訓學員在正常就餐時飲酒。

  第9章附則

  第35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36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1、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業務方向,透過培訓提高團隊競爭力、戰鬥力,滿足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

  2、使員工不斷適應公司發展,並且滿足員工個人能力經驗提升的需求,使員工達成個人發展目標;

  3、加強對公司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規範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在競爭中保持人力資源優勢。

  二、原則

  1、有效性原則:員工培訓後能達到培訓的目的:學到某方面的知識、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養成某方面的習慣;

  2、實用性原則:員工透過培訓掌握的知識或提升的技能能用於實際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針對性原則:根據性質不同對崗位分層分類,實行側重點不同、內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針對性強的培訓。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及各型別的培訓工作。

  四、權責劃分

  1、人事行政及培訓部作為公司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部門,負責公司整體的培訓相關工作,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訂與修訂;

  (2)公司培訓型別的確定與組織實施;

  (3)對各部門培訓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訓相關教材,包含書本、PPT、word、課程講述錄音等;

  (5)培訓教材、教具、相關物品的購置、保管;

  (6)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工作;

  (7)培訓費用的控制與管理;

  (8)培訓通知的發出及培訓完畢後檔案的管理;

  (9)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2、各部門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1)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的制訂和上報;

  (2)積極配合培訓部實施培訓工作;

  (3)本部門月度培訓內容的彙總、整理及歸檔;

  (4)本部門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3、培訓師職責:

  (1)參訓員工的出勤記錄及稽核工作;

  (2)培訓課件的準備工作;

  (3)當次培訓的組織工作。

  第二章、培訓體系內容

  公司培訓共分為入職培訓、部門階段培訓、銷售培訓、專業技術培訓、通用技能培訓、管理層培訓。

  一、入職培訓介紹

  1、定位:入職培訓是每一位新員工入職流程中的一個必經環節,透過對公司的企業文化介紹和制度講解,讓員工迅速瞭解公司風格特點及順暢處理公司內部一切事務,減緩新員工初進公司時的緊張情緒,使其更快適應公司、更好的融入集體。

  2、負責者:人事行政及培訓部。

  3、主要內容:公司背景介紹、組織架構、員工手冊、財務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職級管理制度、公司活動等。

  4、報名方式:無需報名,新入職員工須參加。

  5、培訓週期:有新員工入職即執行。

  6、培訓形式:面授講解,地點以公司會議室為主。

  二、部門階段培訓

  1、定位:部門階段培訓包括部門的崗前通用培訓和試用期過程中的階段培訓。

  (1)崗前通用培訓旨在使員工儘快熟悉本崗位的崗位職責要求、各項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術、知識、工具等,以便順利開始崗位工作;如銷售人員需培訓行業背景、客戶情況、產品知識、彙報機制等;

  (2)試用期階段培訓旨在讓員工在試用期內,透過培訓對自身技術能力有所提高,並掌握符合公司業務需要的專業能力,幫助員工成長並真正符合崗位要求,順利透過轉正稽核。如:技術部專業開發知識、業務技能。

  2、總負責:人事行政及培訓部;輔助者:各部門負責人。

  3、主要內容:

  (1)部門階段培訓由用人部門制定計劃並提交至人事部,計劃內容包括課程主題、內容、形式、時長、培訓師等資訊。

  (2)用人部門要根據崗位和個人制定試用期內有針對性的培訓目標、計劃,並在部門內指定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對新員工進行階段培訓。

  (3)人事部負責彙總培訓計劃、備案與監督培訓執行。

  (4)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向部門全體人員介紹新員工、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業務知識與技能等,具體內容由用人部門自行安排。培訓結束後由培訓部組織考試,考試的試卷出具工作及閱卷工作由用人部門負責,考試成績作為新員工轉正的依據之一。

  (5)在職輔導:部門負責人還可指定一名老員工,以師傅帶徒弟的形式,對新員工的工作、生活進行輔導,並及時解決新員工在工作與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4、報名方式:不需報名。

