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通用5篇)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1

  一、制訂目的:

  為合理安排會議時間,調配會議(客)室之使用,保障會議室的正常使用狀態,同時方便前臺正確引領客戶至會議室,縮短客戶等待時間,維護公司形象,特訂立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僅適用於公司寫字樓各共用的會議室的管理與使用。

  三、權 責:

  1.行政部前臺影印室文員:全面負責會議室的日常管理。 1會議室使用接收及相關協調工作; ○

  2會後會議室整理、清潔檢查和維護。

  2.行政部寫字樓清潔工:負責會議室日常5S工作。

  3. 各部門:負責會議室的申請並遵循本規定規範使用會議室。 1會議室的及時申請; ○

  2會議中會議室內所有器材裝置的準備、保管與維護; ○

  3會後“5S”工作。

  四、具體流程:

  1.申請:各部門或者個人使用會議室,需預先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附件1)後交至前臺文員處。

  1申請時間:

  A.正常情況下均需提前4小時申請;

  B.特殊情況、緊急會議可電話與前臺協商處理;

  C.每週固定的例會時間、例行使用固定會議室,可不必重複申請,但需在前臺處登記備案。

  1.申請會議室規格:可以優先申請條件較好的會議室,但遇有衝突時,可按下述原則進行協○調。

  2.前臺影印室文員收到《會議室使用申請表》後,及時登記在《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上》,遇有衝突時,應及時與相關會議室使用者聯絡並相互協調。

  3.若申請使用的會議室在預定時間不能按時使用(提前、推後或取消)時,申請人應及時通知到前臺文員處。

  4.使用完畢,申請使用者應負責關閉會議室的燈、空調、投影儀(並收起投影幕)等裝置,並將白板上的字跡清理乾淨、擺放好桌椅、通知前臺影印文員後,方可離開。

  5.前臺影印文員負責檢查會議室衛生和硬體是否完好,並依據使用部門/個人會後整理情況對其提出改進意見。部門/個人整理不徹底或完全未整理達2次及其以上者,將提報至行政人事課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注意事項:

  1.會議室使用人員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和物品,若屬人為損壞經查證屬實者,須照價賠償;

  2.會議室使用需遵循客戶優先,先登記先使用、先緊急後一般、先全域性後部門的原則;

  3.投影儀等裝置有專門人員除錯,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變動,如出現故障,影響會議進行,可通知電腦部相關人員進行調測。

  4.前臺影印文員需定期檢查會議室白板筆是否能書寫,列印紙是否還能使用,電燈/桌椅是否正常,如有損壞馬上知會相關人員維修。

  5.會議室只做開會面或接待客人使用,任何人不得在會議室做其它事務(如聊天/打電話/上網/休息等)。

  6.接待客人或洽談業務,僅限在會議室進行,未獲準,職員不得將客人帶到辦公室洽談。

  7.會議室禁止吃零食或口香糖,不準在會議室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將未飲用完畢的茶水、礦泉水隨地傾灑,如出現上述情況,使用部門/個人有權勸止,嚴重者將追

  究當事人責任。

  六、相關表單

  1. 附件一 [會議室使用申請表] 2. 附件二 [會議室使用登記表]

  會議室使用申請表

  填表日期/時間:

  說明:請正確填寫使用目的,特別是涉及到接待客戶的會議時,最好填寫清楚客戶名稱,以便前臺正確引領客戶至會議室。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2

  1、管控目的

  規範會議室使用流程,明確管理職責及相關罰則,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

  2、管控範圍

  公司內參會人員

  3、管控物件

  一樓會議室、三樓會議室及四樓培訓室

  4、管控內容

  4.1會議安排

  4.1.1使用人需提前將會議時間、參會人員、參會人數、會議準備(是否需要多媒體及會議服務)等資訊向辦公室報備,以便及時安排會議地點及相關事項準備。

  4.1.2部門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及時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掌握會議室使用情況,避免發生使用衝突。

  4.1.3辦公室行政管理員接到預定通知後即時落實承辦情況,登記會議室使用記錄(後附)並反饋至預定人員。

  4.1.4總公司重要領導參加的會議、接待重要客人來訪或總經理指明需要進行服務的由行政管理員即時落實。提前除錯好會議室溫度,視情況準備茶水、礦泉水、香菸、果盤等用品並於會議進行中及時跟進服務。

  4.2會議紀要

  4.2.1部門內部會議由部門根據需求自行安排人員作會議紀要。

  4.2.2公司級會議或需報總經理閱知的,由辦公室行政管理員作會議紀要並於會議結束12小時內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審批通過後報總經理。

