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通用14篇)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通用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

  一、堅決執行封閉式校園平安管理模式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在校期間,按時封閉校門。

  2、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測體溫、掃健康碼嚴防壞人或帶有傳染病毒的人員進入校內。

  3、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二、外來人來訪平安管理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測體溫、掃健康碼,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人員聯絡,確認前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査、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外。

  5、重大節、假日或活動,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6、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三、責任追究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的,必須承當全部責任,情節嚴重的,除在年度考核時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外,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2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防止車輛進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在校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2、嚴禁教職工酒後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3、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生。

  5、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6、上課期間,探望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7、嚴禁營運性質的計程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8、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校。

  9、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後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11、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不論是在校內行使或準備進校的任何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後,方可繼續行駛。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3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證教學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示精神及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現結合市幼兒園實際情況,對進出校園的人員、車輛和物資作如下規定:

  1、在幼兒上學、放學期間,門衛執勤人員須在園門口站崗,疏導交通、維持園門的通暢、制止可疑人員進園,防止發生意外。

  2、上放學,幼兒要有家長(專人)接送,入園時,家長要及時把孩子交到老師手上,離園時,家長要教孩子主動和老師說再見,不要讓孩子長時間在園內玩耍和逗留。幼兒園鎖門期間,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學校,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園時,必須先於班級老師聯絡,再由班級老師電話通知門衛,家長填寫好“來訪人員登記表”後門衛方可放行。

  3、中午幼兒一律在園就餐,無特殊情況中午不準接回家。如因幼兒體弱等原因需中午接回家休息的幼兒,必須由班主任出具證明,並附上醫院診斷證明書,報總務室批准,憑“臨時出入證”出入。

  4、任何外來人員都不能隨意進入校園。因公、私事找園領導、教師或前來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需出具介紹信或有效證件,門衛要仔細詢問事由並與接待人聯絡確認後方可開門,同時要求來訪人員認真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 來訪人員離開學校時也要有時間記錄。

  5、外來務工人員(含各類臨時工、建築工程隊、固定送貨的人員和實習學生)由總務室批准,憑“臨時出入證”出入。

  6、任何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外單位機動車輛因公進入我校須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上放學高峰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不能出入校園。教師騎電瓶車、腳踏車上班,進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園內內嚴禁騎車。要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後,再到門衛室簽到,不能阻礙幼兒及家長進出園門。

  7、經同意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含家長),須遵守園內有關規定,穿戴整潔大方,主動愛護環境,不得吸菸、亂扔雜物,不得攜帶危險品、寵物進校園。家長車輛一律有秩序地停放在幼兒園門口兩旁,不得停放在園內。

  8、學校大門口不準擺攤設點,禁止張貼宣傳品,不得隨意停放各種車輛,不準以任何藉口阻礙交通。

  9、為確保安全,門衛執勤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人員攜帶的揹包,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0、違反本規定的,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有關人員、車輛、物資進出學校,在校園內肇事的,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紀處理;情節嚴重的,扭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述規定希望您能理解、支援和配合。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4

  1、學校要和施工隊簽定治安和安全生產合同書,明確施工隊具體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確學校監督協調安全管理的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法律及規章制度。

  2、施工隊進駐學校內部必須繳驗每個隊員的居民身份證或其當地公安機關的證明,無身份證明者不得在學校內部住宿。

  3、施工人員須在學校內部居住三個月以上者,保衛幹部必須協助他們辦理“臨時居住證”。

  4、保衛幹部要回同施工隊負責人,依據“身份證”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並寫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員有變動要及時更正。

  5、施工單位要給施工隊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場所,並要求他們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火,確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衛生工作。

  6、施工人員必須憑施工單位發給的出入證進出大門,出入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必須補辦。

  7、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指定易名治安人員配合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向隊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嚴防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8、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要求,學校有責任全面做好隊施工隊員的安全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汾陽中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本校學生進入校園須佩戴校徽;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絡人同意,在傳達室登記並領取會客單後進校。

  2、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後方可進入校園。

  3、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

  4、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檢查後方可通行。

  5、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牆。

  6、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7、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8、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佈告欄內。

  9、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准,並在施工地按規定設定安全標誌。

  10、衣冠不整者不得進入校園。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6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本校教職工憑學校統一製作的工作證進入學校,本校學生憑校牌進入學校。

  2.門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門衛室對照學生證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必要時,要求外來人員將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放在門衛室,待離校時領走。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門衛室打招呼,並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衛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衛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7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1.各部門聯絡的維修、安裝、送貨人員,需由各部門提前通知門衛和安全辦,門衛核實登記後才能放行。

  2.年級或部門召集的家長會、家長委員會會議等,須預先通知安全辦,並配合門衛登記、檢查、核實。

  3.部門受上級委託組織的活動涉及到外校人員參加的,須預先通知安全辦。

  4.在校內住宿的教職員工家屬,必須配合門衛的工作,接受詢問、登記、檢查,臨時住宿者,需報安全辦批准並備案,以確保安全。

  5.已畢業學生回校看望老師的,須由該老師確認併到門口迎接方可放行。

  6.體育組組織的比賽涉及校外人員的,必須預先通知安全辦和門衛。原則上校外人員到校內打球的,需由校領導批准,並報安全辦。

  7.門衛必須嚴格執行門崗制度,詢問登記核實後方可放行。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配合,嚴格執行,以保校園平安。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8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範外出審批報備程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後,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訊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週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式。