  7、培訓週期:有新員工入職即執行。

  5、其他說明: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對新員工多一些重視、指導和給予最大支援,嚴格制定好培訓計劃並管控執行。

  三、銷售培訓

  1、定位:針對銷售人員的培訓,旨在分享銷售經驗、分析專案中的問題、解決困難,提高對專案的全域性掌握能力。

  2、總負責:銷售中心總監。

  3、主要內容:銷售案例分析及討論。

  4、報名方式:銷售中心人員須參加;其他人可報名至人事部。

  5、培訓週期:每週一銷售彙報會結束後進行。

  四、專業技術/領域培訓

  1、定位:針對某項專業技術或行業領域的培訓,針對性高,專業性強,在技術領域內的有的放矢型培訓。

  2、總負責:各部門負責人。

  3、主要內容:以部門為單位單獨提出需求,人事部根據需求在企業內、外徵集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例如:Domino的開發、雲產品等,或行業背景、行業知識。

  4、報名方式:以部門報名為準。

  5、培訓週期:根據提出時間或由總經理指定。

  6、培訓形式:以面授為主。

  五、通用技能培訓

  1、定位:一些通用的工作或生活類小技巧的分享培訓,能幫助員工改善工作效率或提高生活質量。

  2、總負責:人事行政及培訓部

  3、主要內容:例如visio、ps辦公軟體的應用、商務禮儀知識,或者自己在工作或生活中的特長、經驗交流分享,例如:健身經驗、理財經驗。根據員工提出的需求,內部挖掘領域高手,給大家進行辦公技巧或生活技巧培訓。

  4、報名方式:資源報名講師或分享人員。

  5、培訓週期:不固定。

  六、管理層培訓

  1、定位:提升不同層級管理人員所需的管理技能和精確管理意識,提高管理能力。

  2、總負責:總經理。

  3、主要內容:管理類相關知識,及提升管理能力的內容。

  4、報名方式:不需報名,管理層須參加。職能部門員工以通知為準。

  5、培訓週期:每兩週一次。

  第三章、外出培訓

  1、公派外出培訓學習

  (1)由本人提出郵件申請,經所在部門稽核同意並抄送人事行政及培訓部複核、備案,即可用公假參加外派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後須辦理銷假手續;

  (2)公派學習需要考試的,經考核合格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學習費用由公司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3)因員工個人原因中途放棄公派學習的,取消公假改為事假,且公司不給予任何培訓學習費用報銷的支援;

  (4)指定的公派學習課程,員工畢業後在我公司服務不滿三年,主動要求辭職的,應按服務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歸還學習期間公司支付的費用。

  2、個人學習要求

  (1)所學專業與本職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經公司研究同意後,可給予一定費用獎勵,獎勵條件為獲取該項考核合格證書,獎勵金額為該考試基礎報名金額的80%;

  (2)學習期間需正常辦理請假手續,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自理。

  第四章、培訓考核

  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員工的義務。員工對於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公司也會進行嚴格考核。

  一、考勤方面

  考勤記錄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主要內容

  1、公司安排的各類培訓,受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審批同意,抄送人事行政及培訓部,獲批准後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程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

  2、考勤統計工作由誰主持,誰負責的原則。

  (1)公司整體培訓、入職培訓,由人事部負責考勤,參訓人員按要求在考勤簽到表上籤到。

  (2)各部門組織的培訓專案(含階段培訓),由部門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後將培訓出勤情況向人事部備案。

  (3)專業技能培訓、通用技巧培訓、管理層培訓,由主持者(培訓師)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後將考勤統計向人事部備案。

  二、考試評估

  1、各類培訓的考核辦法,由培訓師或組織者視實際需要決定,考核內容由培訓師提前制定。

  2、培訓結束時,受訓員工需按照要求獨立完成培訓考核內容,達不到要求者或給予相應處理。

  3、培訓完成後,受訓人員需填寫培訓滿意度評價反饋表,如實反映培訓效果。

  4、對於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按公司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培訓資料和培訓報告。

