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有關要求,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管理,暢通需求與保障渠道,全力保證疫情期間防控物資有效供給,確保緊缺防控物資能真正有效用於疫情防控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疫情防控物資內容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防護口罩、消毒類(公共區域和個人消毒品)、人體測溫儀器、消毒器械等物資。
二、疫情防控物資採購
1、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根據政府要求和學校疫情物資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預測學校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品種和數量,編制學校疫情防控物資需求計劃。
2、資產與基建處據此實施緊急採購,組織落實貨源、催交催運和到貨驗收,每天向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反饋疫情防控物資採購進展及庫存情況。
三、疫情防控物資發放程式
(一)口罩
各學院、各部門按照上崗人數進行統計,原則按照每人每天配備1只一次性醫用口罩進行發放。口罩每天由各學院、各部門安排專人到資產處倉庫進行領取,每次領取數量需各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經人事處進行核實確認。
注:正式開學前口罩領用請到黨政辦領取,開學後到資產處倉庫領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鈉。該消毒劑由後勤處統一領取和使用,主要用於室外環境和公共衛生間的消毒。
2、抑菌噴霧劑。抑菌噴霧劑可用於手、皮膚消毒。各學院、各部門按照上崗人數進行統計,每人發放一瓶。領取地點:黨政辦。
3、75%酒精。75%酒精可用於桌椅、滑鼠鍵盤、門把手擦拭消毒。每間辦公室配備一瓶(500ml)。請各單位安排專人到資產處倉庫進行領取,每次領取數量需各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晨午檢物品
1、紅外線額溫槍。後勤處根據全校防控需要,統一到資產處倉庫領取。領取後根據學校確定的防控點安排發放。
2、水銀體溫計。學工處安排專人到資產倉庫領取。按照每個學生宿舍一個體溫計數量進行發放,同時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並做好體溫計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動式紫外線消毒裝置、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嘔吐物應急處置包、廢棄口罩專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專人負責到資產處倉庫領取和使用。
四、相關要求
1、各學院、各部門按照“重點區域、重點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則,優先保障一線工作人員及重點風險崗位防控物資配備到位。
2、各學院、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負責與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進行工作銜接,做好防疫物資領用、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
3、各學院、各部門要建立單獨收發臺賬,針對口罩等防控物資,使用人員實名制簽收。相關收發臺賬及簽收表應存檔儲存,以備核查。
4、各學院、各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防控物資用於辦公教學、服務經營。
5、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學院、各部門疫情防控物資發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納入督導範圍,對發現的問題嚴肅問責。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庫存物資管理
1、物資保管員應對所有的入庫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業制度要求,認真做好物資的收發工作。
2、對庫存物資每月末清點,每季度定期盤點,認真記錄上期餘額、本期增加額、本期減少額、期末餘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對常用物資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時制定採購計劃,補充補充更新。對保質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應以夠用為原則,防止庫存積壓過期失效。
4、設立物資領用登記管理制度,任何人領用物資必須登記;單次領用單價超過200元的物資或總價超過500元的物資,領用時,需持有經總經理批准的檔案。
5、物資丟失後,責任者須賠償後,手持財務部門蓋章的賠付收據,方可補發。
6、工程用料、建築材料,因其品種繁多,使用頻繁,可由工程部門根據物資保管制度安排專人保管,做到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資保管處派專人對其進行抽查,年終進行全面盤點。
8、物資保管處每年根據物資的使用情況,提供積壓的物資明細表,並詳細列明物資積壓的原因。如果因個人原因造成物資積壓的,個人應承擔部門經濟責任。
9、會計部門根據物資積壓情況,核算出物資的折舊價值,有關部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積壓物資做出相應的處理。
二、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包括公司所屬的土地、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裝置、車輛船舶、山林樹木等。耐用年限未達2年及以上的或價值未超過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為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按所屬類別,由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和保養的具體細則、包括編序、移交、增減報告、盤點、增置、營造、修繕等,由各指定部門自行制定。
