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1

  1、公司內部人員出入

  (1)進入公司時應著裝整潔,嚴禁穿著拖鞋、背心或短褲進入;嚴禁攜帶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2)內部員工出入時應主動出示公司統一辦理的工作證,門衛例行檢查時應主動配合。

  (3)未佩戴工作證的員工經同事或領導證明確屬公司員工的,應主動在門衛處《內部員工無證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並按公司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4)員工在廠區期間應按要求佩戴工作證,未佩戴工作證的應主動接受巡查人員的詢問並配合巡查人員作好記錄。

  (5)如有隨行的外來人員填寫來客出入證方可進入。

  (6)正常上班時間需要外出的公司員工,憑外派公出單或派車單方可離開公司(遇突發情況酌情處理)。

  (7)班中如有請假人員,請假手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後,可憑行政人事部開具的請假證明出廠。

  (8)工作證未隨身佩帶的,處罰10元/次。

  2、來客來訪人員出入

  (1)來訪人員進入公司時門衛應主動問好,詢問來訪人員的身份、來訪事宜、並指導來訪人員進行來客登記,門衛透過電話聯絡受訪部門,經同意後為來訪人員辦理《來客來訪出入證》,並引導來訪人員進入。

  (2)來訪人員離開公司時由受訪人在“來客來訪出入證”受訪人一欄簽字,門衛驗收後放行。

  (3)遇團隊來訪、相關政府部門來公司檢查工作等特殊情況,接待部門應提前告知門衛做好接待工作。特殊情況不受本規定約束,門衛及時做好接待記錄。

  (4)外來人員所找受訪人門衛電話聯絡不上的,外來人員可押其有效證件進入。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各施工班組遵照執行。

  1、門衛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嚴格門衛制度,對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動。

  2、非作業人員、未戴工作卡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確因工作需要進入現場內的,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相應手續後方能進入作業場所。

  3、准許進入現場的,必須戴好安全帽,並要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4、門衛工作人員在一天24小時中,必須有兩人上班(具體人員內部安排),做好門衛管理工作。

  5、嚴格執行工地辦公室制定的人員進出制度,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實行來訪人員登記手續,到工地推銷產品的人員必須到工地辦公區內辦理事宜,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經辦公室同意後,正確佩戴安全帽,方可進入。

  6、無送貨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7、送貨車輛一律登記車牌,離開時檢查。

  8、門衛工作人員由工地指派一名負責清點,驗收晚上進入工地的材料並及時報專案部辦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執行工作。

  10、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遇無法處置的意外,應及時報警。

  11、各班組退場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須報工地辦公室同意,同時列出物品清單,清單必須有專案部管理人員簽字門衛方可放行。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3

  一、實行封閉式管理,工地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二、工地門口保證全天有人值班,做好個人防護。外來人員做到“進門必攔、體溫必測、資訊必登、外人必勸”。

  三、加強衛生管理。公共區域每日消毒,特別是公共衛生間、活動中心等場所提高消毒頻率。加強生活垃圾清運消殺,其中廢棄口罩要專門處理、垃圾收集站(點)單位快遞櫃等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每天不少於兩次。

  四、防疫物資: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儲備充足,保證三個月用量。

  五、人員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測體溫,指定專人負責統計記錄。

  2、如有人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按照縣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檢測並隔離。

  3、外出人員返回後嚴格執行防疫規定:風險地區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離點做核酸檢測並隔離。

  六、在工作、生活場所設定充足的洗手設施和配備洗手液或肥皂等衛生用品。

  七、宿舍要儘量降低人員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廠房、辦公場所、廁所等場所加強衛生管理,保持清潔,按要求開窗通風和消毒,每天通風2—3次,每次至少30分鐘。

  八、避免集體同時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飯制,或可採取分時段進餐(就餐時人員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4

