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通用7篇)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1

  為保證我校師生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擬定本制度:

  一、聯防聯控負責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家校聯防:

  1、學校主動與家庭、社會聯絡,爭取校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援和幫助,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2、每學期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並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家長宣傳素質教育、基礎理論,提高家長素質。

  3、公佈本校電話號碼,及時解答家長詢問。

  4、學校做好校務公開工作,做難度較大的工作時要向學生家長髮放通知單,爭取取得學生家長的理解與支援。

  5、班主任、任課教師對經常遲到、早退、曠課或出現思想問題的學生進行教育,並與其家長進行溝通,有必要時進行家訪,應及時與家長聯絡,查明原因,做好教育工作。

  三、聯防聯控:

  校所聯防是指學校與派出所的聯合防範、打擊、處理校外干擾和預防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學校與交警隊大隊共同建設交通安全規範學校,衛校聯防是指學校與衛生部門相結合,專門處理和預防衛生事件的發生。

  1、學校領導要知道自身職責,安排學校部門與有關政府部門做好溝通,校所聯防工作由政教處負責,警校共建工作由團委負責,衛所聯防工作由後勤處負責,每個學校部門要與相對應的政府部門多溝通、多交流,確保事件發生能得到有效的救援。

  2、學校每年邀請有關政府部門對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講座。

  3、當學校老師發現公共衛生事件時,如食物中毒、傳染病、暴力等事件,老師要及時上報學校負責人,同時疏導其他學生散開,等待救援的到來,學校負責人立即聯絡有關部門,並維持好現場,配合好有關部門到來後的後續工作。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2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初三、高三開學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開學準備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職工考勤制度》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新型冠狀病毒對我校師生員工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從即日起,校園實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門管理

  (一)前門口

  正常開放

  (二)後門口

  全天封閉,原則上不對外來人員和教職工開放。

  二、車輛管理

  禁止校外、教職工車輛進入校園,因公來校或物資採購、運輸貨物的,請對接部門與政教處聯絡,車上所有人員須下車接受體溫檢測和安全檢查。

  三、人員管理

  (一)教職員工、教工家屬、後勤服務人員、施工人員入校,應該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和向門衛出示健康碼、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並佩戴口罩。

  (二)因公來校人員,均需佩戴口罩,登記身份證件資訊和入校原因,並由相關校內人員迎接。

  (三)教職員工帶非本校人員進入校園的,進校前必須主動進行登記,隨同人員須進行體溫檢測。

  (四)學生未經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離校。

  (五)無有效證件或體溫異常者,謝絕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謝絕校外人員入校遊玩、鍛鍊等。

  (七)禁止外賣進入校園。

  所有入校人員應服從安保人員的統一管理,登記相關資訊,接受體溫檢測和安全檢查。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3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4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要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二、各班每天要進行晨檢。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並進行登記。

  三、學校衛生室保健醫負責學校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收集、彙總和報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師發現學生有發熱、皮診、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症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衛生科與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5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僅開放校園正大門人行通道閘,校內通勤車和校領導及教職工自駕車全部由國際交流中心大門進入,並一律停放在國際交流中心停車場(開門時間為早7:40具體根據通勤車到校時間,晚16:20離校),其它大門一律關閉,正式開學後視情況開啟其它校門。

  二、校門口設定檢測點,每日配置保安對出入人員進行逐一核查、體溫檢測、登記。

  三、安保人員須佩戴口罩,對入校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登記報告,無湖北接觸史和發熱、咳嗽、呼吸不暢、腹瀉等症狀登記,且體溫不超過37.3℃,方可進入校園。

  四、開學前師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確需返校的教職工一律憑有效證件(身份證、校園卡等)進入校園,進校前必須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37.3℃不得進校。

  五、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校,凡需入校辦理有關業務的外來人員,須事先聯絡好學校有關部門,並經有關聯絡部門確認、出示有效證件、履行登記手續、測溫後方可進入校園。

  六、駕車進入校園的教職工,車上乘員均須出示相關證件,如有校外人員隨行的,應出示有效證件並履行登記手續、測溫後方可進入。

  七、外來無關車輛、計程車、網約車、共享單車等一律禁止進入校園。

  八、校園封閉管理期間,一律不舉辦大型活動;加強公共區域管理,體育館、圖書館一律不對外開放;校內所有自動販賣機、公用吹風機、公用洗衣機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強宿舍樓門禁管理,學生在開學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學生進校報到後,原則上禁止離開校園。如需離開校園應向本學院負責人報備,並憑有效證件出入,測試體溫。

  十一、師生在校園內需隨身攜帶紙巾,用於手部清洗後擦拭;外出途中須佩戴口罩,進校時要接受檢測人員測溫,檢查有無發燒等症狀,必要時進一步確診(體溫檢測超過37℃的人員,實行記錄跟蹤,同時進行二次檢測,超過37.3℃的人員採取校內隔離觀察措施)。

  十二、學校服務單位將服務人員名單報備,由保衛處負責按人員資訊每日放行入校,並進行晨檢,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提高校內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6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准,交門衛人員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離校。

  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並註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後方可接學生離開。

  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後,在簽證單上簽字後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後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校。

  2、入校後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期間學校門崗出入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範外出審批報備程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學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後,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訊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週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式。

  (四)、有發熱、乾咳、無力症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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