3、固定資產的出租、外借、處理、抵押、質押、轉讓、移交、報廢等,必須向總經理請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築物等工程專案,必須寫詳細的書面報告,計算出預計費用,上報總經理批准。
4、財務部門應設立完整的固定資產臺帳,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狀態、增減情況和折舊情況,進行相關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折舊率,按稅法的規定辦理。
5、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對固定資產發生的狀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每一會計期間末,應與會計人員一同對固定資產進行合資查賬。
6、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類別、用途的不同,確定為固定資產投定相應的保險。
三、車輛管理
1、企業總務部門負責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負責車輛的調派、維修、年檢、清洗等工作。
2、員工用車時,應提前向總務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出車申請表,總務部門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車。
3、出車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由總務部門保管,一份交由出車司機。出車司機應根據出車的相關情況,詳細填寫出車的時間、地點,路線、行駛里程數、違章情況、車輛需維修保養情況、加油金額等。每週總務部門定期的根據司機收車後上交的出車申請表,對車輛的使用狀況進行核實。
4、企業實行“一人盯一車”的車輛管理制度,每臺車輛由固定的司機負責,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車輛。
5、司機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的清潔乾淨,嚴守交通規則,定期的對車輛的'剎車系統、電瓶、輪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檢查,一旦發現異常,立即上報給總務部。
6、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到企業已簽約的4s店內進行,相關費用實行月結。總務部門根據車輛的使用狀況,定期組織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7、因司機使用不當或總務部門管理人員失職,而導致車輛損壞或出現故障的,依情節嚴重程度,維修費用由相關人員承擔。
8、公司所有車輛都已投保。車輛發生事故造成車輛、人員傷亡時,司機應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和總務部門,以便做好理賠工作。
9、若因司機無證駕駛、酒後駕駛、違反交通規則、私自將公司車輛外借等個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應由司機個人承擔,同時公司將會對司機做出相關行政處分。如果非因個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經保險公司理賠後,其餘維修、醫療費用由公司負擔。
10、車輛的加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及停車費由總務部每月進行統計,以相關憑證為依據,上報財務部,實行實報實銷。對於公車私用情況,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使用人個人負擔。
11、嚴禁任何人駕駛病車、故障車上路行駛;嚴禁任何人無證駕駛。
四、辦公用品管理
1、企業所有的辦公用品由總務部門統一購買、分發。總務部門應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及消耗水平,向總企辦報告,確定採購數量,制定採購計劃,並於每月1-2日統一採購。
2、企業統購物品中沒有的、部門急需的物品,經申請,總經辦批准後,各部門可自行購買,購買費用由企業負擔。企業調整辦公用品格式,或更換宣傳用品時,應出臺相關通知,告知各部門知曉。
3、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寫辦公物品申請單,向總務部門申請辦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電話通知物品管理人員即日發放,但事後必須補寫申請單。
4、物品管理人員定期的對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明細進行核查,並及時的予以發放。對由申領數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況,應定量供應,不予多發。
5、總務部門應做好辦公物品的出庫、入庫賬單,詳細記錄辦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帳物相符,並定期清查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及時補充辦公用品。
6、總務部應每年對辦公物品盤點兩次,賬物不符的查詢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總務部對各部門辦公用品的申領情況、實際使用情況,應定期的進行調查;同時,每年末,就辦公用品的購買情況、申領情況、使用情況、庫存情況、積壓情況等,進行統計彙總,將結果上交給總經理辦公室。
五、電話與傳真管理
1、電話使用規範:員工接聽電話時應注意禮貌用語:“您好!╳╳╳企業。”通話時,態度和藹,簡明扼要,口齒清晰,並做好電話接聽記錄。
2、員工不得因私事長期佔用公司電話,不得因私事用公司電話撥打國內或國際長途電話。
3、涉及公司業務往來的傳真,員工應及時的收發,須經理簽字確認的,必須由經理簽字確認。
4、當日的傳真應當日轉交或回覆,涉及到重要事項的傳真及時轉交給經理,並對傳真內容予以保密。不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將公司資料以傳真的形式向外傳送。
六、計算機與網路管理
1、除計算機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不得私自安裝未經許可的軟體,特別是遊戲軟體;不得擅自動用他人計算機。
2、員工下班時,應檢查好計算機是否關閉,相關電源是否斷開後,方可離開;使用帶鎖或密碼的計算機,離開或下班時,必須重新上鎖或密碼。
3、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的使用狀況,負責計算機的維修、保養工作,檢測和清理計算機病毒。經企業批准使用的`軟體,由計算機管理人員負責安裝維護。
