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通用8篇)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1

  一、工作場所內不得嬉戲打鬧、閒聊、玩手機、網路遊戲、網路聊天、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吃食物、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三、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須面帶微笑並主動問好;

  五、上班要統一著工裝,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六、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乾淨的工作環境;

  八、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裝置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值班人員做好監督檢查;

  九、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十、同事間要團結互助、相互協作,相互支援。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公司章程範本。

  第二條公司名稱:寧夏廣軟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銀川市民族南街184號

  第四條公司由王濤郭軍儉霍禮鈴共同投資組建。

  第五條公司依法在銀川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公司經營期限為10年。

  第六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公司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的監督。

  第八條公司宗旨:自主創新、專注務實,服務社會

  第九條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一條本公司經營範圍:計算機系統整合,通訊工程,安防工程。

  第十二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貳佰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股東的姓名

  王濤郭軍儉霍禮鈴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股東享有的權利

  1、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3、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五條股東負有的義務

  1、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辦理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甲:王濤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7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4 %。

  股東乙:郭軍儉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股東丙:霍禮鈴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66人民幣萬元整,佔註冊資本的33%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出資,不需要股東會同意。

  第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

  1、須要有過半數以上並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兼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紀要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範本中公司設經理,經股東會同意可由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有關負責管理人員。

  第二十六條公司設立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任期每屆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2、當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3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視窗,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 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 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 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資訊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 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將菸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 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 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裝置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裝置除錯。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裝置,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後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5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執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排程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

  第二條 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資訊,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 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影進行檢視,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衛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 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 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 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 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 保持監控室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 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絡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 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影的內容。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條 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 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 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 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 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多人合作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條 嚴禁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 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 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影、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 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 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譁、起鬨、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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