  三、紀律方面

  1、參加培訓人員需遵守課程紀律,提前到場並簽到;

  2、上課時須將手機等通訊器材關閉或設定為無聲狀態,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接聽電話的,需經培訓師允許;

  3、培訓期間不得抽菸、不得嬉笑打鬧大聲喧譁、不得吃東西;

  4、培訓期間不得隨意中途退出及離開。

  第五章、培訓檔案

  一、培訓實施檔案:

  1、公司所有有關培訓的工作,均需建立相應檔案;

  2、內容範圍包括:培訓計劃、方案、課件、總結報告、培訓合同、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3、每次培訓實施記錄:公司每次培訓完畢後都需單獨建立檔案記錄,具體應包含當次培訓的主題、時間、地點、培訓師、方式、時長、簽到表、課件、評估反饋表、及考核測驗等。

  二、員工培訓檔案

  1、每位員工參與培訓,都需有相應的記錄檔案;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記錄卡)包括員工參與過的培訓主題、培訓課時、考核結果、培訓積分等資訊。

  3、員工培訓積分:

  (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員工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員工晉升和獲獎的必要條件。由於培訓將不斷髮展,培訓的課程和內容將會繼續豐富,因此,關於員工培訓的基本要求將依據年度進行調整和公佈

  (2)員工培訓積分分為兩類,執教類和上課類兩種。每種以小時為單位記錄。執教類一小時積兩分;上課類一小時積一分;違反培訓紀律每次扣0.5分。

  (3)職級晉升:員工每年的培訓積分將作為員工該年度年中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且員工職級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其前12個月的培訓積分應達到36分以上。詳見職級管理制度。

  (4)通用技巧類培訓為自願自發行為,沒有積分。

  第六章、其他

  1、全體員工對公司培訓資料具有保密義務,不得外洩到公司以外的人或地方。

  2、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內容應與員工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

  第三條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聽講座、學習分析資料、討論、錄音、錄影播放、示範演練、圖片展覽、實地參觀、案例研究、會議、上崗實習、拓展訓練等。

  企業文化培訓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公司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及職責範圍;

  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程式。

  管理理念培訓包括:

  一、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業及成功人物的先進經驗;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先進的學術科技成果。

  品德修養培訓包括:

  一、禮儀知識(服飾、形體、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品德素質(責任感、工作態度)。

  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包括:

  一、公司業務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二、公司業務所涉及專業的發展前景及預測;

  三、當今國內外同行業相關的先進學術成果;

  四、專業技能。

  第五條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在崗培訓分為脫產培訓和不脫產培訓兩種。

  第六條崗前培訓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第七條在崗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不脫產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公司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對部分優秀員工進行脫產培訓。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員工作有關的業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培訓和考核

  第九條每年年初,各部門應將半年或全年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報公司辦公室,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一條員工的考核成績將儲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並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評估方法:採取彙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第五章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四條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後,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制定培訓計劃及實施的步驟

  步驟

  工作內容

  第一步

  建立以人力資源部為核心的培訓組織,合理分配培訓資源

  第二步

  進行培訓需求調研

  第三步

  制定培訓計劃

  第四步

  實施培訓計劃

  第五步

  評估培訓效果

  第六步

  根據評估結果和工作變化要求,調整培訓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再培訓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員工素質,增進知識、技能,開發員工潛能,使員工具備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素質、業務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培訓分外出培訓和內部培訓兩種。外出培訓包括脫產培訓、外出培訓、外出考察學習與交流等;內部培訓包括集團內部、事業部內部、公司內部和部門內部培訓等。

  第二章培訓職責

  第三條管理部是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與集團、事業部培訓工作的業務銜接,並指導、協調、督促公司各部門開展部門內部培訓工作。