4、工作人員或操作人員,特別時財務、技術部門的人員,應將電子資料和檔案至少同時製作兩套及以上備份,防止出現問題時,資料與檔案的丟失。
5、備份檔案應交安全保密部門、檔案製作部門及計算機管理部門備份,備份檔案應在其載體的包裝盒上貼有標籤,標籤上詳細註明檔案或資料的名稱、編號、密級、保管期限及其他要求等。
6、公司的網路結構由計算機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建設並負責管理維護。任何人、任何部門不得私自更改公司的網路結構。公司的網上服務,如wins,dns等由計算機管理部門統一規劃,任何人不得私自設定。
7、嚴禁員工利用網路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聊天、玩遊戲、收發私人郵件、看網路電視、傳播淫穢資訊等。
8、各部門,各工作人員應該高度重視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禁止任何人隨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執行,或竊取、外傳公司機密。
9、以上行為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七、制服管理
1、員工上班期間,除特殊場合外,必須穿著企業統一定製的工裝。工裝分為夏裝、春秋裝和冬裝三種。
2、每種工裝各發兩套,員工可及時換洗。工裝不得私自改制,不得轉借他人。
3、員工工裝為企業免費發放。若員工工裝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員工需按夏裝70元/套、春秋裝150元/套、冬裝200元/套的價格,向總務部重新申領。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3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宣城校區在學校和校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實施了一系列嚴格和規範的防控措施,校區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校區防控物資工作組在學校和校區黨委行政的直接領導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揮部的大力支援下,現已儲備了有限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為了充分發揮防控物資在校區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在開學第一階段時間內的疫情防控物資的發放工作出臺相應發放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物資管理:
所有來自各個渠道的防控物資由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管理、統籌調配、計劃發放,並由校區防控物資保障組具體實施。
二、物資儲存:
單獨建庫建賬,特別是對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資必須儲存在避光陰涼通風之處,嚴禁煙火,確保物資安全。
三、發放原則:
公開透明、統籌計劃、全面覆蓋、突出重點、運轉高效、保證供給,確保校區疫情防控實際需求。
四、發放範圍:
凡屬開學第一階段在崗上班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考慮防控物資的實際有限擁有量,對校區服務承包單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給,僅在確有困難時適當予以補充。
五、發放物資種類
1、個人防護物資
⑴室內工作人員(主要指機關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出於安全考慮,個人暫不提供75%醫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員
A、門衛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B、環衛消毒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噴桶;
C、發熱預檢分診醫務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一次性隔離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2、環境消毒物資
這裡所謂環境特指行政樓、醫院、食堂、超市、教師公寓(三棟)的大廳、內走廊、電梯等公用空間和地面。配發84消毒液、75%醫用酒精、噴桶。
六、發放數量
1、一次性口罩:原則上一人一天一隻,對需近距離接觸其他人員且連續工作超四個小時的特殊崗位(如,門衛、醫務人員、財務人員等)每天一人兩隻;
2、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從事體溫檢測人員);
3、眼罩:按每天實際上崗人員每人配發一個,取下後需經消毒後方可繼續使用(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
4、體溫槍:門崗和發熱預檢分診相應位置發放置2-3把,每天使用後需經消毒之後方可繼續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工作人員、財務人員);
6、一次性隔離衣: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人員);
7、75%醫用酒精: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公用空間計算;
8、84消毒液:原則上每個辦公室暫配1-2瓶(250ml),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空間計算。
七、發放流程
1、校區內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交疫情防控物資申請,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審批同意後,由物資保障組工作人員建賬登記後簽發;
2、個人防護物資需求按上報校區黨政辦公室的值班表的實際在崗工作人員計算數量,同時,請各單位在提出需求時兼顧近期內確因工作需要返崗的人員;
3、環境消毒物資需求按實際工作在用樓宇計算數量。
八、上述發放管理辦法僅限開學第一階段實施,並需視疫情防控情況隨時做出調整。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我園防疫物資儲備庫管理,確保儲備物資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資儲備庫房必須實行專人專管。
