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精選8篇)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腳踏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腳踏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2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絡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3

  一、所有學生出入校門須憑準假單和具有學生身份的有效證件。

  二、學生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腳踏車要下車推行。

  三、學生出入校門要保持安靜,有序進出,不得擁擠或起鬨。

  四、所有學生進出校門,一律不得騎機動摩托車,望家長配合監督。

  五、走讀生下晚自習後憑出入證出校門回家,住讀生不得出校門,其它時間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簽字並加蓋年級辦公室公章的請假單,出入證無效。

  六、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嚴禁塗改或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一律沒收,並通報到年級和班級,扣除該班一定的量化分。

  七、嚴禁制作使用假證出入校門,一經發現,假證沒收,並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

  八、學生非放學、放假時間出校須憑班主任簽字的准假單,上課期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學生外出。

  九、對不服門房管理,無理取鬧者,通報全校,通報到年級和班級,除扣班級量化分外,還要根據情節對該生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學校給予該生勸其退學處理。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4

  一、車輛管理制度:

  1、計程車一律停靠在校門外指定位置;

  2、確有必要進入校區的車輛(如上級部門前來視察,兄弟單位來訪等),應由校長室或相關科室通知校警後從東大門進入校區;

  3、食堂、超市運輸車輛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北大門進入校區;攜帶物品外出的,憑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單”或通知出校門;

  4、教職員工汽車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東大門出入;

  5、運輸郵件的郵政局車輛允許從東大門進入校區,其它快遞公司的車輛一律不允許進校;

  6、不在上述規定之例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

  二、學生出入校門制度:

  1、進校和離校必須憑校園卡且打卡後放行;

  2、學生除週末離返校時間,可以憑校園卡出入外,其他時間不得隨意出入;確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憑年級批准的“請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醫的,需憑醫務室蓋章證明的“請假本”出入;長時請假的(隔夜)還需先到樓長室蓋章確認後方可出入;因特殊情況需經常性出入校門的,需憑有政教處制定的“臨時出入證”出入;

  3、准假離校的學生出校時由校警收回“請假本”並打卡,返校時核對“請假本”並打卡;

  4、週末申請留宿學生也憑“請假本”進出校門,請假外出必須於晚上18:30前返校,延遲返校的必須做好登記工作;

  5、走讀學生如忘帶“臨時出入證”,必須憑年級 或值日老師的證明出入。

  三、來客登記和被訪教職員工聯絡制度:

  來客說明被訪教職員工姓名及來由,經校警與被訪教職員工聯絡確認在校,並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進行登記後,來客方可入校;外校學生入校探視學生的,原則上不允許進校。

  四、家長出入校門制度:

  家長或學生親屬可在:

  每週一至週五:11: 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週六至週日:11: 40—17:50,21:30—21:50(高三22: 10);

  上述規定時間段內進入校區探視學生,但須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登記後方可進校,其它時間家長不得出入校門;規定時段外來校還需透過電話聯絡班主任或相關老師確認後,方可進入校園。

  五 、教職員工出入制度:

  教職工憑校卡出入校門,後勤員工憑“工作人員出入證”或新宇公司員工統一標牌出入校門。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5

  1、學生上課期間非特殊原因不允許出校門。

  2、必須出校門者,先向班主任請假,得到允許後,由班主任填寫“出入單”,並簽字。無“出入單”或無班主任簽名的,一律不許外出。

  3、學生將“出入單”交給門衛,由門衛填寫離校時間。返回時,填寫進校時間,並將“出入單”交班主任保管。

  4、學生進入學校要佩帶紅領巾,自己走進學校。

  5、低年級學生由家長送到學校門口,自己走進學校。

  6、學生出學校時,要手持路隊旗站隊走出學校。

  7、低年級學生由班主任送到學校門口指定位置,再由家長接回家。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6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

  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

  2、週五8:40—11:40,21:00以後。

  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7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疫情期間學校門口出入管理制度8

  一、住校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我校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住校生在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的不允許私自外出學校。

  2、有事需外出學校的學生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批准並簽署意見和返校時間,學生處蓋章。學生憑假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學生在校外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3、班主任批准學生出校時一個條只能批准一個學生,否則學生處不予蓋章,門衛處不予放行。

  4、學生擅自離校、或逾期不歸的,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外出集體活動,由帶隊教師在門衛處《學生出入校門記錄》表上簽字。

  6、緊急情況出校的由認定人簽字,認定人只能是學校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

  7、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處室給予處理。

  二、走讀生進出校門管理規定

  1、憑走讀生校牌或走讀生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

  2、未在規定時間(上課期間)出校的,必須向班主任請假。憑班主任同意簽字,學生處蓋章的條,經過門崗審查後後方能出校門。

  3、對於不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不按規定時間返校、串證或不服從管理的,門衛檢查人員有權扣留其相關證件,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後及時通報給相關係部給予處理。

  三、“校牌”或“出入證”都由學生處統一製作。

  以上規定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對於違反本規定一次的給予通報批評,二次的給予警告,三次及以上和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按校紀給予嚴重警告、直至責令退學的紀律處分;對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動手毆打工作人員的,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並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相關規定加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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