  2.負責公司培訓和學習的平臺的建立和管理。

  3.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訓制度體系及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與規劃。

  4.負責組織調研員工培訓需求,協助員工個人制訂職業發展規劃,制訂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考核、評價公司培訓管理,建立、維護公司培訓檔案。

  第四條各部門培訓職責

  1.負責調研本部門員工培訓需求,制訂本部門員工培訓的年度/月度計劃。

  2.組織部門內部培訓。根據特殊崗位需要,組織崗位培訓,做好培訓記錄,並進行考核與評價。

  3.協助公司培訓工作的開展。

  第三章培訓計劃

  第五條年度培訓計劃

  1.部門根據發展目標和員工職業發展需求,於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訓需求和計劃,報管理部。

  2.管理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培訓目標,結合各部門培訓需求和計劃,於每年12月底制訂公司下年度培訓計劃。

  3.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由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一),送事業部備案,併發至各部門。

  4.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月度培訓計劃

  1.各部門負責總結本部門上一個月的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二),同時制定下一個月的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三),並於每月26日前與相關的培訓資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對各部門的培訓計劃及統計進行分類、彙總、整理,編制《月度培訓計劃彙總表》(附表四)、《月度培訓統計彙總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長稽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事業部備案,併發OA給各部門。

  第四章培訓專案實施

  第七條崗前培訓及崗位培訓

  1.所有新進員工,三個月內必須完成崗前培訓所有課程。

  2.崗前培訓目的是讓新員工瞭解集團、事業部的基本情況,熟悉公司企業文化,掌握工作知識和技能,增強責任心和榮譽感,把個人職業生涯與企業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

  3.應屆畢業生的崗前培訓統一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組織,管理部和各部門共同協助。

  4.新招聘員工(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崗前培訓由集團統一舉辦,未按規定參加崗前培訓的員工需延長試用期限。

  5.新工人崗前培訓由使用部門負責,管理部協助,經崗前培訓不合格的員工必須參加補考,補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廠資格。

  6.新員工入廠後三個月內必須參加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應按“做什麼會什麼”的原則進行培訓,由本部門負責。

  7.對轉崗或停工三個月以上的人員要重新進行崗位培訓。

  8.各部門應經常性、不定期組織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崗位培訓。

  第八條繼續教育培訓

  1.繼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人力資源開發。

  2.繼續教育的目的是補充、更新、拓寬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促進專業人員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管理部和各部門協助實施。但特殊的,有針對性的培訓由公司管理部組織實施。

  4.特殊崗位技術工人的培訓由本部門提出培訓需求,管理部協助組織實施。

  第九條公司中高層幹部及重要骨幹人員的培訓主要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第十條培訓實施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培訓,培訓實施前三天本部門應將《培訓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備案。

  2.培訓實施時,培訓組織者必須認真填寫《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附表七`),培訓結束後,培訓組織者應在三天內組織評定學員的成績,並記錄在《員工培訓考勤記錄表》交至管理部。

  3.具體培訓專案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戶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

  4.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須由上級領導(至少是科室負責人)批准。對於遲到、早退、曠課和擾亂培訓秩序者按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處罰。

  5.外出、外聘培訓及培訓講師管理有關規定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一條培訓效果評估的方式因培訓專案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具體評估方式參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個人培訓考試成績及培訓評價報告,作為考核和升遷的重要參考;部門培訓開展情況亦作為部門工作績效考核的一個考核指標。

  第六章培訓費用及外出培訓審批

  第十三條培訓費用預算列入公司年度費用預算。由管理部負責編制培訓費用預算,經管理部部長稽核、財務部部長會審,總經理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外出培訓必須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八),報部門負責人、管理部部長稽核,總經理審批(經理人、後備經理人外出培訓必須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會審或備案)。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列入培訓費用。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參考事業部相關檔案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美冷字[20xx]39號檔案執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管理部。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適用範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於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範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第二章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培訓需求的確定2.1.1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後,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稽核確認。