2、物資儲備庫房應嚴格做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質、防汙染等措施。
3、物資儲備庫房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時,物資儲備管理人員要對庫房門窗、電源以及庫內物品進行檢查。
5、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定期檢查,防止蟲蛀、鼠咬、黴變、過期等情況的發生。
6、物資儲備進庫時必須認真驗收貨物,填寫進庫紀錄,並要求參加人員簽字。
7、物資儲備出庫時應透過單位領導、管理人員的同意,領取人辦理相應的領取手續方可領取。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的管理,確保物資正常供給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資入庫時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和數量驗收並辦理入庫登記。
三、不同性質的物資應分開存放,有安全隱患的物資要嚴格分開儲存。
四、在物資分割槽分類的基礎上,將庫房所有貨位做出明顯標記,以利於提高物資進出效率,縮短收發時間,減少差錯,便於物資的統計,盤點檢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領取物資要按使用需求領取並進行嚴格登記。
六、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倉庫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資。
七、庫房管理人員應堅持日常檢查,每天上下班時對所管物資的安全情況、安全防護和消防裝置、用具是否齊備,庫房門窗安全情況、照明燈具是否關閉、有無漏雨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被盜應立即報告領導,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八、嚴禁庫房內吸菸、動用明火。嚴禁保管人員私自改裝、私拉用電線路,私自拆裝用電設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6
為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疫情防控物資統一調配,規範防控物資統計需求、採購、接收、發放等手續,合理、合規使用各級財政下撥、區紅十字會劃撥及其他社會團體、個人捐贈資金,經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現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全區一盤棋。強化區級統籌和責任分工,落實好上級統一調配和本級採購、供應任務。
(二)建立日報告日排程制度。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堅持日報告、日排程制度,及時掌握前期物資收、發、結存情況,合理排程近期需求。對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撥。
(三)突出重點保障原則。執行“四優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實做到優先保障一線醫護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環衛、網格化排查等基層一線人員必需;優先保障公共場所服務視窗人員必需(待視窗人員上班後);優先保障重點復產復工企業(專案)必需。優先保障後的富餘物資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體內容
(一)規範防控資金管理。
1、各級財政撥付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接收的各類捐贈資金,全部交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由區衛健委在區政府會計中心設立專戶管理,專帳核算。
2、各類捐贈資金應確保專款專用,落實到防控一線。
(二)規範防控物資採購及置換管理。
1、堅持每日會商。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每日上午召開會議研究當日採購、分配計劃。
2、嚴格審批手續。當日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內區衛健委副主任審批;當日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副組長審批。
3、靈活運用物資置換。根據當期物資需求情況,對急需且暫難以採購到位的物資,可經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決定後,與相關單位進行同價值的物資置換。
(三)規範捐贈物資管理。
1、區紅十字會、慈善組織、各基金會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贈物資,全部交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統一造冊、統一調配。
2、定向捐贈的物資,由接受捐贈的單位優先使用,富餘物資可移交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調配。
3、強化對捐贈物資的規範管理,確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過程透明可查、公平公開、規範有序。
(四)規範物資供給分配。
1、建立統一管理、條塊結合、屬地負責的供應保障機制。醫用重點防控物資由使用單位提出意見,經區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稽核把關,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負責統籌協調,安排分配。
2、區各醫療機構防控物資,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統籌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後安排。如出現特殊情況,可“一事一議”幫助解決。
3、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一線防控人員的一般防控物資安排。一般防控物資原則上自行採購,難以採購且物資不足時可提出申請,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盡力幫助解決。
