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制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合理利用工廠網路資源,更好服務於大家,同時杜絕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廠所有電腦使用者。
三、內容:
(一)總則
1.工廠建立網路資訊設施、綜合資訊管理的網路支撐環境,實現各部門電腦互聯、支援資訊資源共享,並透過Internet與網際網路聯接,提供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辦公。
2.電腦部負責工廠網路規劃,承擔網路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並對各聯網部門提供技術支援和培訓,是工廠網路管理之主責部門。
(二)上網要求
1.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工廠網路從事危害工廠安全、洩露工廠秘密等違規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不在工廠網路上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散佈計算機病毒、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等。
3.上網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工廠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有義務向管理部門報告網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4.遵守《國家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允許利用網路傳播小道訊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上網時,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瀏覽資訊時,不要隨意下載網頁資訊,特別是不要隨意開啟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
(三)網路開通
1.電腦部將根據工作需要及職級開通網路,有特殊要求需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開通。
2.網路使用人填寫《上網申請表》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難和所需功能要求,按表中內容經電腦部及部門主管、經理籤批後,同時經行政部加簽意見,報電腦部辦理開通手續。
(四)網路管理
1.上網時,禁止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瀏覽資訊時,不要隨便下載網頁的資訊,特別是不要隨便開啟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以免網上病毒入侵。禁止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各種網上活動。
2.郵件與網路系統都屬於工廠資產,工廠有權監視工廠內部電子郵件與網路行為。
3.為避免員工沉迷於網路、佔用網路頻寬、影響其它人正常使用網路工作、以及電腦感染病毒、網路無法正常執行,工廠利用網路管理系統進行網路自動控制,對各種網路應用進行控制和記錄,包括實時記錄區域網內電腦所有對外收發的郵件、瀏覽的網頁以及上傳下載的檔案,監視和管理網內使用者的聊天行為,限制、阻斷網內使用者訪問指定網路資源或網路協議等等。
(五)違規處理
網路使用者必須接受工廠網路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的使用者,將視其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處罰、記過、辭退等處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各人員白天下班時,應自行把顯示器關閉,晚上不加班者或加班完畢後,電腦主機及顯示器需統一關閉,違者給予記缺點處理。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或小標籤說明“電腦在處理工作執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幫你關閉。
2.不允許電腦熒屏上設定色彩斑斕之“明星圖片、寵物圖片及其它照片”,只可用Windows原有的熒屏圖片。違者記缺點一次。
3.接收到不明或病毒郵件,須按電腦部提示及時刪除,不得點選執行造成感染病毒。
4.嚴禁使用網路下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因工作需要下載資料,應安排合理時間下載(如下班或晚上加班時間)。違者處改善金100元/次。
5.工作時間內,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或出現異常上網記錄(如:上班時間有QQ聊天記錄、論壇聊天記錄等),處改善金50元/次。若因個人事務需要使用網路資源,如接收郵件或搜尋資料,在與本規定沒有牴觸的情況下,可在用餐後的工餘時間使用。
6.嚴禁盜用他人IP地址及帳戶,竊取他人電腦資料;嚴禁利用“駭客軟體”、“木馬程式”等攻擊他人計算機,竊取他人網路資源。違者視情節給予記大過或開除處分。
7.利用工廠網路傳播病毒,危害工廠網路安全;製作、下載、複製、查閱、釋出、傳播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反動、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的,給予記大過或開除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8.利用網路洩露工廠機密的,將根據《員工保密協議》相關條款追究法律責任。
四、附則
(一)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二0XX年十一月十日起執行。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範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本公司章程範本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本公司章程範本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範圍:計算機系統整合,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4 %。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並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範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全體股東簽名:
年月日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切實做好公司房產的統一管理,科學合理使用,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公司房產是指在公司屬地上的一切房屋建築物,主要有行政辦公用房、生產用房、後勤服務用房以及各類附屬用房等,其產權屬於公司所有。
第三條房產管理必須符合公司總體建設發展規劃,根據需要科學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章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四條行政管理部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房屋維修的政策、法規和標準,以及公司房產管理辦法。
第五條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房產管理、維修、改建及擴建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擬定用房分配和調整方案,提出房屋建設維修的意見。
第六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房屋建設、驗收、房屋土建(內、外牆、地面、屋面、門、窗)、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設施、環保、工藝水管線、消防管線設施的維修、維護。
第七條行政管理部負責建立、健全公司房產管理總檯賬,負責新建工程立項報批,組織新建工程各項驗收,辦理資產產權登記手續,房地產檔案管理。
第三章房產管理
第八條公司房產實行統一管理,由用房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行政管理部統一安排調配使用。
第九條用房單位未經批准,不得私自佔用或調換用房,不得私自出租用房、不得私自改建、擴建,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和改變用途。因機構調整,用房單位要按時辦理用房退交及調整手續。
第十條行政管理部隨時檢查用房單位房產使用情況,發現閒置用房及時調整,或有權收回另行調配。
第四章房產維修、維護與改造
第十一條為保證房屋正常使用,延長房屋使用壽命,行政管理部負責編制年度房屋維修計劃、施工方案和專案工程預算,並對大、中、小維修專案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分別提出維修計劃和施工方案,上報公司立項,待批准後,透過招標或邀標的方式,確認維修單位進行工程專案實施。
第十二條用房單位房屋需要進行區域性維修專案時,由用房單位到行政管理部登記,並填寫《維修專案報告單》。行政管理部根據《維修專案報告單》到現場實地察看,確認維修設計方案和預算維修資金。
第十三條單項維修專案金額在500元以內的立項工程預算,需經用房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報行政管理部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安排維修。
維修專案金額在500元以上的立項工程預算(涉及房屋主體結構的要由設計部門論證),需經用房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報行政管理部主管領導簽字審批,最後報總經理、總會計師簽字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負責預算及組織施工,施工結束後對維修專案組織驗收,並由用房單位簽字認可。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由用房單位申請,由行政管理部彙總報主管領導審批,經主管領導簽字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管理部負責預算及組織施工,並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驗證、企業信譽稽核、稽核工程預算、施工過程的檢查和竣工後組織施工結束後驗收,並對施工過程進行全方位質量監督。
