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1

  一、辦公用品管理條例

  1、辦公用品應登記造冊,並由秘書處統一發放和管理。

  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程式領取相關物品。

  3、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打申請報告並簽字,經秘書處同意方可領取,並備錄在案。若領取物品數量較多或大件物品,需報上級組織。

  4、各部門領取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門應有節制的使用辦公用品,避免鋪張浪費。各部門領取的物品應按規定數量領取,超出、破損部分均由部門自行解決。

  6、辦公用品為公有財產,不得損壞、遺失、據為已有。

  二、辦公用品借支條例

  1、各部門向辦公室借出物品,需經秘書處負責人登記在冊,並註明所借物品名稱、數量、借出日期和歸還日期。

  2、辦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況急需外借時,須由使用方向秘書處打借條,經同意後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應及時歸還,經檢查完好後,方能登出借條,並由秘書處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時歸還者,由借出人員負責追回,並停止借物者借取資格。

  5、辦公用品支出應由秘書處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按規定程式發放。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2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辦公用品分類:

  1、常用品:圓珠筆(芯)、水筆(芯)、鉛筆、橡皮、墨水、膠水、回形針、大頭針、裝釘針、稿紙。

  2、控制品:名片、資料夾、壓桿夾、檔案架、計算器、釘書機、筆記本、會議紀錄本、信封、筆筒、鋼筆、白板筆、水彩筆、固體膠、膠帶、標籤紙、塗改液、更正帶、檔案盒、檔案袋、皮筋、刀片、圖釘、票夾、印臺(油)、量具、刀具、軟盤、燒錄盤。

  3、特批品(不列入辦公用品費用考核):印刷品(各類宣傳單、各類表格、檔案頭等),財務帳本、憑證,蘋果機彩色墨盒及列印紙,u盤等。

  二、辦公用品使用物件:

  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職能和業務部門員工,具體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購和採購: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四、管理和發放:

  1、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2、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領取辦公用品。

  五、各部門費用核定及有關規定:

  1、各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2、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3、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稽核後,由總經理特批,並報請總部增加該項費用。

  4、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稽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據總部下達的辦公用品定額自主確定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

  六、其它規定:

  1、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2、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3、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費用。

  1)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費用,總部另定定額標準。屬多個公司共用的,按集團總部規定的標準進行分攤;屬各部門或個人保管使用的,計入所在公司定額費用。

  2)耗材包括:列印、影印紙,鐳射印表機碳粉、硒鼓,針式印表機色帶,噴墨印表機墨盒(水),影印機碳粉,傳真紙,滑鼠,鍵盤等;其申購由裝置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屬多個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3)辦公裝置的報修參照耗材申購程式辦理。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3

  一、為了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使辦公物資管理和使用合理化,本著厲行節約,滿足需要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用品分為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和日常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包括計算器、筆、紙、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膠水、電池等。固定資產包括計算機、印表機、攝像機、照相機、傳真機、影印機、伺服器、辦公桌等。

  三、物資採購:

  1、辦公用品的採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局長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報局領導批准同意後,方可購買。

  2、物資採購由辦公室負責,並採取以下方式:

  1)定點:按照區財政局招標定點單位進行採購。

  2)定量:對油墨、紙張、一次性水筆、筆芯等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3)特殊物品:屬區財政局規定招標範圍內物品,透過政府採購中心招標採購。其它物品堅持比質、比價原則進行採購。

  四、辦公室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和管理方式,建立個人物資使用保管臺帳,記錄、使用、維修、保管登記情況。

  低值易耗品: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並做好造冊登記和發放登記。

  個人保管物品:計算器、隨身碟、訂書機等物資,如有損壞遺失,須提出申請報局長批准,才能重新配備。

  實物資產:每人所使用計算機、印表機等資產,須妥善維護,正確使用,如確需維修,提出申請,請確認,報請局長室批准。

  五、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

  六、根據辦公室對各人的領用,使用情況和裝置物資維修、遺失記錄,核算各人辦公成本,年終進行統計彙總,評選先進個人。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4

  為了規範我採購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費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列入營業費用範圍的各種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紙張、勞動保護用品、衛生潔具、電子裝置、營業器具、其他。本辦法所稱的採購、管理行為包括:採購管理、實物驗收保管行為,並採取責任分離的原則。