轄區內常住居民和企業,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資,採取市場化方式供應,並有序向社會平價投放。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從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調出的物資,資金由其自行承擔。
4、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按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分配的物資數量,每日發放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工作組、區直各單位的防控物資。
5、區教體局負責做好教職員工、學生的日常監測及物資需求保障和發放工作,物資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提供。發放給民辦學校的物資,由區教體局負責統計彙總,資金由其自行承擔。
6、部分重點企業(專案)的物資需求,經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會議研究,區主要領導同意後給予保障,在落實籤批手續後調出物資,資金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五)規範物資登記管理。
1、完善物資入庫驗收。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物資接收小組要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負責物資統一造冊、建立入庫臺賬。根據貨物特點進行合理堆放;對特殊物資,應隔離堆放。
2、完善物資發放管理。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物資發放小組,應建立出庫臺賬,落實領用手續。對當日發放憑證,應妥善保管,並進行彙總登記。
3、完善物資回收管理。各相關單位對帳篷、測溫儀等可回收物資,使用結束後,要會同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對失去使用價值的,嚴格遵守報廢程式,集中銷燬,嚴禁流入社會。
4、完善物資統計工作。各類物資變動情況均需專人負責進行統計,對物資的收、發、存情況,每日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彙總。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呼叫應急防控物資。對拒不執行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排程指令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追責。
(二)各地、各單位物資發放應及時公開發布市場投放資訊,穩妥引導市場預期,避免因物資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嚴禁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挪用、侵佔或者貪汙捐贈物資;對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各地、各部門要廣泛動員宣州客商、鄉賢、僑胞和社會有識之士積極開展捐贈工作。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結束後自動失效。具體要求由區應急指揮部防控保障組負責解釋,如上級另行出臺規定,從其規定。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入庫制度
1、各種捐贈及救災物品在未辦理入庫手續前不得入庫。
2、物品入庫時要有入庫單,倉庫管理人員按單上所列物品名稱、品種、數量、規格點收,清點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字。
3、無入庫單或入庫單與實物不符時,不能辦理入庫手續,要重新核查。
4、貴重物品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驗收鑑定後再入庫。
5、倉管員在物品入庫後要及時入帳、登記。
二、出庫制度
l、沒有分管領導簽字及有關批文,物品一律不得出庫。
2、物品出庫要填寫救災物資調撥單,根據調撥單與接收單位人員共同清點物品並裝運。
3、物品出庫後要及時銷帳、登記。
4、按時做好物品進出庫的統計報表,要求規範、數字真實、準確、完整。
三、物品保管制度
1、所有入庫的物品要按貨位分類整齊擺放。物品分新品、舊品兩區,並按照成衣、棉被(褥、毯)、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食品、其它用品八大類別進行分類包裝,並在包裝袋(箱)上予以標明。
2、嚴格崗位責任制,定期點驗庫存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倉庫內要保持通風、整潔、有序。各種物品碼放、搬運入庫時應先內後外、先下後上;出庫時應先外後內、先上後下,不得拋擲;要有防火、滅火、防盜、防潮、防鼠、蟲害的設施和具體措施。定期對貨物儲存情況以及消防滅火裝置進行檢查和維修,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並做好詳細記錄。
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方儲備糧業務管理,落實管理責任,規範管理行為,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政府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根據《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地方儲備糧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市糧食局負責市級儲備糧的管理,並對縣級儲備糧進行監管;縣級糧食局負責縣級儲備糧的管理。地方儲備糧糧權歸市、縣級人民政府,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
第三條市、縣級糧食局所屬國有獨資的糧食儲備庫是專門儲存地方儲備糧的企業(以下稱承儲企業)。地方儲備糧實行集中存放。
第四條承儲企業要與其他經營性企業徹底分離,設立獨立法人,實行單獨管理。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地方儲備糧業務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均有權向市糧食局等有關單位舉報。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六條市糧食局計劃儲備處會同有關處室根據市政府批准的規模,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儲存佈局和收購、銷售及動用建議。計劃儲備處或會同有關處室負責研究擬定市級儲備糧輪換計劃並監督執行;對市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對市級儲備糧承儲企業倉儲設施的新建、擴建、改建、大型維修改造和報廢專案進行審批。