  2.1.2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2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於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並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專案、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專案、參訓物件、專案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專案進行闡述,並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透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後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專案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5000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

  2.4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人力資源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專案審批表》(附件1),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稽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稽核確認後方可實施。

  2.4.2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於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備案;

  對於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專案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後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按2.4.1規定的程式辦理。

  2.5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儘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併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於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儘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於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三章培訓方式及內容管理

  3.1關於培訓方式

  3.1.1企業內訓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排的公司內部培訓,由公司的內部兼職講師主持或授課,培訓物件也均為公司內部各層級員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的企業內訓

  對於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諮詢機構到公司開展實施培訓專案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絡和組織。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絡情況,填寫《培訓專案審批表》,按2.4.1規定的程式辦理。

  3.1.3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於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專案審批表》,按要求填寫,註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稽核後,至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按3.5.3相關要求,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後參加相關培訓。

  3.2關於培訓的分類

  3.2.1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入職的員工須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等相關內容,以幫助新入職員工增進對公司及工作環境的瞭解,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新員工培訓一般採用內訓方式,人力資源部根據當期新員工的數量,不定期開展。

  3.2.2員工在職培訓

  公司員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和學習。其中原則上要求普通職員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40學時,部門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50學時,部門經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於60學時。

  員工在職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能(含市場營銷、生產技術等)、通用管理技能、職業發展與心態等方面的內容。採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關於員工外訓

  對於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員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商業培訓,屬於員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20xx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其他情況須經總監層級以上管理人員確認後執行。

  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返回公司後,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率費等)。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所涉及的費用及培訓內容,在員工派出參訓前確定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附件2),明確相關責任。

  3.2.4關於委託培養

  因公司發展需要,對於部分關鍵崗位所需的經營管理或技術性人才,可以採用委託相關培訓機構或院校培樣的方式進行培訓(培訓時間超過30天)。委託培養的人選須公司董事會認可同意,並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委培人員須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委培費用的承擔等相關事宜,具體情況參見公司《培訓協議》(附件2)相關條款。

  第四章內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4.1內訓講師的選聘與培養

  4.1.1內訓講師選聘流程(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門稽核,總經理確認)

  內訓講師的工作性質為兼職,即在公司內部開展培訓活動,以不影響其自身的正常工作為原則,或儘量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培訓工作開展計劃,確定當年內部講師的數量、專業方向,並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體現,報請公司核准後,向公司相關部門釋出內訓講師推薦資訊。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適合人選至人力資源部稽核後,提交公司總經理確認,發放內訓講師聘書。

  4.1.2內訓講師的選聘標準

  內訓講師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在相關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位於中等以上,無重大違規違紀曆史,具有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善於溝通。

  4.2內訓講師的級別評定

  公司對內訓講師施行等級管理的辦法,每年將根據內訓講師的工作能力以及當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級別評定,分為初級、中級、高階。

  內訓講師須具備一定的課程開發能力,並全年保持一定的課時總量。如全年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授課時間不得低於30課時,或全年開發的課程數量不得小於3門,否則不具備次年晉級資格。

  4.3內訓講師課酬管理

  公司將根據內訓講師當月經人力資源部認可並備案的授課時間,計發課酬。其中初級講師60元/課時,中級講師80元/課時,高階講師100元/課時。

  另對於內部講師在部門內部開展的屬於本職工作範疇的正常培訓活動(如自營督導到辦事處開展進行工作輔導或培訓)不計發課酬。

  第五章培訓檔案及記錄管理

  5.1關於培訓檔案

  5.1.1培訓檔案的建立

  公司開展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各類員工在職培訓、員工外訓、委託培訓等活動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5.1.2培訓檔案的內容

  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專案審批表》、《培訓專案實施情況記錄表》(附件3)、參訓人員名單及出勤記錄、培訓教案(或教材)等相關內容,另對於部分培訓專案,應附有《培訓效果評估調查表》。