  一、採購管理

  1、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專業用品分類,每類用品確定兩家以上固定供應商,集中採購。分行採購委員會以集中招標、集中詢價的方式確定供應商。供應商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隨意更換,更換供應商應按照上述程式確定。嚴禁各經營單位及部門自行組織採購。

  2、實物保管部門(辦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據日常耗用情況以填寫《公事聯絡單》的形式提出採購計劃,經主管審批同意後由行政部集中採購。實物保管部門負責用品的入庫、保管和領用,不參與採購行為。

  3、行政部門按照採購清單,根據供應商的報價選擇採購,報價清單由財務部門留存。根據《公事聯絡單》、購貨發票、由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清單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審批時應核對銷貨清單與原留存報價清單,出現價格不符時,可提交財務委員會討論重新選擇供應商。

  4、在《公事聯絡單》額度內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報銷,超過《公事聯絡單》範圍的採購,由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計劃外臨時採購,單筆金額500元以下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須財務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

  二、實物驗收管理。

  實物保管部門根據銷貨清單驗收用品登記入庫,記錄收、發、結 存數,並定期核對賬實。各經營單位及部門領用時需逐筆註明領用數量及金額,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保管部門為每單位設立臺賬,每季度末結出各單位領用物品數量、金額,交財務部門分單位核算。

  行政部門根據需求採購的物品必須移交實物保管部門驗收入庫,若臨時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單位使用,同時補辦移交入庫及領用手續,無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單據財務部門可拒絕出賬。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採購、驗收、報銷及領用等規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規定:

  1、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員根據每月用量及庫存情況,於每月的.月底進行統計申購。

  2、非常規辦公用品的申購:各部門需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於非常規用品,首先須報本部門經理審批,然後報分管副總經理和行政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綜合管理部採購,如果價值超過XX元以上的,還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

  3、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註明所申購用品之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申購部門等,對於常規的辦公用品,應固定一個物美價廉的品牌,不宜隨意變更。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規定:

  1、採購人員應根據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採購,有疑問的須即時反饋,否則出現採購錯誤,由採購人員承擔責任。

  2、採購人員採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在價格和質量基本穩定的情況下,不應隨意更換辦公用品的品牌,否則綜合部保管員有權拒收。

  4、所有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採購,特殊用品經行政副總批准後可由申請使用部門購買,且均須提供發票(以加蓋印章方為有效)和購買處地址及電話,以便市場調研。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驗收及報銷規定:

  1、綜合管理部保管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

  2、保管員驗收辦公用品時,必須嚴格依據申購單的有關要求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有質量問題的,一律作退貨處理,對數量或單價有疑問的亦可拒收,並向上反映。

  3、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發票後附入庫單,經綜合管理部保管員驗收簽字,綜合部經理稽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稽核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保管、發放,各部門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按審批程式到綜合管理部處領取,綜合管理部保管員原則上按照《辦公用品消耗標準》予以發放。

  2、各種筆芯、鉛筆、墨水、橡皮、雙面膠、膠帶、資料夾、檔案袋、回形針、大頭針、大小便箋、稿紙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領用。

  3、圓珠筆、中性筆、塗改液、筆記本等常用品的領用,除需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外,還須注意領用週期,原則上領用週期為三個月(對於已領過圓珠筆或中性筆的,原則上以後只能領用筆芯)。

  4、計算器、電話機、u盤、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領用和更換,除需本部門經理簽字同意,經綜合部經理審批准外,領用時還須以舊換新。

  5、印表機、傳真機、飲水機、碎紙機、電腦、辦公桌椅、檔案櫃、保險箱等貴重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必須由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6、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之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第六條本制度從二零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6

  1.為了加強對辦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是指辦公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各種紙張、筆墨、票據、文櫃、辦公桌椅、電話機、傳真機、印表機、影印機、書籍報刊雜誌等。

  3.辦公用品實行統一管理、部門使用的辦法。各部門需要辦公用品,必須先提出購買計劃,交部門負責人稽核,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採購。

  4.所購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登記造冊。公司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須到行政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5.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能用的要儘量使用,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6.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7.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稽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辦公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由裝置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第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檔案欄、資料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列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碟、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滑鼠、墨盒、列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准,綜合部長稽核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著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於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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