  一、嚴格落實建築工地疫情防控責任。施工單位承擔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設定疫情防控管理專崗,落實日常防控措施以及專案復工開工前的全面排查、復工開工準備等工作。監理、專業分包等單位要協助落實專案疫情防控措施,並負責本單位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設單位要統籌組織參建各方落實好各自職責,檢查督促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嚴格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相關部門的防控要求。建築工地要與當地人民政府簽定復工開工疫情防控責任書,嚴格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導下開展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確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本地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督促參建各方全面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築工地,應責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準開復工。對未經批准擅自開復工,疫情防控不力,對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情況,以及人為原因導致疫情蔓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實行建築工地封閉式管理。切實加強建築工地秩序維護,做到作業區、生活區與外界圍擋封閉。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實名制臺賬。工地儘量只開設一個出入口,並設立進出人員體溫檢測點。對進出工地的所有人員、車輛登記造冊,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配置體溫檢測儀,對進入工地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如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四、嚴格加強防控知識教育。將相關疫情防控知識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在工地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海報,或透過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宣傳,增強施工作業人員的自我防控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

  五、嚴格落實防護保障物資。各工地要根據工程的規模及開工後工人返崗人數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體溫檢測儀器、消毒用品、一次性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裝置,並建立防疫物資儲備使用臺賬,保障防疫物資充足到位。

  六、嚴格實行開工、復工稽核制度。確需開工或復工的專案必須符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條件,經當地指揮部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開工、復工。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專案,一律不得批准開工或復工。對未經同意擅自開工或復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實人員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七、嚴格加強建築工地人員管理。建築工地開工時不搞開年飯,不召開大型會議。開復工前,要逐一對返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及時報告相關資訊,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程的務工人員,要勸導暫留當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崗。要督促建築工地的外省區人員主動向社群和本單位報告,並督促其按要求自抵達專案所在地起,居家隔離或在專案工地設定的隔離區觀察14天,身體未出現發熱等異常狀況後方可返崗。

  八、嚴格做好建築工地作業區管理。設立專職衛生員,建立人員日常健康監測臺賬,施工作業區要設定體溫檢測點,及時掌握人員健康情況,發現有疑似症狀者應立即隔離並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所有進場作業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作業工具,儘可能做到專人專用。根據情況採取分班、分組、分割槽施工等方式,減少班組之間的交叉,作業人員要按規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離,儘量避免大規模群體作業。要定期開展施工現場環境清潔整治。配送材料、物資等的外來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車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駕駛室,貨物、物資由專案部安排工地內人員接收和裝卸。要利用現有設施設定單獨的隔離觀察區,用於臨時隔離觀察人員的生活居住。

  九、嚴格加強建築工地生活區管理。加強工地環境消毒防疫,每天對建築工地內的辦公、宿舍、食堂、浴室、廁所等人員聚集區或公共區域做好清掃、通風和消毒消殺等工作。生活汙水化糞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備條件的,要設定專門的汙水收集裝置,並做好轉運、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嚴禁偷倒亂倒垃圾,要設定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工人宿舍設定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員要儘量避免人員過度聚集。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不食用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殺、處置家禽,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應採取分餐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十、嚴格執行疫情資訊報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報告制度,專案從復工之日起,實行“零報送”機制,每天向屬地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當天疫情防控情況,並儘量使用資訊化手段上報。加強工地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瞭解掌握工地有關情況,出現疫情按要求及時處理和上報。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5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員的“實名制”管控。針對開工務工人員大規模進場務工的情況,要堅決按照工地實名制管理的要求,認真做好進場人員的資訊登記。

  2、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登記且對車輛消毒,進場司機戴好口罩,須填寫身份證資訊、留存電話,包括14天活動軌跡,對不符合要求人員予以勸退。

  3、招錄外地新來打工人員的,未在工人實名制花名冊建檔的、未測溫、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進入現場。杜絕外來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對現場人員的健康狀況、住址、聯絡方式、身份證號碼、返崗時乘坐的交通工具等進行登記造冊,要求資訊詳實。

  5、施工單位進場工人需勞資員處辦理實名制聯網登記,做好記錄。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健全工地管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隨便進入工地,使該退場的人員及時而正常的'退場,特制訂以下制度:

  1、未經門衛許可,任何人不得進行工地和宿舍區。

  2、經批准在工地錄用人員,由接收班組長先帶到門衛登記,並上交本人身份證和一寸脫帽照片六張,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辦理好有關手續的,不作為本專案部的職工,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3、錄用人員進場後7天內必須與接收班組簽訂勞務協議書,並上報工程部備案,否則將不予錄用。

  4、錄用人員必須聽從工地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服從領導,自覺地嚴格執行本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