第十五條維修專案結算單據的審批,在正常情況下,經行政管理部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簽字,資產財務部負責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結算手續,並同時計入使用部門成本。
第五章損壞房產的處罰
第十六條對於使用單位凡人為損壞的,由行政管理部報主管領導批准後,由使用單位和當事人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條行政管理部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定期公佈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管理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廠區防火防盜制度
一、防火、防盜制度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具體負責,並接受公司保安部的監督指導。
2、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要教育幹部職工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樓內及廠房內設定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公司保安部統一負責,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5、各部室和分廠負責人,下班前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室及分廠的安全、防火事項進行一次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報有關部門及保安部。
6、資產財務部工作人員要按規定儲存現金及支票,經常檢查保險櫃及辦公室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物資、裝置及產品倉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火種,採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8、全公司幹部職工要樹立防火防盜意識,各部室人員及分廠廠房人員最後離開的同志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9、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各部室和廠房要關燈,鎖門,防止發生火災或被盜。
10、夜間值班值宿及四防人員要做好公司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二、防火、防盜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各種油類特別是汽油、酒精、信那水、汽油、動力苯等燃點低的物品,嚴禁靠近木質物品存放,要用鐵箱裝好,儲存在安全地點。禁止用上述油類擦洗地板或木質器具及溫度較高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電源、火源、氣源等處存放。
3、在照明燈、機床作業燈的燈泡上,嚴禁用紙,布等物品粘固。
4、各機臺操作者,在停電時必須把電源切斷,不許通電脫離崗位。
5、各部室分廠清除的垃圾要倒在指定地點。各分廠設定的潤滑油桶,要放置在適當地點。
6、在禁止吸菸處禁止吸菸;指定吸菸處在下班前30分鐘嚴禁吸菸,工長,組長要對自己管轄區進行全面檢查。
7、如明火作業需持分廠廠長簽章的聯絡單,經保安部防火科同意後方可生火。但在明火作業過程中需要有專人負責,配備消防器材,並且必須做到人不離火,事後將火徹底熄滅,經保安部防火科檢查後方可離開。
8、分廠成立檢查組,每週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同時總結佈置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9、嚴格執行防火責任制度,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逐級管理制度,分片包乾,一包到底。
10、一切消防裝置、用具的保管、維護由使用部門負責。除滅火使用外,一律嚴禁做其它使用。
(二)防盜措施
1、各單位對現金的存放必須要按規定將現金存放在堅固的保險櫃內,其他地方一律不得存放現金。
2、各單位,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要按照公司要求開展治安防範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企業治安秩序的意識。
3、制定和落實本單位的治安防範工作制度,按照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竊密等治安防範工作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制,預防和制止違法狡黠行為,維護本單位的穩定。
4、要維護好本單位治安防範工作,對本部門加強管理,做好防盜的自檢自查工作,確保工廠的財產安全。
5、加強廠區內和分廠內的防範設施,如有條件應安裝監控設施和紅外報警設施。
6、各單位加強對貴重物品、產品,貴重材料和生產物資的'管理,妥善保管,及時入庫,嚴禁存放在廠房內,同時加強出入庫管理,建立健全領用制度。
7、各單位存放貴重物品及產品的庫房必須設專人管理。庫房鑰匙專人保管並備案,庫房門窗必須加固,防範設施必須符合要求,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8、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值班期間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並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隨意脫崗或擅離職守。
(2)不準留外來人員住宿。
(3)不準在值班期間喝酒、打撲克、麻將等。
(4)值班期間要認真做好巡邏檢查工作,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冊。
(5)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6)對發生的案件和事件及時上報。
9、節假日、休長假期間,領導幹部必須帶頭值班、值宿,履行職責,不準找他人頂班替崗,要帶領其他人員做好安全防範檢查工作。
文書檔案管理
1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文書檔案的管理,規範文書檔案的收集、歸檔、整理、保管、鑑定、銷燬、統計、檢查、利用、借閱及立卷歸檔等工作相關程式,特制定本管理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文書檔案管理。
3術語和定義
文書檔案: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事務活動中產生的,由通用文書轉化而來的那一部分檔案的習慣稱謂。包括命令、指示、決定、佈告、請示、報告、批覆、通知、信函、簡報、會議紀錄、計劃和總結等。
4管理職責
4.1文書檔案室管理部門為公司辦公室,具體由公司辦公室文秘科負責,並接受市主管機關業務指導。
4.2.負責公司黨政文書,聲像檔案的保管。為公司生產、經營及各項工作提供文件資訊資料。以黨政機要檔案保管為重點,同時保證文書檔案的完整、保密和安全。
4.3負責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簽定和統計。
5管理活動、程式及要求
5.1.文書檔案收集
5.1.1文書檔案收集的範圍
上級來文及資料。
公司檔案。
公司歷史檔案。
已撤消舊機構的檔案。
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工作及活動的音像資料。
公司榮獲的各項榮譽稱號、獎牌、獎狀、獎旗等資料和照片。
公司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各項重要活動的音像資料。
5.1.2文書檔案的收集
按照文書檔案收集範圍,收集與所保管檔案有關的資料。
交接檔案的當事人在接收檔案時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由交接雙方在目錄上簽字或蓋章。
各部門交文書檔案室的文件需符合文書檔案工作要求,並由各部門主管領導稽核、簽字後方可交接。不符合歸檔要求的,文書檔案室有權拒收。
5.2.立卷與歸檔
5.2.1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由公司辦文秘科負責,具體工作按文件管理和上級業務規定執行。
5.2.2需歸檔的音像檔案,要認真填寫說明,編號登記。每半年對文件重新整理,時間在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
5.3文書檔案的整理和保管
5.3.1文書檔案以卷宗為單位進行分類、排列;涉密檔案按涉密級別分類,單獨保管。
5.3.2文書檔案室在收集零散檔案時,要認真區分,依照分類進行立卷。
5.3.3文書檔案發現檔案破損要及時修復或複製。
5.4.文書檔案的統計和檢查
5.4.1文書檔案室要設立文書檔案登記簿,檔案的借閱、返還及時登記、登出,對檔案的收進及提出情況進行數量統計。
5.4.2文書檔案室對所保管的檔案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遇到特殊情況及時檢查,並及時上報檢查結果。
5.4.3負責保管文書檔案的人員調動工作時要辦理移交手續。
5.5.文書檔案的利用和借閱
5.5.1文書檔案室所保管的檔案,原則上一律在閱文室調閱,需要查閱檔案時,由借閱單位提出借閱申請,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將檔案借出。
5.5.2複製檔案資料時,需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複製翻印。翻印時應說明翻印的單位、日期、份數和印發範圍和用途,並由文書檔案室進行復印。
5.6.文書檔案的鑑定和銷燬
5.6.1文書檔案室定期對已過期的檔案進行鑑定。根據檔案的政治、歷史,科學和現實價值確定其是否需要繼續儲存,並將不需要繼續儲存的檔案剔出銷燬。
5.6.2文書檔案的鑑定銷燬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承辦,對已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銷燬意見時,要經相關部門和人員具體核查,核查單位由公司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和企業發展部組成。