縣級糧食局負責提出縣級地方儲備糧的規模佈局和收購、銷售及動用建議,組織縣級地方儲備糧的輪換,對縣級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承儲企業主要職責是:嚴格執行儲備糧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地方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實施科學保糧,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負責組織實施地方儲備糧出入庫(輪換)計劃;建立和管理庫存實物臺賬,嚴格執行《統計法》和《省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按規定報送有關報表;按照規定使用儲備糧各項費用補貼,確保儲備糧貸款安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管。
第八條市糧油質量檢測站依照有關規定、按市糧食局的要求受託承擔市級儲備糧出入庫質量鑑定和儲存品質判定。
縣級糧食局也應建立糧油質量檢測機構,負責對縣級地方儲備糧實施質量監管。
第三章出入庫管理
第九條地方儲備糧入庫包括收購、調入、輪入、移入及其它。地方儲備糧出庫包括銷售、調出、輪出、移出及其它。
第十條地方儲備糧的收購、銷售、輪換原則上透過規範的糧食交易中心(批發市場)公開進行,也可以按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承儲企業必須按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品種、數量、質量等要求和規定的時間組織出入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凡是品種不符、數量不實、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糧食不得出入庫。出入庫計劃執行情況要按規定及時上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二條地方儲備糧的出入庫一般應按以下流程進行。
入庫:準備→入庫登記→驗質→計量→入倉→結算記帳。
出庫:準備→驗質→出倉→計量→結算記帳。
第十三條地方儲備糧出入庫必須憑證齊全,及時登記賬、表、卡,保證賬賬、賬實相符;出入庫時要準確計量,保管、計量人員對糧食數量負責。
第四章輪換管理
第十四條地方儲備糧實行均衡輪換制度,每年輪換的數量一般為儲存總量的20%-30%。
第十五條輪換以品質控制指標和儲存年限為依據,採取“成本不變,等量兌換”的方式,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和有利於保持糧食市場穩定、有利於節約成本、有利於提高效益的原則進行。
第十六條地方儲備糧輪換的參考儲存年限(以生產年度計算)為:小麥3-4年。儲存期內要定期進行品質檢驗,對鑑定為“不宜存”的,要及時報告並提出輪換建議。
第十七條每年10月份,承儲企業要根據儲備糧儲存年限和品質控制指標等情況,向同級糧食局提報下年度輪換計劃。由糧食局商有關部門稽核後於12月底前將輪換計劃下達到承儲企業。在年度計劃內,具體每批次輪換數量由承儲企業自行安排並報糧食局備案。
第十八條承儲企業應當嚴格執行輪換計劃檔案的各項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輪換任務。在實施輪換時,可以實行先進後出、邊進邊出和先出後進等方式進行。採取先出後進方式輪換的,架空時間不得超過4個月,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架空時間的,必須報經同級糧食局批准。
第五章儲存管理
第十九條儲備糧庫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專”、“四落實”。
“一符”是指賬實相符,即統計賬、會計賬與保管總賬相符;保管總賬與分倉保管賬相符;分倉保管賬與倉專卡相符,專卡與庫存實物相符。
“三專”是指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地方儲備糧實行專倉掛牌儲存,不得與其他性質的糧食混存。地方儲備糧要由專人保管,實行崗位責任制。保管、檢驗人員均要持證上崗。各承儲企業要建立統一規範的儲備糧保管總賬及分倉保管賬、專卡。保管賬和專卡要準確、及時地反映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情況。
“四落實”是指數量落實、質量落實、品種落實、地點落實。在地方儲備糧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承儲企業根據管理需要在承儲庫內調整倉號及分倉數量,須報經同級糧食局批准;承儲企業庫點之間調整儲糧數量須報市糧食局等有關部門批准。
第二十條糧食入倉前要對空倉進行清理消毒,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範》和有關操作規程的要求組織入倉。入倉後要及時對糧面進行平整,按規定及時填寫專卡。
第二十一條地方儲備糧必須儲存在符合安全儲糧要求的倉房內,不得露天儲存。不同品種、不同性質、不同年限的糧食要單獨存放,不能相互串混。
第二十二條儲糧倉房應常年達到“四無糧倉”(無害蟲、無變質、無鼠雀、無事故)標準。
第二十三條承儲企業要因地制宜、積極採用科學保糧技術,延緩糧食品質陳化、降低損耗、節約成本。要積極研究和推廣綠色儲糧技術,減少汙染。要積極應用計算機糧情檢測、機械通風、環流燻蒸等儲糧新技術。
第二十四條保管員要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範》的要求,按時檢查糧溫、水分、害蟲等情況,認真做好糧情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妥善處理。保管員要對所管理的倉房、倉容和糧食品種、數量、質量、糧情等情況做到“一口清”。糧庫負責人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糧情,並在糧情檢查記錄簿上籤署意見。
第六章質量管理
第二十五條承儲企業要按照有關糧食質量、衛生、計量等法律法規、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認真做好地方儲備糧質量管理工作。要設專職質量檢驗員,建立檢化驗室,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基本檢測儀器和裝置。