  5、持他人證件進場者,一經查實,視情節罰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處理。

  6、經組織批准的退場人員,由所屬班組的班組長申請,專案安全員簽字,在門衛處領取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在此工地應得的實領工資。

  7、任何人退場時或持行包出門,門衛都必須在門房履行行包檢查手續。

  8、凡與門衛無理取鬧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者送派出所處理。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7

  1、施工單位要積極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嚴格落實每日早班會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單位每日組織所有作業人員召開早班會,將疫情防控內容納入每日早班會教育內容。

  2、在工地出入口處、各樓棟安全通道處、作業面等醒目位置張貼宣傳圖片和宣傳標語,在入口電子螢幕上滾動播放防控疫情標語和宣傳片。

  3、分包商對工人進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時長不少於15天且教育不得將人員集中在一起開展,可透過微信、騰訊會議等線上方式進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員在工餘時間儘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動。

  5、要對測溫、消毒等作業人員進行測溫、消毒等工作的專項培訓交底,對保安、保潔等人員進行防疫知識培訓、測溫儀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項培訓,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區域範圍交底等。(注:84消毒液與酒精不得混用)。

  6、體溫測量人員需要穿防護服、佩戴護目鏡,與入場人員簽訂健康承諾書。將入場教育、防疫教育等資料整理歸檔。

  7、做到科學防控,要以各參建單位、班組為單位宣傳疫情防控知識,確保人人知曉,人人做到。同時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8、監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護用品的發放及正確使用。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8

  1、施工單位要對現場全封閉管理,僅留主大門唯一通道,人車分流,防止工人隨意外出將病毒帶回專案部。

  2、施工現場實行全封閉式管理,招錄外地新來打工人員必須在未到之前提前兩天填報行程軌跡、健康狀況上報復核合格後方可調入,杜絕外來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在疫情期間不允許風險中等區域的車輛進入現場。

  4、白天及夜間安保人員必須2小時巡查一次圍牆,杜絕工人翻圍牆外出或進入工地。

  5、所有人員在疫情未解除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地,確需離開必須在EPC專案部開具的出門證,詳細說明出門事由。

  6、疫情期間所有工人不得將親戚、朋友留宿專案部。

  7、隔離區、生活區、觀察區均需封閉圍檔,嚴禁區內人員互相流動。

  8、施工單位宿舍在附近村內的嚴格執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員做好籤字審批後方可外出。

  10、對中風險來往人員進行隔離、測溫、觀察等措施。

  11、疫情嚴重或反彈期間嚴禁聚眾飲酒、打牌等現象。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安全,規範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訂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定,由門衛負責管理。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上下班應穿著制服,出入廠門必須打卡。

  (二)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及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廠人員經批准,可以隨時出入廠(門衛處放置人名清單)。

  (三)普通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外出通知單(或出門證)出門。

  (四)員工於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後打卡出廠。

  (五)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

  第四條其他企業人員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洽公人員須於門衛處出示相關身份證明,辦理入廠登記手續,發給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公事完畢,公司接待人員須在來客出入公司登記單上簽字,由來賓交還門衛處。具體流程詳見行政系統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協作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憑公司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三)政府機關、客戶、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經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並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門衛應在參觀申請登記單簽註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註出廠時間。

  (四)本公司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人員陪同賓客參觀,事前可免辦申請手續,但應於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由門衛簽註入出廠時間。

  (五)參觀時間以日常上班時間為限,若遇到休假日,須事先來函核准或經當日值班負責人核准。

  第五條公司員工親屬或朋友來訪,門衛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件,並負責聯絡該員工進行接待。

  第三章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外部廠商車輛出入廠門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交貨車輛應填寫車輛出入證,並註明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範圍等事項,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卸貨後空車出廠,車輛出入證須經洽辦人簽章,並於出廠時交還門衛。

  (二)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入廠時須填寫車輛出入證,經門衛查對簽註時間後入廠。裝貨出廠時,須交還經洽辦人簽章的車輛出入證並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三)非運貨車輛入廠必須在門衛處領取停車證,憑此證在廠區內指定區域行車、泊車,車輛出廠時必須返還停車證,否則,不允許出廠。

