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

  1、生產化妝品xx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換衣、理髮、不得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

  2、進入化妝品xx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釦,無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髮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了。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錶,首飾等)帶入車間。

  4、 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菸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

  ⑶、處理被汙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9、生產車間內接觸半成品及原料的裝置、工器具、操作檯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後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料體的衛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製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溫應達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檯、機械裝置、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鏽蝕,並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後的裝置、工器具、操作檯必須再用飲用水徹底沖洗乾淨,除去殘留物後方可接觸產品。

  12、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並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3、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4、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衛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5、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裝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汙。

  16、每天工作結束後(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牆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7、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8、車間內的更衣室、工間休息室等公共場所,應經常整理和清掃,及時進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潔。

  19、生產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汙染化妝品,並儘量避免汙染裝置,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後應徹底清洗乾淨,除去殘留藥劑。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

  1、厂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範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佈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於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翫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菸,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 —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並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譁,廠區內嚴禁吸菸。

  4.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並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進入油庫,嚴禁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工作燈應採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9.手溼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0.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督管理,抓緊制定規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範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定宜設定應不低於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物內。

  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範》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定門、防火牆、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和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稽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裝置,規範敷設室內電線。

  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裝置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的規定執行。

  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定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行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於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督。

  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調好本轄區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部門應按行業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給工商營業執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

  只有透過緊密配合,協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安全健康的發展。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5

  一、目的為保證車輛行駛安全、良好的執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公司車輛。

  三、車輛維修保養負責人車輛的保養及維修由車輛對應駕駛員負責。

  四、成立鑑定小組關於公司車輛的保養維修,公司成立鑑定小組。組長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員由組長指定的2名人員(含司機)擔任。鑑定小組的職責:鑑定維修保養後的車輛狀況是否合格;鑑定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的合理性。

  五、車輛的維修保養

  1、新車走合保養必須到新車製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2、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損失。

  3、各部門車輛需進4S店或汽修廠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向其部門經理報告,由駕駛員說明具體情況。

  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5、對於維修保養費用預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駕駛員報部門經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須開具《車輛派修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維修。

  6、維修時更換部件須將舊(壞)件交回公司驗審。

  六、費用的報銷與鑑定

  1、車輛維修保養後,駕駛員憑明細單據予以報銷。費用單據的各項開支必須清晰明瞭的進行標註,不得籠統合並費用。

  2、車輛維修涉及更換部件的,舊(壞)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3、對於駕駛人維修保養車輛後的費用單據,鑑定小組要及時查閱,依據符合市場價原則進行評定,對於費用不清、費用不合理部分有權質疑。對於維修保養人(駕駛員)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費用,或者鑑定小組認定的不合理費用,均由維修保養人(駕駛員)自行承擔。

  七、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實施,企管部跟進。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後向公司董事會彙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彙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並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排程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7

  1、廠前區進出廠門,公路交叉口、危險品倉庫、儲罐區、生產區及其他危險地段,必須設定交通訊號和明顯標誌,車輛和行人要嚴格遵守。

  2、因生產和基建臨時施工障礙交通應經厂部批准,還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如設紅色訊號燈、安全警告牌等)。

  3、廠區道路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4、如生產需要所設的壇、池等應加圍欄或蓋板。

  5、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移動一切交通安全設施和訊號標誌。

  6、各種進出廠的機動車輛必須良好,經年審後持所核發合格證方可行駛。

  7、進出廠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廠內設定的“交通標誌”所規定的行車路線和行駛要求。

  8、各種車輛進出必須減速,接受門衛檢查。

  9、各種出入廠的貨車禁止違章搭人,裝卸人員搭車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

  10、裝運危險品應當派責任心強,技術熟悉的駕駛負擔,危險品要包裝牢固、嚴密、輕拿、輕放、不得與性質不相同的物品混裝,並指定專人押運,負責安全。

  11、車輛進入有爆炸危險的生產區和儲存區,必須戴防火罩,裝卸時車輛應熄火。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8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佈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訊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透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透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鑽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鑽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裝置、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誌(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後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佔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 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停靠車輛。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 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後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上車,鳴笛啟動汽車。

  9.4 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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