第二十六條地方儲備糧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入庫的糧食必須達到國標中等及以上質量標準,優先收購新糧,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二十七條地方儲備糧出入庫和儲存期間,承儲企業要按照《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及省糧食局《糧食質量監管實施制度》的有關規定對糧食質量進行檢驗。入庫時,要對糧食質量及品質控制指標進行全面檢驗,並將檢驗結果準確填入儲備糧專卡。出庫時,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食,檢驗專案主要為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規定的各項質量指標,可由承儲企業自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應委託有資質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鑑定,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二十八條儲存期間,承儲企業每年4月份、10月份要對庫存糧食質量(包括品質控制指標)各進行1次全面檢驗,並將檢驗結果及時填入儲備糧專卡。承儲企業要建立完備的儲備糧入庫、儲存、出庫全過程的質量管理檔案。
第七章設施管理
第二十九條糧食倉儲設施主要包括倉房、罩棚、鐵路專用線、機械裝置等生產設施及生產附屬設施。
第三十條承儲企業要有計劃地改善糧食倉儲設施。在庫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和維修改造倉儲設施,必須符合庫區統一規劃佈局,符合安全儲糧和規範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一條承儲企業要建立倉儲設施檔案。檔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儲存年限等,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承儲企業每季度都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倉儲設施的使用和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相關科(處)室和保管員負責倉儲設施的日常檢查,對儲糧倉房等主要設施裝置要及時維修保養,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三條儲存地方儲備糧的倉房、鐵路專用線等主要設施完好率要常年保持在100%。承儲企業在利用其閒置倉儲設施開展代儲代運等業務時,不得危及地方儲備糧及其倉儲設施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條承儲企業的倉儲設施新建、擴建、改建、大型維修改造和報廢要報同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章庫區管理
第三十五條承儲地方儲備糧的庫區要規劃合理、佈局規範、整潔美觀,要合理利用辦公區、生活區空地進行綠化、美化,各區域有圍牆或綠化帶隔離。承儲企業員工工作時間著裝要統一。
第三十六條各承儲企業名稱標牌規格、樣式、顏色要規範。倉房以及內設機構辦公場所都要懸掛名稱標牌,標牌規格、樣式協調一致。儲存地方儲備糧的倉房外醒目位置懸掛市地方儲備糧專牌,專牌樣式由市糧食局制定。非儲存地方儲備糧的倉房不得懸掛地方儲備糧專牌。各種標牌懸掛位置要正確。
第三十七條庫區要保持清潔,排水溝渠暢通,無雜草、垃圾、汙水。
第三十八條庫區倉房外牆粉刷乾淨,顏色格調協調,並常年保持粉刷效果。各種標語、標誌牌書寫、張掛整齊劃一,清晰醒目。
第三十九條倉房內要懸掛“二牌三簿”。二牌是指:保管員崗位責任牌,儲備糧專卡。三簿是指:糧情檢查記錄簿,糧食燻蒸記錄簿,機械通風作業記錄簿。“二牌三簿”樣式由市糧食局統一制定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條承儲企業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承儲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一條承儲企業要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事故防控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二條承儲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衛、防火、防汛等各項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要嚴格值班制度和進出庫登記制度;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教育和培訓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全面提高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第四十三條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糧油儲藏技術規範》和其他有關儲糧專用化學藥劑管理的規定收發、運輸、儲存、使用化學藥劑。
第四十四條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發生儲糧事故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承儲企業在積極採取措施開展救援的同時,及時報告縣級糧食局,並由縣級糧食局報市糧食局。
第十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主要採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全面檢查等方式對承儲企業地方儲備糧業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日常檢查主要是:檢查儲備糧數量、質量、糧情,儲存安全等情況,以及儲糧化學藥劑、裝置設施、有關檔案的管理情況;專項檢查主要是:檢查出入庫(輪換)期間的糧食質量,出入庫(輪換)結束後對入庫糧食的數量、質量進行檢查確認,以及根據業務需要對其它事項的檢查;定期檢查包括:每年春季、雨季、冬季3次安全普查,定期檢查一般採取企業自查、市縣糧食局抽查的方式進行。
第四十七條建立糧情分析會制度。承儲企業每月要召開一次糧情分析會,並作好記錄。縣級糧食局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糧情分析會。市糧食局每年組織兩次糧情分析會。
