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私車公用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私車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強企業凝聚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XXX集團本級及所屬各單位的私車公用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經集團總栽批准將其私有車輛用於公務活動。

  第二章 條件及審批程式

  第四條 具備駕駛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私車公用:

  一、對本集團有特殊貢獻人員;

  二、在本集團擔任特殊職務人員;

  三、確因公務所需經常使用車輛,但所在單位又不能滿足需要的。

  以上人員中,不包括已實行銷售費用包乾的銷售人員及片區負責人。

  第五條 私車用於公司業務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稽核後報集團總裁審批(附私車公用申請表)。申請專案包括:申請人、申請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時間、使用車輛種類和車輛、人身保險情況等。

  第六條 對於符合私車公用條件且已經集團總裁批准的,應與所在單位簽訂私車公用書面協議。

  第三章 費用報銷規定

  第七條 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除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四次合理費用外,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額外報銷公務活動費100元。

  一、已婚職工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兩地。

  二、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縣(市)。

  三、工作單位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距離不超過200公里。

  每月報銷的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的四次合理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油費。過路過橋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途內發生的費用核報;油費按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間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報。

  已享受本條規定待遇的,不再報銷與往返公司與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關的計程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八條 按規定程式報經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者,每月憑過路過橋費和油費發票報銷費用300元。

  第九條 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內出差,不再派用公車,也不再報銷出租車票或其他公交車票。

  第十條 已享受上述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待遇的人員,因公去單位所在地縣(市)外出差的,原則上應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確需借用其私車時,只准報銷過路過橋費和油費,油費按每公里0.30元核報,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 每月報銷費用一次,具體時間由所在單位自定。報銷時應填寫《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單》並附上相應發票後規定程式報銷。

  第四章 法律責任及其他

  第十二條 私車公用車輛必須向車輛所在地車管部門辦理強制保險和任意保險,按規定交納養路費等,辦理一切規費所需支出由車主自負。

  第十三條 因私車公用而發生的交通責任事故,本集團及其所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與交通事故相關的其它費用(如事故處理費、車輛維修費等),由車主自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集團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集團辦公室,各單位對私車公用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各公司辦公室。私車公用費用報銷的稽核部門為各單位財務部。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自XXXX年1月1日起試行。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2

  一、 目的

  隨著公司業務發展,為提高辦事效率,針對員工因公務外出需要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人員,報經公司批准將其私有車輛用於公司公務活動,並與公司簽訂《員工私車公用協議書》者。

  三、 申請條件及審批程式

  1、員工必須確保私車保險齊備、車況良好,本人實際駕齡超過1年且在交警部門未有主要嚴重責任事故記錄,方可申請私車外出用於公司業務。

  2、員工確因公務需要臨時使用私車外出時, 必須事先填寫《私車公用申請表及行駛記錄表》中的“私車公用申請”部分,經由分管領導稽核批准後方可外出。

  3、外出時,拍攝起始及返回公里數傳送在公司微信工作群,用車結束後員工本人填寫行駛記錄,經由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交予財務報銷。如公里數遺漏拍攝,則以百度地圖駕車模式下最少時間狀態計算里程。

  四、 私車公用費用報銷專案及標準

  關於公司私車公用的管理規定

  1、私車公用車輛的維護費、修理費、年檢費、保險費均由車主本人承擔。

  2、私車公用里程補貼按照1元/公里的標準進行補貼,正常的過橋過路費、停車費等據實憑發票公司報銷。

  3、私車公用補貼費用需要以正規的燃油發票作為報銷憑據。燃油發票僅作為事件憑證,票面金額不作為報銷金額,具體報銷金額以實際公里數為準。

  4、私車公用所有報銷單據不得以其他憑證核銷或變相沖抵。

  5、每月15日報銷上月費用,報銷費用由財務統一支付。

  五、 關於私車公用的管理

  1、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需按照《私車公用申請及行駛記錄表》的內容及時地做好記錄,不準弄虛作假,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2、員工非公務用車或將私車擅自借予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

  3、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車輛管理及交管部門備查所需的證件及相關手續齊全並始終在有效期限內,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

  4、私車公用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部門的'指關於公司私車公用的管理規定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5、私車公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規,對於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員工本人承擔。

  六、 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期實行,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以上條款未盡之事,作個案處理,並會根據公司發展不斷修訂和完善。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3

  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方便員工外出辦公,允許員工開私車辦公事,為了進一步規範私車公用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私車公用的概念:上班時間內,經公司相關部門稽核同意,用私車辦理公事的行為。

  2、根據公司需要,有私車公用的,應與公司簽訂《私車公用租賃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私車公用時,由公司行政部開具《私車公用審批單》,報銷人每月憑《私車公用審批單》計算公里數,按每公里數給予補貼。憑加油費發票報銷,過路過橋費具實報銷。費用報銷按公司正常費用報銷流程和手續辦理審批和簽報。