  4.3部門職責

  4.3.1辦公室負責一樓會議室、三樓會議室及四樓培訓室的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各項

  會議的.安排、協調,現場衛生清理,附屬裝置的除錯、保養、維修。

  4.3.2會議室使用人應自覺愛護桌椅並維護室內衛生,並於會議結束後及時通知辦公室。

  5、罰則

  5.1未向辦公室提報會議室使用申請,私自安排會議的扣部門負責人當月考核1分/次。

  5.2因會議室安排、協調不當或物品準備不到位影響會議正常進行的,每次扣罰行政管理員當月考核2分/次。

  5.3會議室裝置、物品損壞的,由當事人按購買價賠償現金,並扣除當月考核分2分/次;當事人不明確或相互推諉的由雙方共同賠償,並扣除當事人當月考核2分/次。

  5.4因個人主觀原因造成會議紀要遲報的,每次考核當事人2分。

  5.5衛生清理不及時、不徹底受到領導點評的,每次考核衛生清理員1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加倍考核。

  6、職責部門

  辦公室

  7、監督管理

  辦公室主任

  8、技術說明

  8.1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技術解釋,經總經理批准。修訂與終止亦同。

  8.2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

  《會議室使用登記記錄》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3

  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範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會議室管理規定。

  一、會議室的管理,由局辦公室負責。各科室安排的各種會議需提前登記,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時間,避免發生衝突。

  二、辦公室按每週會議安排表提前準備好會議室。及時做好會議室內設施裝置、會務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會議室乾淨整潔,桌椅排放整齊,按會議需要備好茶杯,飲用水,會後及時打掃清理。

  三、凡使用會議室的科室負責會議室內席籤擺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會議用品,使用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公共裝置,會議室內不得隨意亂貼亂畫。

  四、會議室的衛生、照明、空調、裝置的使用及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會議室配置的裝置、桌椅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挪作它用。

  五、會議室使用完畢後,應隨時關閉門、窗和全部設施裝置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會服人員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的責任。

  六、會服人員須嚴格按管理處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務及協調工作,保障各類會議、接待活動的正常進行。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4

  1、客服部負責專案會議室(多功能廳)的使用管理工作。

  2、客戶使用會議室時,請提前與客服聯絡,填寫《客戶會議通知單》註明會議時間、地點、要求等。

  3、如需懸掛橫幅、標語時,應在客服部指定的位置用大頭針釘或用膠帶粘,不可在樓道、地毯、牆壁等處張貼。

  4、客戶如需要使用廳內各項專用裝置、物品時,應與客服部聯絡,按專案規定付費,客服部安排工程技術人員協助操作使用,如未請示,擅自使用及造成損失的,除補交正常使用費用外還需賠償全部損失。

  5、與會人員,不可在廳內吸菸、使用明火,禁止堆放雜物、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及吐口香糖等,不可大聲喧譁、嬉笑,以免影響客人辦公,違者將視情節賠償一定的清洗及損失費。

  6、入住公司需要會議室時,應填《客戶會議通知單》,由客服部將單據傳送有關部門,按客戶要求做好準備。如需音響裝置時,由客服部通知工程部專人負責。

  7、客戶如有其它儀器、裝置安裝用電等要求時,由客服部徵求工程部、保安部意見後,嚴格按消防安全規定實施,客戶自請工程人員操作時,應主動服從專案工程技術人員、保安人員的監督指導,違章操作並造成損失時,專案有權處以適當的經濟賠償。

  8、對非入住公司租用會議室由客服部上報經理領導審定。

  工地會議室上牆規章制度5

  1、會議室是研究院專門用於召開學術報告、會議、組織活動和接待客人的場所,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會議室包括:302會議室、306學術報告廳、409咖啡廳。

  2、會議室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負責使用登記與排程、裝置維護等相關事宜。未經院辦公室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會議室、不得擅自挪用會議室多媒體裝置和桌椅等物品。

  3、會議室實行提前預約制度。相關人員(部門)使用會議室,需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包括會議主要內容、參會人數、使用時間、申請人及聯絡電話、安全負責人等資訊,經登記批准後方可使用。

  4、使用人應愛護會議室設施,並保持會議室清潔。活動期間,要愛惜會議室的裝置及物品,特別是多媒體裝置等。

  5、會議室活動結束後,使用人應進行必要的檢查,關閉會議室內各種電器裝置的電源,特別注意必須等待投影儀散熱,指示燈變紅後方可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對會議室進行清掃和整理,如有損壞照價賠償。經勸說後,仍未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將停止其繼續借用會議室。

  6、嚴禁涉及商業的各類活動。

  7、本暫行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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