第四十八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承儲企業限期整改。違反本實施制度的,依照《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未涉及的業務管理工作依照國家和省、市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條本制度由市糧食局計劃儲備處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9
一、為加強地方儲備麵粉管理,根據《省地方儲備糧管理制度》、《市糧食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關於下達地方儲備食用油和成品糧油計劃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地方儲備麵粉,是指市政府為保障我市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在原有地方儲備糧規模內,透過品種兌換而儲備的成品糧庫存,品種為國標特一粉,其中包括部分小包裝。
三、地方儲備麵粉是地方儲備糧的組成部分,應確保達到“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範,保證政府隨時調得動、用得上”的管理目標和“一符三專四落實”(即帳實相符,專倉存放、專帳記載、專人管理,品種落實、數量落實、質量落實、存放地點落實)的管理要求。
四、地方儲備麵粉加工企業(以下簡稱加工企業),由同級糧食主管部門指定。可委託加工企業“代加工”,然後收回原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儲存;也可將原糧一次性撥付給加工企業,委託加工企業加工並儲存。
五、地方儲備麵粉應存放在符合安全儲糧要求的倉房內,倉房門口顯著位置統一懸掛“市地方儲備麵粉”標牌,設立“儲備糧專卡”和“查倉記錄簿”等(格式另發),由具備相關保管知識的專職人員負責管理,並應常年達到“四無糧倉”(即無害蟲、無鼠雀、無變質、無事故)標準。
六、地方儲備麵粉原則上應足量儲備。為緩解保管壓力,確保儲存安全,當市場穩定時,可適當減少麵粉庫存數量,但麵粉和原糧庫存總數(折原糧)應始終保持政府確定的規模。每年10月初至來年2月末銷售旺季、“兩節供應”期間以及糧食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要確保麵粉按規模足量儲備;其它時期可按40%-60%的比例掌握。
承儲企業和加工企業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隨時保持加工裝置正常,當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應立即補足麵粉庫存,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七、地方儲備麵粉採取週轉儲備的方式。承儲企業或加工企業可結合生產經營,自主決定對地方儲備麵粉進行輪換週轉,以保持品質新鮮。
八、地方儲備麵粉的財務會計和統計處理等,仍按原口徑(原糧)由承儲企業負責統計上報,並註明其中成品糧數量。委託加工企業儲存的,由加工企業另建實物臺帳,記載地方儲備麵粉和原糧的進銷存情況,並定期向承儲企業通報。
九、地方儲備麵粉的庫存管理,包括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等,承儲企業儲存的,由承儲企業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費用和經營盈虧;委託加工企業儲存的,由加工企業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費用和經營盈虧,承儲企業同時負有監管責任,要指定專人履行監管義務。
十、縣級糧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方儲備麵粉的監督檢查。承儲和加工企業應自覺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管,如實提供地方儲備麵粉情況,按要求上報有關報表。
十一、承儲企業和加工企業要簽訂“委託加工”或“委託加工儲存”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落實責任,並報同級糧食主管部門備案;企業內部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切實加強地方儲備麵粉的日常管理。
十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市糧食局地方儲備麵粉週轉庫存管理制度(試行)》和《地方儲備麵粉週轉庫存管理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十三、本制度由市糧食局負責解釋。
疫情物資儲備室的管理制度 篇10
為提高管理水平,實現標準化、規範化管理,確保儲備糧帳實相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不斷降低儲糧管理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糧領導小組,主任對糧食安全保管工作負總責,實行崗位責任制,一級抓一級,所有庫存糧食安全的保管,按倉號逐一落實到每位責任倉保管員。
二、糧食儲藏管理過程中,應認真貫徹“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本著“安全、衛生、經濟、有效”的防治原則,積極開展“一符四無”百分考核活動,達到“四無”糧倉98%以上。
三、入庫的糧食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中等以上標準,並堅持做到“不同等級、不同品種、新糧與陳糧”分開儲藏。
四、糧情檢查制度
(一)定期檢查:保管員對負責管理的糧食實行危險糧天天檢查,半安全糧三天檢查一次,安全糧食七天檢查一次,所有糧倉按規定配齊電子測溫裝置,並使用微機檢測糧情,每週檢測一次,發放到每一個保管員,將檢查結果完整準確的填寫《糧情檢查記錄簿》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全面檢查:每月由單位分管領導組織倉儲人員對庫存糧食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五、對庫存的糧食,應根據不同季節和糧食品種儲存方式,採用不同的保糧技術,對度夏的糧食採用“雙低”或“三低”儲存法,利用燻蒸裝置對蟲糧進行處理;冬季可利用機械通風裝置進行降溫處理,夏季可減少燻蒸次數,降低糧食的汙染,相對提高糧食質量,降低保管費用。
六、嚴格燻蒸殺蟲審批制度,採取科學方法,提高殺蟲效果,根據檢查糧情的蟲情、蟲種、密度大小,準確計算用藥量,建立燻蒸記錄檔案。
七、保管員要做好出入庫手續管理工作。有關帳卡、憑證填寫要規範、完整。及時、準確、真實的填報庫存報表。對出庫的糧食,按照規定如實填報損溢報單,對不同倉號、不同貨位的糧食損溢不能相互衝抵。
八、做好環境衛生清理工作及儲糧害蟲的防治工作,對倉內外衛生定期清理及檢查,對環境、倉內外定期消毒,為安全儲糧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