5.6.3文書檔案室對予批准銷燬的檔案要在檔案儲存目錄上登出,編制銷燬清單,審查批准後對檔案進行銷燬,並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監銷。檔案銷燬後,監銷人員在銷燬清單上簽名蓋章,同時標註檔案登出的日期,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技術開發人員、銷售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生產和後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範圍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資訊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公司採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內部檔案,如建礦過程中圖紙資料、檔案批覆、製作工藝、化驗品位、管理制度、客戶資訊、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客戶及其網路的有關資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 密級分類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一旦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股東名稱。
2、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3、按《檔案法》規定屬於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一旦洩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上級領導的來往情況。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賬號,保險櫃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碟、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產品的製造工藝、化驗標準、裝置檢測報告、重要儀器的圖紙和相關資料。
6、按《檔案法》規定屬於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公司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八條 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發展、生產、經營、財務、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一旦洩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
2、供應銷售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科、企管科、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
4、生產、技術、財務部門的安全保衛情況。
5、各類裝置圖紙、說明書、基建圖紙、各類儀器資料、各類技術通知及檔案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於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條 各密級知曉範圍
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一條 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理批准。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洩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洩露或可能洩露時,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格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得到獲准後方可進入,離開時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備有電腦、影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保密細則,並嚴格執行: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公司複製任何資訊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隨身碟或行動硬碟,不得使用私人的複製工具;電腦系統需要重灌時,需要提出申請,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關資訊的缺失。
第十七條 各單位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八條 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環節
第十九條 檔案列印
1、檔案由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檔案內容負責,檔案內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或不該宣傳的內容。
2、列印部門要做好登記,保密檔案應由辦公室負責列印。
3.列印完畢,所有檔案廢稿應全部銷燬,電腦存檔應消除或加密儲存。
第二十條 檔案傳送
1、檔案列印完畢,由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並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檔案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檔案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於剩餘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傳送保密檔案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試用期員工傳送保密檔案。
第二十一條 檔案影印
1、原則上保密檔案不得影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准方可執行。
2、檔案影印應做好登記。
3、影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影印廢件應即時銷燬。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
(1)借閱保密檔案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准,提供方負責做到專項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影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影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並註明;
(2)公司證件(如:公章、稅務證、營業執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須經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傳真件
1、傳遞保密檔案時,不得透過公用傳真機。
2、收發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四條 錄音、錄影
1、錄音、錄影應由各單位整理並根據情況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影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五條 檔案
1、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2、秘密檔案的保管應與普通檔案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3、檔案銷燬應經領導批准後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並做好登記。
4、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影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 外來人員活動範圍
1、保衛科應加強保密意識,無關人員不得在機要部門出入。
2.外來人員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礦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參觀時,不得接觸公司檔案、貨物和供應銷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條 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總經理辦公室、副總辦公室、辦公室、檔案室、化驗室、磅室、以及財務科、人力資源科等。
2、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並停留。
3、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鑑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條 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的全部資料(如試驗報告、資料資料、圖紙、電腦密碼、硬碟、隨身碟等)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後,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並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時,應當徵得公司的同意,並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徵得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檔案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辦公室,不得隨意移交其他人員。