  (四)、有發熱、乾咳、無力症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0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准,交門衛人員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並註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後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後,在簽證單上簽字後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後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校。

  2、入校後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1

  一、早 6:30 開校門 7:30 關校門,午 12:00開校門 12:40關校門 12:20關兩側後校門,2:00 開校門 2:35關校門

  要求:

  1、住校生一日三餐一律在學校食堂用餐,午用餐後12:40回寢室午休,12:50關宿舍門,2:00開宿舍門。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閒逛和從事體育活動。

  2、通校生中午在家午休,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閒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3、晚餐時間,附近居住的通校生可憑政教處簽發的臨時通行證回家用餐其餘通校學生在學校食堂用餐。

  二、晚上10:50關校門、關住校生宿舍門,晚10:40關兩側校門,週六晚6:30——週日午2:00兩側校門關閉。

  要求:

  1、住校生應在晚10:50之前回宿舍寢室,若因開啟水或洗澡回寢室時不得超過11:05,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閒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2、通校生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閒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三、住校生從星期天晚到校至星期六放學期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四、星期六晚不回家的住校生要遵守作息時間,遵守住校生紀律,不得進網咖玩電子遊戲等不健康活動。

  五、全體同學上課時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六、全體同學在胸前左上方佩戴好校牌出入校門、教室、宿舍等校園各個場所。

  七、全校同學要講文明、懂禮貌,著裝和頭髮要適合中學生,自覺接受學校教職員工、管理員、保安的詢問。

  八、全校同學要認真遵守以上各條,違反學校規定的同學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2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腳踏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腳踏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3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安全和迎接春季師生返校工作需要,為嚴格落實單位管理責任,更好地保障師生員工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嚴控人員進入校園,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經研究修訂本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實行封閉管理。

  在沒有接到學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正式開學通知前,學校東西區中門全天關閉,進出入人員,車輛均從東西區北門進入。

  1、東西區北門開放時間為早6點到晚10點,無緊急特殊情況,晚10點至早6點,東西區北門不開放。

  2、禁止學生進入校園。

  3、學院教職工因辦公需要進入校園,經審批同意後,須持人力資源部發放的臨時出入證和身份證方可入內。首次進入校園的教職工需要向保衛部出示京心相助及北京健康寶相關健康碼,查驗後方可入內。在校內進行隔離的教職工嚴禁出校園,一經發現,不得再次進入校園,由保衛部立刻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4、學院外包服務的保安、保潔、物業等員工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須由各部門統計上報至後勤部,根據後勤部提供的名單進入校園。

  5、臨時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其他人員,必須與接待部門有關人員聯絡,由接待部門履行出入校園審批手續,經審批透過,憑北京健康寶綠色碼方可進入校園。

  6、凡進入東西區教職工及有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且需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7、凡進入校園人員,均須接受門衛對個人資訊登記,拒絕登記人員禁止入內。

  8、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在校門口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9、門衛在檢測體溫過程中,發現發熱(體溫≥37.3°)、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報告保衛部值班人員,由保衛部值班人員報學校防控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做出妥善處置。

  二、根據疫情進展及學院統一工作安排,在接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正式復工復學通知後,東西區北門、東西區中門按時間有序開放,其餘校門無特殊情況關閉。

  1、東西區北門、東西區中門開放時間為早6點到晚10點。其餘時段無緊急特殊情況不開放。如確有必要在該時段外出或返校,需有學校釘釘審批單,門衛見審批單後做好體溫檢測登記後放行。

  2、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可以返校的教職工、學生、保障類人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一律核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資訊,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首次返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須提交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校、返崗。

  4、進出校園東西區的教職工、學生體溫檢測方式由相關部門組織師生志願者負責。

  5、學院外包服務的保安、保潔、物業等員工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須由各部門統計上報至後勤部,根據後勤部提供的名單進入校園。

  6、臨時進入校園辦理公務、送貨、送物資等的其他人員,必須與接待部門有關人員聯絡,由接待部門履行出入校園審批手續,經審批透過,憑北京健康寶綠色碼方可進入校園。

  7、凡進入校園人員,均須身份證、學生證、胸牌、介紹信等有效證件或證明性檔案方可進入,拒絕出示或登記資訊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8、疫情防控期間,禁止學生家長及其親屬、朋友進入校園。確有必要,須要學生本人逐級向學校申請,門衛見申請後做好體溫檢測登記後放行。

  9、疫情期間,嚴禁物流配送和快遞等車輛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校園的,經學校同意後,到校園指定區域臨時停放,不得到其他區域;完成任務後,不得在校園停留。

  10、凡進入東西區教職工及有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且需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

  11、凡經學校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進行檢查、登記。在校門口設定車輛消毒區域,配置消毒裝置和物品,對進入校園的車輛進行消毒。

  12、門衛在檢測體溫過程中,發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異常症狀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並立即報告保衛部值班人員,由保衛部值班人員報學校防控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做出妥善處置。

  學校疫情期間校園出入制度 篇14

  為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凡來本校探親、訪友、聯絡工作等人員,須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在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執勤人員稽核同意後,方可進入。

  2、學校單位內個人僱工或親友來校探親須長住者,除在門衛登記外,門執勤人員還應通知其到保衛科按《外來人口管理制度》辦理有關手續。

  3、凡外來暫借住人員,離開學校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效證件,或有師生親友陪同說明,門衛作好登記,方可放行。

  4、外來人員須自覺遵守學院內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凡無理取鬧、尋釁滋事者,學校將交公安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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