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1

  一、通勤車

  職工私家車。固定司乘人員,5座轎車司乘人員限3人、7座車輛司乘人員限4人,嚴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員。嚴禁上下班途中辦理其他事項。

  1、企業公用車除企業工作用車外,嚴禁其他用途。

  2職工私家車車輛僅限本人使用,只用於職工上下班,嚴禁借於他人,確保企業、家庭“兩點一線”

  二、外來車輛

  外來車輛除送糧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送糧車在廠區大門進行車輛消毒、貼上封條,方可進廠,停留指定區域;貨物裝卸後,嚴禁停留,立即離廠。

  外來人員由企業進行測溫、登記,從頭到腳消毒,全程嚴禁與廠區內職工近距離接觸。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2

  一、外來運輸車輛司機、押運員等人員進入廠區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含駕駛室內)。

  二、外來運輸車輛入廠前保衛部人員應對車內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消毒。發現發熱症狀者(超過37.3℃)第一時間向疫情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未經體溫檢測或消毒的人員嚴禁進入廠區。體溫檢測和消毒時保衛部人員應規範佩戴口罩和一次性衛生手套,接觸後應立即對自身進行一次消毒。

  三、外來運輸外銷產品和檢維修配件、物資的車輛,保衛部直接對其車門張貼封條,嚴禁車內人員下車。車輛出廠時保衛部人員應檢查封條是否有拆除痕跡。所有區域負責人對外來車輛都有直接監管責任,嚴禁司機下車隨意走動。

  四、外來運輸的車輛,場內人員應與其車內人員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離,與其接觸交接票據、錢款以及其它物品時應規範佩戴口罩和一次性衛生手套,接觸後應立即對自身進行一次消毒。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規範辦公車輛管理,確保辦公車輛合理調配使用,以及辦公車輛安全行駛和及時保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工作用車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調派,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排程用車。

  2、車輛調派要本著先急後緩的原則,合理排程安排。未經綜合部批准,司機不得擅自出車,違者按出私車論處。

  3、夜間、週末和節假日期間,車輛鑰匙必須交綜合部保管,未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動用車輛。節假日值班車輛必須服從帶班領導的安排。

  4、嚴禁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5、縣域以外出車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

  6、建立車輛安全防範措施,夜間要將車輛停放於車庫內。

  7、車輛燃油、維修和保養等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實行衝卡加油、定點維修保養。

  8、車輛維修時,駕駛員要事先向綜合部提出申請,由綜合部部長同意,並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人員與駕駛員到指定汽修廠維修。

  9、車輛維修合格後,應根據車輛維修情況逐項稽核,稽核無誤後方可在《維修明細表》上簽字。

  10、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填寫申請,經綜合部部長批准後領取加油卡,綜合部人員與司機共同到指定加油地點加油,綜合部嚴格控制車輛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車發生的費用,須經乘車人員在票據上簽字,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按財務報銷程式辦理報賬手續。

  二、司機管理

  1、司機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駕駛安全意識,精通業務,熱愛本職工作。

  2、司機要服從公司綜合部的統一排程指揮。

  3、司機要愛護自己駕駛的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和良好的車況。對因養護和駕駛不當出現事故或車輛損壞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停止工作、賠償損失等處罰。

  4、司機若出現下列行為之一者,罰其當月出發補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發期間飲酒。

  (2)未經綜合部批准私自出車。

  (3)出車期間發生違章且負全部責任的。

  (4)私自把車開回家存放。

  5、各車的隨車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舊換新。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廠車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使車輛保持良好狀況;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內容:

  3.1司機行車及管理規定:

  3.1.1公司所有司機由總務課負責管理;

  3.1.2司機為其負責車輛之保管人,負責所分配車輛之一切安全,保管,維修,證照與使用記錄之責任;

  3.1.3司機人員上班時一律穿著廠服,皮鞋,並保持儀容儀表清潔,每日點名時檢查服裝;

  3.1.4司機每日作息時間7:30-12:00;13:00-17:00.值班時間為:18:00-21:00;

  3.1.5就餐時間(中午:11:20-12:00,下午16:20-17:00)飯堂開飯時可以先就餐,就餐時間每次20分鐘,就餐完畢後繼續在指定地點待命,到下班時間方可下班;