6、公司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將檔案放入抽屜內或檔案櫃中。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洩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並處以 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洩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後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並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後批准。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5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使用者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使用者,熱情周到的為使用者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使用者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並積極解決,應本著為全體職工著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說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於律己,模範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檔案,並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並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不得以手機訊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效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並採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修理,並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係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獎金係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後;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係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並有節餘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係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後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後;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於兩院暫不執行統一排程,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誌,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資料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彙報,領導同意後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後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閒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資訊(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後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後得到使用者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資料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並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排程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群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後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准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後果自負。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厂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式
第四條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後、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週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後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行政部稽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於當天16:00前;週末加班於加班前最後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於加班前一週。);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本公司人員於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後的零頭按四捨五入)。
第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係數計算。
第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週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願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罰則
第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釋出,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佈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請單
申請部門
加班人員
加班日期
加班時間
始至止;共小時
加班原因
部門主管
行政部
總經理
備註: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本公司於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於上月底公佈並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並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方可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於職權範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絡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領導轉呈檢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 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 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 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絡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採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並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於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乾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乾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鑽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製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裝置。開動裝置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除錯,暫時離開裝置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並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後,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裝置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後,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由專業電工佈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裝置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裝置保持0.8米以上,並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裝置,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裝置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裝置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控,嚴禁用溼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控電器裝置,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裝置和線路不準超負荷執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效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裝置,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彙報。