  4、行車費用。公司補貼行車費用,所有私車公用的補貼標準為0.8元/公里,經稽核彙總後在次月工資中統一發放。

  5、私車公用的所有車輛都必須投保車輛保險,由車主交納,如交強險、商業險等。

  6、罰款。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由車主本人負擔。

  7、其它車輛費用。車輛年檢、維修費、車輛購置稅、折舊費等由車主交納。

  6、意外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後,車主應作應急處理,迅速報案並及時聯絡公司行政部。車輛事故賠償費和修理費由車主本人負擔。

  7、本規定從20XX年10月8日頒佈實施,本規定解釋權屬行政人事部。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4

  為了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保障公司各部門工作的順利進行,公司允許在特定條件下有關人員可以使用私人小車外出辦理公務。為加強對私車公用的管理,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適用條件(同時滿足):

  1.確因公務需要外出;

  2.用車人須有兩人(含兩人)以上同行; 3.需持有效派車單。

  二、用車範圍:

  1.距離公司位置或辦事處地點300公里(單程)範圍內可申請私車公用,超過300公里一律不批准私車公用,特殊情況需總裁特批。

  2.所處理公務區域內,公共交通便利的,一律不批准私車公用。

  三、 報銷費用:

  1.公司對私車公用給予1.5元/公里補貼,用車人憑有效派車單、汽油費、橋路費、停車費等有效票據報銷經費,沒有票據的不能報銷。

  2.駕車人違章駕駛的罰款由個人自理,公司不給予報銷;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公司不給予報銷。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保險費、車船稅、年審費等,一律自行承擔,同時也不能作為私車公用的費用報銷。

  四、審批程式:

  1.申請派車。用車人向行政部申請用車(填寫派車單),在符合本“辦法”第一條(適用條件)和第二條(用車範圍)規定的情況下,行政部負責人在派車申請單寫明情況並簽章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給予退回。

  2.出車。用車人持有效的派車單方可出車處理公務。

  3.報銷費用。結束公務後一週內,用車人憑汽油費、橋路費、停車費等有效票據和經審批的派車單,填好費用報銷單,按審批程式報銷即可。

  五、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用車人在填寫《派車單》時,必須認真寫清楚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往返公里數等,對填寫不清楚的,行政部門有權不給予簽字確認。

  2.私車公用的申請人必須是外出公務的本人,不得以本人名義為其他人申請私車公用。如果發現被批准私車公用後本人實際沒有外出,但又按私車公用報銷費用的,一律按違規違紀處理。

  六、特別說明

  各辦事處處理公務的交通費用,市區範圍內一律實行包乾制度,800元/月/辦事處(含私車公用費,打車費,公交費等)。費用報銷由辦事處負責人統一憑汽油費、公交車費、計程車票等有效票據在800元範圍內實報實銷。出市區原則上不提倡私車公用,確因業務需要需私車公用者,一律事先填報電子版本派車申請單,經上級領導OA或郵件批准後,相關費用列支相應專案費用中,並抄送至行政部備案。其中,200公里範圍內由分管總監批准即可;200公里以上需銷售總裁批准,未經批准一律不準私車公用,產生相關費用一律自負。

  七、實施時間及解釋

  本辦法從20XX年11月1日起實施並由行政部統一解釋。

  私車公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車輛使用要求,加強私車公用的管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需要私車公用的員工(職務及技術職別以公司正式認命檔案或 總經理批示為依據)

  三、私車公用形式

  1、根據核定標準按月發放車輛補貼;

  2、臨時徵用私車;

  四、費用標準

  1、費用補貼標準:500-3000元/月;

  2、補貼人員:由本人提出,公司稽核後確定具體補貼金額;

  3、承擔臨時徵用的,費用參照公里數進行核定,按照1.2元/公里的補貼基數進行補貼;

  五、相關規定

  (一)享受車貼人員

  1、市內交通費:享受補貼的員工,不再發放任何形式的交通補貼,亦不再核銷相應的市內交通費;

  2、補貼發放:補貼以本車費用發票(燃油、過路、維修保養)的形式核定報銷,補貼每月核銷一次,按通常手續審批;

  3、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享受補貼者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也涵蓋在補貼內,不允許再另外報銷車輛維修維護保養費;

  4、車輛保險費(交強險以外險種):不在補貼範圍之列,由車主自行負責;

  5、病事假、出差連續達一個月者,不再享有該月補貼;

  6、享受車輛補貼的私車在公司需要用車時應接受公司排程;

  (二)非享受車貼人員

  1、因公外出或者出差需要用車時,用車人可以申請私車公用;

  2、私車公用應填寫《用車申請單》提前報批,列明去向、事由、車牌號、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填寫完整後報相關領導稽核;

  3、私車公用的補貼中只包含汽油費,其他因公相關費用按照正常程式報銷。

  六、違章與事故處理 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員工所發生的一切違章、交通事故、罰款、民事糾紛等均由此產生的事故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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