  5.1.3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範公司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複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公司對於人力資源部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5.2關於個人培訓記錄

  5.2.1個人培訓記錄的建立

  對於公司主管及以上層級的人員、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其參加培訓的情況,建立個人培訓記錄。

  5.2.2個人培訓記錄的內容個人培訓記錄應包括《個人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附件4)、《培訓協議》、結業考試試卷及成績單、結業證書(影印件)等相關個人培訓資料。個人培訓記錄與員工檔案一併保管備查。

  5.2.3個人培訓記錄的用途

  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2

  1.目的

  透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範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專案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範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專案部負責對專案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一欄中予以註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瞭解、熟悉、掌握。

  5.1.2.1瞭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藉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瞭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採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後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並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並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後,監考人收回試卷並清點無誤後,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註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並註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註冊。

  5.4.3登記註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專案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於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註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於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援性檔案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6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範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階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定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後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後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後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並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僱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週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於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報到後、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後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願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並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徵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於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並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於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准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後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准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蹟的;

  (2)其他有利於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於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裝置,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裝置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採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採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排程、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於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蹟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階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准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裝置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塗寫牆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准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採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譁口角者;

  (7)故意塗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菸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洩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透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餘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准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並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僱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於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於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於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僱,並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後,如另謀工作可以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僱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後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於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准,事後彙報總經理核准。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准。核准辭職後,應即辦妥移交,並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於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後,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餘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准後,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於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藉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於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後,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餘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後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並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後,應於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並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定意見箱,由高階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於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階主管人員拆閱後,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籤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採納施行後,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併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7

  一、培訓目標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建立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第二條透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第三條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考評等,均依照本制度辦理。

  三、培訓原則

  第一條經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習和培訓。

  第二條預先制訂培訓後期要求達到的標準。

  第三條積極指導員工的培訓和學習。

  第四條參加培訓者能從培訓中有所收穫。

  第五條採用適當的培訓方式、方法、培訓方式要力求多樣化。

  第六條根據不同的培訓物件採取不同培訓方式。

  第七條透過培訓為員工提供晉升機會。

  四、培訓程式

  第一條人事辦公室負責培訓統籌、規劃。

  第二條各單位負責人協助人事辦公室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單位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結束後,受訓人員即時上交《員工培訓記錄表》(見附表一)至人事辦公室。人事辦公室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

  五、培訓分類

  第一條內部培訓

  1、培訓物件: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有專業特長和有經驗員工的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並豐富員工的業餘學習生活。

  3、培訓內容:公司內部手冊集學習、公司技術類、市場類、管理類、禮儀類等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餘知識、資訊等。

  4、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學習行業知識相關書籍、召開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第二條外部培訓

  1、培訓物件: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員工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內容:

  (1)常規實用性培訓——涉及行業專業技術知識、管理方法、生產運營等;

  (2)適合高層領導的培訓——含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

  (3)個人進修方面的培訓——如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認證等。

  4、培訓形式:參加廠家培訓、相關部門要求的培訓,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或外派培訓。

  六、培訓方法

  第一條講授法:屬於傳統模式的培訓方式,培訓講師系統地向受訓人員傳授知識。

  第二條多媒體教學:利用現代化多媒體裝置進行輔助教學。

  第三條會議培訓法:這是一種雙向溝通的培訓方式,有助於培訓講師瞭解學員對培訓效果的掌握程度。

  第四條案例研究法:透過選擇有關例項,並說明各種情況或問題,讓受訓者透過工作經驗和所掌握的知識技能,尋求解決之道,目的在於鼓勵受訓人員思考。

  第五條角色扮演法:能夠激發學員解決問題的熱情,增加學習的多樣性和趣味性。

  第六條示範培訓法:這種培訓方式是指運用幻燈片、影片或錄影帶等方式進行工作示範或訓練活動。

  第七條情景模擬訓練:把參訓人員劃分成若干小組,每組承擔不同的任務,它能讓所有學員都參與到培訓中來,同時還能提高學員的團隊意識。

  第八條戶外培訓:是一種在室外進行學習、練習或模擬活動的方法。

  第九條工作輪換法:是一種在職培訓方法,讓受訓者在預定的時期內變換工作職位,使其獲得不同職位的工作經驗。

  七、培訓管理

  第一條費用管理

  1、由人事辦公室依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做統一預算,並根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