配電房內嚴禁吸菸,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菸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菸,儲存化學品和易燃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範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准,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並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裝置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並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執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範圍內劃出施工區域,並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裝置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裝置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檢視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並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後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絡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效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後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 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物件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裝置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後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範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裝置、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並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菸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後需休假1日以上,一週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報警並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併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許可權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9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四川xx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勞動用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原則、方式、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設計。
第二部分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八小時內,辦公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
午休時間為12:00至14:00(不針對出差人員及加班到22:00後下班人員)。
2、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打卡報到,有事需外出的必須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或提交釘釘外出申請,事假及調休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年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計,審批通過後方可外出,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樂捐5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含),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日工資的2倍(基本工資21.75天*2)扣除5分鐘內(不包括5分鐘)不算遲到。
3、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事假請假單或提交釘釘申請,請假1天(含)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請假超過1天以上3天(含)以內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審批通過後准假,3天以上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准假,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事假天數)。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請假三天及以上需提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補填病假請假單,請假審批流程同事假。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1.75天×病假天數/2)。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或釘釘提交外出申請。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6、如未能按上述第3、4、5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二倍日工資(2×基本工資/21.75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7、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補貼+獎金。
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社保+補貼。
2、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表現突出者可視情況而定),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及時核對金額,不允許隨意交流個人收入金額。
第三部分員工的福利管理制度
一、假期型別
(一)無薪假
1、所有事假均為無薪假,連續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30天。
2、年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基準年薪/12/21.75。
3、月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月薪/21.75。
(二)有薪假
1、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收費單等原件,且與請假時間相符),視為病假。全年病假天數不超過24天。
②病假一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50%;病假超過一天,五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40%;連續病假超過五天,按醫療期相應待遇處理。
2、醫療期
①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住院治療的,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②醫療期結束後,員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按調崗、調薪、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等方式處理。
③在規定醫療期內,員工收入按當年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為基數計算。
3、工傷假: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屬於工傷的情形,經申報批准後可做工傷處理。傷者入住當地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指定的醫院,並持醫院證明方可進行休假。工傷期間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婚假:
根據國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四川省外員工可增加2天路程假,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產假:
產假期限根據國家規定執行。20xx年產假規定為女員工生育假期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為5天。
7、陪護假:
①男性員工屬於晚育的,且生育第一胎的,在配偶生育前或後可一次性享受10天陪護假(含節假日)。
②陪護假需報人力資源部稽核,並出示員工結婚證、準生證及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
③陪護假為帶薪假。
8、哺乳假、接送假:
女性員工育有13週歲(含)以下的小孩,工作日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接送假。哺乳、接送假為帶薪假。哺乳假、接送假不能累加使用。
