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範和有關消防聯動控制及操作等專業知識,應具備專業操作資格,經自治區社會消防培訓中心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裝置操作技能和常見故障處理方法,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訊號。
三、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專兼職值班人員不得少於6人,每班不應少於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和《自動消防設施裝置系統執行情況登記表》。
四、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五、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開關處於自動(接通)位置。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警訊號後,必須立即通知樓層工作人員或巡樓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員)進行確認,並填寫《火警報警記錄表》,存檔備查;
七、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八、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2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資訊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定消防控制室但設定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520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裝置,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裝置。
3.2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端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資訊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裝置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裝置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資訊;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狀態資訊,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裝置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裝置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資訊,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定的消防裝置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執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裝置組成系統時,各裝置之間應滿足系統相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儲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型別、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說明、裝置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等;
h)裝置執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裝置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儲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裝置的配電櫃啟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絡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資訊;
b)應能用同一介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裝置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資訊;
d)當有火災報警訊號、監管報警訊號、反饋訊號、遮蔽訊號、故障訊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訊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訊號類別和部位等資訊;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訊號和反饋訊號的狀態資訊,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訊號的狀態資訊;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介面,介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資訊、故障資訊和相關聯動反饋資訊。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遮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資訊;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裝置的狀態資訊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訊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並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訊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資訊、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資訊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資訊;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資訊;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訊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訊號、緊急停止訊號和管網壓力訊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資訊;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訊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訊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訊號及消防電梯執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割槽、預設廣播資訊;
b)應能分別透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割槽、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透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
b)應能將消防用電裝置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資訊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資訊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程式碼等內容的記錄,儲存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裝置(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列印歸檔或燒錄存檔歸檔。
7資訊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訊號或聯動訊號後1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資訊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資訊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資訊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資訊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資訊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資訊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資訊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資訊應優先於其他資訊傳輸。
7.7資訊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裝置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3
消防控制室應24小時有人值班,即使在特殊情況中,也應保證有一名人員留守,以便處理緊急情況。
1、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任務
(1)、負責對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背景音樂與緊急廣播系統的各種控制裝置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3)、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現場火情和主管部門的要求直播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紀錄。
(5)、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2、事故處理程式及日常管理制度
(1)、事故處理程式
A、接到報警訊號後,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B、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認真做好記錄。
C、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資訊,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D、消防控制室值機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消防裝置及背景音樂與緊急廣播系統等有關裝置,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報告單位值班領導,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E、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裝置正常執行狀態。
F、消防控制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沒得到上級領導批准,嚴禁帶人對值班室、機房等工程重要部位參觀、訪問。
G、每日工作記錄應認真清楚,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或跟進,努力減少一切失誤。
H、消防控制室電話應保障暢通無阻,接聽電話應清晰、明快,禁止長時間佔線,禁止任何人上班時處理私人電話。
(2)、日常管理制度
A、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B、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裝置的效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C、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與人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裝置。
D、嚴密監視裝置執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紀錄,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E、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裝置。
3、人員配置及人員素質要求
(1)、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數的配備
A、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B、每班不少於2人。
C、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D、保持值機人員的相對穩定。
(2)、人員素質要求
A、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體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適宜在18~45週歲之間。
B、熱受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C、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定明顯的標誌;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定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5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每班值班人員不少於2人,其中1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六、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定明顯的標誌;
七、消防控制室應設定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八、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雜物。
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的配備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於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週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裝置操作人員職責、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裝置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三、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裝置,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裝置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後,應保持鎮定、不得慌亂,並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式進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式:
1、接到控制裝置報警顯示後,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和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後,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整到自動狀態,並立即撥打電話“119”,向消防救援機構報警,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
4、報警後,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領班要監視系統的執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式:
1、接到控制裝置報警顯示後,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持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或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4、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式,並應定期進行演練,達到熟練掌握的程度。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制度6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影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裝置檢查,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檢查和裝置執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裝置。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定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定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