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6篇)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1

  一、車輛管理制度:

  1、計程車一律停靠在校門外指定位置;

  2、確有必要進入校區的車輛(如上級部門前來視察,兄弟單位來訪等),應由校長室或相關科室通知校警後從東大門進入校區;

  3、食堂、超市運輸車輛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北大門進入校區;攜帶物品外出的,憑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單”或通知出校門;

  4、教職員工汽車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東大門出入;

  5、運輸郵件的郵政局車輛允許從東大門進入校區,其它快遞公司的車輛一律不允許進校;

  6、不在上述規定之例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

  二、學生出入校門制度:

  1、進校和離校必須憑校園卡且打卡後放行;

  2、學生除週末離返校時間,可以憑校園卡出入外,其他時間不得隨意出入;確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憑年級批准的“請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醫的,需憑醫務室蓋章證明的`“請假本”出入;長時請假的(隔夜)還需先到樓長室蓋章確認後方可出入;因特殊情況需經常性出入校門的,需憑有政教處制定的“臨時出入證”出入;

  3、准假離校的學生出校時由校警收回“請假本”並打卡,返校時核對“請假本”並打卡;

  4、週末申請留宿學生也憑“請假本”進出校門,請假外出必須於晚上18:30前返校,延遲返校的必須做好登記工作;

  5、走讀學生如忘帶“臨時出入證”,必須憑年級或值日老師的.證明出入。

  三、來客登記和被訪教職員工聯絡制度:

  來客說明被訪教職員工姓名及來由,經校警與被訪教職員工聯絡確認在校,並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進行登記後,來客方可入校;外校學生入校探視學生的,原則上不允許進校。

  四、家長出入校門制度:

  家長或學生親屬可在:

  每週一至週五:11: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週六至週日:11:40―17:50,21:30―21:50(高三22:10);

  上述規定時間段內進入校區探視學生,但須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登記後方可進校,其它時間家長不得出入校門;規定時段外來校還需透過電話聯絡班主任或相關老師確認後,方可進入校園。

  五、教職員工出入制度:

  教職工憑校卡出入校門,後勤員工憑“工作人員出入證”或新宇公司員工統一標牌出入校門。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2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腳踏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腳踏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3

  1、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度,嚴禁閒雜人員、外來車輛入園。

  2、幼兒在園期間,園門要落鎖,實行封閉式管理。

  3、外來人員出入要登記,對外來人員經詢問理由正當無疑點著,安排於辦公室會客。對形跡可疑著,要認真進行盤查,並向園有關人員報告。

  4、教師中途離園,必須有園長稽核批准、登記,回園後銷假。

  5、幼兒在園期間出入園門,必須有教師批准,並予以登記,有教師送出園門。

  6、門衛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教職工輪流值班,對出入學園人員要隨時登記,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7、外來人員由主要領導批示方可進入。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4

  為了積極建立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不能隨便進出學校,來校確須進校者,經同意後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

  3、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等物件,可寫紙條交給門衛代送。

  4、家長若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准,經核實後才能出校門。

  二、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學生上學後,班主任每天及時清查學生到校情況,對未上學的學生要打電話與家長取得聯絡,弄清未上學的原因。

  2、學生在上課期間,不能隨意進出學校。

  3、雙休日,學生無特殊原因,不能來學校。

  4、非放學期間,學生出校大門必須有班主任批條。沒有批條的,一律不準外出。

  5、每天放學學生由教師帶隊送出校園。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5

  一、幼兒園建立和健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人防、技防、物防各項措施。

  二、幼兒園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點部位,按照政府有關標準對重點部位設定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監護。

  三、幼兒園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2.在幼兒園範圍內進行治安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

  3.維護幼兒園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和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

  四、幼兒園門衛應當由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擔任,並經培訓持證上崗。幼兒園禁止無關人員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以及動物帶入校園。

  五、幼兒園出入口安裝堅固、防撞、防撬安全門(柵欄門),高度應與圍牆相匹配;圍牆應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關標準。按標準安裝校園周界入侵報警裝置,幼兒園出入口按標準安裝電視監控設施。

  疫情期間託管外來人員管理制度6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絡,確認後,來訪人員戴好“訪客證”與會客單,由保安陪同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家長如遇特殊情況中途接孩子,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絡確認,由保安陪同進園領孩子。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8、攜帶公物出園必須主動出示行政辦公室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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