  2、培訓費用的審批許可權限制在副總經理及以上;

  3、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需提供完整的《員工培訓費用審批表》(見附表二),作為報銷費用的憑證。

  第二條出勤管理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程(包括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課前簽到。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3、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第三條培訓記錄

  1、培訓相關資料(包括教材、教案、證書等)必須在人事辦公室備份存檔;

  2、參加培訓的員工在培訓結束後第二天須上交《員工培訓反饋表》(見附表三),由人事辦公室存檔;

  3、員工外出培訓須履行簽訂《員工外派培訓管理協議》(見附表四),以確保員工圓滿完成培訓學業,並按時返回公司工作。此管理協議由人事辦公室存檔。

  八、培訓評估

  第一條培訓期間或培訓結束後,人事辦公室負責組織多方面、多角度的評估活動,並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

  第二條培訓評估的考核結果將與績效考核掛鉤,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將列入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其培訓考核的成績、成果將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計入績效考核的彙總評估結果。

  第三條員工培訓的結果同時也作為各單位負責人的績效考核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指標之一。

  九、培訓的獎懲規定與標準

  第一條對於培訓效果佳,培訓後員工業績整體有明顯提高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獎勵。

  第二條對積極參加培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在工作崗位上業績突出者,公司應給予獎勵。

  第三條對培訓課堂表現差、培訓後考核成績差、工作業績無提高者,公司應給予懲罰。

  第四條獎懲標準,應根據情況由各單位負責人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二條本制度由人事辦公室負責執行、解釋及修訂。

  生產員工培訓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員工思想觀念、道德品質、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充分發揮員工潛力,不斷為公司培養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內容應與員工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

  第三條自學與公司有組織培訓相結合,培訓與考核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二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培訓形式:課堂講座、專題討論、播放影音、情景示範演練、案例分析、拓展訓練等。

  企業文化培訓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公司的發展史;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規劃及公司經營狀況;

  二、公司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及職責範圍;

  三、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項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程式。

  管理理念培訓包括:

  一、現代管理知識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業及成功人物的先進經驗;

  三、當今同行業先進的管理模式。

  品德修養培訓包括:

  一、禮儀知識(服飾、形體、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質(心理承受能力和觀察、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品德素質(責任感、工作態度)。

  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包括:

  一、公司業務涉及到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

  二、公司業務所涉及專業的發展前景及預測;

  三、當今同行業相關的先進創新模式;

  四、專業技能。

  第五條培訓形式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兩種。

  第六條崗前培訓

  一、被公司錄取試用的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

  二、崗前培訓包括企業文化培訓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兩部分。

  第七條在崗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在職員工組織不定期的培訓。在崗培訓包括:企業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養、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第八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人工作無直接關係的培訓,以拓展自身的知識面,全面提升自己。

  第三章培訓和考核

  第九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成績將儲存在本人的員工擋案內,並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四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二條培訓效果評估要從有效性和效益性兩方面進行,有效性是指培訓工作對培訓目標的實現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訓給公司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評估方法:採取彙報、問卷調查及績效評估的方式進行,以此檢查員工掌握的新知識、新技能和工作態度的變化,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或建議,以利於改進今後的培訓工作。

  第五章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四條經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員工培訓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支付過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沒有為公司服務滿《員工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期限,應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付補償費。公司支付過多次培訓費用的員工,由於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分別計算每次培訓所需補償的費用後,按累計補償費用額度向公司支付補償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