  3.1.6上班時間內若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指定的地點(警衛室)等待,車輛應停在廠區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廠區待命時必須服從總務臨時安排的勤務工作;

  3.1.7司機在接送來賓及客人時,應具備基本禮儀禮貌;在接送來賓和客人時不得將車輛未駛入目的地而讓客人步行,違者小過處分;

  3.1.8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否則不準插話,且不得談論公司內之狀況,違者記過處分;

  3.1.9司機接送客人不能按時到達時,須主動與客人聯絡,並及時向公司上級報備,違者記過處分;

  3.1.10司機不得在車內吸菸,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1司機在廠內接到用車通知時,即行備車,備車時可根據車內溫度開啟空調,但司機必須下車在警衛室等候,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2司機在停車待命時不得開空調,違者記大過處分;

  3.1.13嚴禁在本廠或客戶處廠內亂嗚喇叭,違者記過處分;

  3.1.14司機不論在什麼時間都必須佩帶手機,並何持暢通與堪用,要及時應對公司領導和管理人的聯絡,若一個月內出現1次不能連絡現象者扣補助話費1/2,2次以上扣除當月話費補助並記過處分;

  3.1.15司機每日17:00下班後,18:00-21:00和節假日須輪流值班(參照司機值班安排表),未按規定執行按曠工論處;

  3.1.16車輛出廠前和返回後,司機應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進行;

  3.1.17外出行車時,車輛若在籤核時間內無法返回,行車司機需通知主管人員,以利排程;

  3.1.18車輛鎖匙統一放置門衛室,出車時領取;

  3.1.19所保管的工具物品若不慎丟失,須照價賠償;

  3.1.20公司如指派司機並指定時間接送人員時,如司機無法準時到達,須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主動打電話給等待接送的人員或通知總務課,如違反者記大過一次處分,並扣除當月話費補助.

  3.2車輛保養,審驗,費用的辦法:

  3.2.1車輛保養:

  3.2.1.1對於車輛操控若出異常應立即檢查;

  3.2.1.2隨時注意行車裡數,於固定里程補充機油和例行車輛保養;

  3.2.1.3隨時防備車輛備件遺失或損壞,違者照價賠償;

  3.2.1.4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堆置零亂雜物;

  3.2.1.5每日清洗車輛,應隨時保持清潔;

  3.2.1.6所有車輛隨附的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

  3.2.1.7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

  (1)日保養:

  a.每日檢查胎壓是否正常(含備胎);

  b.每日檢查冷卻水,剎車油,機油是否正常;

  c.每日檢查剎車,空調是否工作正常;

  d.每日檢查雨刷,大燈,方向燈是否正常;

  e.每日檢查油表,里程錶,汽油存量是否正常;

  f.每日清洗車輛,檢查隨車證件是否齊全;

  g.檢查輪胎固定螺絲是否鬆動;

  (2)周保養(週六)

  a.除日保養專案外,檢查隨車工具;

  b.開啟前車蓋,檢查是否有螺絲鬆動;

  c.檢查電瓶水存量;

  3.2.1.8違反以上規定一律記過一次處分;

  3.2.2車輛維修:

  司機需利用平時在廠內的空閒時間維護保養車輛,若需要外維護和保養,必須提前3天向上級報告,經管理部主管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與保養;

  3.2.3車輛審驗.年檢費用:

  車輛各司機應於規定年檢期內提前一週向主管人員申請前往車管所年審和辦法養路費,如逾期未報告受罰款,其費用司機本人負擔;

  3.3違章和肇事處理:

  3.3.1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自理;

  3.3.2嚴重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一個月以上者,開除處理;

  3.3.3肇事發生後要迅速知會保險公司和總務,若車輛有重大損失或人員嚴重受傷時,由總協助處理;

  3.3.4肇事責任經判定其全部或部分屬公司司機責任,司機需負擔超過保險理賠餘額部分,並視情節輕重處分;

  3.3.5肇事責任經判定非公司司機之責任時,相關後繼事項由總務課辦理;

  3.3.6肇事後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末注意者,至使肇責任事故無法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司機負責負擔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之部分;

  疫情期間司機管理制度5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於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週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後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並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並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裡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範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絡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絡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絡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覆,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後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後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後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彙報,並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後,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後,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並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並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並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並把底單帶回店核心對。否則造成後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絡好物流並談好運費後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後,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儘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衝突。

  十三對於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並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註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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