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通用16篇)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通用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

  一、按照食品衛生法,檢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保證食品原料新鮮。

  二、 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後切,冰凍的肉、禽、水產品在常溫下要徹底解凍。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葷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潔廚房用具的水池必須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

  四、嚴格執行生熟分開,廚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標記,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後洗刷乾淨,用前消毒。

  五、炊事員要鑽研烹調技術,主動聽取教師、保育員及幼兒對伙食、點心的意見,根據幼兒的特點做到切菜細緻,注意花色品種及色香、味和營養元素的調配,增強幼兒的食慾,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六、加工食品必須加熱充分,大塊食品的中心溫度需達70°c以上,防止外熱裡生。

  七、幼兒的菜不能燒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飯、菜、湯、茶)”四冷“,冬天做到(飯、菜、湯、茶)“四熱”,保證幼兒吃飽、吃好。

  八、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備餐間前不超過2小時。

  九、保持廚房清潔、整齊、乾淨、如有雜物應及時清理。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2

  為加強霞嶺村幼兒園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規則,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水平,保障全體幼兒及教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工作。

  二、進行採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麵及其製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製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新增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④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五、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七、採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後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後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註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少於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九、嚴格執行成品48小時留樣及登記工作。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3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採購,採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並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後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乾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後,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後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瞭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範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4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於清洗消毒、便於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5

  一、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三、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檢查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六、對本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七、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儲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所在餐飲服務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汙染事故時,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協助所在餐飲服務單位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

  十、與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6

  一、加強幼兒園日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結合本單位實際,指導分管人員指定食品衛生安全防範年度目標和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每月分析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學期末及年終將安全各種情況向全園教職工彙報。

  2、強化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部門,要做到經常教育,警鐘常鳴,強化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加強幼兒一日生活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始終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衛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各部門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食物、藥品等採購、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預警方案,堅持宣傳教育、嚴格執行,並對執行情況不定期檢查、督導。

  4、注重食品衛生安全,避免事故隱患:幼兒園應為幼兒創設食品衛生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事故的發生。一日活動中避免開水、一餐兩點的燙傷。

  5、加強幼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與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增強幼兒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掌握食品衛生安全常規,從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嚴格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凡幼兒園購買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與供貨單位簽定雙方合同。杜絕"三無"食品進園。食品供貨單位必須做到三證齊全(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經營許可證)。

  2、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3、幼兒園食堂應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並保持室內外環境的整潔。有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蟲和起孳生條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後洗淨、保潔。

  5、儲存食品的熟事間必須安全、無毒、保潔,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汙染。食品倉庫儲存的食物必須在保質期內供應給各班。

  6、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7、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安全無害。

  8、食堂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必須洗手,穿著整潔的工作衣帽,分發食品必須使用專用的工具。

  9、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等,以備檢查。留樣食品一般儲存24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7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裝置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8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乾淨。

  2、徹底加熱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必須達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食品出鍋後儘快吃掉。

  4、妥善貯存熟食品,應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條件下貯存熟食品。

  5、貯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再次徹底加熱,加熱時應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達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的接觸,用於處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開。

  7、加工製作食品前和每次間歇後,必須把手洗淨。

  8、保持加工操作間的清潔,所有用來製備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須保持絕對乾淨,抹布應每天更換,並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蟲、鼠類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9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採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週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開啟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裝置、電器裝置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範,確保安全使用。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0

  1、採購後發現不合格或有懷疑食品原材料(索證材料不齊的、感官質量不好,無合格標的,生產廠名,出產日期)立即退回供貨商或生產廠家。

  2、食品原材料在儲存中發現有黴變或超過保質期,應立即報後勤主管,銷燬。

  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處理後應及時做好記錄(產品名稱、數量或重量,生產廠家,處理原因等)。

  4、對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處理過程,應有2人以上在場,並分別簽署經手人,證明人姓名。

  5、食堂自身製作的產品,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時,參照本制度1至4點的規定。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1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2

  一、食品購銷臺賬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儲存一年以上備查。

  二、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臺賬記錄。

  三、及時處理已過期或接近保質期的食品。

  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進貨和成品供應臺賬;食品批發零售企業抓好各類食品進貨、驗收;餐飲業抓好糧、油、肉、蛋、水產品、蔬菜、調味品等容易發生汙染的食品驗收。

  五、食品零售業,餐飲業服務單位應固定供貨單位並定期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或供貨單位考察,瞭解其衛生狀況。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3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膚切割傷、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腹瀉、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禁止從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離崗治療,痊癒後持痊癒證明及保健醫檢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環境整潔無油汙,室內無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個人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及佩戴首飾,勤洗澡洗頭。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採購、驗收自查。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汙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防止三無食品原材料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2、採購記錄自查。按記錄表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相關內容。

  三、儲存自查。

  1、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2、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

  3、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裝置,須貼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

  4、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5、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

  6、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汙粉、清潔劑、食品新增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7、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四、裝置自查。

  1、冷藏裝置的數量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的要求,並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溫度,冷藏裝置應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冷藏室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

  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廚房內裝置執行要正常,用後要清潔,無原材料殘留。

  五、安全自查。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1、廚房電器、機械安全操作流程上牆。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質期內。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3、火源管理,燃氣灶及連線管、電熱裝置安全檢查。

  4、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7、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4

  市幼兒園食品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1、採購員不購買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食品原料及應在與校方有食品採購合同的定點供貨方購時,蔬菜購買要新鮮,按人定量當日、當餐用完。

  2、校醫驗收,保證購進的原材料新鮮和數量、營養合理搭配。

  3、禽肉類、蔬菜類分池洗潔,分別放置,購進蔬菜反覆用清水漂洗浸泡三十分鐘,防止農藥中毒和相互汙染。

  4、切菜刀板暈素生熟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記。

  5、爐灶燃料用完後隨時關閉。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5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用裝置、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裝置、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於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定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定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溼和汙濁空氣。

  六、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裝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檯、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裝置、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端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裝置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幼兒園食品衛生制度 篇16

  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影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誌;

  3、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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