9、學習假:
員工在考取註冊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後,並註冊用於公司的,可持有效憑證補請學習假(一年內假期不超過5天),學習假為帶薪假。
10、年假:
與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從第二年起可享受帶薪年假,司齡每滿一年派發一次。
年假天數
司齡
年假天數
1~2年
5天
3~4年
6天
以後每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長不超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或者衝抵休假天數:
①司齡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②司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③司齡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④請事假連續超過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⑤全年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⑥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假,年度內又出現本條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3)年假使用
①年假可由本人申請,也可由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統一安排。如由本人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可對員工的年假申請進行調整。
②原則上年假要求在本年度內休完。公司在每年3至8月份有計劃安排員工休年假,其餘月份根據工作情況,不批准連續年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年度內休完年假的,經總經理批准,可將剩餘年假延期至下年度累加使用。
11、國家法定節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為帶薪假。
12、六一兒童節:
育有13週歲以內兒童的員工可帶薪休假半天。
13、三八婦女節
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可帶薪休假半天。
14、保險: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成都市社會保險福利。
15、生日福利:轉正員工在生日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福利一份。
16、全勤獎:為加強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設立全勤獎:
①員工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請假。
②月末根據考勤打卡記錄統計確認後,一次性每月給予全勤獎勵。
三、假期規定
1、婚假、年假及三天以上的國家公佈的長假(含調休)相互間不能連續休假。
2、三天以上的國家公佈的長假(含調休)前後各一天不得請事假和調休。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按法律規定禁止錄用以下人員:
①未滿法定工作年齡者;
②經醫療機構證明的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適合工作的疾病者;
③被剝奪公民權利尚未恢復者;
④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⑤曾有嚴重瀆職行為者;
⑥曾因貪汙受賄、私挪公款受到處罰者;
⑦其它違反國家禁止性法律法規者。
2、員工入職辦理:
①新員工到部門辦公室報到,提交各類相關材料。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等。
②新員工填寫入職登記表,辦理入職。
③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安排辦公位置等,並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由直接負責人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④試用轉正:新員工工作滿試用期時,由部門主管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主管對其進行評估,填寫《轉正申請表》,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簽訂合同前提條件:能勝任本崗位工作,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誠實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類別
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主創及以下級別設計師/其它崗位基礎員工
三年
3個月
資深設計師及以上/中層以上管理崗位
三年
6個月
中級以下設計師
一年
1-3個月
試用期間表現特別突出或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可申請提前轉正。
五、加班
1、非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經方案組長或專案設總或中心副總組織,由總經理籤批確認,記為加班。加班確認手續需在加班後二個工作日內完成並交行政前臺備案,逾期則不記為加班。
2、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由總經理籤批認可的在公司的集中加班,視為加班。
3、加班考勤以加班確認手續為依據(包含釘釘打卡記錄)。
4、方案組長、專案設總、中心副總對加班考勤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5、加班時間,按月統計並公佈。
六、加班紀律
1、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應合理安排工作,杜絕不必要的加班。
2、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員工需無條件服從,不可拒絕。
七、加班補助
1、加班工作餐:在公司工作到20:00以後的、非工作日集中加班,公司提供加班工作餐(用餐標準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交通車: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超過21:00後的,公司安排交通車送加班員工至相應公交車站或換乘地點。
3、自帶車輛員工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拼車的、或因加班額外產生的停車費,給予車輛補助(按公司現行車輛補助規定執行)。
八、晉降級:
1、定期:
①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晉降級評定工作,參加人員為司齡超過一年的員工。按照公司管理體系標準對符合要求的員工上一年度工作業績進行績效考核,經公司綜合評定後確定晉降級。
②新進員工在轉正滿半年後,參加一次評級工作。
2、不定期:在平時工作中,對錶現優異、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或表現惡劣,無法勝任本崗位工作者,由用人部門提名,報各中心副總及總經理核准後,向董事長提請晉降級批准。
九、崗位調整:
1、員工可根據自身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申請崗位變動。
2、公司可根據發展需要、員工個人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對員工調整崗位。
3、凡需要進行崗位調整的人員均須填寫《員工崗位調整申請表》,並報本部門、調入部門、人力資源部、公司領導審批。崗位調整以人力資源部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後方生效。員工崗位調整時,應填寫《工作物品移交表》,並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接工作、物品,結清相關帳務,並經調出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到新崗位入職。
4、員工離職辦理:
①員工離職,須提前15-30天提交離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提出書面或釘釘申請,人事部簽字,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
②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雙方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交還公司財物。
③員工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後,到財務部進行各種款項的交割結算,包括各種借款、物品扣款、工資、福利等結算。
5、合同解除:
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會同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私吞公司財產、洩露公司商業機密、未經公司允許擅自幫助其他品牌或人員等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上級、出言不遜或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等行為,嚴重影響公司品牌形象的。
7、試用期內,離職人員以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其實際勞動時間給予工資。
十、財務制度
(一)報銷制度:
1、各部門員工每週把要報銷的票據統一交到主管部門稽核後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交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①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②部門主管簽字-(稽核費用合理性)
③財務部主管簽字-(稽核票據真實性並符合財務制度)
④總經理簽字-(審批簽發)