  第七條本公司車輛出入廠門時憑車輛出入證不需進行登記,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也應出示送貨單或物品出門證等證明,並經門衛審查後出廠。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腳踏車不得進入廠門,全部停放在公司門外的車庫中。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一般情況下不得出廠門,僅限公司廠區內使用。對於在廠區內住宿的外地員工,經部門相應主管批准後可以將公司腳踏車騎出廠外,但必須進行登記,腳踏車如果在廠區外發生故障,由該員工負責修理費用。

  第九條公司內部使用的腳踏車不可騎入車間,只能在規定區域存放,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條一般情況下,物品出廠均應憑核准的送貨單、出門證等證明經門衛核對無誤後放行。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裝置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公司相關部門制訂列表送門衛執行。

  第十一條各協作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才可放行。其他有關物品出入的管理參見保安人員執勤準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門衛應即填報異常情況報告單(見附件),報告相關主管領導。

  第十三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十四條本準則由安保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後在門衛處核籤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絡,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後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於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後,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後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範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並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定》執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定在本區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製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並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並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註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註姓名,回單交回門衛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

  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定區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註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腳踏車等,統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或製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准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彙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註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要核對後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裝置,由裝置動力科填寫維修聯絡單,並經生產製造中心副總鑑字,門衛憑單子放行。

  18.委託外加工、委託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的原材料,門衛憑《出門證》放行。

  19.裝置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要作詳細登記後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經核對無誤後放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行。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12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於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後,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疫情期間員工流動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及員工人身安全,確保進出公司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後勤保衛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二條公司職工自行騎車上下班應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證,以作識別,嚴禁赤足或穿拖鞋進入公司。

  第三條外來業務人員進出公司需經相關部門同意,並及時通知門衛,門衛負責辦理登記,發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單”佩帶入廠;出廠時相關部門接待人員應在“通行單”簽字後,交門衛收回。

  第四條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無“臨時出入證”者,需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方可進廠,門衛負責辦理登記並配發“臨時出入證”佩帶入廠。

  第五條公司職工及外協單位職工車輛因停車未落鎖的,經門衛值班人員發現,職工應到相關部門開車輛證明並蓋有效章,門衛核實後放行。

  第六條公司職工、外協單位職工出廠時,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應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後方可出廠。

  第七條外來業務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單據上交物流門值班人員,並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後方可出廠。

  第八條所有進出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規章制度,若發現投機取巧、侵佔公司財物、盜竊等行為,將根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

  第九條出入證件管理

  (一)職工上下班時未出示相關證件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衛人員予以糾正,並作登記、多次未帶出入證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門衛有權禁止進入公司。

  (二)新來員工應及時辦理出入證,到相關部門領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員工遺失證件或反光背心,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補發。

  (四)外來人員遺失證件,保衛人員應請其交付工本費後返還身份證明檔案。

  (五)公司職工車輛及外協單位車輛出入證丟失或損壞,請持行駛證原件和車間證明到後勤保衛部,提交申請表及工本費辦理新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十條外來車輛進廠,門衛負責登記:車號、裝運物資、事由、入廠時間等事項。

  第十一條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據風險與物流管理部開具承運貨物車輛排程單及物資發貨通知單,經門衛對車輛進行檢查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並登記。化肥公司臨沂物流中心倉庫的貨物出廠由物流中心出具相關出廠證明。

  第十二條公司廢舊物資進廠裝運車輛由相關部門出具物資發貨單,出廠時在規定時間內由門衛核對物資發貨單上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後放行。

  第十三條空貨車出廠由門衛檢查後放行,空罐車出廠憑空車過磅單出廠並登記。

  第十四條車輛入廠時隨車如有需帶出廠的物品,需在進廠時在門衛登記,出廠時,由業務部門出具證明,經門衛核實無誤後放行。

  第十五條進廠運輸車輛司機必須正確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藍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應由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在公司物資門進行登記,方可入廠。

  第十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時,應由相關辦部門核實後開具“物資清單”出廠證明,蓋有效章簽字後,註明出廠原因,並與“物品清單”相符,出廠時由門衛檢查物品核對“物品清單”,賬物相符後方可出廠。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條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攜返廠的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物品清單、出廠原因、返還時間),公司分管領導籤批方可出廠。門衛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廠證明,逾期未返還通知主管部門或向分管領導彙報。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罰款xxx元,並建議公司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條對於主動舉報涉嫌盜竊侵佔公司財產的行為,一經核實,視情況獎勵舉報人xxx元。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後勤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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