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通用8篇)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通用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通用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了維護教師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師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嚴格遵守《教師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生活環境。

  第二章宿舍管理機構

  第一條教師宿舍由教師共同選出的宿舍長何淑平管理,教師宿舍長由園領導、後勤辦統一管理。

  第二條宿舍長直接領導各室,負責宿舍安全防範,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宿舍長的領導及安排。

  第三條宿舍長職責

  一、安排並監督住宿人員輪值宿舍衛生,確保宿舍整潔;

  二、及時傳達、組織落實園務制訂的各項宿舍管理資訊和指示;

  三、及時蒐集、反饋宿舍員工動態、意見;

  四、及時報修宿舍損壞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及時通知園務處理:

  1、宿舍內有不法行為:如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撲克牌)、鬥毆及酗酒等;

  2、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3、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如超過晚上22:00後大聲喧譁、看電視等影響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衛生管理

  第四條教師宿舍衛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飲料瓶等雜物;

  2、不得在牆上塗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二、教師宿舍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廣州市荔灣區海龍生態幼兒園

  1、每月的第一週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長全面安排及監督。

  三、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保證門、玻璃及窗乾淨,窗框上沒有積灰;

  (2)地面拖掃乾淨,包括沙發、床底地面;

  (3)宿舍門口不得有垃圾、積水,每天必須清倒門口垃圾。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面、櫃內、書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擺放整齊;

  (2)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擺放要整齊。

  3、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並及時清倒。

  4、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不使用蠟燭;

  (2)不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四、寢室衛生每週五檢查。

  第四章

  鑰匙管理制度

  第五條住宿教師在園長處交鑰匙押金,登記註冊,方可領取,建立使用登記冊,教師離職交還鑰匙後退還押金。

  第六條教師不準私自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長,在宿舍長同意下另配,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七條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教師一律不借。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2

  為了管理好教師宿舍,加強治安、保障住宿教師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師有管理委員會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住宿教師不準擅自調換房間。

  2、教師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晚9:00後值班教師負責鎖上週莊房大門。(如果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管理委員會告知,否則後果自負。)

  3、住宿教師若提供鑰匙給非住宿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有失竊現象、追究當事人責任。

  4、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5、嚴禁將週轉房的物品帶出學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週轉房會不定期的對周莊房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

  6、為保證教師正常休息,晚9:00以後到次日5:00以前,嚴禁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影響正常休息的活動,違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教師嚴禁在自己寢室以外吸菸,違者罰款處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8、遵守社會公德,不準大聲喧譁。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不準私自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做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其他安全隱患時,要立刻通知管委會。

  10、嚴禁在周莊房內以任何形式或藉口飲酒,發現一次立即搬離週轉房。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須徵得管委會的同意,不聽勸阻者,宿舍內所有人員有義務設法消除潛在隱患。

  二、衛生管理

  1、住宿教師應該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保持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各層樓衛生。

  2、寢室內教師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統一擺放整齊,地面乾淨,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給人以舒適溫馨的感覺。

  3、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內和丟擲窗外。

  4、各樓層值日教師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掃一遍。(包括窗臺)

  5、發現哪一個寢室亂、贓、有異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則搬離週轉房。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3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佔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為教師為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乾淨、擺放整齊,門窗乾淨,宿舍周圍(走廊衛生乾淨).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託幹,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週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於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4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 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 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裝置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

  (1) 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的宣傳物品。

  (2) 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裝置及使用功能。

  (3) 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裝置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 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裝置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匯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5

  一、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拿學校公物。

  二、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午班主任在學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時間不得遲於23∶00。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

  三、宿舍長負責安排好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師應認真整理好床鋪,並自覺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潔。

  四、任何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利用學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七、節約水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飯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體宿舍的水電費應由住宿教師承擔,原則上應由所住教師平均分攤。

  九、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加強學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學生處負責全校學生宿舍管理、定期檢查評比。

  二、宿舍管理員直接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安全、衛生、消防等)。

  三、宿舍衛生要求:

  (1)無塵,房門不準亂張貼,不準掛東西,窗簾掛放應美觀大方。

  (2)地板無垃圾,室內、室外的天花板、牆、燈管無塵無蜘蛛網;牆壁光潔,不準亂張貼,不準掛衣物。

  (3)被褥、枕頭要求收疊整齊,擺在靠後窗一方的床頭,床上不準掛放其他衣物,不準掛床簾,床架乾淨無塵;起床後,蚊帳必須收起掛靠牆壁上。

  (4)書架、板凳乾淨無塵,桌面乾淨整齊,書架上的書擺放整齊美觀;日用品、學習文具按宿舍實際情況統一擺放有直線感,板凳不用時將其放入桌子下與桌子相平。

  (5)桶盆按各宿舍情況具體擺放,要求整齊、美觀。

  (6)角落保持清潔,無衛生死角。

  (7)洗衣機統一擺放在洗手間,洗手間保持乾淨。

  (8)衣櫃按學校要求擺放。

  (9)各宿舍按實際情況實施上述條例。

  四、宿舍紀律

  (1) 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2)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得自行選擇宿舍和床位。

  (3)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亂塗東西,損壞公物的行為。

  (4)嚴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雜物、摔東西、損壞公物的行為。

  (5)嚴禁在宿舍發生不文明行為。

  (6)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會客以及睡懶覺;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由舍長負責監督。

  (7)不準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值班員同意,方能進入。

  (8)節約用水用電,人走關水關電。

  (9)未經宿室管理員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10)不得無故拒絕檢查,對檢查人員不得有無禮行為。

  (11)同宿舍同學應該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

  (12)注意防火、防盜,外出關窗鎖門,敢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反映。

  五、值日製度

  (1)每間宿舍選出舍長,對宿舍管理全面負責,宿舍要有輪值制度,值日生負責門窗、地板、洗手間的衛生。

  (2)在離開宿舍前做好關窗、關燈和鎖門工作。

  (3)值日生協助舍長督促同學搞好內務,遵守宿舍紀律,對違反制度的同學應大膽批評指正。

  六、宿舍檢查、評比

  (l)宿舍檢查分固定檢查、突擊檢查兩種。每週一次固定檢查,每月兩次突擊檢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員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固定檢查、評比,學校政教處負責組成宿舍評比小組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突擊檢查、評比,每次評比結果及時公佈。

  (3)政教處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固定檢查、突擊檢查成績分別佔40%、60%。

  (4)每學期按公佈欄成績累計總和排名次,評出校文明宿舍、優秀舍長和先進個人。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7

  1、凡公司職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納100元床鋪押金,辦公室根據押金收據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電費。

  2、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保管好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3、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私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4、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搞好室內、室外和個人衛生,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罰款30元。

  5、嚴禁從樓上向下拋擲垃圾,傾倒汙水,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嚴禁外來人員在集體宿舍內過夜,因工作需要確需過夜者,須持身份證到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違者對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酗酒,違者視情節輕重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處以50—100元罰款。

  8、集體宿舍晚九點半熄燈,違者對相關責任部門罰款20元/次。

  幼兒園教師宿舍規章制度8

  1、教師及家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共同搞好教師宿舍區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師宿舍的教職工及家屬,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電阻絲等大功率的電器,以防教師宿舍電路短路、老化等問題出現。如電路出現了問題,應及時給總務處彙報,安排專人進行維修。

  3、在陽臺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無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嚴禁在上下樓梯間擺放、堆積煤塊、雜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師宿舍前後、樓道玩火、放鞭炮等,嚴防事故發生。

  5、教職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並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6、值周行政、老師要經常到教師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防消防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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