⑤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並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後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准,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4、將填寫貼上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稽核後,交出納報銷領款。
第四部分員工的培訓計劃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目前公司發展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採用多種方式開展培訓實施。例如開展內部員工當任講師、聘請專業講師,購買線上影片培訓、採購專業培訓課程等。
批准與解釋
1、本制度自審批完成之日起生效執行。
2、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其他有關規定執行,與本制度有衝突的公司的其他規定,自本規定執行日起廢止。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規範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則上由各部門主管擇優推薦及個人申請保證,或在本公司表現優秀之在職人員。
第三條 公司各區域櫃店人員來我處短期受訓住宿時,須等同遵守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其他人員申請宿舍,應填具宿舍分配申請單,交由主管核准後送行政部登記並聽候分配。
第五條 住宿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辦理住宿證於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
第六條 為使宿舍安全與衛生,特規定以下各項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6s委員會將不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予以通知整改或處罰。
(四)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五)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六)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七)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八)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九)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十)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一) 宿舍樓開放時間為早上8:25關門;下午17:30開門;晚上22:45關門,雙休日白天正常開放,晚上照常關門。
第七條 行政部經常派員或保安檢查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相關指導。
第八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員互相推選,設定各宿舍舍長負責自治、安全、衛生、紀律等管理。
第九條 住宿人的私有財務及貴重物品,應各自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應及時報告舍長及行政主管,以做備查。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隨地大小便,不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一條 住宿人員下班後的休閒活動範圍,除娛樂室、籃球場外,不得任意至車間或辦公大樓遊蕩。
第十二條 住宿人員如需外出者需在門衛處登記並將本人住宿證放置在保安室,晚間最遲應於23:00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保安室電話報備。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三條 宿舍內配備設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十四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公司財產物品;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公司內一切公共設施
第十五條 公司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在保安室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並在門口會客室聯絡交談,不得帶入生產車間及宿舍內。
第十六條 公司住宿人員在休息時間內,禁止將其它非住宿人員帶入宿舍內。
第十七條 為確保公司人員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所有公司人員禁止在公司廠區內的人工湖及河邊垂釣、捕魚活動。
第十八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時,應於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並於離舍三天前通知總務組,由該組負責相關點收接管工作,否則以移交未清處理。
第十九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得依本公司員工手冊 規定進行懲辦、賠償或取消住宿權。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
一、住宿費
1..凡屬本公司員工
凡申請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120元;室長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60元,但要聽從樓長安排的工作(含水電費、房租費);費用支付於月底最後一個星期交於財務,行政部憑收據安排住宿;臨時住宿人員按每天4元收費。
2. 凡屬培訓人員
2.1.外來培訓人員如向公司申請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費100元(含水電、房租費、餐費)。
2.2.費用結算由我公司財務與所培訓人員所在公司財務統一結算。
二、用餐費:
2.1早餐:公司提供供應商來公司,員工自費購買。
2.2雙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員工在每週星期五下午四點前如在公司用餐須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3週一至週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員工每天下午三點半前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4每月的最後一天住宿員工需自覺把當月累計的餐費(每餐6元標準)交至財務部。
三、維修費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損壞的,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2.如有物品是人為破壞,按維修發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11
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後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為員工定時供應午餐,就餐時間統一規定為:午餐時間:12:00—13:00 (就餐時間隨季節調整再行通知)
第二條、 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後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擴音早用餐或佔用辦公時間用餐等不遵守時間秩序的情況出現。
第三條、 自覺維護就餐秩序,按照先後次序排隊取餐。取餐時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禮讓。
第四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統一配備餐具一套(飯盒以及飯勺一個),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間的餐具櫃統一保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購置新餐具。
第五條、 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洽談室、司機休息室,所有員工均只能在此兩處就餐,(董事長、總裁除外),違者罰款50元/次。
第六條、 用餐時要注意保持安靜,禁止高聲喧譁、起鬨、敲碗等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七條、 用餐提倡節約,支援光碟行動,反對浪費。就餐時所有員工,視自身情況而定,吃多少飯菜打多少量。用餐結束後,米飯多於20粒,菜品殘羹多於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八條、 用餐時,不得將飯菜殘羹隨意丟棄在餐桌上,同時,不得隨地亂扔亂丟。用餐後,各人員必須將自己所坐位置衛生清理好。每天實現輪班清點衛生檢查制,一旦檢查不合格,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50元/次。
第九條、 用餐結束後,殘羹倒入垃圾桶內,所有人員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須在茶水間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條、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辦公室整理後及時對好建議進行採納、改進。促進食堂的健康運營,切實為員工做好後勤保障。
公司制度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 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 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稽核、批准。
第五條 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 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 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